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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浅谈医疗纠纷的分类碰到医疗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专家浅谈医疗纠纷的分类专家浅谈医疗纠纷的分类1、医疗事故1987年公布的(医疗是处理办法)规定:本办法所称的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将于今年9月1日施行的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实。通过比拟,我们能够看到这次公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与以往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在医疗事故的定义上有下面几个明显的区别:主体不同。原来的处理办法规定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务人员,1988年卫生部又下发了(关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若干规定)把医疗事故的主体解释扩大到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人员。但是我们发如今实践中,经常会发现很多医疗事故的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例如,因医院通过不正当渠道采购药品,进而给患者使用假冒伪劣产品造成损害(南方周末披露的牡丹江市心血管医院非法购药事件)。再如医疗机构对医疗设备检修和保养经过中出现过失造成患者损害事件(湖北省人民医院不合格暖箱造成龙凤胎残疾,最后被判290万的高额赔偿)。9月1日刚刚生效的如今则扩大为违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详细来讲,主要有下面几种法律作为认定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院工作人员职责、医院工作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法规中。适用的因果关系不同。原来是适用直接因果关系,但是在医疗活动经过中存在大量的一因多果,多因一果或多因多果的现象,况且在很多情况下间接原因在特定条件下会转化为直接原因,因而原来处理办法中仅以医疗主体的过失是患者损害的直接因果关系作为承当医疗责任的条件不免有失公允。这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听取了相应法律专家意见的基础上使用了相当因果关系,及推定因果关系。造成的后果不同。依(办法)的规定,医疗事故的后果必须到达一定的严重程度,如残废、伤残、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最少也要造成明显的人身伤害。对于没有到达事故程度(即明显的人身伤害)的医疗过失,均应认定为医疗过失。而如今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用了一个很模糊的讲法,即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作为事故造成的后果法定条件,不成认精神损害(从理论上来讲,我以为逻辑不严密,精神卫生科发生医疗事故怎么办?但是考虑到万一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第一标准不好把握,第二会引起高额赔偿诉讼)。例如,某医生为一胸腔积液的病人施行胸腔闭式的引流术,术前未认真检查器械,结果术中将金属吸引器抽口掉入患者胸腔。后开胸取出抽口,病人恢复良好。本例手术医陌生忽大意,未检查器械,应认定为确有过失,但只是给病人造成了增加痛苦、延长治疗时间等后果,没有导致功能障碍以上的损害,不符合医疗事故的特征,仅构成了医疗过失。或者现实当中的小病大治的问题,我以为对待这个问题:第一是确定该医生能否具有主观上的成心,假如有,能够根据(消法)主张双倍索赔。第二假如主观上没有成心,只是有过失(过错包括成心和过失)。能够主张返还多余的医疗费用。假如这种诊疗方法没有成心或过失,而是纯粹的对治疗方案的技术上不同对待,不构成法律纠纷,当然,总体来讲若没有对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小病大治不属于医疗事故。2、非医疗过失(包括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纠纷非医疗纠纷是指除医疗纠纷以外的医患纠纷。这类纠纷有些是由于医生或者医院方面损害病人的权利引进的,如下面马上谈到的某些侵犯病*利的情况;有些则是由于病人的不当行为引起的。在这一类内的医疗纠纷主要是指医生或医院方在医疗纠纷中没有过错。法律上的过错包括成心和过失。(简介一下两者的概念)1、医疗意外与并发症纠纷在临床诊疗护理经过中,经常会发生一些难以预见或者难以避免并难以克制的客观情况,有些虽经医务人员百般努力,仍然给病员造成了不良后果。对此病员及家属由于突遭打击,难以面对残酷的的现实,对医务人员符合科学的解释不能接受,却以为是医务人员未尽职尽责,因而产生医患纠纷。2、医疗意外医疗意外是指医务人员无法意料的原因造成的,或者根据实际情况无法避免的损害后果。我国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条第(三)项规定的由于病情或病员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意料和防备的不良后果,就是医疗意外。在侵权行为法理论中,医疗意外是意外事故的特殊表现形式。医疗意外有两个主要特征。第一,医务人员或医疗单位对于损害结果的发生,没有主观上的过失。通常是由于病情特殊或者病员体质特殊而引起的。医务人员只能就依常规所能发现或意料的情况承当注意义务。病情或者病员体质特殊是超出医务人员注意义务范围以外的。第二,损害后果的发生属于医疗单位或医务人员难以防备的。新的条例将难以意料和防备并列规定,是不尽合理的。有些情况下,即便医务人员实际预见到治疗活动如手术会带来损害后果,但为了保住病员生命仍不得已而损害病员的某个器官。这种情况仍属医疗意外。3、并发症一般情况下,事前医务人员会对病员及其家属进行讲明,后者心理上有一定的准备。当发生并发症情况时,病员及其家属也会主动配合医务人员采取有力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病员遭受的不良后果。4、病情的自然转归简单地讲,病情的自然转归,就是指病员病情自然发展的结果。实践中,医务人员常会碰到一些危急重症和疑难杂症病员,出于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他们采用各种当代医疗技术手段和方案,去救治病员,争取把百分之一的希望变成现实,同时还要对病员及其家属进行心理安慰,给予鼓励。大部分逝世者都是病情自然转归而离开人世的,因而绝大多数情况则属病情自然转归,由病情自然转归引发的医疗纠纷,不是很多。但假如医务人员事先不能交待清楚,获得病员及戎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发生纠纷的强能性也很大。实践中,有些因病情自然转归引起的医疗纠纷很复杂,解决起来难度也较大。来源:专家浅谈医疗纠纷的分类医疗纠纷.相关法律知识?处理医疗纠纷的途径有哪些?男科医患纠纷律师处理的法律根据?胆囊切除手术损伤胆管医疗事故要赔偿多少钱?发生了车祸医疗费谁出?引起医患暴力的情形?医疗纠纷医学鉴定陈述书?医疗纠纷协商解决的策略?医疗事故赔偿判决书?影像科怎样避免医患纠纷?什么情况属于医疗过错?医疗过错未造成损害,医院能否承当赔偿责任?医疗过错侵权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是怎么进行的?医疗过错赔偿的问题怎么计算?医疗事故鉴定是必须做的吗?医疗过错纠纷答辩状范文?医院乱检查要承当法律责任吗?医疗过错找哪里投诉?如何躲避医患纠纷?医疗过错二次手术费有谁承当?医院有过错患者拒不支付医疗费能否合法?医疗损害赔偿申请书2022最新?医疗责任赔偿标准(2022年)?个人申请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执业资格有哪些条件?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鉴定申请书2022最新?医生医疗过错都有哪些?医疗过错介入度的断定根据和评定方法什么?医疗过错精神抚慰金是如何认定的?医疗过错责任划分是什么样子的?作为医生怎样处理医患纠纷?医疗过错次要责任是什么?四级医疗事故赔几万?工伤医疗费和工伤康复费的报销标准(2022年)?工伤的医疗过错能否获得双重赔偿?河北省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能够私人申请吗?申请解除医疗强迫书书写格式2022?什么是劣药,什么情形的药品按劣药处理?医疗事故导致7级伤残赔偿多少钱?造成医疗责任事故情节严重的要承当刑事责任吗?医生骨折误诊为软组织损伤赔偿多少钱?民警怎样处置医患纠纷?深圳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许可规定(2022)?医疗过错赔偿纠纷审理程序是什么?眼睛工伤9级能赔多少万,工伤评级鉴定标准(2022年)是什么?车祸伤残鉴定标准(2022年)为三级赔偿多少钱?医疗纠纷鉴定费减免是怎么规定(2022)的?对医院医疗过错的举证应该由谁承当?造成医疗过错由谁举证?医院摔伤怎样赔偿?患者有权复印病历材料吗?医患纠纷协议范文?法医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是如何规定(2022)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