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1-云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情况评价项目及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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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1-云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情况评价项目及标准.docx
991-云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情况评价项目及标准按时报送货币信贷运行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业务发展策略、市场定位、产品创新、中间业务以及信贷支持地方经济和中小企业、民生领域等情况,存在问题及政策建议。积极主动配合人民银行开展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工作,及时、如实上报自评报告。利率政策执行和利率监测报表报备情况(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认真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各项利率政策,按时、准确上报相关报表。存款准备金、财政存款政策执行情况(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存款准备金管理制度)认真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准备金政策,按时、足额交存法定存款准备金及财政存款;主动配合人民银行开展有关现场检查;及时、准确上报相关报表和报告。支农再贷款使用管理情况(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誉合作社贷款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支农再贷款管理支持春耕扩大“三农信贷投放的通知)严格根据有关规定,管理、使用支农再贷款;主动配合人民银行开展有关现场检查;及时报送相关报告及监测报表。金融市场相关政策执行情况(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同业拆借管理办法)、(票据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认真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同业拆借市场的相关政策;主动配合人民银行有关现场检查;及时准确上报银行间债券市场、票据市场、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运行报告。专项票据兑付后续监测考核工作(农村信誉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兑付后续监测考核办法)农村信誉社要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做好专项票据兑付后监测考核工作。与人民银行履行贯彻落实货币信贷政策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中国人民银行法)主动配合人民银行开展与履行贯彻落实贷币信贷政策职责相关的各项临时调研及其他工作。货币信贷云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情况评价项目及标准银行业金融机构含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情况评价项目及标准业务项目评价内容评价根据评价标准单项分值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贯彻执行情况评分参考标准100分贷款数量变化与货币政策取向不一致扣30分;向国家明令禁止行业和领域发放贷款扣15分;不及时缴存、少缴存款准备金和财政存款扣15分;违背利率、支农再贷款、金融市场有关政策管理规定各扣15分;漏报材料及报表扣10分、迟报扣5分;材料内容不翔实、质量不高扣2分;报表数据错误扣3分;不配合人民银行与履行贯彻落实贷币信贷政策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扣15分。信誉社未按要求报送后续监测报告及报表扣10分。(中国人民银行法)以及评价期内国务院、人民银行总行下发的有关货币政策、信贷政策相关文件。风险防备制度建设情况(中国人民银行法)向人民银行报送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金融机构日常经营风险监测与报告制度情况(中国人民银行法)为维护金融稳定、防备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向人民银行按时报送风险监测相关数据和报告,配合人民银行开展压力测试等工作。金融机构风险处置程序(中国人民银行法)使用稳定再贷款的金融机构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做好相关管理检查工作。重大事项报告情况(中国人民银行法)、(云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按相关规定向人民银行报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经营管理经过中发生的可能影响区域金融稳定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项。与人民银行履行维护金融稳定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中国人民银行法)积极主动配合人民银行开展与履行维护金融稳定职责相关的各项临时调研及其他工作。违背相关政策规定扣15分;漏报材料及报表扣10分、迟报扣5分;材料内容不翔实、质量不高扣2分、数据错误扣2分;报表数据错误扣3分;不配合人民银行与履行维护稳定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扣15分。100分金融稳定金融改革情况(中国人民银行法)配合人民银行做好重大金融改革政策的调研工作,及时反应改革政策落实情况、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内部统计管理情况内部统计管理制度和统计工作流程健全;对内部相关业务部门金融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对下属分支机构的统计管理。主要包括对人行各项统计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以及指导、催促辖内分支机构贯彻执行制度情况;统计变动事项、会计-统计归并关系备案情况;统计人员和设备配备、统计系统升级、内控制度建设、统计业务培训、内部统计检查、统计资料整理等方面情况。金融统计数据报送情况认真执行金融统计制度和专题统计调查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各类数据。各类常规性统计报表的准确性、完备性、及时性情况;数据的逻辑性正确,不存在数据虚报、瞒报、漏报和错报等影响报表质量的情况。统计培训情况根据有关要求,开展统计业务知识培训。统计调查及专题调研配合人民银行开展统计调查、专题调研情况,包括报表或分析报告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质量情况。统计分析资料报送情况根据要求及时上报各类统计分析资料,内容翔实,观点鲜明,能全面真实地反映新情况、新问题。主要包括银行家问卷等专项调查以及月、季度统计数据变动讲明等数据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质量;金融统计工作动态情况反映等情况。100分评分标准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昆银发202025号执行。金融统计(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征信宣传培训和信息调研工作情况根据要求制定并上报征信宣传培训计划和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开展征信知识宣传,组织对征信业务人员进行培训,积极参加人民银行组织的针对征信系统用户人员的征信业务培训和知识水平测试;按时完成人民银行完成调研任务;积极配合完成人民银行布置的相关工作;组织订阅有关征信业务的杂志、书籍,并积极投稿。企业征信工作情况明确归口部门及人员,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报备;规范使用贷款卡;根据要求进行通用户变更报备;积极处理异议信息,无相关投诉;上报数据及时、完好和准确;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数据质量自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中小企业信誉信息的收集及更新任务,定期采集、报送中小企业融资案例。积极查询、使用应收账款质押及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信息,定期采集、报送应收账款质押及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案例。配合人民银行组织、开展好对担保机构和借款企业的信誉评级工作,加强与信誉评级机构的工作沟通,探索并建立内外部信誉评级映射机制,将外部信誉评级作为授信的重要参考条件,应用于信贷与风险控制工作之中。个人征信工作情况明确归口部门及工作人员;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与考核办法;归口部门及工作人员发生变动,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备案;制度和操作规程出现修改或完善的,也应及时报备;定期至少每半年一次对个人征信系统的查询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进行用户变更备案;分别于每年1月15日、7月15日前向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征信管理部门书面报送加盖行章的(个人征信系统运行管理情况报告);做好个人异议处理工作;配合人民银行开展数据核对、定点监测、数据质量量化评分等工作。农村信誉体系建设情况涉农金融机构积极介入人行主导的农户信誉信息收集和评价工作;宣传农村信誉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配合人民银行、基层政府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应用农户信誉信息评价结果,对信誉农户实行鼓励、优惠政策。100分涉农金融机构120分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征信宣传培训的扣22分;未配合完成调研工作的扣3分。企业征信制度不健全、系统运行管理不规范的扣14分;系统数据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扣9分。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应收账款质押及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推广及应用工作不力的扣9分。外部信誉评级配合推动及结果应用工作不力的扣8分。个人征信制度不健全、运行管理不规范的扣22分;系统数据质量管理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不配合完成人民银行布置的相关征信工作的扣10分。农村信誉体系建设工作不力的扣20分。征信管理(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个人信誉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关于规范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金融机构接入流程的通知)内控制度银行内部组织架构和管理职责能否落实;内控制度能否完善;外汇管理政策传导渠道能否通畅;内控制度与监督管理能否有力。数据质量按外汇管理规定及时、准确、完好地报送相关材料和报表。业务合规根据外汇管理法律、法规及规定办理相关外汇业务。跨境人民币业务按时报送RCPMIS数据及其他要求报送的数据、报表。其他配合外汇局工作积极开展、参加业务培训;做好外汇管理宣传工作;认真整改外汇局反应的工作意见;配合外汇局做好其他与履职相关的工作。人民币流通管理执行情况(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人民币管理条例)、(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发行库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业务管理制度;无偿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根据合理需要原则为公众办理券别调剂;及时收兑不符合流通要求的人民币;缴存到人民银行的钱捆符合相关要求;加强爱护人民币宣传工作;按时开展市场流通人民币监测和现金收支分析工作;准确、科学、合理预约调缴款;现金业务库和现金整点中心建设,现金调运车辆及提解人员配备符合相关要求;根据要求配备必要的银行机具,并保证正常运行。反假货币建立完善业务管理制度;临柜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并获得(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假币印章和凭证符合规定;积极开展反假宣传并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及时收缴假币,收缴假币的手续合规、凭证齐全;假币实物保管符合相关规定,禁止私自截留和处理假币,杜绝假币重新流入市场;账实相符;发现新制作手法的假币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和人民银行,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被受权鉴定机构按规定在营业场所公示(中国人民银行受权证书),合规鉴定货币真伪。与人民银行履行货币金银管理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积极主动配合人民银行开展与履行货币金银管理职责相关的各项其他工作。内控制度不健全扣10分;违背相关规定开展业务扣15分;对外汇局反应意见整改不到位扣15分;漏报材料及报表扣10分、迟报扣5分;材料内容不翔实、质量不高扣2分、数据错误扣2分;报表数据错误扣3分;不配合外汇局开展与履行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扣15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扣10分;不进行人民币、反假等知识宣传扣10分,组织宣传不积极、效果不好扣5分;报送材料不及时扣10分,材料内容不翔实、质量不高扣5分;违背人民币业务管理规定的扣20分;违背假币业务规定的扣20分;不配合人民银行与履行货币金银管理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扣15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订(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办法)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收缴、鉴定假币专用凭证印章样式及使用讲明的通知)、(关于下发假币收缴凭证和“假币印章式样的通知)100分货币发行管理外汇管理100分支付系统管理情况(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当代化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认真做好支付系统建设和业务推广工作,加强支付系统安全管理和支付清算资金流动性管理。按质、按时报送相关分析报告及人民银行布置的相关调研报告。账户管理情况(中国人民银行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严格根据相关要求,加强对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备案、使用和档案的管理。按质、按时报送相关分析报告及人民银行布置的相关调研报告。银行卡业务办理情况(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落实的意见)严格根据要求办理银行卡业务。及时报送(新增银行卡特约户报表)、(银行卡风险事件、案件情况报告表)及其讲明,按质、按时报送相关分析报告及人民银行布置的相关调研报告。支付工具管理情况(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票据管理施行办法)严格根据要求办理结算业务。按质、按时报送相关分析报告及人民银行布置的相关调研报告。联网核查系统使用情况(中国人民银行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严格根据要求,认真做好联网核查工作。按质、按时报送相关分析报告及人民银行布置的相关调研报告。支付结算管理100分违背相关政策规定的扣15分;漏报材料及报表的扣10分、迟报扣5分;材料内容不翔实、质量不高的扣2分、数据错误扣2分;报表数据错误扣3分;不配合人民银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扣15分。支付清算系统运行维护及电子对账情况加强支付清算系统运行维护管理,严格执行支付系统清算纪律,防备支付清算风险,严格根据支付系统巡检要求,认真完成支付系统巡检工作,提高辖内介入者的支付系统运行维护水平,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强化支付清算系统运行管理,保证支付清算系统安全、高效、稳定运行;按要求参加同城票据交换,及时清算资金。每日对账、受权管理、有疑必查、有查必复、监督确认。及时报告支付清算系统的重大事项。宣传培训与信息调研情况积极参加人民银行组织的支付清算系统宣传、培训等活动;认真配合人民银行开展相关调研,积极报送支付清算信息。支付清算(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当代化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印发(昆明市同城票据综合业务处理系统相关制度)的通知、(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电子对账系统管理办法)、(云南省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电子对账系统管理办法施行细则)100分内控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扣10分;报送材料不及时扣10分,材料内容不翔实、质量不高扣5分;违背支付系统运行管理规定的扣20分;巡检被通报的扣5-10分,遇重大事项未按规定报告的扣10分,不进行支付清算系统等知识宣传扣10分,组织宣传不积极、效果不好扣5分;未按规定报送信息的扣2分,不积极参加培训的扣5分。组织机构与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组织机构健全,岗位设置符合要求,分工明确,有效开展反洗钱工作;内控制度健全,监督有效,积极开展反洗钱内控制度检查,制定措施、整改问题。宣传和培训情况积极开展反洗钱培训和宣传工作。客户身份识别情况根据规定制定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评价客户风险等级,做好客户身份识别相关工作。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记录保存情况根据要求,做好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工作。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及时准确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按规定报送重点可疑交易报告及报表等相关资料。配合反洗钱调查情况协助、配合开展反洗钱调查,打击洗钱犯罪。保密日常管理情况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非现场监管信息报送情况按时报送非现场监管报表,报表数据完好、真实、准确。非报表类信息报送及时,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积极配合非现场监管措施。内部审计考核机制制定反洗钱内部审计年度计划,按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将反洗钱工作纳入机构考核机制中,并建立反洗钱责任追查机制。其他监管要求根据要求落实人民银行其他监管要求。内控制度缺少相关条款扣4分;内控制度建立不细致扣3分;内控制度修订不及时扣1分;内控制度未及时报备扣2分。高管人员反洗钱工作责任不明确扣3分;未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扣3分;必要部门未介入反洗钱工作扣2分;组织机构更新未及时报备扣2分;未做好客户身份识别扣6分;未做好客户身份信息及交易记录保存扣5分;未按计划做好宣传培训扣4分;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1次扣3分;未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告重大可疑交易的1次扣3分;未积极配合协助开展协查工作扣3分;线索发现报告不及时扣4分;未按规定办理涉密工作的扣2分;内审工作落实不到位扣6分;未按规定建立有效地考核机制的扣4分;非现场监管报表报送不及时不准确扣5分;未按规定报送非报表类信息扣8分;不配合非现场监管措施扣2分;现场检查中发现金融机构未按规定履行义务的,发现一项扣5分;调研信息未按规定下限报送,缺一篇扣1分;不根据要求落实人民银行其他监管要求的扣10分。反洗钱(中国人民银行法)、(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惧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办法)100分内部制度建设情况(商业银行、信誉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根据国库业务需要,及时制订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并采取措施确保制度办法落到实处。会计科目的使用和账户的开设情况(商业银行信誉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零余额账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办理国库经收业务的商业银行、信誉社均应设立“待结算财政款项一级科目,不得违规为征收机关开立预算收入过渡账户;办理国库集中收付业务的代理银行应根据规定为财政部门或预算单位开立零余额账户,零余额账户日终余额为零。(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的通知)及时将储蓄国债电子式试点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名单以及制订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报当地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备案。(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办法)根据规定及时报送储蓄类国债发行进度报表规定报送时间内及凭证式国债月度持有量报表月初2日内。(商业银行信誉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云南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及时准确办理预算资金的收纳、报解和上划;及时、规范与财政、税务等部门进行账务核对;根据“先支付,后清算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办理国库集中收付业务。(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的通知)根据代销计划及时进行储蓄类国债的发行和到期后的兑付工作,并及时构成储蓄国债发行周报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国库管理会计资料的交接情况业务管理情况100分无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扣15分;未按规定设立“待结算财政款项一级科目扣15分;违规为征收机关开立预算收入过渡账户扣15分;未按规定为财政、预算单位开立零余额账户扣10分;零余额账户日终余额不为零扣5分;报表漏报扣10分,报送不及时扣5分,数据错误扣3分;不及时经收预算收入的扣5分;占压、挪用税款扣10分;办理国库集中收付业务不规范的扣10分;与财政、税务等部门对账不及时、不规范扣5分。信息安全管理情况(中国人民银行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管理规定)、(银行计算机安全事件报告制度)、(中国人民银行计算机机房规范化指引)(中国人民银行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管理规定)、(银行计算机安全事件报告制度)、(中国人民银行网络和信息系统应急预案编制指引)、(中国人民银行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管理规定)、(银行计算机安全事件报告制度)相关制度健全;成立相关信息安全领导组织;保证网络设备双机热备;制定相应的病毒防备和入侵防备措施;制定数据备份和灾难备份措施。成立应急管理组织;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和完善预案。发生重大安全事件应及时报告当地人民银行并有效处置。金融标准化应用和金融业信息化发展规划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三定方案和金融业“十二五信息化发展规划,人民银行下发的系列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根据金融业信息发展规划开展技术创新和业务创新金融业机构信息登记管理(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规定)、(金融机构编码规范)严格根据规定完成机构信息登记、变更、审核、年审银行卡联网通用技术标准符合性和安全性管理(银行卡联网联合技术规范)、(银行卡卡片规范)、(银行卡销售点POS终端规范)和(银行卡自动柜员机ATM终端规范)、(银行卡联网联合技术规范)、(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相关制度组织健全;通过银行卡联网通用检测;遵循国家及金融行业技术标准规范,严格执行信息安全政策和银行卡联网通用政策,通过由人民银行组织的发卡技术标准符合性和安全性审核。会计财务会计制度及会计资料报送情况(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会计财务资料有关事宜的通知)制度健全,会计报告及资料报送及时、种类齐全,内容符合人民银行规定。100分漏报报告、资料扣10分、迟报扣5分;材料内容不翔实、种类不齐全、内容不合规扣5分、数据错误扣2分;不配合人民银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扣15分。金融科技100分云南省金融业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暂行昆银发2020238号综合管理金融机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的报送;重要动态信息和调研材料的报送;机构设置、领导调整、分工情况报送。落实人民银行执法检查整改和处罚情况根据管理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各项整改意见;按处罚决定要求及时、足额缴存罚款。漏报材料及报告扣10分、迟报扣5分;材料内容不翔实、质量不高扣2分、数据错误扣2分;不按有关管理要求积极落实整改意见扣15分;不按处罚决定及时、足额缴存罚款扣30分。(中国人民银行法)、(行政处罚法)、13综合事务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