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城周边食品无照生产经营整治计划.docx
大学城周边食品无照生产经营整治计划一、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的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立公平、有序、规范的食品市场秩序为目的,坚持查疏结合、标本兼治以及“教育在先,查处在后,疏导为主,取缔为辅的原则,采用疏堵结合的方式,全面清理整治大学城周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并努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通过整治,要使大学城周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得到整顿和规范,依法领取相关证照,保障良好的食品安全水平;对拒不整改的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开展联合整治,坚决予以取缔,争取全面消除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并建立长效防备机制,确保人民群众十分是广大在校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整治工作的步骤和时间安排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主要任务是做好针对大学城周边食品生产经营户、学生消费群、房屋出租户的宣传教育工作。1、针对食品生产经营户下发(限期整改告知书):(限期整改告知书)内容由区卫生局、环保局、工商局、公安分局分别提出告知要点,在月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统一汇总整理,并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由新城科教产业园、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有关村社区在月日前发放到位。通过告知,要使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提高对有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切实加强对经营单位规范化经营的教育和引导,提高他们的诚信守法意识和自查自改的自觉性。2、针对学生消费群下发(给广大学生的一封信):由区卫生局负责内容拟定,由新城科教产业园印制并负责联络有关学校共同做好发放工作,于月日前发放到位,做到在校学生人手一份,同时建议学校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扩大教育面。通过下发(给广大学生的一封信),加强对大学生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认识和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3、对房屋出租户下发(房屋出租安全责任告知书):由区公安分局根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负责拟定内容并印制,由基层派出所负责逐户发放,进一步提高村民的规范出租意识,引导他们共同提高规范房屋合法租赁经营的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环保意识,从源头上控制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蔓延。第二阶段:整改办证阶段由区卫生局、环保局、工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大学城周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综合整治的实际情况,逐户分类审查办理有关证照,依法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对于各项设施条件到达或基本到达有关标准的,应催促其尽快办理有关证照;对于各项设施条件暂不具备办证条件的,应当耐心指导催促其加大投入,加快更新改造,完善有关设施,限期催促其办理有关证照;对于条件设施与基本标准差距较大,即便改造也不可能到达相关标准的,应劝导其改行从事其他非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另寻新址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大学城周边目前地处城郊结合部,各项配套设施不全的现状,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应从实际出发,对选址、环境、布局、面积、建筑构造、卫生设施和设备设置等条件采用切实可行的行业标准;对下岗失业、残疾、烈军属等特困人群,要严格执行税费优惠政策。各部门在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证照的同时,要明确不改变原有房屋的使用性质。对于拒不采取整改措施的经营户,由各职能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处取缔。第三阶段:联合整治阶段对逾期拒不整改的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组织工商、卫生、环保、公安、城管和新城科教产业园、街道等单位进行联合执法,予以全面清理整治,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第四阶段:稳固提高阶段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施行巡查、回访、年审等监管措施,加强对获得证照的餐饮单位的后续监管。新城科教产业园、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和有关村、社区要做好整治后的日常监督工作,一旦发现学校周边地区新增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其它有关食品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向区有关部门或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严防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现象的回潮。三、整治工作的职责要求和分工根据“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基层单位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确保整治工作获得实效。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综合整治工作总体方案的拟定和组织协调。加大对整治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采用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不定期地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区政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汇报。区卫生局:负责拟定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告知书)相关内容和(给广大学生的一封信),并做好整治经过中对餐饮单位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工作;根据相关卫生标准对无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加强工作指导,并催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单位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进行查处。配合新城科教产业园、街道做好疏导点建设经过中有关卫生设施建设的指导工作。区环保局:根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加强对经营单位的整改指导,并催促其整改达标。对拒不整改或无法达标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配合新城科教产业园、街道做好疏导点建设经过中有关环境设施建设的指导工作。公安分局:根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相关出租房的管理工作,并加强对出租房业主的宣传教育,引导业主将房屋出租给有证有照的经营者;负责维护专项整治经过中的治安工作。工商局:严格落实营业执照的前置审批工作,确保审批正确率到达100;对拒不整改的无照经营单位,根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进行查处取缔。新城科教产业园、街道及有关村社区:负责做好疏导点的规划、建设工作,教育、引导各项设施条件不可能知足办证要求的单位转移到疏导点,并按各部门有关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负责对大学城周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摸底调查,及时把握并反应专项整治经过中的动态情况;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对大学城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学生消费群和房屋出租户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督,对新出现的大学城周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或其它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要及时向区有关部门报告。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其他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整治相关工作。四、整治工作的要求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学校周边地区食品安全状况关系到广大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集体性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现象的泛滥直接影响了社会稳定和政府形象。为确保综合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区政府成立大学城周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沈宁宁同志任组长,区卫生、环保、监察、公安、工商、药监和新城科教产业园、街道的分管领导为成员,区卫生局、环保局、工商局和新城科教产业园、街道等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2、加强协调,构成合力。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整合执法气力,切实加强整治力度。区工商、卫生、环保、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要完善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和联合监管机制,切实履行职责,杜绝相互推诿,齐心协力抓好本次专项整治。新城科教产业园、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要组织有关村、社区及时了解、反应工作信息,加强工作沟通。3、加强宣传,营造气氛。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大张旗鼓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发动广大师生积极介入到专项整治行动中来,引导广大师生及周边群众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消费,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保证饮食安全。4、定期督查,加强考核。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建立整治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由各相关单位于每月的1号和15号遇休息日顺延将前阶段的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送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并由办公室汇总后送区有关领导。区政府不定期召开整治工作推进会,沟通各单位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获得实效。区政府将整治工作的落实推进情况作为对各有关单位全年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在整治经过中工作积极、表现突出,并获得良好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在年底进行统一表彰奖励;对于在整治推进经过中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