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千灯镇创建省级绿色优质水稻生产基地 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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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千灯镇创建省级绿色优质水稻生产基地 实施方案.docx
1附件 1:昆山市千灯镇创建省级绿色优质水稻生产基地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文件精神,加快昆山市千灯镇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步伐,不断提升本镇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水平,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根据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体系与实施办法 (苏办发201822 号)文件精神,确保千灯镇创建省级绿色优质水稻基地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制定本创建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为契机,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立足千灯镇区位优势、交通优势、生态禀赋、农业产业发展基础,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实行“产加销”联动增值,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充分利用、整合各种资源,着力打造长三角绿色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为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推进幸福千灯、魅力千灯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二、实施目标 2019 年,建成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面积 1.56 万亩,绿色优2质农产品基地面积比重占耕地面积的 56%,申报绿色农产品认证 2 个。进一步提高基地绿色防控技术的普及率,提升基地绿色防控配套设施设备科技水平,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通过创建绿色优质水稻生产基地,全面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和全过程质量控制,促进农产品的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和市场化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绿色食品加工企业提供优质原料,推动绿色食品事业全面加快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乡镇经济的发展。 三、生产过程的控制 1.建立基地生产管理制度。一是建立镇、村、户生产管理体系,镇、村两级技术管理簿册齐全,农户应有绿色优质水稻生产操作规程、绿色优质水稻生产者使用手册、基地投入品清单、有田间生产管理记录和生产收购合同。二是按照绿色食品技术标准制定统一的生产操作规程,并下发到村和农户。建立“统一优良品种、统一生产操作规程、统一投入品供应和使用、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收获”“五统一”生产管理制度。三是在显要位置设置基地标识牌,标明基地名称、基地范围、基地面积、基地建设单位、基地栽培品种、主要技术措施、有效期等内容。四是建立生产管理档案,统一农户生产档案,统一田间管理记录。2.建立基地生产投入品(生产资料)管理制度。一是在“五统一”的基础上,各单元基地、农户填写好绿色优质水稻生产资3料卡,建立绿色优质水稻基地生产农事操作和生产资料档案。二是建立基地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从源头把好投入品的使用关。三是建立基地生产投入品公告制度。定期公布并明示基地允许使用、禁用或限用的农业投入品目录。 3.建立技术指导和推广制度。一是以省农科院为技术依托,以市农业技术推广站为主体,组建基地建设技术指导小组。二是建立乡镇、村、示范户三级技术服务网络。三是建立示范基地。 4.建立技术培训制度。一是通过培训使基地农户每户至少有一人基本掌握绿色优质水稻生产技术要点。二是建立绿色优质稻米生产资格证制度。对参加培训考试合格者, 颁发绿色优质稻米生产资格证。凡未获得绿色稻米生产资格证者,其生产的稻米不得作为绿色优质水稻生产的原料。 5.建立基地环境保护制度。一是加强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不断改善和提高基地的生产条件和环境质量,加强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开展基地环境的保护。不得在基地方圆5 公里和上风向 20 公里范围内建有污染的工矿企业。防止工业“三废”对基地的污染。三是基地内的畜禽养殖场粪水要经过无害化处理,施用的农家肥必须经高温发酵,确保无害。四是通过各种有效措施,更好地保护和改善基地的生态环境质量,为绿色水稻的生产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6、建立监督管理制度。一是坚持每年一次的验收检查,经常性地督促基地农户对绿色优质水稻生产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二是构建消费监督网。加大绿色优质水稻的宣传力度,帮助消4费者了解绿色优质水稻,逐步建立由消费者组成的社会监督网。三是建立由相关部门组织监督管理队伍,加强对基地环境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产品质量、市场及生产档案记录的监督检查。四是定期抽检。由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抽检,对生产过程中,抽检不合格者,加以整改或取消绿色优质水稻原料生产资格。对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作为绿色优质水稻原料收购。 四、主要措施 1.统一认识,组织领导。树立绿色生态品牌、建设绿色食品大镇,按照“品种特色化,基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投入科技化”的要求,为了确保基地建设顺利实施,成立了省级绿色优质水稻生产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各村、组要成立相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积极引导基地、村成立绿色优质水稻标准化服务组织,搞好基地村绿色优质水稻种植技术服务和生产服务。2.培训人才,积极推广绿色食品水稻生产新技术。制订绿色优质水稻生产技术培训计划,选派示范区管理和技术人员到外地学习先进农业理念和技术,对于绿色水稻科研项目和技术推广项目,农业、科技等部门要优先纳入重点科研和推广计划。建立挂点联系制度,各成员单位、农业管理及技术人员联系到各村(组)单元基地,协助和指导各单元基地生产管理和技术指导。建立绿色优质水稻技术创新体系,依托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技术合作,加快建立绿色优质水稻生产及加工技术创新体系,发展一批绿色优质水稻技术创新型的企业。3.加强服务,促进绿色水稻产业化。采取“公司基地农5户”产业化组织形式,形成利益共同体,促进原料基地稳定发展和农民稳定增收。加强市场管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维护绿色优质水稻知名品牌的市场形象,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市场供求信息平台建设,推动绿色水稻向现代产业化方向发展。4.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认真抓好绿色优质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项目建设的同时,创新投入机制,积极引导绿色优质水稻种植加工龙头企业和社会资金作为投资主体,逐步形成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绿色水稻开发投资机制,提高生产的集约化水平。5.明确职责分工。农业部门负责做好基地创建的技术材料、技术规程的编写,制定基地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基地的技术指导与服务以及基地的日常管理;财政部门负责生产基地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水利部门负责基地内农田水利的规划、维护,改善基地内生态环境,完善田间路、桥、涵、站、闸的设置;质监部门负责组织宣传和实施各类标准,并依法监督检查标准的贯彻执行,组织推行农业标准化、信息标准化,指导行业、企业标准化工作,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等;粮食部门负责水稻的收购和指导工作;环保部门负责开展基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指导推行基地农村污染物集中控制,定期对基地及周边的地表示、地下水、土壤、大气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农资经营部门负责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农资的经营管理,杜绝违禁农资的销售,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各项目实施村负责做好基地宣传发动和农户的管理工作,6督促农户做好农事记载,协助做好粮食收购等工作。五、工作步骤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2018 年 11 月上旬) 。明确创建工作方向和目标,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措施,完善申报工作相关资料。第二阶段:组织推进阶段(2018 年 11 月上旬2019 年 9月) 。严格对照创建要求,落实创建工作组织管理体系、环境保护体系、生产管理体系、投入品管理体系、服务推广体系、产业化经营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完善辖区内各生产基地档案资料,做好创建范围内各级管理人员、农技推广人员、企业和农户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按时提交创建工作年度工作总结。第三阶段:组织验收阶段(2019 年 9 月-2019 年 10 月) 。对照验收办法,在通过创建主体预验收的前提下,完善各类台账资料,向省农委提出考核验收申请,提交自评材料,认真做好迎验准备。省农委来街道考核验收期间,主动配合验收组的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力争验收一次通过。第四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19 年 10 月后) 。针对考核验收组提出的整改问题,督促责任单位迅速整改。深化创建成果,落实长效管理,不断提高优质农产品生产水平,推进农业供结侧结构性改革。六、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省级绿色优质水稻生产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服中心,具体负责方案的制定、创建工作的组织与落实。7各村、各成员部门也要落实相关工作人员,切实重视“省级绿色优质水稻生产基地”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狠抓责任落实。各村、组、户要对照创建工作任务分解,强化责任落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农业、环保、水利、财政、质监等部门应理清职责,各司其职,认真做好各项创建工作。3.强化监督考核。千灯镇人民政府将创建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在创建过程中要认真研究解决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创新绿色优质水稻生产基地创建的方法机制,推动创建工作健康发展。4.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凝聚社会共识,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以创建工作整体提升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5.加大财政支持。创建工作所需经费主要由镇财政负担,列入镇财政预算。经费主要用于环境检测、监督抽样、农民培训、宣传发动等与创建工作相关的内容,做到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