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皮县2018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的调整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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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皮县2018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的调整方案.doc
1南 南皮 皮县 县扶 扶贫 贫开 开发 发和 和脱 脱贫 贫工 工作 作领 领导 导小 小组 组文 文件 件南扶领字【2018】15 号南皮县南皮县 20182018 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 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年度脱贫目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以提升脱贫成效为导向,以具体建设项目为抓手,切实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使财政涉农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确保 2018 年 6 个贫困村脱贫出列,1500 余名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二、整合资金范围及规模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和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 2018 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 (财农【2018】9 号)统筹谋划,因需而整。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中央和省、市、县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 2(一)中央财政资金(一)中央财政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 、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 、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旅游发展基金,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 。中央到县允许整合的财政资金 12609.8 万元,实际整合使用中央到县财政资金 10203.8 万元,产粮大县奖励资金 1872万元和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534 万元(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共计 2406 万元没有整合。(二)省级财政资金(二)省级财政资金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省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省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省级林业补助资金3(不包括世行贷款项目部分、2016 年已下达的太行山绿化项目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国有林场改革资金) 、农业综合开发省级配套资金、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省级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 、省级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省级山洪灾害防治经费、省级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 、省级果品花卉产业补助资金、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项目补助资金、省级农业产业化发展补助资金、省级中药材产业发展补助资金、省级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补助资金(不包括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补助部分) 、省级海洋渔业发展资金(不包括增殖放流、疫病防控部分) 、省级农村新民居建设专项资金、省级环境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部分) 。省级到县允许整合的财政资金 6672 万元,实际整合使用的财政资金 6672 万元。(三)市级财政资金(三)市级财政资金市级扶贫专项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及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今冬明春植树造林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市级配套资金、农村“一事一议”补助资金、市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4农村危房改造市级配套补助资金、渤海粮仓专项资金、市级商贸流通发展资金、农村危桥改造专项资金、市级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市级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创新十大工程、市级农村新民居建设专项资金。市级到县允许整合的财政资金 997 万元,实际整合使用的871 万元,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126 万元没有整合。(四)县级财政资金(四)县级财政资金县级允许整合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482 万元,实际整合使用的专项扶贫资金 482 万元。上述中央和省、市、县级财政资金中,安排用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的除外。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资金,也要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情况,完善资金安排使用机制,精准有效使用资金。 截止 2018 年 8 月底,中央、省、市到县和县财政允许整合的财政资金共计 20760.8 万元,实际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共计18228.8 万元(中央财政资金 10203.8 万元、省级财政资金6672 万元、市级财政资金 871 万元、县级财政资金 482 万元) 。三、建设任务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建设会议精神,至目前,全县整合资金 18228.8 万元。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扶贫办转发的通知要求,我县5安排涉农资金项目总额为 18228.8 万元。按照财政部农业司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根据资金实际投向,确定相应的责任部门,责任部门围绕脱贫攻坚任务目标,根据行业规范及要求具体实施项目并对资金绩效负责” 。我县结合实际情况对整合资金项目建设责任分工如下:(一)产业扶贫项目(一)产业扶贫项目1、投资 300 万元的大坊子高效养殖小区项目由县城投公司负责招标建设。2、投资 406.33746 万元的村级光伏电站回购项目由县城投公司负责。投资 300 万元的大坊子高效养殖小区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任务数量、投资规模、效益分析分别为高压引线 300 米,630 变压器 25 万元;400 米深深井、50 米浅井各一眼 15 万元;天燃气管线 60 万元;小区四周围墙及小区内道路 80万元;场区内天燃气、供排水管网 120 万元。竣工投产后每户贫困户每年能增加近 1000 元收入,还可增加贫困村村集体收入。投资 406.33746 万元的村级光伏电站回购项目分别是中上桥村、小白庄村、西王庄村、康官屯村、汤庄村、双庙村、八里台村、南邢村、后七里村、大丈二桥村、王厂村、曲庄村、大郭立山村、肖九拨村、年涝洼村、白吉屯村、五拨台村、叶三拨村、鲍官屯村、罗四拨村、陈官屯村、东葛村、大三拨村每个村投资 17.668 万元。回购完成后,村级光伏电站资产全6部归 84 个贫困村村集体,每户贫困户每年能增加 2000-3000元收入。(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投资 2173 万元的贫困村道路 207561 平方米由农业开发办公室负责招标建设。4、投资 267 万元的 1072 盏路灯由农业开发办公室负责招标建设。5、投资 120.3 万元的贫困村村内排水沟 5537 延米由农业开发办公室负责开发建设。6、投资 51.5 万元的贫困村村内文化广场 5343 平方米由文体广新局负责建设。7、投资 25 万元的变压器等电力项目由农业开发办公室负责招标建设。8、投资 923.59 万元的桥涵项目由水务局负责招标建设。9、投资 108 万元的双庙修路项目由交运局负责建设。10、投资 952 万元的交通局修路和桥梁项目由交运局负责招标建设。11、投资 209 万元的危房改造项目由住建局负责招标建设。12.投资 3115.8 万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国土局负责招标建设。13、投资 600 万元的 55 个贫困村(含已脱贫村)的村容村貌美化项目由农工部负责招标建设。14、投资 94.4 万元的 6 个未脱贫贫困村的路灯、修路、7文化广场项目,其中路灯、修路由农开办负责招标建设;文化广场项目由文体广新局负责建设。15、投资 17 万元的发改项目暨西林子 14 万元、李家安 3万元道路由发改局负责建设。 16、投资 31 万元的少数民族发展项目由统战部负责招标建设。17、投资 335.87254 万元的双庙村道路及供排水等项目由文体广新局负责建设。以上 17 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贫困村村内村外道路、路灯、供排水、排水沟、桥涵、文化广场、危房改造、贫困村村容村貌建设、变压器及线路、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建成后进一步提升建档立卡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公共服务水平,为建档立卡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和增加收入奠定基础。(三)金融扶贫项目(三)金融扶贫项目18、投资 1499 万元的风险补偿金项目由县扶贫办负责。1499 万元的风险补偿金存入县农商行后,可调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的积极性,解决贫困户缺资金的难题,促使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发展产业增收脱贫。19、投资 5 万元的龙头企业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到户贴息由扶贫办负责。财政贴息可减少贫困户发展产业的负担,调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积极性,增加贫困户的收入。20、投资 6910 万元的“政、银、企、户、保”担保基金8项目由城投公司负责。将南皮县 2017 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南政字【2017】47 号)中,4064.54 万元的“政、银、企、户、保”担保基金退回,用于恢复 2017 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由农开办使用继续实施。6910 万元的“政、银、企、户、保”担保基金可增强贫困户贷款创业的积极性,增加贫困户收入,让贫困户通过产业增收脱贫。(四)贫困人口技能提升项目(四)贫困人口技能提升项目21、投资 50 万元的培训和雨露计划项目由扶贫办负责。对贫困人口进行劳动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后,能增加贫困户的收入。(五)其他项目(五)其他项目22、投资 35 万元的项目管理费由扶贫办负责。35 万元的项目管理费可保证扶贫项目顺利实施,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能使建档立卡贫困户增加收入。四、项目实施项目从开始到结束要经过以下程序:项目申报建立项目库、项目审批、项目预算评审、公开招投标、项目实施和验收、资金拨付、建立档案。(一)项目申报审批(一)项目申报审批由贫困村按照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制定切实可行、详细具体的项目实施计划,明确项目地点、内容、带动贫困户情况,按照村申报、乡镇审核、县审定和乡村公示县公告的程序进行申报审批。县扶贫办根据乡镇政府报送的项目建立扶贫项目库,9按照整合涉农资金额度和扶贫政策筛选扶贫项目并编制年度实施计划报县人民政府和县扶贫领导小组审批,县人民政府和县扶贫领导小组审批后,以县人民政府文件形式把扶贫项目实施计划报省市备案。(二)项目评审(二)项目评审县财政局对县扶贫领导小组审批许可的项目预算进行评审,各个项目建设责任单位依据评审后的项目预算数作为标底进行公开招投标。项目完工后,财政局对决算和建设情况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三)项目实施和验收(三)项目实施和验收项目实施由中标公司具体组织实施,项目验收由建设责任单位组织验收。(四)项目公示(四)项目公示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在整个项目完工后批准报账前对拟报账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在项目村公示 7 天,公示影像资料为报账必备资料,公示期满后报账如有异议,等调查清楚后再行处理。(五)建立档案(五)建立档案乡村两级要规范存放关于扶贫项目的会议记录、贫困户名单和扶贫项目合同或协议、公告公示及验收材料。(六)资金拨付(六)资金拨付扶贫资金拨付实行授权支付。五、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南皮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10县发改局、扶农办、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统筹涉农资金统筹资金扶贫项目的实施及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负责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全力推进资金整合扶贫工程的实施。县发改局负责项目规划,县扶贫办负责选择贫困村和贫困户,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做好扶贫资金安排、项目建设调度;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落实;县国土局负责扶贫项目土地使用的政策协调和土地补偿收费方面的优惠政策落实;县发改局、供电公司负责光伏项目相关政策落实衔接、接入系统方案制定、并网方式选择、并网、调试、供电部门所属资产的日常维护、抄表和补贴资金结算等;各乡镇对本乡镇资金整合项目负总责,组织乡(镇) 、村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做好实施项目贫困户的选择、公示、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协调处理、配合检查验收等;县直帮扶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县委、县政府年度扶贫工作要求,进村入户,支持好资金整合和扶贫项目建设。(二)加强项目与资金管理,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二)加强项目与资金管理,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领导小组适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由各乡镇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辖区内项目推进情况。各级项目监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检查,规范和加强项目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三)完善绩效评价(三)完善绩效评价资金整合建设项目要全部开工实施,确保明年 6 月底项目全部完工并且当年专项扶贫资金报账 95%以上,整合资金报账1185%以上。把资金整合项目实施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内容,纳入乡镇和县直帮扶单位每年扶贫开发工作考评内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握政策,精心组织,推进落实,共同努力将这项惠及民生的工程切实做好做实做好。附件:1. 南皮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2. 南皮县 2018 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清单3. 南皮县 2018 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清单2018 年 8 月 31 日12附件 1:南皮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南皮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 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 徐志连 县政府县长副组长: 杨 猛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禹 水 县政府副县长成 员: 张晓光 县委办常务副主任郑振达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吴 猛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张 军 县委农工委常务副书记张林国 县财政局局长王兰俊 县发改局局长孙国臣 县扶贫办主任杜兴华 县审计局局长崔治安 县国土局局长刘剑锋 县交运局局长李国华 县农业局局长苑国军 县林业局局长13刘金钟 县水务局局长王丽荣 县人社局局长吕学周 县农开办主任张立勇 县教育局局长李国林 县住建局局长鄢越强 县文体广新局局长肖厚强 县民政局局长陈希瑞 县供销社主任宁书桥 县商务工信局局长滕国强 县卫计局局长李胜利 县环保局局长张兴龙 县民宗局局长张宪臣 县残联理事长张 斌 寨子镇主任科员吴 刚 县扶贫办副主任王学亮 县财政局副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