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办法.doc
【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办法.精品文档.黑建发20073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行署)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各建设、施工、设计单位,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有关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现将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主题词:城乡建设安全生产通知抄送:建设部,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安全办。黑龙江省建设厅2007年3月29日印发校对:省建设工程造价站王静双共印700份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管理,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措施费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规范、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以及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费用。内容包括: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及防护用品等费用。具体内容详见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安全生产措施费是不可竞争费,不得列入招投标竞价项目。第四条 安全生产措施费标准(一)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防护用品等费用。项 目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园林绿化修 缮计费基础定额计价的工程:定额项目费+ 一般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其他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基本费率0.180.150.09现场评价费率0.120.100.06安全施工费(%)基本费率0.140.110.07现场评价费率0.090.080.05临时设施费(%)基本费率0.840.710.43现场评价费率0.560.480.29防护用品等费用(%)基本费率0.070.050.03现场评价费率0.040.040.02基本费率合计1.231.020.62现场评价费率合计0.810.700.42合 计2.041.721.04注:安装、市政工程的施工围挡(拦)已包含在安全生产措施费中,其相应定额规定的项目不再计算。(二)安全施工费中建筑物垂直防护架、垂直封闭防护标准定额计价的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垂直防护(钢管)架垂直封闭垂直防护(钢管)架垂直封闭100m2100m2基本费(元)按预算定额标准的60%计算按消耗量定额标准的60%及相应费用计算现场评价费(元)按预算定额标准的40%计算按消耗量定额标准的40%及相应费用计算注:1、垂直防护架,按自然地坪至最上一层横杆之间的搭设高度,乘以实际搭设长度,以平方米计算。借助外脚手架时,按50%计算;单独搭设时,按100%计算。2、预算定额相应项目、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不在计算。基本费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规范及标准,用于安全生产的基本保障费用。现场评价费是施工单位达到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规范及标准,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安全机构)组织安全检查现场评价获取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第五条各类工程应经安全机构的安全检查现场评价(安全生产措施现场评价表附表1),并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的标准(安全生产措施费标准核定表附表2)计算。本办法中的现场评价分数只作为计算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依据,现场评价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处理。未经现场评价的工程、施工单位不能出具安全生产措施现场评价表及安全生产措施费标准核定表的,不得计算安全生产措施费。施工期间发生四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不得计算安全施工费。第六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按本办法规定标准确定安全生产措施费。建设单位在编制预算控制价(拦标价)或标底,应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确定安全生产措施费。建设单位对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产措施费的,应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生产措施增加项目清单。投标人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管理等对安全生产措施增加的项目费用单独报价。第七条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未按或者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计算安全生产措施费,其投标将被拒绝,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第八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生产措施费的数额、预付数额、支付时限、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应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预付安全生产措施费,并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及以上的,预付安全生产措施费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按合同约定拨付。建设单位预付(或拨付)安全生产措施费超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费用的,在工程结算时应予以扣回。第九条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措施费应按以下范围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支出;(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的支出;(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的支出;(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的支出;(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的支出;(六)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施工单位应将安全生产措施费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第十一条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在专业(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措施费的数额、预付数额、支付时限、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并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拨付安全生产措施费。总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负总责,并监督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情况。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检查现场评价工作由县(区)及以上安全机构组织实施。无安全机构的,由市(行署)或农垦、森工总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负责实施的有关部门应将现场评价的相关情况报其指定部门备案。安全机构依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部分保证项目的主要内容(附表3、附表4、附表5),对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工程进行现场评价,计算现场评价分数。现场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得分在90分以上,不包括90分)、合格(得分在7090分)、不合格(得分在70分及以下)三个等级。施工单位对安全机构现场评价时评定得分有异议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安全机构申诉,由其决定是否重新进行现场评价。安全机构根据工程进度进行现场评价:(一)房屋建筑工程,现场评价应在工程基础阶段(正负零以下的施工完成60%以上工程量)、主体阶段(正负零以上的施工完成60%以上工程量)、装修阶段(室内外抹灰的施工完成60%以上工程量)进行多次现场评价,每次现场评价应由2名及以上评价人员参加,间隔日期应在30日及其以上。施工工期不能满足间隔日期要求的,每次现场评价的间隔日期可由实施现场评价工作的安全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决定。(二)其他工程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结束,现场评价不得少于三次,参加评价人员人数及间隔日期按照上款规定执行。(三)安全机构每次进行现场评价,应当场计算评价得分,并将得分填写在安全生产措施现场评价表上,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签字。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签字义务的,安全机构可以评定该工程本次现场评价得分为零,并在15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市(行署)或农垦、森工总局安全机构备案。(四)安全机构进行的现场评价,可事先通知,也可随机进行,评价过程中对于3分及其以上的扣分点,应照相或录像(因施工现场未设置而扣分的除外)。(五)安全机构进行现场评价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专(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签字的“安全问题或隐患检查整改记录”。(六)无“安全问题或隐患检查整改记录”的,不进行现场评价。(七)施工单位应自监理单位签发的“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开工日期,到“工程竣工报验单”组织竣工验收日期,每15日进行一次“安全问题或隐患检查整改记录”,送专(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在3个工作日内签字。(八)经安全机构认定由于施工单位原因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安全问题或隐患检查整改记录”未经专(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签字的;2、“安全问题或隐患检查整改记录”记录日期未连续的。则当次现场评价分数在90分以上的,扣减5分;在7090分的,扣减3分(最低扣至70分);在70分以下的,按实际现场评价分数记取。(九)现场初次评价分数在70分及以下的,经施工单位书面申请,安全机构允许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后重新进行一次现场评价,并作为此次现场评价的最终分数。第十三条安全生产措施费标准的核定工作由县(区)级及以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无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由市(行署)或农垦、森工总局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负责实施的有关部门应将核定工作的相关情况报其指定部门备案。县(区)级负责实施安全生产措施费标准核定工作的有关部门,应将其相关资料报市(行署)或农垦、森工总局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各市(行署)或农垦、森工总局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须将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标准核定的相关资料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部门),根据安全机构(部门)的现场评价结果核定基本费率(费)、现场评价费率(费)。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部门)的核定工作应在收到安全生产措施现场评价表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单位对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部门)核定的安全生产措施费标准有异议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诉,由其确定核定标准是否有误。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部门)的核定工作:(一)基本费率(费):经过现场评价的工程,计算各项费用的基本费率(费)。(二)现场评价费率(费):1、现场评价分数在70分及以下的,不计算各项费用的现场评价费率(费);2、现场评价分数在70-95分的,每增加1分,其现场评价费率(费)增加3.33%,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算公式如下:核定现场评价费率(费)=现场评价费率(费)×(现场评价分数70)×3.33%。3、现场评价分数在95分及以上的,计算各项费用的现场评价费率(费);(1)房屋建筑工程,根据安全机构对工程基础、主体、一般装修施工三个阶段的现场评价,每阶段若干次现场评价中最低的一次现场评价分数,计算之和的算术平均值,确定工程的现场评价费率(费)。(2)其他工程,根据安全机构若干次现场评价中最低的三次现场评价分数,计算之和的算术平均值,确定工程的现场评价费率(费)。第十四条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持安全生产措施现场评价表,到工程所在地县(区)级及以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措施费标准核定事宜。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凭安全生产措施费标准核定表办理竣工结算。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审核工程竣工结算时,应按安全生产措施费标准核定表计算安全生产措施费。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按本办法规定及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生产措施费。建设单位未按本办法规定及合同的约定支付安全生产措施费的,县(区)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八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对建设单位拨付安全生产措施费情况进行监督。发现建设单位未按本办法规定或合同的约定支付安全生产措施费的,应及时提请建设单位支付,拒不支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安全机构报告。经安全机构(或有关部门)认定为无正当理由,专(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履行或拖延履行在“安全问题或隐患检查整改记录”上签字义务的,按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十九条工程造价从业人员未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安全生产措施费的,按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七)款、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二十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未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安全生产措施费的,按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七)款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二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报送备案的招标文件,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费是否列入不可竞争费。第二十二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报送备案的施工合同、专业(劳务)分包合同,审核是否有约定支付安全生产措施费的数额、预付数额、支付时限、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第二十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审核是否有预付安全生产措施费拨付凭证。第二十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一)对报送备案的招标文件,安全生产措施费相关条款没有进行审查,导致工程价款结算产生纠纷、造成损失的; (二)对报送的施工合同、专业(劳务)分包合同,安全生产措施费相关条款没有进行审核,导致工程价款结算产生纠纷、造成损失的;(三)对没有提交预付安全生产措施费拨付凭证,导致颁发施工许可证有过失的;(四)对在建工程没有进行安全检查现场评价,导致工程价款结算产生纠纷、造成损失的;第二十五条安全机构(部门)工作人员在现场评价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二十六条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部门)工作人员在核定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按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二十七条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的建筑工程的计算程序以本办法(附表6)为准。第二十八条本办法授权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7年 1月1日起执行。附表1: 安全生产措施现场评价表现场评价时间现场评价人员建设工程安全检查现场评价分 数评价等级建筑物垂直防护架、垂直封闭防护现场评价分数评价阶段项 目负责人施工期间是否发生四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 (公章) 年 月 日现场评价人员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注:1、房屋建筑工程,“评价阶段”一栏按检查时工程形象填写基础、主体、装修。2、其他工程,“评价阶段”一栏按检查时工程形象填写。3、此表可作为汇总表。附表2:安全生产措施费标准核定表 工程项目名称发包人承包人工程地点合同价款(元)建筑面积(平方米)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基本费率(%)现场评价费率(%)安全施工费基本费率(%)现场评价费率(%)临时设施费基本费率(%)现场评价费率(%)防护用品等费用基本费率(%)现场评价费率(%)基本费率(%)合计现场评价费率(%)合计合 计基本费率(%)合计现场评价费率(%)合计定额计价的工程垂直防护架基本费(金额)现场评价费(金额)垂直封闭防护基本费(金额)现场评价费(金额)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垂直防护架基本费(金额)现场评价费(金额)垂直封闭防护基本费(金额)现场评价费(金额)建设行政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部门): (公章)年 月 日核定人员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3:建设工程安全检查现场评价表(房屋建筑)企业名称: 工程名称: 检查日期:年月日标准要求检查内容评分说明标准分得分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35分)施工现场围挡完整,总平面布置合理,设施设备、材料等按总平面布置图规定设置堆放。未围挡扣4分,围挡未四周连续设置扣2分,围挡不坚固扣1分,未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堆放各种设施和材料每一处扣0.25分,未悬挂标识牌每一处扣0.25分4建筑工地大门采用铁质大门, “五牌一图”设置规范。未设置工地大门扣2分,大门不是铁质扣0.5分,大门不是灯箱式扣0.5分,无“五牌一图”扣1分,“五牌一图”不完整每少一牌(图)扣0.25分2工地出入口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排水沟按规定设置,保洁人员和大门守卫人员到位。出入口地坪未硬化扣4分,无排水沟扣1分,无保洁人员扣0.5分,无门卫人员扣0.5分4现场运送材料道路必须硬化处理,裸露地面要进行绿化或消尘处理,场内不积水,道路畅通。运送材料道路未硬化扣4分,裸露地面未绿化或未消尘处理扣1分,场内积水或道路不通畅每一处扣0.25分4混凝土、砂浆搅拌棚按规定设置。未设置扣2分,设置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每一处扣0.25分2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未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扣1分,灭火器放置位置不正确或过期扣0.25分1食堂操作间、储藏间应分设,炊事人员穿戴工作服、帽,操作间墙面、地面贴砖,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给水、排水设施,配备使用方便的冲洗餐具设施。未设置食堂的扣4分,食堂操作间、储藏间未分设扣0.5分,炊事人员无工作服、帽扣0.5分,墙面未贴砖扣2分,墙面贴砖高度不足1.8米扣1分,地面未贴砖扣2分,地面贴砖不完整扣1分,未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给水、排水设施扣1分,未配备使用方便的冲洗餐具设施扣0.5分,借用非施工现场食堂的扣2分4宿舍每间居住人数不超过20人,单人单床,设置可开启窗户或采取措施保证通风良好。未设置宿舍的扣4分,一间宿舍内居住人数超过20人扣2分,未单人单床每一间宿舍扣1分,未设置开启窗户亦未采取措施保证宿舍通风良好每一间宿舍扣1分,宿舍内地面存有脏水或垃圾的扣0.5分,宿舍内鞋或洗漱用具等有关日常使用用品未按一定规则摆放的扣0.5分,借用非施工现场宿舍的扣2分4工地应设简易浴室,保证供水,保持整洁。未设置浴室扣1分,浴室未保证供水扣0.25分,浴室卫生不符合要求扣0.25分,借用非施工现场浴室的扣0.5分1施工现场必须修建符合卫生标准的厕所,设专人管理,地面应硬化处理。未设置厕所扣4分,厕所便池即无冲洗设备又无消毒处理的扣2分,地面未硬化扣1分,无专人保洁扣0.5分,借用非施工现场厕所的扣2分4工地应当设置保健急救室,配备必要的医药和急救器材。未设置保健急救室扣1分,未设置必要的医药或急救器材扣0.5分,借用非施工现场保健急救室的扣0.5分1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现场人员(包括农民工)发现无“全员安全教育资格证书”每一人扣0.25分,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无安全考核证的每一人扣2分4小计35基坑(沟槽)工程(5分)按规定编制施工方案并通过审批和专家论证。无方案扣2分,专项方案未按规定经专家论证审查扣1分,方案无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现场总监签字的扣0.5分,未作安全验算扣0.5分2基坑或沟槽临边应采取临边防护措施。未按方案要求设置防护措施扣1分1坑壁支护。支护做法不符合施工方案扣1分,边坡安全不符合要求扣1分,支护设施局部变形未采取措施调整扣0.5分2小计:5模板工程(5分)按规定编制施工方案并通过审批和专家论证。无方案扣2分,专项方案未按规定经专家论证审查扣1分,方案无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现场总监签字的扣0.5分,未作安全验算扣0.5分2支撑系统应符合方案要求。支撑系统不符合方案要求扣1分1立柱应符合方案要求。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不符合方案要求扣1分,立杆间距不符合规定扣0.5分,存在立柱底部无垫板或用砖垫高现象的扣0.5分,立柱未按方案设置纵横向拉结连接的扣1分1模板存放、拆卸符合标准要求。现场模板堆放不整齐的扣0.5分,拆卸模板前混凝土未达到强度要求的扣0.5分1小计:5“三宝”、 “四口”及临边防护(15分)安全帽、安全带符合标准要求,从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发现安全帽或安全带不符合标准要求每一个扣0.5分,每发现一人未正确使用的扣0.25分2安全网(水平和四口临边防护)规格、材质符合标准要求。发现不符合标准要求每一张网扣0.5分3水平网支设应符合标准要求。未按标准要求设置水平网的扣2分,支设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25分2“四口”应设置工具式防护设施,且防护严密。每发现一处未按规定设置工具式防护设施的扣1分,工具式防护设施存在强度缺陷的每一处扣0.25分,电梯井口每隔两层未设置平网扣0.5分2通道口防护符合标准要求。主通道口无防护棚的扣3分,防护棚封闭不严密每一处扣0.5分3临边防护符合标准要求。无临边防护每一层扣1分,楼梯未设置临时扶手的扣1分,设置的临边防护不符合标准要求每一处扣0.25分3小计15起重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20分)起重机械设备按规定登记备案。未登记备案扣1分,登记备案标示未悬挂显著位置的扣0.5分1起重机械以及施工机具限位、保险等安全装置齐全。未按规定配置险位、保险,每发现缺少一个或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扣2分4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无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扣1分1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地面梯笼出入口未设置防护棚的扣1分,无联络信号装置的扣0.5分1物料提升机(龙门架)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缆风绳不使用钢丝绳的扣3分,缆风绳角度不符合要求的扣0.25分,地锚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扣1分,未按有关要求设置与建筑物连接的扣2分,与建筑物连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扣0.5分,钢丝绳拖地或无过路保护的扣0.5分,吊篮无安全门的扣2分,架体(包括基础)受油污、建筑垃圾严重污染而妨碍制动装置或滑轮正常动作的扣2分,卷扬机无操作棚的扣2分,卷扬机操作棚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扣0.5分5塔吊符合有关标准要求。未按要求安装附墙装置的扣2分,附墙装置不合格的扣1分,塔吊电气接地、接零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2施工机具符合有关标准要求。钢筋机械传动部位无防护的扣1分,电焊机焊把线接头超过3处的扣0.5分,电焊机一次线长度超过规定的扣0.5分,搅拌机用钢丝绳达不到要求的扣0.5分,搅拌机无保险钩的扣1分,搅拌机传动部位无防护的扣1分3起重机械安拆与日常管理。安拆单位无资质扣2分,无专人日常保养、管理或无有关保养书面资料扣0.5分2起重吊装方案。无方案扣1分,方案与实际不符扣0.5分,方案无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现场总监签字的扣0.5分1小计20临时用电(20分)外电防护措施有效。需要而未作外电防护的扣2分2施工用电符合三相五线制。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扣1分3总配电箱、配电箱、开关箱材质及内部电器质量或安装应符合标准要求。箱体材质和内部电器质量每发现一个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扣1分,内部电器安装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扣0.25分6施工用电应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少一级配电扣2分,少一级保护扣2分6危险场所、手持照明灯应使用安全电压,灯具安装应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扣0.5分1配电线路无破损,符合规范规定。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扣0.5分1电工持证上岗,施工用电方案符合标准要求,临时用电内业有专人管理。电工无证上岗扣1分,无施工用电方案或不符合标准要求扣1分,内业无专人管理扣0.5分1小计20合计100注:1、核查结论:优秀、合格、不合格。2、计算公式:核查得分=核查项目实得分之和×100%核查项目应得分之和(得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核查得分标准:优 秀:总计分90分以上;合 格:总计分70-90分;不合格:总计分70以下。附表4:建设工程安全检查现场评价表(市政工程)企业名称: 工程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标准要求检查内容评分说明标准分得分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35)分总平面布置合理,设施设备、材料等按总平面布置规定设置堆放。围挡不坚固扣1分,未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堆放各种设施和材料每处扣1分3建筑工地大门采用铁质大门,“五牌一图”设置规范,监督电话和管理人员照片齐全。未设置施工大门扣2分,大门不是铁质扣0.5分,无“五牌一图”扣2分,“五牌一图”不完整每少一牌(图)扣0.5分,无监督电括扣0.25分,照片不齐扣0.25分3工地出入口地坪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排水沟按设置,保洁人员和大门守卫人员到位。出入口未硬化扣4分,无排水沟扣1分,无保洁处员扣0.5分,无门卫人员扣0.5分4现场运送材料道路必须硬化处理,裸露地面要进行绿化或消尘处理,场内不积水,道路畅通。运送材料道路未硬化扣4分,裸露地面未绿化或消尘处理扣2分,场内积水或道路不通畅每一处扣0.5分4混凝土、砂浆搅拌棚按规定设置。未设置扣2分,设置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每一处扣0.25分2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未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扣1分,灭火器放置位置不正确或过期,每一处扣0.25分1食堂操作间、储藏间应发设,炊事人中穿戴工作服、帽,操作间墙面、地面贴砖,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给水、排水设施,配备使用方便的冲洗餐具设施。食堂操作间、储藏间未分设扣1分,炊事人员无工作服、帽扣1分,墙面未贴砖扣4分,墙面贴砖高度不足1.8米扣3分,地面未贴砖扣3分,地面贴砖不完整扣2分,未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给水、排水设施扣2分,未配备使用方便的冲洗餐具设施扣0.5分,借用非施工现场食堂的扣3分,未设置食堂扣6分6宿舍每间居住人数不超过20人,单人单床,设置可开启窗户或采取措施保证通风良好。一间宿舍内居住人数超过20人扣1分,未单人单床每一间宿舍扣1分,未设置开启窗户亦未采取措施保证宿舍通风良好每一间宿舍扣1分,宿舍内地面存有脏水或垃圾的扣1分,宿舍内鞋或洗漱用具等有关日常使用用品未按一定规则摆放的扣1分,借用非施工现场宿舍的扣3分,未设置宿舍扣6分6工地应设简易浴室,保证供水,保持整洁。未设置浴室扣1分,浴室未保证供水扣0.25分,浴室卫生不符合要求扣0.25分,借用非施工现场浴室的扣0.5分1施工现场必须修建符合卫生标准的厕所,设专人管理,地面应硬化处理。厕所便池即无冲洗设备又无消毒处理扣2分,地面未硬化扣1分,无专人保洁扣1分,借用非施工现场厕所的扣2分,未设置厕所扣4分4工地应当设置保健急救室,配备必要的医药和急救器材。未设置保健急救室扣1分,未设置必要的医药或急救器材扣0.5分,借用非施工现场保健急救室的扣0.5分1小 计35人工挖桩工程(5分)一般情况下孔深>10m时应设置通风设备。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2孔口四周必须设护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1挖出土方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1m范围内,且孔口护圈高出地面20cm,并加盖板.。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1孔内照明采用安全电压。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25分1 小 计5沟槽(20分)按规定编制施工方案并通过审批和专家论证。无方案扣3分,方案针对性不强扣1分,专项方案未按规定经专家论证审查扣1分,无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签字的扣1分3基坑或沟槽临边应采取临边防护措施。无防护措施扣2分,放坡系数不够扣2分,临边防护不符合要求扣0.5分2坑槽开挖边坡应符合安全要求。不符合安全要求轻微的扣2分,严重的扣5分,存在献坍塌危险等安全隐患的扣10分10基坑施工应设置有效排水措施。无排水措施扣2分2设置的上下专用通道应符合要求。无专用通道扣2分,通道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2按规定进行沉降观测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未按规定进行的扣1分1小 计20模板工程(10分)按规定编制施工方案并经审批。无方案或未经审批的扣2分,未制定有针对性安全措施的扣1分2支撑系统应符合设计要求,现浇砼模板的支撑系统应有设计计算,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支撑系统不符合设计要求扣4分,无设计计算扣1分,立柱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扣2分,未设置纵横向连接的扣1分4在模板上运输砼应设走道垫板,作业面孔洞及临边有防护措施。无走道垫板扣0.5分,无防护扣0.5分1立杆基础平整、夯实并设置通长木垫板、底座,扫地杆设置完整。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2模板用扣件、钢管规格及材质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每一处扣0.5分1小 计10“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10分)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2安全网规格、材质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扣1分2水平网支设应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1“四口”应设置工具式防护设施,且防护严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3“临边”应设置防护,且防护严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2小计10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5分)作业人员持证上网,设备日常保养有记录。无证上岗扣1分,未进行日常保养扣1分2安全装置齐全,安全防护到位。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2防护棚的设置符合安全要求。不符合要求扣1分1小计5临时用电(15分)外电防护措施有效。无外电防护措施扣2分2配电线路无破损,符合规范规定,线路过道有保护。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3危险场所、手持照明灯应使用安全电压,线路及灯具安装应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2施工用电应符合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规定。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5开关箱、电器元件安装应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3小计15 合计100注:1、核查结论:优秀、合格、不合格2、计算公式:核查得分 核查项目实得分之和×100% 核查项目应得分之和(得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核查得分标准: 优 良:总计分90分以上合格:总计分7090分不合格:总计分低于70分附表5:房屋建筑工程建筑物垂直防护架、垂直封闭防护安全检查现场评价表企业名称: 工程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标准要求检查内容评分说明标准分得分封闭防护架(100分)脚手架杆件、扣件以及密目安全网质量符合要求、数量满足施工需要。脚手架杆件、扣件无检验检测报告的扣20分,安全网无合格证、制造许可证的扣20分,脚手架杆件、扣件或密目安全网数量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扣40分60按照规定设置封闭式防护架,架体稳定,符合规范要求。架体与建筑物拉结按规定要求每少一处扣1分,拉结不牢固每处扣0.5分;悬挑式脚手架外挑杆件与建筑结构连接不牢固的每有一处扣1分,钢挑架与预埋钢筋环连接不严密的每有一处扣0.5分,钢挑架不符合规定的扣10分,;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无定型的主框架的扣10分,主框架未与每个楼层设置连接点的扣10分;房屋建筑未设置封闭式脚手架围护的扣20分,房屋建筑设置脚手架围护未封闭连续的扣10分20脚手架方案。无方案扣2分,方案与实际不符扣1分,方案无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现场总监签字的扣1分,无安全验算扣1分2脚手架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应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5剪刀撑符合要求。剪刀撑设置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0.5分5立杆基础平整、底座,扫地杆设置完整。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6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未封闭扣2分,封闭不严密每一处扣0.5分260小计100注:1、核查结论:优秀、合格、不合格2、计算公式:核查得分 核查项目实得分之和×100% 核查项目应得分之和(得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核查得分标准: 优 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