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企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docx
2020年国企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2020年国企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公司的民主管理,保障公司全体员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有效提高公司科学化管理水平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工会法)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及(工会常用法律法规汇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公司实行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两会合一的制度。公司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第三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支持董事长、总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经营管理活动的职权,团结教育职工发扬当家作主精神,积极介入公司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努力和超额完成各项经营理任务。第四条公司在行使董事长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的同时,必须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以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利和作用。第五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公司党委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公司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第二章职权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X.听取公司负责人关于公司发展规划、年度经营管理情况;公司改革和制定重要规章制度情况;公司用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履行情况;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公司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情况等报告;公司投资和重大技术改造、财务预决算、公司业务招待费使用等情况报告;专题技术职称的评聘、公司公积金的使用、公司的改制等方案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议公司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的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时间产、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亲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X.审议通过公司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破产施行方案中的职工的裁减、分流和安置方案。X.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障费缴纳比例和时间的调整方案,劳动模范的推荐人选等重大事项。X.审查监督公司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规章制度情况,民主评议公司领导人员,并提出赏罚建议。X.选举或者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依法进入破产程序公司的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中的职工代表,根据受权推荐或者选举公司经营管理人员。X.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八条在职工代表大会上,能够由公司负责人代表经营班子、工会主席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共同协议,为公司发展的共同目的,相互承当义务,保证贯彻执行。第九条职工代表大会对公司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能够向总经理提出建议,可以以报告上级工会组织。第三章职工代表第十条根据法律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以及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有选举和被选举为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代表,其代表资格自动终止。第十一条职工代表的产生X.公司职工代表由公司总部和各分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总部、各分子公司职工代表应当以所辖职能部门和区域公司等为基本选举单位,由职工提名并直接差额选举选出代表。X.选举、罢免职工代表,应当召开选举单位全体职工会议,会议应有三分之二职工参加。选举、罢免职工代表的决定,应经全体职工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选举结果报公司工会批准。X.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职工代表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致,每期任期为X年至X年,能够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出现缺额时,原选举单位应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及时补选。X.职工代表向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选举单位职工的监督。X.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和各分子公司领导、工会主席、副主席,需参加各单位选举才能成为正式代表。第十二条公司职工代表人数根据不少于全体职工人数的X%确定。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普通职工、专业技术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公司领导人员组成。其中,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领导人员一般不得超过职工代表总人数的X%。青年职工和女职工以及少数民族应当占适当比例。第十三条职工代表的条件:X.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X.与公司或分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参加本单位工会组织,并正常在岗的职工。X.工作责任心强,办事公正,作风正派,有一定的群众威信,自觉接受职工的监督。X.关心企业,熟悉业务,做好本职工作,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X.热爱集体,热心为职工办事,实事求是地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第十四条职工代表的权利:X.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X.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公司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X.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民主管理活动。可对公司领导人员进行评议和质询。第十五条职工代表的义务:X.依法履行职工代表职责,听取职工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涉及职工亲身利益问题的意见和要求,并客观真实地向公司反映。X.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断提高本身素质,积极介入公司民主管理,切实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X.向选举单位的职工报告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责情况,接受职工的评议和监督。X.参加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执行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工作。X.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第十六条职工代表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职工代表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组织的各项活动,公司应当正常支付劳动报酬,不得降低其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第四章组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