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扶贫政策与扶贫工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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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扶贫政策与扶贫工作.doc
最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扶贫政策与扶贫工作为了切实抓好我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简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使农牧村低收入人口得到有效扶持,确保扶贫开发目标实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扶贫办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01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农村低收入人口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为目标,通过对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开发扶贫和生活救助,建立健全符合卓尼实际的两项制度衔接工作管理运行机制,帮助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实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深入贯彻党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度关注民生、坚持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是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逐步缩小发展差距,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现实需要。实现扶贫开发政策和农村低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使低保对象享受低保政策、扶贫对象接受扶贫帮扶、交叉对象实现政策共同覆盖和同步管理,对加快建立区域开发与到户开发相结合的政策体系和为“十二五”扶贫开发建立制度基础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二、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在全镇范围内探索一套切实可行、易于推广的贫困人口识别和动态管理新机制、新途径和新方法。建立核定对象规范操作、帮扶对象动态管理、资金物资社会化发放、服务优质高效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机制。(一)总体目标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对象的确认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建卡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低保,将具有开发能力的低保人口全部纳入扶贫对象,建立和完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体制机制,全面增强农村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二)基本原则1、坚持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应退则退的原则。对贫困人口实行应保尽保、应扶尽扶的全覆盖。县扶贫办要与县民政部门和统计部门到实地进行人均收入测算,制定符合本县实际的人均收入标准,划定民政部门的保障范围标准和扶贫办帮扶的贫困人口范围,并强化动态管理。2、坚持科学规范、简便易行的原则。工作中既要做到科学规范、减少遗漏,又要便于实际操作。3、坚持客观公正、阳光作业的原则。对每一个环节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增加公正透明度,做到评估核定人均收入客观,符合相关规定,对象确认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到对象明确、程序规范、措施得当、效果明显。三、范围对象标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由县民政局按照实际确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2009年底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728元以下的农牧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扶贫标准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扶贫标准为准,2009年底人均纯收入728元1196元的农牧村居民为扶贫开发对象;扶贫开发对象是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的人口;728元以下且有劳动能力的农牧村居民为贫困交叉识别对象。包括有劳动能力的农牧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试点范围及贫困人口规模:“两项制度衔接”试点以镇为单位,分别在全镇11个乡委会43个自然村全面展开。原则上按照2009年国家正式公布的扶贫新标准农牧村收入1196元以下及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临界指数728元以下为基础进行摸底调查。四、工作步骤及要求(一)工作步骤 1、按照调查摸底和农户自愿申请的方式,对所有农户进行分类(贫困户、低保户、一般户)调查,深入基层,走村入户全面统计调查数据。2、数据收集计算。进一步细化核算内容、核算标准、核算方法,探索科学准确反映农村困难群众家庭收入情况的具体操作办法,根据农户的入户调查数据科学确定其是否为贫困户或农村低保户、一般户。 3、民主评议。提交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代表,或由村民小组组织群众民主评议,并对评议后的扶贫对象和低保对象张榜公示。对有异议的,组织重新入户调查核实,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4、审核。经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无意见后的扶贫和低保对象,由村委会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张榜公示。 5、审批。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张榜公示无意见后,由乡镇人民政府上报“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办公室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示。 6、建档立卡乡镇、村级数据资料汇总上报。各村委会确定最终建卡的贫困户或农村低保户后,即以村委会为单位及时进行贫困户或农村低保户数据的审核汇总,分类编造装订好贫困户或农村低保户花名册,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委会的上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签署审核意见后,上报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办公室。7、制定扶持计划,落实扶持措施经审核认定的扶贫对象,根据不同情况,享受扶贫贴息贷款、产业扶贫项目、移民扶贫、社会扶贫、社会救助等特惠政策外,还要在全面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村级扶贫互助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完善教育扶贫、特困移民扶贫、农村危房改造等惠农强农普惠政策方面积极探索,给与扶持,严格落实帮扶责任制。(二)工作要求1、严格核准居民家庭收入。坚持做到个人申报与入户调查相结合、核查家庭收入与综合评估家庭实际生活状况相结合,准确确定扶贫和低保对象。清退非贫困户后,将已确定为贫困户和低保户的资料进行建档立卡,填入专用的卡片,做到内容全面、情况真实、记录准确。 2、严格规范操作程序。积极探索完善确定扶贫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的有效措施和办法,进一步规范户主申请、村民委员会调查核实和“民主评议”、乡(镇)审核评议, “三榜公示”程序,准确确定扶贫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对“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实行程序化管理,做到每个步骤有制度、有责任人、有档案记录,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管理和操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责权明确。3、强化动态管理和定期核查。在巩固完善现行农村低保审核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定期审核制度,强化动态管理。对返贫户要“应扶尽扶”,对低保户要“应保尽保”,对已脱贫的户要“应退则退”。试点工作期间县直相关部门要对乡镇调查结果进行联合审核并到乡村抽查,确保调查数据准确、真实、可靠。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1、镇人民政府成立“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民政干事、包队干部为成员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镇“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开展好两项制度试点工作,研究解决两项制度试点工作中在宣传、对象调查、扶持计划、落实低保资金和扶贫资金以及实施扶贫试点项目中遇到的重大事项,提出搞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保证“两项制度”试点工作顺利进行。2、成立村民选评领导小组。各村由村民大会推选成立村扶贫开发对象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选评小组,选评小组成员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及群众代表组成,在村委会领导下工作。其职责是:受理申请人的申请,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对两种政策对象进行评议和排序,按照各自的识别标准初步选定扶贫开发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要加强沟通联系,紧密配合,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 (二)强化工作责任坚持“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乡镇、村组责任,广泛宣传发动,严格有关识别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三)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将培训对象扩大到乡镇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加强农村扶贫和低保政策学习,熟悉工作流程,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四)落实工作经费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耗费一定人力、财力、物力。镇政府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 7 页 共 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