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被征地农民粮食补助管理规定.docx

    • 资源ID:17857744       资源大小:18.77KB        全文页数:7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8.88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8.88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被征地农民粮食补助管理规定.docx

    被征地农民粮食补助管理规定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实行粮食补助的总体原则;享受粮食补助的对象;发放粮食补助的标准及发放时间;发放粮食补助的操作方式与工作责任;粮食补助享受资格的申请;粮食补助享受资格的间断与终止;粮食补助的管理;其他;进行讲述。其中包括:主要采取“财政投入为主,坚持实物分配的原则、直接分配、可享受区发放的粮食补助的对象、,自获得享受资格之日起每人每月补助、呈报对象名单,核实人数,办理手续、自行书面向所在股份(联)社申请粮食补助、要间断其粮食补助享受资格的情况、终止其粮食补助享受资格的情况、审核确认由区相关部门负责、实行动态管理、在各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章程界定的股东基础上进行界定的、严禁任何人弄虚作假等,详细材料详见:为深化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要求,进一步健全我区社会保障体系,着力解决区内居民土地被征用后的生活问题,不断增加居民收入,规范粮食补助行为,确保社区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暂行)规定:一、实行粮食补助的总体原则。粮食补助,主要是为区内土地被征用后的居民提供稳定的生活物资。主要采取“财政投入为主,坚持实物分配的原则,由区财政在年度预算内拨出专款,统一采购上优大米,直接分配给有享受资格的居民。粮食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二、享受粮食补助的对象。下列人员可享受区发放的粮食补助:(一)凡介入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现已获得所在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股民资格的居民;(二)现已获得股民资格的居民,其在股权界定之后合理出生的子女(属本区户口),从办理入户手续后的下一个月起发放;(三)现已获得股民资格的居民,从外镇区(省、市)迎娶的妇女及其带入合法所生的子女(或入赘纯女户家属的男子及其带入合法所生的子女),办理迁入手续后属本区农业户口的,入户后的下一个月起发放。(四)20*年8月31日前(含31日)属本区农业户口(或征地转统)的居民,其户口在20*年8月31日后至申请粮食补助前未迁离过*区的,办理有关申报手续后给予粮食补助发放。(五)户口从未迁离*区的原张家边社办企业离任人员,办理有关申报手续后给予粮食补助发放。三、发放粮食补助的标准及发放时间。凡具有本规定所界定的享有粮食补助资格的人员,自获得享受资格之日起,每人每月可得到18市斤上优大米的补助。详细发放时间为每月的11日至20日。四、发放粮食补助的操作方式与工作责任。社区居委会负责呈报粮食补助发放对象名单;区农业办公室负责核实粮食补助对象的发放人数,办理购粮款的请款手续;区物价所负责核定粮食价格,并监测年内粮食价格浮动情况,及时报告调整意见;区财政局在年度预算资金内,按月定期拨款给购粮单位帐户,由股份(联)社与供粮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凭税票入帐),保质保量采购上优大米,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发放工作,通知享受对象到指定地点领取。五、粮食补助享受资格的申请。凡符合本规定第二条第(二)、(三)款可享受粮食补助的对象,在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后,须自行书面向所在股份(联)社申请粮食补助。符合本规定第二条(四)、(五)款的居民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实,到户口所属股份(联)社申请粮食补助。股份(联)社接到申请后,必须在当月内核准申请人的资格,上报社区居委会复核后,报区农业办公室审批。符合粮食补助资格的申请人经区农业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的下一个月起享受粮食补助。六、粮食补助享受资格的间断与终止。(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要间断其粮食补助享受资格:1、违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收养)子女的居民,夫妻双方及其违背政策生育或收养的子女从违背之日起停止发放七年粮食补助,停发期满后而且按规定缴清社会抚养费,方可恢复发放;符合规定可再生育一胎子女,而生育时,未按规定补办审批手续的,生育双方及子女停止发放3个月粮食补助;拒不按规定参加孕情检查(查环查孕)的,从发出通知之日起,育龄夫妇当季不得享受粮食补助,直到检查孕情无违例生育,方可恢复发放;未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夫妇停止发放粮食补助,待落实措施后,方可恢复发放;出租屋主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证和违例韵螅痪郑丝冢曰诓疚唬?-3年内不能享受粮食补助。此类情况的审核、确认,由区计生办负责。2、居民被发现有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行为的,经公安部门证明已遭到拘留以上处罚的,取消该居民一个月的粮食补助;被发现有吸毒行为,经公安部门证明已遭到拘留以上处罚的,在处罚期间内停发该居民粮食补助。此类情况的审核确认由区公安分局负责。3、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判处劳教的居民,在劳教期间,停发粮食补助;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居民,在服刑期内,不得享受粮食补助,且刑满释放后的一年内不得享受粮食补助。此类情况的审核确认由区公安分局负责。4、凡违背有关规定介入越级(包括区)集体上访或非正常上访的居民,扰乱社会秩序和生产、工作秩序的,介入一次者,停发一个月粮食补助;介入两次者,停发三个月粮食补助;介入三次者,停发六个月粮食补助,介入三次以上者,停发一年粮食补助。此类情况的审核确认由区信访办负责。新晨5、对违背有关征兵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居民,经上级主管部门证实,取消该居民当年的粮食补助。对于被批准入伍后逃避、拒绝应征的或在部队服现役期间逃离部队或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居民,经上级主管部门或部队机关证实,取消该居民三年的粮食补助。此类情况的审核确认由区武装部负责。6、出国半年以上(含半年),户口仍未办理注销手续的居民,自动间断其粮食补助,回国后本人到户口所属股份(联)社重新申请。(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终止其粮食补助享受资格:1、补助对象死亡的,自死亡下一个月起,不再享受粮食补助;2、因某种原因户口迁出本区的(在校的大中专学生除外),自其户口迁出下一个月起,不再享受粮食补助。(三)对违背其它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居民,经区管委会同意后,需要间断或终止其粮食补助享受资格的,以区的批复为准。此类情况的审核确认由区相关部门负责。七、粮食补助的管理。1、粮食补助对象由区农业办公室与各社区居委会进行电脑联网,实行动态管理。2、本暂行规定的粮食补助对象,是在各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章程界定的股东基础上进行界定的,但是与股份社股东资格界定相比有所区别,详细区别参照第二条款和第六条款的规定。3、粮食补助是我区一项福利性政策,严禁任何人弄虚作假,凡虚报多领的,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八、本暂行规定由区农业办公室负责解释。九、本暂行规定自20*年1月起执行。以前有关粮食补助规定同时废止。附:1、*区粮食补助申请表2、*区粮食补助扣减人员审批表3、*区粮食补助恢复发放人员审批表

    注意事项

    本文(被征地农民粮食补助管理规定.docx)为本站会员(安***)主动上传,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淘文阁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