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处理工程施工合同.docx
废水处理工程施工合同废水处理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深圳市华大电路科技有限公司400T/D废水处理工程工程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锦龙大道1号建设单位:深圳市华大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甲方:深圳市康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乙方:东莞市东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深圳市华大电路科技有限公司400T/D废水处理工程施工合同现甲方将其承接的深圳市华大电路科技有限公司400T/D废水处理工程的设备、材料及电气的采购及配套安装等委托给乙方承包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地、自愿、公安然平静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本工程的详细情况,特签订本合同:1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图纸本次承包范围为(深圳市华大电路科技有限公司400T/D废水处理工程设计方案)(深圳市康乐环境有限公司)(详见附件一)中的相关内容,工程承包范围包括工程所需的全部设备、材料的供货及本工程的所有设备安装施工、工程调试、人员培训以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图纸更正及补充讲明如图纸更正或补充讲明,乙方应按更正或补充讲明施行,工程造价不作调整。工作界面的划分深圳市华大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下面简称建设方)提供临时水、电接口,相关临时接水,接电费用由建设方承当。建设方、甲方需为乙方提供临时材料、设备储存用地,但相关储存及保管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相关人员食宿及办公地点由乙方自行解决,建设方、甲方提供便利。总体质量标准要求总体工程质量本改造工程为对现有设施的全面改造,对现有问题作全面改善,乙方应保证整个工程质量符合环保主管部分的要求。设计处理规模知足(工程设计方案)的要求。出水水质要求知足(工程设计方案)的要求,废水站排放水主要污染物指标应到达(电子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之表2标准,详见设计方案)。以当地环保部门的验收数据为准。试运行调试内容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水站的试运行调试,调试期3个月。调试结束时须保证出水水质到达水质标准。主要包括:设备单机及联合试运行、微生物培养、水质监测、业主单位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调试期间业主单位须委派至少一名本系统今后的管理人员,配合系统的调试,并同时接受培训和管理实践。培训甲方管理人员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指派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得甲方管理人员在乙方调试期满后能独立管理系统。2合同价款、承包方式及付款办法合同价款本合同包干总价为人民币伍拾陆万捌仟肆佰贰拾圆整(¥:568,元),详细组成见本合同附件一。需另行增加的内容,双方协约定价。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承包方式。即根据前款所约定的承包范围和工作内容一次包定,若实际施工无设计变更,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工程进行中,如因建设方或甲方因素变更设计致工程项目或数量增减时,就变更部份须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协商予以加减帐结算。付款方法定约时,甲方付予乙方工程款人民币壹拾染万伍佰贰拾陆元整(¥:170,元)。机械设备交货到垯现场,甲方付予乙方工程款人民币壹拾染万伍佰贰拾陆元整(¥:170,元)。全部机械设备安装完成,甲方付予乙方工程款人民币壹拾染万伍佰贰拾陆元整(¥:170,元)。机械设备安装完成经调试、正常运行验收合格达标后,甲方付予乙方工程款人民币伍万陆仟捌佰肆拾贰元整(¥:56,元)。3工程变更及签证要求建设方、甲方有权要求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重大变更需提早5天通知乙方)乙方须及时按变更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变更增减的费用双方协约定价。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若乙方发现设计错误不及时通知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当。乙方如需对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变更,须经建设方、甲方同意。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当,工期不予顺延。4材料要求所有材料、设备均须符合设计、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政府主管部门规定要求。5工期工期要求定约后,甲方支付首期款日起90天完成安装。工期延长本工程如有下列情况而影响工程进行时,乙方应按实际状况申请展延工期:1)人力不可抗拒而发生之事故。2)因变更设计或工程数量增加。3)相关工程延误,而影响本工程之施工。4)甲方之因素致无法施工者。5)其它由乙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延期者。完工日期以区环保监测站的完工验收日期为准。倘因甲方之因素,至乙方于完工三个月后仍无法配合办理试车及验收时,即视同验收完成。6甲方责任负责组织人员对工程施行监督管理、协调相关工作。协助乙方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或变化情况进行验收、签证,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及办理结算。接到乙方完工验收报告后,及时地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工作。7乙方责任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和物业管理公司对施工场地交通、噪声、现场环境卫生、垃圾清运、场外污染、施工人员管理等规定,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服从管理。施工完毕后,应负责对其损坏的设施恢复原状,若乙方无能力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恢复,由建设方、甲方代为修复并公平计算费用,费用由乙方承当,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对费用数额,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的工作,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建设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单位完成。工程完工验收后,乙方人员和设备等应在7天内退场完毕,做到工完场清,并承当相关费用,逾期不退场视为工期延误。服从建设方、甲方的安排,进度应知足经建设方、甲方审核确认的附件二进度计划要求并知足总体施工进度的需要,甲方有权按阶段进行检查。必须遵守建设方、甲方关于项目管理的各种规定。负责完工后的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有责任按工程需要增加施工设备和人员,服从建设方、甲方的协调和管理。法规规定应当由乙方承当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