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中共铁力市委 铁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doc

    • 资源ID:1830875       资源大小:74KB        全文页数:20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20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20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中共铁力市委 铁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doc

    - 1 -中共铁力市委中共铁力市委 铁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铁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实施细则实施细则 (试行)(试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铁力市委 铁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 (铁发20175 号) ,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申报企业的基本条件和基础材料(一)申报企业的基本条件1.在铁力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民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无不良信用记录。2.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核算准确。3.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报送统计报表、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等材料,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资金监督管理工作。(二)申报企业的基础材料1.申请报告。企业需以正式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向相关部门提出资金申请报告(新纳入限额以上企业奖励除外) ,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 、生产经营以及申请项目等方面的情况。2.企业基本情况表 。3.企业营业执照。4.企业年度(部分项目需上年度)财务报告。- 2 -5.企业年度(部分项目需上年度)纳税申报表(需要有税务部门盖章) 。6.企业出具的申报项目及材料真实性承诺。二、项目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支持标准(一)支持创业社保补助1.申报条件(1)首次创办民营企业,依法经营满一年。(2)用人单位和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经人社部门备案。(3)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连续缴纳 1 年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费。2.申报材料(1) 铁力市首次创办民营企业社保补贴申请表 。 (2)企业营业执照、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及其他证明首次创办企业的材料。(3)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 (4)招用人员 1 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5)社保机构开具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参保证明及支付凭证等相关财务资料。3.支持标准凡在我市首次创办民营企业,依法经营满一年且招用就业人员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对就业 3- 3 -10 人的给予 2 万元一次性创业补助,对就业 1150 人的给予3 万元一次性创业补助,对就业 51100 人的给予 15 万元一次性创业补助,对就业 100 人以上的给予 30 万元一次性创业补助。(二)支持首次创办民营企业奖励1.申报条件(1)在年度内投产(运营) ,持续经营并有新增财政贡献地方留成部分(1 万元以上)的企业。(2)备案(核准、用地、规划、环评)等审批要件齐备。(3)经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市监局和市财政局对企业建成投产(运营)情况进行实地考察,确认企业建成投产(运营) 。2.申报材料(1) 铁力市企业税收奖励申请表(2)项目备案(核准、用地、规划、环评)文件及有关行业要求的生产许可证、安全许可证等要件。(3)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凭证及清单表(包括土地、设备、厂房及装修工程等)(4)企业出具的投产证明等。3.支持标准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自投产后连续三年按企业财政贡献的 50%给予奖励(企业对财政贡献以企业缴纳的税金地方实际- 4 -入库税收额计算) 。(三)支持培育创业创新孵化器平台项目1.申报条件(1)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孵化)基地条件具有从事相关服务的资质或能力,运营一年以上,从业人员不少于 5 人。基础设施和服务设备,主要用于服务基地入驻企业或铁力区域内的中小微企业。孵化场所(厂房)面积不少于 300 平方米,运营资产(含租赁、协议经营与委托经营)总额不少于 50 万元。服务民营企业不少于 10 户,入驻企业安排就业人员不少于 50 人。依法完税,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2)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条件已通过黑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备案。运营一年以上,依法完税,具备的设备和设施(主要包括:孵化厂房、基础服务设备和设施)主要用于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业团队,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孵化场地面积 500 平方米以上。从业人员不少于 5 人。入驻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 5 户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服务功能完善,服务绩效- 5 -优良,管理运营模式比较成熟,形成较好的盈利模式,具有示范引领作用。2.申报材料(1)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孵化)基地材料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孵化)基地基本情况表入驻企业名单汇总表毕业企业情况表提供相关原始材料(复印件)及证明材料:A. 提供与创业创新服务相对应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质、专利(著作权)、智能化服务、介绍企业合作(融入行业供应链与生态体系)及服务记录等材料(通知、照片、总结、协议等服务记录材料),对具有研发设计、中试生产、技术对接服务功能的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B. 提供孵化场所(厂房)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孵化场所(厂房)资产属于基地租赁、协议管理或委托经营的,应同时提供相关合同或协议(复印件)。C 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孵化)基地从业人员情况应提供职工名册等相关证明材料;国家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提供认定文件(复印件)。D. 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孵化)基地与入驻企业签订的入驻合同及入驻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E. 当地人社部门提供的入驻企业就业情况证明材料。- 6 -F. 毕业企业新、旧营业执照(复印件)。G.能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它材料。(2)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材料孵化器(众创空间)简介孵化器(众创空间)工作总结重点描述年度内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情况: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情况和服务效果;从业人员及参加培训情况;在孵企业、新增在孵企业及毕业企业情况和孵化典型案例(包括) ;开展的有特色、具有创新性的服务工作及突出服务案例(1-2 个) ;孵化基金设立及使用情况,在孵企业获得投融资情况;推动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面的工作情况;在“众创空间(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建设方面的工作情况;在孵化器(众创空间)专业化特色化建设方面的工作情况。附件。包括:孵化器(众创空间)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孵科技型企业营业执照;相关在孵科技型企业获得孵化器自有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以及创投机构投资的协议及银行进账单;相关在孵科技型企业中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通知书、当年上市(挂牌)企业的上市(挂牌)资本年市场名称及代码;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的注册信息及获奖证书;在孵企业专利证书等。3.支持标准孵化企业创业人数 50 人以上或孵化成功率 30%以上的,- 7 -由市财政一次性奖励 5 万元;孵化企业创业人数 100 人以上或孵化成功率 50%以上的,由市财政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孵化企业创业人数 200 人以上或孵化成功率 70%以上的,由市财政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 5 万元。(四)支持 “个转企”1.申报条件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转型为企业的,已完成注册登记,且持续经营 1 年以上。2.2.申报材料申报材料(1)个体工商户申报材料:个体工商户 、民办非企业单位转型为企业奖励申请表。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个体工商户转型证明 、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通知书和转型后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用工情况及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证明。(2)民办非企业单位申报材料:个体工商户 、民办非企业单位转型为企业奖励申请表。民政部门出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证明、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转型后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8 -企业用工情况,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证明。3.支持标准对年度内由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的,每户一次性奖励 1 万元。(五)支持“小升规”1.奖励条件(1)年度内新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2)批发企业年营业收入 2000 万元以上、零售企业年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上和住宿餐饮企业年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上。2.审核流程兑现奖励工作不需要企业准备材料进行申报,所有审核工作在市里完成。审核流程如下:(1)将市统计局提供的企业名单作为审核范围。(2)依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对企业指标进行审核。依据市国税局提供的企业财务数据进行营业收入审核。将应税销售额视同为企业营业收入,批发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 万元以上、零售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 500 万元以上和住宿餐饮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 200 万元以上的为合格。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企业经营范围是否属于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项目。- 9 -由市信用办对企业信用情况进行核查。对存在严重异常信用记录(属联合惩戒范畴)的企业,取消其奖励资格。对存在其他异常信用记录的企业,经与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三方会商确认是否保留奖励资格。市财政局会同市工信局、市统计局、市监局将拟支持意见呈报市政府审批,并按市政府审批意见按程序拨付奖励资金。3.支持标准每户一次性奖励 5 万元。(六)支持民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1.申报条件(1)项目符合黑龙江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 )支持方向,且设备投资在 200 万元(含)以上。(2)项目备案 (核准、用地、环评)等审批要件齐备。(3)项目在申报年度内已全部建成投产或分期投产(分期建成投产项目相关要件须对应分期审批建设内容) 。(4)经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对建成投产情况进行实地考察认定。2.申报材料(1)铁力市技术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 10 -(2)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复印件);分期建成投产的,相关要件须对应分期审批建设内容。(3)设备投资凭证及明细表,包括进账单、发票、凭证等,完成 5 万元以上要求提供复印件,低于 5 万元请列明细表。(4)企业出具的投产证明。3.支持标准采取按设备投资后补助的支持方式。按项目不超过设备投资总额2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七)支持达到规模的制造业企业奖励1.申报条件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以上、年实缴税金同比增长 10%以上的工业制造业企业。2.申报材料(1)企业增加生产奖励申请表(2) 企业当年及上年度的缴税凭证。3. 支持标准对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市财政按企业实缴税金增长部分的 20%给予奖励,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八)支持重点工业投产项目1.申报条件- 11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市场前景好,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5000 万元(含)以上,且项目自投产之日前 12 个月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 1000 万元。(2)项目备案(或核准) 、用地、规划、环评等审批要件齐备。(3)项目在申报年度内已全部建成投产或分期投产(分期建成投产项目,相关要件必须对应分期审批建设内容) 。(4)经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对项目建成投产情况进行实地考察,确认项目建成投产。2.申报材料(1)铁力市工业投产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2)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复印件);分期建成投产的,相关要件须对应分期审批建设内容。(3)项目土地、规划、环评及有关行业要求的生产许可证、安全许可证等要件(复印件)。(4)相关财务资料,包括申报工业投产项目的企业项目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进账单及付息凭证(复印件)等;项目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凭证及明细表(需注明自有资金投资部分),包括进账单、发票、凭证等,完成 50 万元以上要求提供复印件,低于 50 万元请列明细表;(5)企业出具的投产证明。3.支持标准- 12 -项目扶持资金采取项目建成并投产后补助方式。(1)贷款贴息方式。对项目自投产之日前12个月内账面固定资产贷款总额给予5%贴息(利率低于5%的,按实际利率核算) ,单户企业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投资补助方式。对项目自投产之日前12个月内利用自筹资金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给予3%补助,单户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3)贷款贴息和投资补助相结合方式。对自投产之日前 12个月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大于当期贷款总额的项目,按当期贷款总额给予 5%贴息与扣除当期贷款总额后利用自筹资金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 3%补助相加,单户企业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九)支持各类民营企业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行1.申报条件(1)提供创业辅导、政务代理、检验检测、研发设计、管理咨询、规划设计等服务的民营企业。(2)上年度服务收入不少于 15 万元,服务支出不少于 15万元。(3)服务对象主要为中小微企业,且服务民营企业不少于30 家。(4)上年度用户服务平均满意度达到 80%以上。2.申报材料- 13 -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表年度服务收支情况表、软硬件服务仪器设备购置清单及场地改造支出明细表。年度服务(培训)中小企业名单及部分代表性的证明材料(合同、服务成果文件、报告等) ,主要提供培训服务的需提供上年度培训人员名单。从业人员名单及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等相关证明) 。服务收费优惠的相关说明和证明材料(收费发票复印件等) 。申报服务机构的介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基本情况介绍,包括:服务机构单位情况,主要出资人,历史发展沿革;所具备的服务条件,包括:服务资产、服务人员、服务设备、服务场地等;服务对象,包括服务对象的主要行业,在铁力市经济发展的地位,发展情况,发展前景等;服务内容,包括服务的主要类别,各项服务的主要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成果等;服务质量,主要描述服务完成的质量、客户满意度等;服务效果,服务对象通过服务解决的主要问题,获得的收益;服务收费优惠情况。3.支持标准对服务场地改造、软硬件设备及服务设施购置等提升服务能力的建设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 30%的比例给予补- 14 -助,每个建设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十)支持企业 加强市场营销1.申报条件参加国内外各类大型展会活动的工业制造业企业。2.申报材料(1) 铁力市企业参展补贴申请表 。(2)佐证材料。包括参展证明材料:展会通知(邀请函) 、参展合同(布展合同、展位确认书) 、展位费发票、汇款证明等。3.支持标准年度内对企业参加展会的展位费给予不超过 5 万元的补贴。(十一)支持 外贸进出口奖励1.申报条件(1)我市自营进出口的工业企业。(2)年外贸进出口额增长(1 万美元及以上)的企业。2.申报材料(1) 外贸企业进出口额度增长奖励申请表 。(2)企业当年及上年度海关报关单。(3)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3.支持标准对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市财政按年进出口额每增长 1 美- 15 -元给予 0.10 元(人民币)奖励,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十二)支持企业实施品牌战略1.申报条件年度内新注册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新认定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或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社会组织。2.申报材料(1) 企业或社会组织品牌战略奖励资金申请表 。(2)佐证材料。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证书,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公告,农业部颁发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和公告。3.支持标准对新注册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新认定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或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社会组织给予 20 万元的奖励。(十三)支持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1.申报条件(1)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500 万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长,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到位额超过 200 万元且贷款到位期限不低于 3个月的工业制造业企业。(2)申请贴息企业应与贷款及付息主体相一致。2.申报材料(1) 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请表 。(2)企业当年及上年度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 16 -同、借款凭证、付息凭证等。(3)企业当年及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等账簿;企业当年及上年度缴纳各种税金等账簿、缴税凭证(复印件) ;企业当年及上年度银行存款及银行借款账等。3.支持标准(1)对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市财政按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给予不超过 5%(贷款利率低于 5%的,按实际发生利率计算)贴息,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2)企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超过主营业务收入时,按主营业务收入额核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超出部分不给予贴息支持。(十四)支持企业开展融资租赁1.申报条件(1)已向融资租赁公司租赁生产线设备,且租赁设备用于企业生产的工业制造业企业。(2)为中小企业提供租赁生产设备的公司,必须是具备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2.申报材料(1)铁力市中小企业设备租赁融资补助资金申请表(2)租赁生产设备契约、设备明细表(包括名称、规格、价格、数量等)及融资租赁公司资质复印件;(3)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租赁设备的来源证明等相关材料;- 17 -(4)租赁费支持的相关会计凭证、发票、银行付款单、银行对账单等复印件。3.支持标准对企业向融资租赁公司租赁生产设备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 30%,市财政连续 3 年(不超过租赁期)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的设备租赁费用补助。(十五)支持企业开展股权融资1.申报条件企业属于工业制造业企业,采取股权融资的形式进行投资的机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设立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私募基金、风险投资机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企业集团等企业。2.申报材料(1)铁力市中小企业股权融资补助资金申请表。(2)投资合同。(3)投融资双方(或多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融资企业股东代表大会通过投资的决议。(5)融资企业提供工商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盖章)。(6)融资企业本次增资后的章程修正案、完整版公司章程各 1 份(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档,加盖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章)。- 18 -(7)投资资金到位银行进账单复印件。(8)投资资金到账银行对账单复印件(需有银行盖章)。3.支持标准按引进资金总额给予最高不超过 1%补助,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十六)支持企业使用伊春市工业贷款周转金1.申报条件(1)经向伊春市工信委申请,使用伊春市中小型工业企业贷款周转金,在规定期限内(30 天)并支付手续费的中小型工业企业。(2)同一企业每年使用周转金不超过 2 次。2.申报材料(1) 铁力市工业企业贷款周转金手续费补贴申请表(2)贷款周转金审批表、 贷款周转金使用协议及手续费支付凭证等相关财务资料。3.支持标准对企业在规定期限(30)内使用伊春市中小型企业贷款周转金手续费(资金使用额度每日万分之三)给予全额补助。三、项目申报程序(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监局和市人社局等部门根据中共铁力市委 铁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 (铁发20175 号) ,联合下发- 19 -年度申报通知,经开区、各乡(镇)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辖区企业申报,申报材料由市工信局统一受理,并转报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二)市工信局对项目申报材料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市发改局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进行审核,市财政局组织对项目财务指标等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市监局对申报品牌奖励的社会组织进行资格审核,对申报首次创办民营企业奖励的进行是否符合首次登记注册进行审核;需现场确认的项目由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和市监局联合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现场确认。(三)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根据审核结果,研究提出拟支持企业名单;市财政局根据企业财务指标审核情况,会同市工信局(市发改局、市监局和市人社局)提出拟支持项目资金意见。(四)拟支持的项目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市财政局同市工信局(市发改局、市监局和市人社局)将资金分配意见呈报市政府审批,并按市政府审批意见按程序拨付资金。四、监督与管理(一)企业在收到资金后,必须严格按照有关企业财务管理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并配合工信、财政及相关部门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20 -(二)对以提供虚假材料行为获取财政扶持资金的企业,除追回专项资金外,还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项目单位及企业相关人员责任。五、其他(一)本细则由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二)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注意事项

    本文(《中共铁力市委 铁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doc)为本站会员(创****公)主动上传,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淘文阁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