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会议系统采购规定合同 (2).docx
视频会议系统采购规定合同视频会议系统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签订地点:视频会议系统合同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双方签署的(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框架协议)就本项目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1.项目大概情况1.1项目名称:视频会议系统1.2项目地点:1.3项目性质:视频会议系统所需产品硬件及软件受权等产品的采购、运输、供货;视频会议系统所需设备的安装视频终端、摄像机、麦克、移动支架等;安装视频会议系统所需线缆的提供、安装及连接;会议室整体音视频调试、验收、售后服务、相关软件使用权及产品享有的所有服务。2.项目内容及方式乙方根据附件1中所列内容实现功能进行设备采购、运输、供货、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并承当设备的现场装卸,在甲方指导下完成所承当项目的单机、联机、工艺调试和相关验收、试运行工作,并承当售后服务设备保修期间的现场服务工作。3项目进度时间表3.1项目计划: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施行计划。3.2现场施工:合同签订生效后2日内,乙方对甲方项目地点进行现场勘查。3.3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乙方进行相应设备生产准备及备货工作,待接到甲方安装通知工作之日起10日内完成系统的安装、调试、培训工作,并经过甲方确认。3.4项目功能验收:双方共同签署设备开箱检验记录后,3日内进行功能验收。3.5项目初验收:安装、调试、培训完成后,无故障使用30日后进行初验收。3.6项目终验收:自初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2个月后的10日内进行终验收。4项目价款及支付办法4.1本项目总价款含17%增值税价格:97000元整玖万柒仟元整。4.2设备采购、运输、供货、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直至项目质保期售后服务费等与合同有关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当。4.1.1项目总价款原则上一次包定,但因甲方提出的变更相对增减的费用,假如变化超过±3%,双方协商后予以相应的增加或减少。4.3支付办法:4.2.1第一期付款:乙方将设备全部完好运到甲方指定地方。经甲乙双方共同签署设备开箱检验记录并进行所供设备的功能验收,功能验收合格且未违背本合同及技术协议其他约定,经甲方确认完成功能验收合格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4.2.2第二期付款:乙方在甲方现场完成所供设备的安装、调试、培训后,无故障试运行30日后进行系统的初验收,初验收合格且未违背本合同及技术协议其他约定,经甲方签署完成初验收合格确认书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若存在质量问题,则由乙方负责整改,直至问题彻底解决,付款时间则相应顺延。4.2.3第三期付款:自初验收合格之日起运行满12个月后的10日内进行终验收,终验收合格且未违背本合同其他约定,经甲方签署完成终验收合格确认书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4.2.4以上付款如遇国家法定的节假日、休息日付款日期顺延。4.2.5在价款支付经过中,因甲方原因付款延期,为知足工期和甲方要求,乙方在执行合同经过中,有资金垫付的义务,保证项目按期完成。4.2.6乙方保证于甲方签署完成初验收确认书后5日内,乙方开给甲方合同总价款的合法17%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未按期提供,则第二期付款期限相应顺延,直至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5项目质量、技术要求、售后服务及验收5.1项目质量、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需到达甲方技术规范要求,详见附件二:产品技术规范。5.1.1乙方提供的设备应按下列标准和规程进行设计、制造、检验和安装。要求所用标准必须是最新版本,假如这些标准有矛盾时,应按最高标准的条款执行或按双方约定的标准执行。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TUT国际电信联盟推荐标准。G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其它通用的工业标准。5.1.2乙方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时应考虑避免下列外界因素:震动、噪声、电磁场、电力杂波、潮气、灰尘等对交付产品性能的影响并且要严格根据设备手册、技术规范、设计讲明书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制造、安装,确保交付产品整体质量。5.2乙方对视频会议系统项目整体提供36个月质保期包括所供设备、所提供辅材辅料、所涉及施工等,在质保期内乙方免费保修所供所有产品。质保期自甲方签署初验收文件之日起开场计算。如系统发生故障,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免费负责调查故障原因并施行更换、修复等工作直至故障修复并通过验收的要求。5.3乙方另外为甲方提供下面售后服务:5.3.1保修期内的故障,乙方应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全天24小时对用户设备的故障报警做出反响和8小时内到达现场的服务,故障排除时间不超过24小时要求提供备件先行更换服务,提供热线电话、网站在线支持等多种免费技术支持与服务。5.3.2在保修期内,乙方保证向甲方免费进行软件更新,乙方承诺免费进行软件版本升级。5.3.3质保期结束后,系统进入终身维护期。如因设备的损伤和损坏而须更换设备或部件,乙方可适当收取所更换设备或部件及人工的成本费。5.3.4乙方提供每半年现场巡检一次服务包括硬件设备检测、会议室整体效果检测等项目。5.4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与附件1中所描绘产品的规格、型号、参数一致,假如乙方提供的设备与附件1中所描绘产品的规格、型号、参数不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并赔偿全部损失。5.5开箱检验5.5.1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原厂生产的正规产品,甲方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任何缺少、缺损、缺陷或与协议规定不符,由乙方免费进行更换或补发并送至采购合同约定的安装现场。5.5.2甲方在接收设备时发现设备包装有破损视为设备有缺损,由乙方免费进行更换或补发并送至采购合同约定的安装现场。5.5.3设备包装完好、设备附带保修卡或原厂证实齐全、设备与中标型号一致,甲乙双方共同签署设备开箱检验记录。5.5.4乙方应提供所供设备原厂商的受权证实文件原件,并在产品到货后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同时要求所供各设备、软件及受权均可在厂家查询到相关信息。5.5.5对验收时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负责整改,费用乙方自理。5.6系统功能验收5.6.1设备到货经甲乙双方共同签署设备开箱检验记录后,由甲方和乙方工程师对视频会议系统所供设备进行现场的测试及验收。5.6.2验收根据合同所规定实现功能以及设备手册、技术规范及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对设备进行验收。对验收时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负责免费整改。5.6.3验收项目:所供设备的加电开机运行测试、视频会议终端呼叫测试语音同步、图像明晰度、发送接收辅流等等。5.7系统初验收5.7.1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经过无故障试运行30日,由甲方和乙方工程师对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及整体视频会议系统进行现场的测试及验收。5.7.2验收根据合同所规定实现功能以及设备手册、技术规范及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对设备进行验收。对验收时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负责免费整改。5.7.3验收项目:合同所要求功能测试、视频会议系统在各种带宽下的音视频整体效果、功能实现、语音同步、稳定性等。5.7.4系统初验收时,乙方应提供:所供设备质保函。5.7.5所有技术指标到达技术规范要求时,甲方签署初验收确认书。5.8终验收5.8.1甲方对乙方交付的系统自初验收合格之日起,进行12个月使用验证。5.8.2十二个月内设备运行稳定、各项功能无异常,所有技术指标到达技术规范要求,甲方签署终验收合格确认书。5.9乙方所提供设备,在保修期范围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解决,且解决问题的最长周期为:双方邮件确认问题之日起20个工作日。若乙方解决问题的最长周期超过20个工作日,则应将设备保修期顺延超出的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