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互联网金融下的消费金融发展-精品文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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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互联网金融下的消费金融发展摘要: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互联网消费金融作为一种新型的融通资金形式应运而生。互联网消费金融在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也引发了很多问题,为了确保其健康持续的发展,应该顺应时代的潮流不断优化创新。本文分析了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主要发展形式及其本身的优势,探究了在其发展经过中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及建议,以促进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的良性发展。关键词:互联网;消费金融近几年,以移动互联、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信息技术飞速发展,不断影响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运行形式。随着人们消费习惯和消费观念的逐步改变,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规模不断扩大。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放贷规模到达4.38万亿元,较2016年增长了904%;2018年,居民房贷持续转移,加之我国金融理念的浸透和场景布设提升消费金融浸透情况,互联网消费金融放贷规模持续走高,全年到达约9.78万亿元,同比增长122.9%。互联网消费金融凭借其海量的消费群体、良好的用户体验以及高效的运行效率,已成为消费金融市场和网络经济将来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和趋势。1互联网消费金融形式分析1.1互联网电商平台形式互联网电商平台形式以其庞大的消费客群为依托,基于其成熟的互联网电商平台、便捷的物流渠道、优质的商品服务创造了丰富的消费场景,通过大数据分析和消费行为监测,以更低的成本为客户提供更快速、更便利、更个性的消费分期和小额借贷服务。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如淘宝蚂蚁花呗、京东商城京东白条、苏宁易购苏宁任性付。在该种形式下,消费者通过电商平台购物时,以赊账手段获得产品,并采取分期还款的方式向电商平台支付借款金额、手续费和服务费。该形式的优势在于电商平台获客能力强,且自带消费场景,客户粘性更强;同时,电商平台把握丰富的用户在线消费数据,通过用户画像、远程认证、信誉评分模型、大数据分析和监测等互联网技术,在贷前审批、贷中监测、贷后催收等各环节均可通过线上进行,即方便了用户,也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人力成本。1.2垂直分期购平台形式垂直分期购平台形式主要是根据应用场景的差异,搭建不同的分期购平台。从其运营形式看,与电商平台类似,但在体量和获客能力上与电商平台相比有较大差距。分期购平台根据用户消费需求的不同,通过分期服务或者消费贷款的方式,切入传统消费金融浸透率不高的消费场景。其中比拟具有代表性的平台如:切入教育分期的“蜡笔分期、“学好贷;切入租房分期的“房司令、“楼立方;切入旅游分期的“首付游、“易分期;切入装修消费分期的“家分期、“小窝金服。近年来,由于群众消费水平的提高,医美分期、汽车分期等平台发展迅速,市场占有率逐步提升。然而,由于该种形式主要针对单一垂直细分市场,又无电商平台的大数据优势,大部分分期购平台主要依靠互联网征信,采用线上线下一体化的风控和审批机制,坏账率较高,近年来负面新闻较多,加强风控管理对于分期购平台至关重要。1.3消费金融公司形式消费金融公司是经银监会批准,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专为消费者提供小额信贷服务的非银金融机构。由于消费金融公司本身没有消费场景,所以在提供信贷服务时,主要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与购物平台进行业务合作,在消费场景中嵌入信贷申请、资金使用等环节,消费者进行商品购买时选择分期付款,由消费金融公司直接向购物平台支付货款,提高了资金周转率;另外一种是消费者直接通过消费金融公司的线上平台进行贷款申请,消费者完成合同签订并通过信贷审核后,直接将资金发放至消费者账户。由于消费金融公司业务种类较为单一,所以业务水平更为专业化。此外,消费金融公司的风险容忍度较高,审批程序相比银行会更有效率。在风险防备方面,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的股东多为银行,信誉度较高、风控能力较强,在其为消费者提供信贷服务时,更有能力躲避风险。1.4P2P平台形式由于P2P借贷的资金成本相对较高,因而在该形式下业务类型一般比拟固定。P2P平台主要依靠两种方式盈利:一种是直接向消费者提供资金,从中获取一定的利息;另一种是与供给商进行业务合作,并抽取一定比例的销售分成。两种方式主要的业务流程都是由消费者在购物环节中,线上向P2P平台提出信贷服务申请,平台进行一系列的信贷审查,对申请人进行信誉额度评定,并向消费者发放信贷资金或为消费者直接向供给商垫资付款。目前我国纯互联网的P2P平台相对较少,大多由平台自建风控系统,线上线下审批相结合,在我国目前信誉环境尚不完善的情况下,这种形式也成为绝大多数P2P平台的选择。1.5银行互联网消费金融形式银行作为传统的金融服务机构,主要通过信誉卡和消费贷款提供消费金融服务。银行互联网消费金融形式是对传统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的补充和延伸,大型商业银行为了适应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为客户提供愈加方便快速的金融服务,搭建了多种消费场景,通过银行网上消费平台为消费者提供产品与服务,其中以商品分期、租房分期、教育分期为重点。在银行互联网消费金融形式下,消费者通过银行网上消费平台购买产品时,选择消费信贷方式支付,银行评估消费者的信誉状况并制定信誉额度。银行互联网消费金融形式的优势在于银行的资金成本相对较低,具有成熟的征信和审批流程,且银行的信誉相比其他平台更好,更易博得消费者的信任。但是,银行互联网消费金融形式也存在审核周期长、信贷要求高、审批效率低的问题,在一定程度限制了其发展。2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经过中存在的问题2.1消费观念尚未深化人心相比传统的消费金融形式,互联网消费金融虽具有一定优势,但是发展时间较短,互联网金融的消费观念尚未深化人心,很多消费者对于这种全新的形式不甚了解,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发展。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固然互联网消费金融的规模逐年扩张,各类互联网消费金融形式百花齐放,但是其使用人群的年龄层次较为单一,以高校大学生以及年轻白领为主,且金额普遍不高。要想使各类消费群体广泛认可接受互联网消费金融这种形式,改变消费群体构造分布不合理的现状,还需要一定的适应时间。2.2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单一产品构造单一是目前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经过中较为突出的问题。很多从事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企业在开发消费金融产品时,不能从消费者的实际需要出发,而是照搬硬套其他企业的运营形式,导致信贷金融产品同质化严重,根本无法知足客户的需求,严重制约了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同时,由于信贷金融产品创新性缺乏,很多公司选择通过降低贷款利率方式拓展客户,以减少利润甚至亏损的状态挤压其他同业,不但损害了本身利益,还毁坏了金融市场的稳定。甚至还有部分平台为了占领市场,盲目扩张业务范围,降低借贷门槛,审查力度也不够,严重加剧了潜在的信誉风险。2.3征信体系不完善征信体系不健全是制约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首先,我国的信誉体系建设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传统的金融企业现阶段主要以央行征信信息为主,覆盖的用户信息和数据有限,所以对个人信誉作出全面分析较难实现;其次,就互联网信誉数据合作来看,目前我国暂未建立较为完备的跨平台合作机制,大量的用户信息分散在公安、民政、税务等各个部门,且各机构间无法实现即时的信息分享,很难对信誉信息进行全面核查;最后,就互联网信誉体系的完备程度来讲,它直接影响到消费者隐私能否会被泄露,在这个数据高速传递的信息时代,只要做好个人的信息保护工作,才能确保互联网消费金融稳定运行和健康快速发展。2.4风险防备能力较弱在互联网消费金融快速发展的同时,很多相关企业过分重视流量,迅速扩张规模,但内部风险管理机制并未做到同步建立健全,在其发展运行的经过中容易引发信息安全问题。为了快速获客,很多企业盲目扩大客户规模而放宽了对消费者的信贷审查要求,甚至有些企业忽略消费者的信誉状况违规经营,极易引发金融风险。同时,消费金融业务通过互联网完成,具有虚拟性和隐蔽性的特征,交易双方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导致近年来骗贷、逃贷事件频发,增加了审慎经营的风险。此外,由于信息技术能力薄弱,很有可能遭遇客户信息泄露、黑客攻击、数据篡改等问题,给依靠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手段的互联网消费金融敲响了警钟。2.5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缺乏互联网消费金融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形式和新兴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与其相关的政策和法律较为落后,在很多业务环节都游离在灰色地带,尤其是涉及到一些互联网渠道特有的问题时,现行的法规大多是建议性意见和管理办法,缺少针对性和约束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快速健康发展。此外,互联网消费金融具有互联网业务与金融业务的双重特征,因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管主体和监管方式存在定位模糊问题,当发生风险事件时,没有一套统一的监管政策与法律法规对其进行明确界定。3互联网金融背景下消费金融发展的建议3.1加大宣传力度要推动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改变消费者保守的传统金融观念,帮助人们对其有一个正确的认知,接受互联网消费金融这种新型的金融形式,必须做好宣传和推广工作。首先,政府部门作为权威机构,需制定相关的政策并加以引导,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群众开展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宣传工作,加强消费者对其信任程度;其次,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从业人员能够通过新闻报刊、交通广告、互联网等各种宣传媒介,加强对此类产品的推广介绍,让消费者对其产品形式、安全性、便捷性有更深化的了解和认识;最后,由于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便利性,导致部分消费人群遭到一些广告媒体宣传的影响,盲目借贷导致过分透支消费,因而在进行相关宣传时也要向社会群众倡导正确的消费观。3.2创新金融产品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离不开相关金融产品的创新。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产品创新应该结合本身的优势,着眼于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技术创新三方面。从产品设计层面来看,应该加强客户调研工作,精准进行客户画像,深化了解客户需求,根据不同客群特征,构建全面的多层次的消费金融产品;从服务创新角度来看,能够通过客群分析和数据统计,有针对性地向客户推荐相关金融产品,同时将金融产品和服务自然地融入消费者的各类消费场景中,简化交易流程,提升服务质量进而优化客户的消费体验;从技术创新角度来看,通过大数据分析,主动感悟客户消费信贷需求,从客户属性、行为偏好、年龄构造等多角度切入,强化获客、留客、活客的能力。同时利用大数据征信、生物识别、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贷前审核、贷中审查、贷后监测全流程线上一体化管理,大大提升企业的运营效率。3.3建立多元化征信体系完备的征信体系能够提供准确、全面的用户信息,帮助企业准确地识别消费者信誉情况,有效躲避企业风险。为了促进互联网金融更长远的发展,应该积极推动个人征信体系的完善,建立全面的征信机制。首先,应当设立统一的信誉评估标准。一些大型的互联网消费金融企业,基于长期大量的用户积累,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通过对接各种征信系统以及结合数据爬虫等技术手段,基本实现了对消费者的网络行为进行全面评估,能够相对真实地反映用户的信誉水平。能够整合这些相对成熟的互联网消费金融企业的信誉评估指标,建立相对统一的信誉评估标准;其次,搭建信誉数据合作平台,积极推动消费金融主体在征信方面的合作,加强相互信息分享,建立多元化征信机制;最后,注重用户隐私保护,施行严格的惩办措施,防止出现因个人信息泄露而引发的信誉危机。3.4加强风险控管加强对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的风险控管,主要要从内部控制及技术创新两方面着手。首先,企业本身应制定严格的内部管理机制,提升本身的运营水平,重视客户审查及监督工作,审慎经营,同时企业应该加强对外部风险的监测和感悟,一旦碰到风险,能够快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顿并调整本人,防止遭受更大的损失;其次,要提升技术水平,积极引进智能技术,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工作,防止系统遭受外部攻击。通过整合各平台征信数据,搭建风控模型,多维评定授信额度,不断完善风险预警、风险评估体系,最大限度躲避集团性、规模性的欺诈行为。3.5完善法律法规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的发展离不开健全的法律法规的引导。国家应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互联网金融企业以及消费主体的各种行为加以约束,进而规范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市场秩序。首先,要提高立法格局,使其不仅仅只是停留在政策性建议层面,更要明确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各介入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其次,要结合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现状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同时应制定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支持政策,为企业提供法律保护和政策援助,规范行业发展。最后,要加强对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的监督管理,制定严格的互联网金融检查制度,提高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的准入门槛,规范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的运营,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为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综上所述,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改变了传统的消费方式,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与此同时也面临着认可度不高、产品构造单一、法律法规不完善、风险防备能力缺乏等问题。因而,消费者要逐步转变消费方式,接受互联网消费金融这种新型金融形式,同时也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避免盲目借贷;互联网消费金融企业要加强产品创新、提升本身风险防备能力;政府应努力完善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只要这样,才能推动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