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普及初等义务教育“普及程度”统计资料.doc
-
资源ID:18878562
资源大小:517KB
全文页数:31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9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乐山市普及初等义务教育“普及程度”统计资料.doc
乐 山 市 普 及 初 等 义 务 教 育“普及程度”统计资料( 年) 区(市、县、自治县) 乡(镇)人民政府乐山市 区(市、县、自治县)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入学率统计年段: 年9月1日至 年8月31日。填报单位:填表日期: 年 月 日1、统计范围:以辖区范围内正住户口为准。2、统计年龄段:712周岁。3、入学率指标:适龄儿童都能入学。4、本辖区范围内正常适龄儿童入学率为 %,其中女童入学率为 %。责任人:填表人:审核人:712周岁正常适龄儿童入学率统计表(一)单位名称适龄儿童总数依法免学人数三类残疾人数正常适龄儿童人数正常适龄儿童中已入学数正常适龄儿童入学率%计其中女童小计小 学初 中计其中女童计其中女童计其中女童序号(1)(2)(3)(4)(5)(6)(7)(8)(9)(10)(11)(12)注:1、正常适龄儿童入学数含小学已毕、结业人数。2、(6)=(7)(9)(11)=(6)÷(4)×100%(12)=(8)(10)÷(5)×100%(4)=(1)(2)(3)712周岁正常适龄儿童未入学登记表(二)姓 名性别年龄家 庭 住 址父母姓名登记册号未 入 学 原 因注:1、登记册原号指该儿童在017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基本情况登记册中的序号。2、未入学原因需具体填写。3、按年龄段依法连续填写。乐山市 区(市、县、自治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统计年段: 年9月1日至 年8月31日。填报单位:填表日期: 年 月 日1、统计范围:以辖区范围内正住户口为准。2、统计年龄段:715周岁。3、视力、听力语言、智力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放学率指标:65%以上。4、本辖区范围内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为 %;其中视力残疾入学率为 %;听力语言残疾入学率为 %;智力残疾入学率为 %。责任人:填表人:审核人:715周岁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统计表(三)单位名称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总数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人数入学率%备 注计其 中计其 中三类残疾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智力残疾依法免学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智力残疾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智力残疾序号(1)(2)(3)(4)(5)(6)(7)(8)(9)(10)(11)(12)(13)合计(10)=(6)÷((1)(2))×100%(11)=(7)÷(3)×100%(12)=(8)÷(4)×100%(13)=(9)÷(5)×100%715周岁残疾适龄儿童少年花名册(四)序号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残 疾 情 况家 长姓 名家 庭 住 址就学情况登记册序 号备 注依法免学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智力残疾注:1、依法免学对象指多重残疾或重度弱智或长期丧失学习能力而依法办理免学者。依法免(缓)学者必须具备免(缓)学手续。对丧失学习能力者的鉴定,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进行。2、就学情况应包括就读学校、班级、受教育时间和缓学等。3、按年龄依次填写。乐山市 区(市、县、自治县)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在校学生年辍学率统计年段: 年9月1日至 年8月31日。填报单位:填表日期: 年 月 日1、统计范围:以在校学生花名册为准。2、初等教育在校学生年辍学率指标:控制在1%以内。3、本统计范围内年辍学率为 %。责任人:填表人:审核人:在 校 学 生 辍 学 率 统 计 表(五)单 位名 称上学年初小 学 生总 人 数上学年末小 学 生总 人 数本学年初在校学生总 人 数正 常 增 加 人 数正 常 减 少 人 数辍学人数辍学率%辍学生中已 依 法处理人数小计本学年新招生转入复学小计上学年毕、结业转出休学死亡序 号(1)(2)(3)(4)(5)(6)(7)(8)(9)(10)(11)(12)(13)(14)(15)合 计注:1、此表供小学填写和乡(镇)或区(市、县、自治县)汇总使用,以在校学生花名册为准,并含辖区内厂矿数据。2、第1栏系指上年9月的年初报表数,第3栏系指本学年初实际在册人数。3、表内数据均含特殊教育楼、班级转学休学的残疾儿童人数。4、计算方法:(2)=(3)(4)+(8)(13)=(1)(2)(14)=(13)÷(1)×100%5、转入人数中,本乡镇转入 人,本县转入 人,外县转入 人,转出人数中:转出本乡 人,转出本县 人,转出乐山市 人。正常流动学生花名册(六)姓 名年级班级出生年月监护人姓 名家 庭 住 址流 动 原 因备 注正常增加正 常 减 少转入复学转出休学死亡辍 学 生 花 名 册(七)姓 名所在班级家 庭 住 址监护人姓名辍学时间辍学原因及去向依法处理情况乐山市 区(市、县、自治县)普及初等义务教育毕业率统计年段: 年9月1日至 年8月31日。填报单位:填表日期: 年 月 日1、统计范围:上学年初毕业班学生花名册为准。2、小学毕业生指标:小学毕业班学生毕业率达到98%以上。3、本统计范围内毕业率达 %。责任人:填表人:审核人:毕 业 率 统 计 表(八)姓 名上学年初毕业班学 生 人 数实际毕业人数结业人数毕业率(%)备 注序 号(1)(2)(3)(4)合 计注:1、此表各小学填写和乡镇或区(市、县、自治县)汇总使用,以毕业生花名册和成绩册为准。2、计算方法:(4)=(2)÷(1)×100%乐山市 区(市、县、自治县)十五周岁人口中初等义务教育完成率、文盲率统计年段: 年9月1日至 年8月31日。填报单位:填表日期: 年 月 日1、统计范围:以辖区范围内正住户口为准。2、统计年龄:十五周岁。3、15周岁人口中初等义务教育完成率指标:达到98%左右。4、15周岁人口中盲率指标:控制在1%左右。5、本辖区范围义务教育完成率为: %;文盲率为 %。责任人:填表人:审核人:十五周岁人口初等义务教育完成率统计表(九)单 位名 称十五周岁人口总数依法免学人 数学业应完成人口数小学学业完成人数完成率(%)说明小计小学毕业小学结业读满相应修业年限的肄业生经非正规教育达到小学水平或年限序 号(1)(2)(3)(4)(5)(6)(7)(8)(9)合 计注:1、此表供各小学填写和乡(镇)或区(市、县、自治县)汇总使用,以正住户十五周岁少年花名册和有关花名册为准,并含辖区内厂矿数据。2、“规定年限”指小学读满六年。3、表内数据均含残疾少年。4、计算方法:(3)=(1)(2)(9)=(4)÷(3)×100%十五周岁人口文盲率统计表(十)单 位 名 称十五周岁人口文盲率文盲率(%)十五周岁少年人口总数依法免学人 数其中脱盲人数文盲人数序 号(1)(2)(3)(4)(5)合 计注:1、此表供小学填写和乡(镇)或区(市、县、自治县)汇总使用,“文盲率”统计以正住户口十五周岁儿童花名册为准。2、计算方法:(4)=(1)(2)(3)(5)=(4)÷(1)×100%乐 山 市 普 及 初 等 义 务 教 育“普及程度”统计资料( 年) 区(市、县、自治县) 乡(镇)人民政府乐山市 区(市、县、自治县)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入学率统计年段: 年9月1日至 年8月31日。填报单位:填表日期: 年 月 日1、统计范围:以辖区范围内正住户口为准。2、统计年龄段:1315周岁。3、普及初级中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入学率指标:95%左右。4、本辖区范围内初级中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的入学率为 %。责任人:填表人:审核人:1315周岁正常适龄儿童入学率统计表(一)单位人口总数正常适龄人数依法免学人数三类残疾人数正常适龄少年入初中情况十三岁以下在初中人 数十五岁以上在初中人 数初中阶段入学率合计在本地就 学人 数在外地就 学人 数已毕结业人数非正规教育学校(班)就读人数入学率%初中阶段在校生人数入学率(%)序号(1)(2)(3)(4)(5)(6)(7)(8)(9)(10)(11)(12)(13)(14)注:1、(13)栏指13年级在册学生总数。2、计算公式:(2)=(1)(3)(4)(5)=(6)(7)(8)(9)(10)=(5)÷(2)×100%(14)=(13)÷(2)×100%1315周岁适龄少年未入初中登记表(二)姓 名性别年龄家 庭 住 址父母姓名登记册序号未 入 初 中 原 因注:1、1315周岁正常少年中尚在小学就读的学生也应填入本表,并在“未入初中原因”,一栏中注明该生目前所在小学的校名及班级。2、按年龄依次连续填写。乐山市 区(市、县、自治县)普及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在校学生辍学率统计年段: 年9月1日至 年8月31日。填报单位:填表日期: 年 月 日1、统计范围:以在校学生花名册为准。2、普及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在校学生年辍学率指标:3%以内。3、本辖区范围内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在校生年辍学率为 %责任人:填表人:审核人:在 校 学 生 辍 学 率 统 计 表(三)单 位名 称上 学年 初初 中学 生总人数上 学年 末初 中学 生总人数本 学年 初在 校学 生总人数正 常 增 加 人 数正 常 减 少 人 数辍 学 人 数辍学生中已 依 法处理人数小计本学年新招生转入复学小计上学年毕、结业转出休学死亡辍学原因辍学人数%家庭本人童工经商其它序 号(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合 计注:1、此表供各初中填写和和乡(镇)汇总使用,以在校学生花名册为准,并含辖区内厂矿校数据。2、第1栏系指上年9月的年初报表数,第3栏系指本学年初实际在册人数。3、计算方法:(2)=(3)(4)+(8)(17)=(13)(14)(15)(16)=(1)(2)(10)=(17)÷(1)×100%正 常 流 动 学 生 花 名 册(四)统计年段: 年9月1日至 年8月31日姓 名年级、班级出生年月家 庭 住 址流 动 原 因备 注转入复学转出休学死亡注:1、此表以较为单位,分年级填写。2、此表一式二份,校、乡各存一份。 3、印证材料由学校归档。 初 中 辍 学 生 花 名 册(五)统计年段: 年9月1日至 年8月31日学校名称姓 名所在班级家 庭 住 址监护人姓名辍学时间辍学原因及去向依法处理情况乐山市 区(市、县、自治县)普及初级中等义务教育毕业率统计年段: 年9月1日至 年8月31日。填报单位:填表日期: 年 月 日1、统计范围:上学年初毕业班学生花名册为准。2、普及初级中等义务教育毕业率指标:95%。3、本辖区范围内初级中等义务教育毕业率为 %。责任人:填表人:审核人:毕 业 率 统 计 表(六)上学年初毕业班学 生 人 数实际毕业人数结业人数毕业率(%)备 注序 号(1)(2)(3)(4)合 计注:1、此表各中学填写和乡、镇或区(市、县、自治县)汇总使用,以毕业生花名册和成绩册为准。2、计算方法:(4)=(2)÷(1)×100%乐山市 区(市、县、自治县)十七周岁人口初等义务教育完成率统计年段: 年9月1日至 年8月31日。填报单位:填表日期: 年 月 日1、统计范围:辖区范围内正住户口为准。2、统计年龄:十七周岁。3、17周岁人口中普及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指标:85%左右。4、本辖区范围17周岁人口中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为 %。责任人:填表人:审核人:十七周岁人口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完成率统计表(七)单 位名 称十七周岁人口总数依法免学人 数学 业 应完成人数小学学业完成人数完成率(%)说明小计初中毕业初中结业读满相应修业年限的肄业生人数经非正规教育达到初中学业水平或年限序 号(1)(2)(3)(4)(5)(6)(7)(8)(9)合 计注:1、此表供各初中填写和乡(镇)或区(市、县、自治县)汇总使用,以正住户十七周岁少年花名册和有关花名册为准,并含辖区内厂矿数据。2、表内数据均含残疾少年。3、(7)栏指读三年肄业人数。4、计算方法:(3)=(1)(2)(9)=(4)÷(3)×100% 乡(镇) 学校经非正规教育达相应年限或水平学生名单(八)序号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原文化程度家 庭 住 址家长姓名非正规教育项目培训时间结业成绩合计注:1、此表一式三份,校、乡各执一份。2、原文化水平指小毕、初中肄业一年、二年、三年以上四种情况。入 外 地 学 校 证 明 学校: 你乡(镇)辖区下列同学在我乡(校)就读,特此证明。 区(市、县、自治县) 学校(盖章)年 月 日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就读年级班主任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 庭 住 址就读年级班主任区县 乡镇学字第 号免(缓)入学证明存根编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监护人姓名:正住户口地址:免(缓)原因:填写日期: 年 月 日免(缓)入学证明根据 乡(镇) 村(街) 组监护人 申请,经有关部门检测,情况属实。按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少年因残疾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由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它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定,同意被监护人 免(缓)入学。特此证明乐山市 区(市、县、自治县) 乡(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