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管理制度.docx
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恒天地产有限公司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一、总则第一条、安全生产尤其是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作为项目管理中的重要内容,是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及到达预期效益的必要手段之一,同时也是项目公司重要考核内容之一。为加强恒天地产有限公司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奉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背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二、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恒天地产有限公司下简称总公司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是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施行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施行安全事故问责等工作。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由总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处理。第五条、恒天地产有限公司下属各项目公司下简称项目公司必须成立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制订安全生产施行细则和操作规程。施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小组组长由项目公司总经理担任,并确认安全管理工作小组人员名单和日常管理部门及职责,并报总公司项目管理部备案。第六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技术运用的准确性和合理理性。第七条、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职责: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汇总和审查重大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催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审查重大技术方案、重点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等。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各项目公司现场指导生产。遇有十分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4、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历,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催促其按时实现。6、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应工作。第八条、各项目公司安全日常管理部门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及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三、资金保障第九条、各项目公司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文件,足额及时拨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第十条、各项目公司必须敦促所有参建单位保证足额投入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文明施工措施专项资金投入;完成总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指标。第十一条、各项目公司所拨付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并要求各参建单位单独建帐管理,定时汇报。如发现挪用、占用现象,各项目公司应立即予以追回,并根据合同约定对挪用单位做出相应处罚。第十二条、因各参建单位未按合同要求足额投入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文明施工措施专项资金、造成安全隐患,而又以种种借口拒绝或不及时投入时,可由各项目公司负责投入,发生的费用从其工程款中扣除,并在签订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四、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各项目公司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同时要敦促各参建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第十四条、各项目公司要完善安全协议制度1、各项目公司在和各参建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以合同附件的形式单独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在合同协议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投入等内容。2、所有进场施工单位原则上必须签订施工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协议后方可进场施工。如因特殊原因未能签订施工合同而需进场施工的单位,须签订临时安全文明施工协议。3、在项目开工前,各项目公司应责成施工总承包单位部根据工程的实际特点、现场实际和合同要求的安全实际目的编制本工程的安全管理目的,制定现场管理方案,建立项目安全保证体系。第十五条、各项目公司要高度重视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经监理、审批后方可施行,同时在各项目公司进行备案。如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土方开挖、模板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脚手架工程等。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方案要组织专家论证。第十六条、各项目单位应加强风险辨识及应急预案制度。各项目公司应成立包括总承包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公司总监在内的风险辨识评价领导小组。定期领导和组织危险因素辨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整改。第十七条、各项目公司要责成监理单位,完善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实时检查制度,所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同时责成监理单位定期抽查工人教育、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等相关记录。第十八条、各项目公司应会同监理单位责成各参建单位,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国家标准。第十九条、事故处置程序发惹事故的单位必须根据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具体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并同时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报告。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4、制定整改防备措施。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五、文明施工管理第二十条、各项目公司应充分重视施工平面布置图报审的作用和意义。经监理、项目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现场布置。第二十一条、如遇多个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同一场地内施工时,各项目公司应充分协调各施工单位,并为各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划分施工场地和责任区。并指定实力强的总承包单位作为牵头人,统一布置施工现场。第二十二条、各项目公司应充分利用现场各种条件,展示恒天地产有限公司企业形象,树立企业品牌。第二十三条、总体管理要求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封闭管理,应在市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周围应设置高于2.5米的围墙、围档,一般路段的施工现场周围应设置高于1.8米的围墙、围档。围墙、围档应稳固、整洁美观,符合当地有关规定和总公司CI规范。2、施工现场在大门口明显位置应设置七牌两图施工单位及工地名牌并附有监督电话、工程大概情况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牌、防火须知牌、十大安全技术措施牌、工地管理人员名单牌、安全生产无重大事故计数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总平面图,有关部位、区域要在显著位置挂设警示标牌。3、施工现场会议室要挂置安全生产管理目的表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素分配表牌、安全管理网络图牌。4、施工现场要做到作业区、生活办公区、材料区三区分离,知足消防间距。各区卫生责任划片包干、挂牌,责任到人。5、施工现场应积极推行硬地坪施工。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地面必须用一定厚度的砼硬化,场内其它道路地面也应硬化处理。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施工现场设置排水系统,排水畅通、不积水。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入河道。积极美化施工现场环境,根据季节变化,适当进行绿化布置。6、从围墙外围5米之内到全部施工作业场所,材料堆放区域、办公区、卫生区、通道、临时用电及排水网络均分区划片,责任落实到人,并挂牌负责。7、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的消防防火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并成立领导小组;配备足够、适宜的消防器材及义务消防人员。施工现场必须有消防平面布置图。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高层建筑(30m及以上)应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放置位置正确,固定可靠。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并由专人负责。六、检查和整改第二十四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领导下组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项目公司应坚持季、月、周的例行安全文明施工。并应根据季节变化、施工部位变化等组织专项检查,并构成检查记录。检查主要内容:1、安全生产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职责;2、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投入;3、危险源较大工程专业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4、现场危险源辨识及预案制定;5、工人教育、特种作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6、安全警示标志;7、现场文明施工;8、安全防护;9、模板方案、安装、拆卸等施工;10、施工机械安全使用;11、临时用电;12、消防安全13、拆除施工14、资料管理15、其它安全事项第二十五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整改。第二十六条、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具有监督检查,停工整改,决定奖罚,越级汇报等权利七、档案管理第二十八条、各项目公司应根据建设工程资料规程,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文件进行单独立档组卷,内容应包括下面各单位资料。1、建设单位资料: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地下及地上管线资料移交单、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统计、夜间施工审批单等。2、监理单位资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安全监理施行细则、安全监理专题会议纪要、安全、安全事故、安全生产问题处理意见等有关文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申请及支付证书、安全隐患报告、监理通知、工程暂停令、工程复工报审表等。3、施工单位资料:项目重大危险源识别汇总表、重大危险源专家论证表、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施工噪声监测记录、电气线路测试记录。八、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九条、条件具备时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第三十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己保护能力;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第三十一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己保护能力;3、坚决反对违背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第三十二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奉献的,给予十分奖励。第三十三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追查单位领导人的责任。第三十四条、凡发惹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成心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追查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查其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第三十六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徊私舞弊者,应追查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查刑事责任。第三十七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于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本人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要追查相关人员责任: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别人安危,强令别人违章作业的。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木大意的。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催促、不指导,听任自流的。6、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7、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第三十七条、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详细施行措施。第三十八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