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特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PDF
股票代码:股票代码:300608 股票简称:股票简称:思特奇思特奇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Si-Tech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6 号中电信息大厦 14 层)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二一年六月二二一年六月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 112 号 滨江金融中心 T3、T4 及裙房 718 1-1-1 声声 明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 均不表明其对公司所发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1-2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 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经营风险一、经营风险 (一)技术升级和市场需求不能匹配的风险(一)技术升级和市场需求不能匹配的风险 随着我国进入 5G 商用时代,电信运营商软件行业将进入快速发展期,相关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更新换代快, 用户对软件系统及相关产品的功能要求也不断提高。因此,公司需要结合市场需求不断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产品、服务的升级。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技术、产品及市场的发展趋势,推出的产品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二)研发技术人才流失风险(二)研发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软件企业对高水平技术人才的争夺激烈,且随着公司经营规模逐渐扩大,对优秀人才的需求进一步增加,如果公司未来不能采取措施培养、引进和留住足够多的人才,可能面临核心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三)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三)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业务涵盖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广电企业等电信运营商的多项核心业务支撑系统,同时开拓了智慧城市、物联网等运营与支撑产品,中小企业公有云、人工智能等产品与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仍集中在电信运营商,来源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超过 85%,如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战略、采购需求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带来不利影响。 (四)公司业绩存在季节性特征的风险(四)公司业绩存在季节性特征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中国移动、 中国联通、 中国电信及广电企业等电信运营商,该等客户信息化建设的预算立项、审批和采购招标一般安排在每年的第一、二季度,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 第四季度尤其是年末通常是取得客户验收报告的高峰期。 1-1-3 由于公司软件开发业务的收入确认政策以取得验收报告作为确认前提, 因此公司收入集中在第四季度体现。与此同时,公司的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主要是人力成本和差旅费,发生较为均衡,并未同收入一样呈现明显的季节性。因此公司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亦在第四季度集中体现,业绩存在季节性特征。公司收入的季节性特征会导致公司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甚至第三季度均可能出现亏损,请投资者注意公司业绩存在季节性特征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 但相关结论均是基于当前的公司发展战略、国内外市场环境和国家产业政策等条件做出的。未来若出现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可能会对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现效益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同时,竞争对手实力进步、产品价格的变动、市场容量的变化、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动以及公司销售渠道的拓展等因素也会对项目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预期效益的风险(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 PaaS 平台技术与应用项目、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目及物联网研发中心项目,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面临着产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竞争条件变化以及技术更新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影响 PaaS 平台技术与应用项目及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目的投资成本、投资回收期、投资收益率等,影响物联网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进度与效果等,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1-1-4 目目 录录 声声 明明. 1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2 一、经营风险. 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3 目目 录录. 4 释释 义义. 7 第一节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 . 9 一、基本情况. 9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9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11 四、公司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25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30 六、财务性投资情况. 31 七、其他事项. 35 第二节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39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39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42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43 四、募集资金投向. 45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45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5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46 第三节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47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47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47 三、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合理. 62 1-1-5 四、本次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合理性. 63 五、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的关系. 68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73 第四节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74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74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74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74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75 第五节第五节 历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历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 76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76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76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79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80 五、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2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83 七、前次募集资金的后续使用计划情况. 84 八、会计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84 第六节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85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85 二、政策风险. 85 三、经营风险. 86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87 五、审批及发行风险. 87 六、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87 第七节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89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89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91 1-1-6 三、保荐机构声明. 92 四、保荐机构管理层声明. 93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94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95 七、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96 八、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97 1-1-7 释释 义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一般名词释义一、一般名词释义 本公司/发行人/公司/思特奇 指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指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可转债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 贵州海恒 指 贵州海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五岳 指 山东五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中盛华宇 指 北京中盛华宇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移动 指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联通 指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 指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广电 指 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哈尔滨易位 指 哈尔滨易位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思瑞格 指 安徽思瑞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都易信 指 成都易信科技有限公司 亚信科技 指 亚信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华为 指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浩鲸云计算 指 浩鲸云计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直真科技 指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大国创 指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东软集团 指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国信 指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工信部 指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1-8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财信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创证券 指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方花旗证券 指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曾用名: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 指 2018 年、2019年、2020 年及 2021 年1-3 月 二、专业名词释义二、专业名词释义 3G 指 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规范 4G 指 第四代移动通讯技术规范 5G 指 第五代移动通讯技术规范 BOSS 指 Business & Operation Support System,业务运营支撑系统的英文缩写。BOSS 系统以客户服务、业务运营和管理为核心,以关键性事务操作(客户服务和计费为重点)作为系统的主要功能,为电信运营商提供一个综合的业务运营和管理平台 BSS 指 Business Support System,业务支撑系统的英文缩写,简称 B域 OSS 指 Operation Support System,运营支撑系统的英文缩写,主要指网络域的运营支撑,与BSS 或 BOSS 分属不同领域,简称 O 域 AI 指 Artificial Intelligence,指人工智能 CCID 指 China Center for Information Industry Development 的英文缩写,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通称“赛迪” ITSS 指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ervice Standards 的英文缩写,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委的领导和支持下,由 ITSS 工作组研制的一套 IT 服务领域的标准库和一套提供 IT 服务的方法论 CRM 指 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客户关系管理的英文缩写 IaaS 指 Infrastructure-as-a-Service, 基础设施即服务的英文缩写。 以服务的方式提供应用所需的主机、存储、网络等基础设施资源 ICT 指 ICT 是信息、通信和技术三个英文单词的词头组合(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简称ICT) 。它是信息技术与通信技术相融合而形成的一个新的概念和新的技术领域 NFV 指 Network Function Virtualization,指网络功能虚拟化 PaaS 指 Platform-as-a-Service, 平台即服务的英文缩写, 以服务的方式提供应用软件所需的开发和运行平台 SaaS 指 Software-as-a-Service,软件即服务的英文缩写,即通过网络提供软件服务 SDN 指 Software Defined Network,软件定义网络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特别说明外: (1)数值均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相关财务数据均为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 1-1-9 第一节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一、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股票简称 思特奇 股票代码股票代码 300608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英文名称 SI-TECH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吴飞舟 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 咸海丰 成立时间成立时间 1995 年 12 月 25日 上市时间上市时间 2017 年 2 月 13 日 上市地点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总股本总股本 204,883,093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633062121U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6 号 14 层 办公地址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6 号 14 层 电电 话话 010-82193708 传传 真真 010-82193886 网网 址址 www.si-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securitiessi-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维修;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 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 代理进出口; 经营电信业务。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总股本由157,653,651股增加至 204,883,093 股。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和和实际控制人情况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一)股权结构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如下表所示: 序号序号 股东股东 持股数量(股)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股东性质股东性质 1 吴飞舟 47,937,439 30.41% 境内自然人 1-1-10 序号序号 股东股东 持股数量(股)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股东性质股东性质 2 贵州海恒 10,954,627 6.95% 境内非国有法人 3 山东五岳 6,698,124 4.25% 境内非国有法人 4 王维 5,312,972 3.37% 境内自然人 5 马庆选 4,096,471 2.60% 境内自然人 6 姚国宁 3,695,486 2.34% 境内自然人 7 谭振华 3,660,000 2.32% 境内自然人 8 中盛华宇 3,350,260 2.13% 境内非国有法人 9 余依意 1,720,418 1.09% 境内自然人 10 王剑 1,540,000 0.98% 境内自然人 合计合计 88,965,797 56.44% -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吴飞舟先生持有公司 30.41%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自上市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吴飞舟先生,男,1963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计算机部,1995 年参与共同设立公司前身北京思特奇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历任公司及其前身的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公司参股公司成都考拉悠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2、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质押、冻结的情况、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质押、冻结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吴飞舟先生持有公司 4,793.74 万股股票,占总股本的 30.41%,持有股权无质押情形;吴飞舟先生因个人经济纠纷持有股份被冻结645.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9%,冻结股份比例较低,不存在因股份冻结影响公司控制权的风险。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除思特奇及其下属公司外,吴飞舟先生对外投资了深圳市诚亿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并持有其 0.56%股权。 1-1-11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2017) ,公司所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中的软件开发子行业(651)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公司归属于“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一)行业主管部门及自律性组织(一)行业主管部门及自律性组织 我国软件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工信部,自律组织为中国软件行业协会。 名称名称 类型类型 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工信部 主管部门 负责制定国家信息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对全国软件行业实行行业管理和监督,组织协调并管理全国软件企业认定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并发布软件业的行政规章、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授权软件产品检测机构,按照我国软件产品的标准规范和软件产品的测试标准和规范,进行符合性检测;制定全国统一的软件产品登记号码体系、制作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发布软件产品登记通告等。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 自律组织 主要从事软件行业市场研究,为会员单位提供公共服务、行业自律管理及向政府部门提出行业发展建议等。 软件行业的其他相关部门还包括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从事各种与版权有关的登记、咨询等服务。 (二)行业主要法律法规(二)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序号序号 颁布时间颁布时间 法规名称法规名称 发布机构发布机构 文号文号 1 2002年2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 国家版权局 国家版权局令【2002】第1号 2 2007年6月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国务院信息工作办公室 (已撤销) 、 公安部、国家保密局、 国家密码管理局 公通字【2007】43号 3 2009年3月 软件产品管理办法 国家工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9号 4 2011年1月 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国务院 国发20114号 5 2012年4月 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信部联软【2013】64号 6 2012年8月 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 发改高技【2012】2413号 1-1-12 序号序号 颁布时间颁布时间 法规名称法规名称 发布机构发布机构 文号文号 试行办法 7 2013年1月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13修订) 国务院 国务院令第632号 8 2016年1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三号) 9 2017年7月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国家工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 10 2018年5月 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工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7号 (三)行业主要产业政策(三)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为了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的发展, 近年来国家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支持政策。 1、2015 年 8 月,国务院发布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 ,支持企业开展基于大数据的第三方数据分析发掘服务、技术外包服务和知识流程外包服务。鼓励企业根据数据资源基础和业务特色, 积极发展互联网金融和移动金融等新业态。推动大数据与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的深度融合,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的创新应用,积极探索创新协作共赢的应用模式和商业模式。 2、2016 年 5 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国家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规定在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软件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税收优惠资格认定等非行政许可审批取消后, 软件行业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应满足的条件。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 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2018 年 3 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推动资本市场服务网络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 ,提出要加强政策引导,促进网信企业规范发展;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推动网信企业加快发展;加强组织保障,推动资本市场改革政策在网信领域先行先试。 4、2020 年 3 月 6 日,工信部办公厅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动工业互联网加快发展的通知 ,提出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国家工业互联 1-1-13 网大数据中心建设,鼓励各地建设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分中心。 5、2020 年 3 月 24 日,工信部发布关于推动 5G 加快发展的通知 ,提出要全力推进 5G 网络建设、应用推广、技术发展和安全保障,充分发挥 5G 新型基础设施的规模效应和带动作用,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 6、 2020 年 4 月 7 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 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 ,支持和鼓励在具备条件的行业领域和企业范围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数字孪生、5G、物联网和区块链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应用和集成创新,加快企业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培育新经济发展。 7、 2021 年 3 月, 国家出台的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指出在重点行业和区域建设若干国际水准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加快发展智慧农业,推进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不断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服务效率。 (四)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四)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1、行业总体概况、行业总体概况 随着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及应用, 信息服务业领域的产品创新和服务升级不断强化, 社会各行业信息化程度不断加深,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近年来保持高速增长,产业规模迅速扩大。根据国家工信部统计数据,2020 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实现收入 81,616 亿元,同比增长 13.24%;2013-2020 年软件行业收入实现 15.05%的年均复合增长率, 由 2013 年的 30,587 亿元增长至 2020年的 81,616 亿元。 1-1-14 数据来源:国家工信部 2、发行人产品细分行业情况、发行人产品细分行业情况 (1)电信软件产品及服务主要类型)电信软件产品及服务主要类型 公司主要为电信运营商提供客户关系管理、计费、业务保障、移动互联网、云和大数据等核心业务系统,属于电信业务运营支撑系统(BOSS 系统)范畴。BOSS 系统是电信运营商的综合业务和运营管理平台, 融合了业务支撑系统 (BSS)与运营支撑系统(OSS) 。 BSS 产品及服务:主要指电信运营商面向客户业务经营使用的软件产品及服务,包括计费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和智能决策支撑系统三大核心系统及其他满足个性化需求的系统。 OSS 产品及服务:主要指支持电信运营商网络资源配置及安全运营管理的软件产品及服务,如网络管理及网络优化系统等。 (2)电信软件产品及服务行业概况)电信软件产品及服务行业概况 随着 5G 商用的推进,电信软件行业持续增长。根据 CCID 数据,2020 年受国家积极推进网络强国建设以及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影响, 中国电信业软件投资规模同比增长 6.5%,达 589.1 亿元。预计 2021-2023 年,随着网络提速和电信普遍服务向纵深发展,电信新兴业态以及 5G 网络、物联网、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快推进, 中国电信业软件投资规模将进一步增长,其中,预计 2021 年,中国电信业软件投资规模为 632.7 亿元,增长率为 7.4%;预计 2023 年,中国电信业软件投资规模为 735.2 亿元,增长率为 7.0%。 1-1-15 数据来源:CCID (3)电信软件产品及服务发展趋势)电信软件产品及服务发展趋势 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的升级,电信运营商业务收入稳步增长 我国电信业于 2008 年进行了大规模重组,重组后基础电信运营商由 6 家变为 3 家,即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2009 年,工信部向三大运营商发放 3G 运营牌照;2013 年,工信部向三大运营商发放 4G 牌照;2019 年,工信部向三大运营商及中国广电发放 5G 牌照。自我国 4G 网络商用以来,移动通讯用户数量及网络通讯数据量保持高速增长趋势,也带动了电信运营商收入的增长。2015 年至 2020 年三大电信运营商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运营商运营商 2015年年 2016年年 2017年年 2018年年 2019年年 2020年年 中国移动 6,683.35 7,084.21 7,405.14 7,368.19 7,459.17 7,680.70 中国联通 2,770.49 2,741.97 2,748.29 2,908.77 2,905.15 3,038.38 中国电信 3,312.02 3,522.85 3,662.29 3,771.24 3,757.34 3,935.61 数据来源: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及中国电信披露的 2015 年至 2020 年年度报告 电信软件行业迎来 5G 升级换代机遇期 随着我国进入 5G 商用时代,电信运营商的业务范围将不断拓展,推动其运营支撑系统升级换代。5G 具有高速度、低时延、高可靠等特点,构建起高速、移动、安全、广泛存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相比 1G-4G,5G 将从“人与人”的通信连接扩展到万物互联, 电信运营商的业务范围亦将随之由移动互联网向移动物联网拓展。为适应 5G 业务发展要求,电信运营商运营支撑系统需不断升级 1-1-16 扩容:一方面,运营支撑系统既要统筹考虑 5G 新需求和发展趋势,还要兼容和保持原有业务的开展和完善; 另一方面, 运营支撑系统不仅要遵照电信行业标准,还要外延其支撑能力,深入到用户和合作伙伴的业务运营过程中,兼容 5G 生态圈的需求。 网络切片、 边缘计算、 云计算、 大数据等新技术推动运营支撑系统升级扩容。网络切片技术的应用需要运营支撑系统实现网络切片的规划、部署、业务发放、保障运维等全生命周期的闭环维护管理; 边缘计算技术的引入需要运营支撑系统对边缘计算节点开放接口,支持边缘计算业务的计费和管理;此外,5G 时代大量的数据产生了更高要求的计算和存储需求。 作为运营商数据采集和处理的核心平台, 上述新技术的运用均对运营支撑系统带来更大网络管控、 智能运维的需求,持续推动其升级扩容,为公司在内的相关软件提供商带来长期成长空间。 全业务运营支撑成为行业发展趋势 目前,在电信运营商中,BSS、OSS、MSS(管理支撑系统)逐步实现融合发展, 业务的开通、 计费、 服务保障等流程逐步实现跨域贯通。 随着 BSS、 OSS、MSS 域的产品及业务的不断渗透、融合与优化,全业务运营支撑已成为行业主流发展趋势。未来的运营支撑系统将通过创新技术,提高服务运营支撑能力,促进业务发展,实现业务模式的创新。 3、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1)技术壁垒)技术壁垒 电信核心业务系统软件开发作为技术密集型行业, 需要满足信息技术先进性的要求,技术壁垒较高。电信运营商需求的多样性、对核心业务系统稳定性和安全性的高要求进一步加大了产品开发的技术难度。产品成熟度、系统完善性、定制开发效率、系统可扩展性与技术服务水平是客户选择供应商的重要因素。拥有全面成熟产品体系和领先开发技术的厂商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另外,快速发展的通信技术还要求厂商进行前瞻性的技术研发, 这些都对潜在的市场进入者形成较高的技术壁垒。 (2)客户壁垒)客户壁垒 电信运营商与核心业务系统软件供应商之间存在很强的黏性。 由于电信运营 1-1-17 商的核心业务系统需不间断运行,更换核心软件供应商后,新老系统对接风险较大,可能影响系统稳定性和兼容性,一旦出现系统故障将造成巨大损失;同时,更换核心软件供应商后, 需要对软件重新编码, 系统建设周期变长导致成本增加,因此电信运营商对供应商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有较高要求, 一般不会更换核心业务系统软件供应商。 自 1995 年设立以来,发行人一直专注于向电信运营商提供核心业务系统软件的全面解决方案。在 20 多年的发展中,公司秉承为客户贴身服务的理念,不断开发适合客户需求的软件产品,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电信运营商建立了长期、紧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运营商各省级分公司中积累了一批稳定优质的客户。发行人与相关客户业务合作的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客户名称 合作开始时间合作开始时间 中国移动 黑龙江移动 1996 年 安徽移动 1999 年 山西移动 1999 年 四川移动 2000 年 吉林移动 2003 年 中国联通 北京联通 2001 年 山东联通 2004 年 安徽联通 2006 年 新疆联通 2009 年 中国电信 山西电信 2008 年 天津电信 2008 年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与大部分相关客户的业务合作超过 10 年,稳定性高。 综上,通过长期的技术应用和服务,软件供应商逐步形成了自身稳定成熟的客户群,建立了客户壁垒,新的行业进入者很难在短期内培养出稳定的客户群。 (3)开发和实施经验壁垒)开发和实施经验壁垒 电信运营商核心业务系统的开发需要对电信运营商的业务规则、 流程和应用环境有深刻的理解。电信运营商各个分支机构都有个性化需求,存在地区差异。电信核心业务系统软件的成功开发和良好运行, 需要项目设计人员和实施人员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 能够针对各地区不同层级客户的业务特点进行合理规划设计。只有长期进行核心业务系统软件开发服务的企业才能积累丰富的行业知识和项 1-1-18 目开发经验,并能针对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供解决方案。行业内领先的企业一般都通过长期的技术应用和服务逐步积累形成自身的行业经验。对于新进厂商,存在较高的开发和实施经验壁垒。 (4)人才壁垒)人才壁垒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度依赖于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及数量。 电信信息化项目复杂性及综合性程度的日益提升对技术人员的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由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人才培养周期较长,行业内高复合型人才相对有限且主要集中在大中型企业;同时,电信行业核心业务系统的开发还要求技术人员对电信行业发展趋势、 内在运行逻辑有深刻的理解, 对行业特征、 业务规则、客户需求有深刻的认识,从业人员基本只能依靠项目积累经验,拥有丰富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专业人才相对较稀缺。因此,行业具有较强的人才壁垒。 4、行业市场供求及利润水平情况行业市场供求及利润水平情况 随着电信信息化建设力度不断加大,电信运营商对支撑系统的运行效率、数据量、处理能力和稳定性不断提出更高的要求,市场需求也不断增加。根据工信部统计数据,2020 年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超过 4 万家,软件业务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2018 年至 2020 年, 国内软件业务总收入分别为 61,909亿元、 72,072 亿元及 81,616 亿元, 国内软件业务利润总额分别为 8,079 亿元、 9,362亿元、10,676 亿元,行业规模及利润总额呈上升趋势。 5、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1)行业技术水平)行业技术水平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技术水平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软件产品的技术成熟度,二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服务水平。在软件产品方面,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国内电信运营商已建成了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业务运营支撑体系,技术水平在国内各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也在国际电信市场上处于领先地位。在服务水平方面,国内企业从本土实践经验出发,能够更好地理解客户需求,深入结合行业特点和业务流程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随着其技术的成熟,国内企业在定制开发、技术服务与系统集成等方面的优势日益明显。 1-1-19 (2)行业技术特点)行业技术特点 公司所处的电信软件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 是当前软件行业主流技术应用的前沿阵地,主要技术特点包括实现快速共享信息、快速编译、多线程并发、允许分割化和模块化、交互链客户端直接访问、持续运行中智能维护等。同时,随着 5G 时代到来及各种应用场景接入后产生海量数据,高效数据处理和准确数据分析的意义越发凸显,数据库应用从传统的关系型数据库,扩展到内存数据库和数据仓库,出现了云计算、网络切片、边缘计算等旨在提高数据处理能力的技术。 6、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根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特点,主要存在以下四种经营模式: (1)商品化软件模式)商品化软件模式 商品化软件模式即向客户销售标准化套装软件, 该种模式主要应用于可复制性、 高度成熟的通用化软件产品。该种模式的优势在于可面向大规模客户群进行推介,通过渠道网络实现跨区域经营,快速实现下游市场的扩张。 (2)解决方案提供模式)解决方案提供模式 解决方案提供模式即软件提供商在已有软件产品的基础上, 根据客户的特殊需求对软件进行二次开发, 以自主软件为核心, 同时为客户提供咨询、 方案设计、系统实施及相关技术服务。 (3)定制化开发模式)定制化开发模式 定制化开发模式即根据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开发和服务,是一种以单个项目为导向的运营模式。由于能够很好地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存在复杂特殊需求的大型企业和政府机构更倾向于选择采用该模式, 同时由于采用完全定制化开发,单个项目的开发和实施周期一般较长。 (4)云服务模式)云服务模式 云服务模式即软件提供商以及云服务提供商为客户搭建信息化所需要的网络基础设施及硬件综合平台,为客户提供远程云计算软件服务。随着云计算技术的发展和行业信息化需求的推动, 通过该种模式将为大型行业客户提供私有云建 1-1-20 设,或将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公共云租赁等。 7、公司所处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公司所处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 公司面对的客户主要为电信运营商,这些客户信息化建设的预算立项、审批和采购招标一般安排在每年的第一、二季度,根据项目实施进度,下半年尤其是年末通常是项目验收的高峰期,因此行业企业的营业收入存在一定的季节性。 电信 BOSS 系统软件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和区域性, 但行业收入会受到电信运营商整体 IT 投资规模波动的影响。 8、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间的关系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间的关系 (1)行业上下游产业链情况)行业上下游产业链情况 (2)上游行业)上游行业 公司上游行业主要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需的软件外包服务行业及少量的硬件设备供应商。 由于软件外包服务不涉及核心业务模块,硬件设备也通常为计算机、服务器等通用系统集成硬件,相关供给市场较为成熟, 市场竞争比较充分,因此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基本上不受上游行业供给的影响。 (3)下游行业)下游行业 公司下游行业主要为电信行业, 电信业的发展对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有较大的带动作用。我国电信业的信息化建设水平在各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其核心业务系统在电信行业信息化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 在 5G商用、 信息技术创新、网络速度提升、降低运维成本等多重因素的驱使下,电信运营商核心业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