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经理工作标准.doc
分公司经理工作标准Q/YBD-329-G0120191 职责范围1.1 在局长和分管副局长的直接领导下,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及经营活动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1.2 根据局党委、行政的工作目标与任务,提出农电公司用电管理、销售、计量、线损、业扩工作年度目标和本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1.3 负责农电公司用电管理,市场营销、市场调查政策研究工作。1.4 负责本辖区用电营销工作及技术措施,经济措施的管理和监督工作。1.5 负责组织制定用电管理、市场开发、电力营销、线损、计量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1.6 负责组织外委业务工作的承接、设计、内部发承包方案和协调业扩流程。1.7 负责抓好售电量、售电均价、线损率、电费回收率等指标完成,并做好月度考核工作。1.8 负责组织农电科用电检查工作,开展用电大普查工作,并对全科用电管理和农网安全运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1.9 负责农电科“一口对外” 、 “一条龙”服务工作的实施、检查、考核。1.10 负责农电公司向社会服务承诺工作的实施、检查考核。1.11 负责农电公司用电优质服务和管理工作和检查、督促基层单位做好用电优质服务工作。1.12 负责组织基层单位按照局里的工作任务、目标要求,并按局有关规定予以检查、考核。1.13 负责依据局的有关规定对农电科用电营业部门(单位)的工作质量、要求、经营成果提出奖、罚意见。1.14 负责外委工程施工中的协议和工程验收工作。对本部门业扩工程质量、进度、要求提出考核意见。1.15 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内容与要求。1.16 有权组织对农网作业电工进行检查,取消不合格人员的上岗资格。2 工作内容及要求2.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用电管理、工程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2.2 在分管副局长的领导下,完成本部各专业工作任务和目标。2.3 指导和协调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搞好农网规划建设、设备更新、改造方案审核审定工作。2.4 及时向局领导提出用电管理、市场开发和电力销售及线损、计量(负荷)工作计划,建议和完成本部工作的措施。2.5 定时召开每月一次的部室工作会议,检查各项工作计划、措施的完成情况,并进行综合分析。2.6 深入基层调查、指导,督促基层单位完成局里的用电管理工作要求和措施的落实。2.7 提出对本部各专业及基层单位工作质量情况的考核意见。2.8 对本部门档案管理的完整性负责。2.9 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3 责任与权限3.1 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决策负责。3.2 对未完成本职工作内容与要求负责。3.3 有权制止危及安全生产、优质服务等行为。3.4 有权提议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职工进行奖励和处理。4 检查与考核本工作标准,按照局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和相关业务管理规定和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检查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