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关于林地承包经营合同范本5篇-林地承包经营.doc
最新关于林地承包经营合同范本5篇,:林地承包经营承包经营合同,是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就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各项事项协商一致后,达成的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下面是小编搜集的关于林地承包经营合同范本5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关于林地承包经营合同范本(1)根据上级有关精神,落实承包荒山绿化任务,为充分调动群众绿化荒山的积极性、主动性,按照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经村委会研究决定、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决定对我村所属荒山进行承包。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制定以下承包合同。一、四至边界东至西至南至北至承包面积:共亩。二、承包费1、承包费每年元。从年月日开始交纳承包费,以后每年的月日必须交清当年的承包费。2、一次性交清元。三、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年,年月日年月日。在承包期内,乙方对承包荒山有继承权,如需转让承包权,需经甲方、鉴证方同意。四、在承包期内,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向乙方提供宜林荒山,并对发包的荒山行使所有权、拥有监督权。2、协助乙方保护荒山绿化成果,乙方举报偷伐树木、破坏植被、上山放羊的行为,甲方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保护承包者的合法权益。3、指导乙方按上级要求进行荒山绿化。承包区内,原有村集体分给个人的树木、承包给个人的土地、产量地以及土地边4米荒坡仍归原所有人,乙方不得栽树、砍伐或破坏,只有看管义务。4、对乙方的绿化目标完成情况及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未经甲方同意,不准乙方在承包区内自行或允许他人进行采石、采砂、挖土、建筑、放牧、养羊等行为,发现有上属情况、经警告不停止的,甲方将废除承包合同和承包金,将荒山收回另行发包他人。五、在承包期内,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所承包的荒山行使生产经营权,收益归乙方,所栽树木所有权归乙方。2、乙方负责承包荒山的防火、防盗伐工作。3、乙方发现有盗伐树木、破坏植被、牛羊进林区等行为,除立即制止外,还应及时上报村委和上级部门,由村委配合有关部门严肃处理。4、未经林业部门和村委批准,不得随意砍伐或卖伐树木。5、在承包期限内,如因国家、集体建设(如:公路建设、旅游开发、矿产、水利资源开发、外商投资开发、大型公益性事业等)需占荒山,乙方应顾全大局,在获得适当合理折价(按当时市场价)赔偿后,无条件中止承包合同。六、违约责任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违约,对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乡政府、市林业局各执一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年月日关于林地承包经营合同范本(2)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为加快现代林业旅游观光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推进绿色生态德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从维护法律程序的严肃性、制约性,惩戒性和唯一排他性的根本要意出发,为确保发包方、承包方合法权益,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一、承包经营标的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发包给乙方。单位:亩、株、立方米林地座落村:组: 林 班小 班森林类别林 种树 种 树 龄面积(株数)林地所有权单位 林权证号 林木蓄积量 (待登记发证后填写)四至 东至: 西至:南至: 北至:承包费共计(大写)人民币 元,一次性交清30年的承包费。二、承包经营期限乙方承包期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1)依法发包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2)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管理林木、林地资源。(3)督促乙方植树造林,绿化所承包荒山并监开发旅游农业生态养殖。(4)监督、检查、制止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所承包经营林地和的行为。(5)依法依规督促乙方履行承包合同约定。(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2、甲方承担下列义务:(1)维护乙方所承包林木、林地看护权,不得随意解除合同。(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4)按照统一规划或承包合同约定,组织落实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所承担的林业旅游观光基础设施建设。(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1)合同有效期内,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法享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自主经营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除家庭承包方式外的其他承包方式依法享有继承权;并依法享有开发林地、发展林下经济的权利。规划旅游生态放养经营权。(2)所承包甲方的林地,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依法征占用的,依合同约定依法获得全部投入赔偿补偿及社会保障费用。(3)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有权自主流转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4)有权依法制止(举报)破坏林地,毁坏林木,携带火种进山、烧荒、野炊,违法狩猎、捕鸟、破坏护林标志物及其它林业设施等违法行为。(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2、乙方承担下列义务:(1)依法合理的保护利用林业用地。做到依法经营,旅游观光等林地用途,不造成林地永久性毁坏,确保承包的森林资源改造和生态环境不断改善。(2)承包经营期限内,可自主流转所承包林权权属,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以外的其他经济组织或人员的,须依法经甲方同意,林权需要变更的,要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须经甲方备案,并及时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3)林木需要采伐时,要提出采伐申请,经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采伐,并按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时限,负责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工作。(4)负责承包期内林木林地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对盗伐滥伐林木、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防止水土流失负有直接责任;遇有破坏林地、毁坏林木等违法行为,在制止的同时须及时上报林业主管部门。(5)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旅游林木生产经营、林权权属流转。(8)如遇国家依法征用、占用林地,必须服从大局需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四、违约责任:(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即生效。承包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二)乙方在合同约定未向甲方按时足额交纳承包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无偿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权属。(三)在承包期内乙方可以在规划林地的旅游生态种养的项目建设发展,享有自主经营使用权,甲方及生产队村民,村委会要大力支持和配合,乙方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权属。(四)甲、乙双方其他违约责任。六、其它事项:(一)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法)人的变化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执行中如遇有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事宜,由乙方选定仲裁机构或应诉法院。(二)在乙方承包经营合同期限内,国家建设依法征用、占用林地而造成的中途终止合同。其项目规划发展等林木补偿费全部支付给乙方,林地补偿费由甲乙双方届时依据乙方对林地投入和立地条件改善情况及承包所剩时间等价格因素协商确定。(三)承包期满时,林权所有权交还甲方,林木及附属物的处置,由甲、乙双方自行约定(在评估作价的基础上,作价给集体,或再承包方受让),届时依约定处理,处结后甲方收回其权属。甲方在另行发包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四)如国家法律政策对集体林地、林木权属有新的规定时,以修改后的国家法律政策为准。(五)本合同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对合同负有法律责任。(六)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乡(镇、办事处)政府、县(市、区)林业局各执一份。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关于林地承包经营合同范本(3)发包人(甲方):xx乡xx村村民委员会承包人(乙方):xx开发公司兹有xx乡xx村荒山一处,因经费短缺,无力管理,经研究协商,决定由xx承包。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该处荒山西起x,东至x,北起写,南至x。共计x亩。二、经甲乙双方共同点数,荒山内现有杨树X棵(其中成材树x棵),李树x棵,均已挂果,其他杂树x棵。三、承包期为x年。承包期间,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树,不得做其他经营,但乙方可以自主选择种树的种类,甲方不得干涉。前三年内,包括乙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砍伐现有树木,更不得毁林开荒,违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应严格执行“开荒育林”的方针,除加强管理、防火防盗外,每年应有计划地培育幼林X棵。承包期结束之时。荒山上的树木不得少于X棵,否则少一棵罚款x元。五、乙方每年付给甲方荒山管理费×元,甲方应提供开荒育林资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间如有被偷伐、毁损等情况.由乙方负责。六、在承包期内,乙方经有关部门批准,可间伐树木,所得收入归乙方所有。七、甲、乙双方协议制定荒沟管理规定,甲方需协助执行规定的实施。若有违反规定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内履行协助义务,甲方应追究责任人毁林等相关责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务不能完成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八、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内容或无故中止合同,不得违反合同有关规定,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xx村委会代表人:xx(盖章)乙方:xx(盖章)关于林地承包经营合同范本(4)订立合同双方:_县_乡_村_组,以下简称甲方_县_乡_村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甲方将坐落在_的林地(山地)_ 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北至_,东至_,西至_。第二条 承包期限承包期为_年_个月,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第三条 林木收益分配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分成,分成甲方得_成,乙方得_成;幼林实行_:_,甲方得_成,乙方得_成。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分成,甲方得_成,乙方得_成。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分成,甲方得_成,乙方得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 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皆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第五条 双方的义务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毁林行为。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 ,乙方承担_%。第六条 奖惩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盗伐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元给对方。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的违约金。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第七条 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林木部分双方均不负责。第八条 其他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关于林地承包经营合同范本(5)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林地承包经营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一、发包方依法将坐落在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村的承包林地承包给承包方,允许承包方在不破坏上层林木的条件下,利用林地发展林下中药材、山野菜等其他适合林下种植的项目。二、发包方林地具体位置及林班、小班、面积、树种等概况: 承包林地地点: 村 组,小地名: ;林班/小班: ;树种: ;面积(公顷): 。四至:东至 、南至、西至、北至。三、合同期限:从2012年11月18日至2026年11月17日止。四、承包费用:在合同承包期限内,承包方不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发包方林地使用费,而是以承包林地经营项目所产生效益的百分之二十作为发包方的承包费;如果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内发展的林下经营项目在合同期内没有产生出任何经营项目,则不需要向发包方支付承包林地使用费。五、发包方发包的林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发包方享有的权利1、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行为;2、发包方不承担承包方因经营不善而生产的损失;3、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权利。(二)、发包方承担的义务1、维护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2、尊重承包方的林业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3、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义务。(三)、承包方享有的权利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有权自主组织林地生产经营,有权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内及合同约定内的处置权;2、所承包的林地上发展的林下经济作物所生产的经济效益,除了支付给发包方的承包费外的全部归承包方所有;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四)、承包方承担的义务1、合理利用林地,不得非法改变林地用途,要依法经营;2、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牟利,如遇国家征占用林地,必须服从需要,配合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但是有权得到依法的补偿;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 14 页 共 1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