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规划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doc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 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一、部门主要职责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是新郑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有:(1)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有关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和园林绿化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起草相关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政执法、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2)负责组织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城建项目的全程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3)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物业维修基金、房地产监察、房产档案和商品房销售工作;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指导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4)负责建设工程管理、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安装、市政、装饰、商品砼、构配件生产企业及相应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工作;指导建筑施工队伍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批和发放工作;负责建筑机械、起重设备、垂直运输设备的使用和施工现场生产安全监管工作。(5)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招投标管理、施工管理等工作;负责市政设施管养工作;指导城市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等行业发展工作;负责城市供气、供热、供水、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上报和后续建设的监管工作;负责燃气经营许可证前期资料的审核、上报;负责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的审批及监督检查及道路挖掘许可证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城市防汛排涝工作;负责城区排水许可证的审批工作。(6)按照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工作实施监察;负责房地产市场、建筑工程、建筑市场、建设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察工作;负责城市拆迁、小城镇建设、招标投标、工程监理等方面的监察工作;督促指导小城镇、乡村规划编制工作,监督检查全市村镇规划管理工作。(7)负责城乡建设勘察和设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和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监督、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工业与民用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抗震设计规范工作。(8)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和建筑材料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建材业发展规划工作;负责建筑材料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材产品使用管理和建筑节能、新型墙体材料以及散装水泥等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使用工作;负责推进建设领域建筑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建材产品初审、准入及使用的监督工作。(9)贯彻执行村镇建设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章;指导小城镇、农村住房建设和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负责全市村镇建设年度统计工作。(10)负责城镇规划区内和自来水管网覆盖区域供水及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市供水、设计、施工、工程中使用的设备、材料、器具和仪表,以及对供水工程进行竣工验收;负责用户用水审核、入户安装、查抄水表、收水费工作;负责城市供水设施的维护及维修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用户用水情况,对违章用水行为进行查处;负责二次供水和集中式供水设备的验收及水质的监督。(11)承办城乡总体规划、园林绿化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拟定行业发展规划,负责行业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报批工作;参与市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各类产业规划编制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12)负责建设用地和建筑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和设计要点;审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13)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市场、测绘市场管理和规划设计成果验收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勘察测绘工作。(1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制定城乡综合交通规划、管线工程设计等专项规划编制并实施规划管理。(15)负责城乡规划、城市园林绿化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16)负责全市园林绿化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日常管理、养护及砍伐、移植树木和拆除绿篱、花坛、花带、草坪的审批工作。(17)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验线和竣工验收前的规划核实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工作。(1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根据上述职责,我局设 11 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编制人事科、行政审批科、财务计划科、市政工程建设科(路灯管理科)、建筑业管理科、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科、设计管理科、村镇建设管理科、纪检监察室、党建工作办公室。下设 13 个下属单位: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规划发展服务中心、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城镇用水管理所、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市政工程公司、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城建监察大队、公用事业管理处、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污水处理费征收中心。此预算包含局机关和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城建监察大队、公用事业管理处、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污水处理费征收中心,不包含其他财务独立核算单位。二、收入预算说明2018 年收入预算 464,10.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304.94 万元(财政拨款 28304.94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8105.96 万元。三、支出预算说明2018 年支出预算 464,10.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681.48万元,项目支出 42729.42 万元。(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7.85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34.55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43.54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800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7725.26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79.68 万元。(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 3681.48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305.4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79.96 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96.11 万元;项目支出 42729.42 万元。(三)主要项目:1.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8 年,我局重点加大道路、供水、供热、污水处理等方面的投入,积极推进城市双修,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承载力的。一是加快推进道路及其配套项目建设。合理规划交通路网,打通断头路,提升道路通行效率,充分发挥道路在城市建设中骨架作用。计划投资开工建设项目 35 个,其中续建道路工程 9 条,新建道路工程 23 条,路灯工程 1 个,桥梁工程 2 座,进一步拓展城市路网体系;二是统筹推进给排水和截污干管建设。计划开工建设供水项目 8 个,持续扩大城镇供水覆盖面;计划开工建设排水项目 6 个,提高城镇雨污水收集能力;三是加快推进新郑二中新校区项目建设,力争早日投入使用;四是高标准打造双洎河综合治理项目,继续对沿岸进行全方位的治理,加大人力物力投入,打造水清景美的城市,休闲绿色景观带。2污水处理费支出 8000 万元(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依据市政府与污水处理厂签订的 BOT 合同,按照处理量支付污水处理费用;(2(资金测算基于往年处理量、拨款情况及 2018 年预计投产情况测算。32017-2018 年集中供热补贴 6500 万元(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由于集中供热企业亏损严重,基于其公益性质,政府对其进行补贴;(2(资金测算依据 2016-2017 供热季实际运行情况测算。4. 电力公司路灯电费 1640 万元(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负担我市所有公共道路路灯消耗电费;(2(资金测算依据电力公司往年实际运行情况测算。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2018 年部门支出预算 46410.9 万元,比上年增加14917.53 万元。增加原因:(一)由于加大了道路、供水、供热、污水处理等方面的投入,积极推进城市双修,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承载力;(二)由于国家环保政策要求集中供热煤改气,使用清洁能源,集中供热补贴增加 4640 万元;(三)由于推进给排水和截污干管建设,提高了城镇雨污水收集能力,污水处理费支出增加 1500 万元;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 62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0 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 2 万元。比去年增加 1.6 万元,增加原因是进一步重点工程办公协调工作用车需求增加。五、政府采购情况2018 年政府采购预算 2477.7 万元,其中:工程类预算为2356 万元,服务类预算为 121.7 万元。主要有:1(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541 万元;2(照明设施维护费 425 万元;3市政设施维护费 390 万元;4(防洪评价编制费用 61.7 万元;5(黑臭水体专项整治方案编制 60 万元。六、名词解释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