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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大纲模拟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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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大纲模拟题.docx

    刑法大纲模拟题2021年大纲刑法新增考点及其模拟题一、第十章“刑法种类中,新增第三节“非刑罚处罚措施,其下包括1个考点“职业禁止。【关联法条】第三十七条【非刑罚处罚措施】对于犯罪情节稍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能够免予刑事处罚,但是能够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第三十七条之一【职业禁止】因利用职业便利施行犯罪,或者施行违犯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能够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人违背人民法院按照前款规定作出的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按照本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模拟题】1下列哪些选项讲法错误?A对犯罪分子判处主刑或者附加刑之后,人民法院能够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同时决定适用非刑罚处罚措施B责令赔偿损失,以被害人提起民事诉讼为前提,假如被害人没有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得主动判处犯罪人赔偿损失C因利用职业便利施行犯罪被判处管制的,人民法院根据需要能够禁止其在刑罚执行期间从事相关职业D行为人施行犯罪行为,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有禁止规定的,从其规定;假如行为人违背该规定,情节严重的,可能成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二、第十二章第二节“假释制度中,新增考点“假释的程序。【关联法条】第八十二条【假释的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按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第七十九条【减刑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模拟题】2.对于犯罪分子的_,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_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相关条件的,裁定予以_。非经法定程序不得_。关于以上空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只应填“减刑,不能填“假释B只应填“假释,不能填“减刑C既能够均填“减刑,可以以均填“假释D既不能均填“减刑,也不能均填“假释三、第十六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二节“普通罪名中:1修改考点“帮助恐惧活动罪,新增考点“准备施行恐惧活动罪。2删除考点“危险物品肇事罪。【关联法条】第一百二十条之一【帮助恐惧活动罪】赞助恐惧活动组织、施行恐惧活动的个人的,或者赞助恐惧活动培训的,处五年下面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为恐惧活动组织、施行恐惧活动或者恐惧活动培训招募、运送人员的,按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第一百二十条之二【准备施行恐惧活动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下面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为施行恐惧活动准备凶器、危险物品或者其他工具的;二组织恐惧活动培训或者积极参加恐惧活动培训的;三为施行恐惧活动与境外恐惧活动组织或者人员联络的;四为施行恐惧活动进行策划或者其他准备的。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模拟题】甲明知乙要组织恐惧活动培训,而将本人的厂房出租给乙,以供其培训所用。甲还唆使丙为乙进行恐惧活动培训招募、运送人员若干,丙在之后的培训中还讲授了恐惧活动的内容。甲发现参加培训的人数不多,场面冷清,遂花钱雇请丁去参加恐惧活动培训。乙在培训中,教授了汽车爆炸的技巧,并指使丁在某广场施行了汽车爆炸事件。3关于本案中甲的行为,下列哪些讲法正确?A甲出租厂房给乙的行为成立帮助恐惧活动罪正犯与准备施行恐惧活动罪帮助犯的想象竞合犯B甲唆使丙为乙招募、运送人员的行为成立帮助恐惧活动罪唆使犯C甲花钱雇请丁去参加恐惧活动培训的行为成立准备施行恐惧活动罪唆使犯D甲的行为应以帮助恐惧活动罪与准备施行恐惧活动罪数罪并罚4关于本案中乙的行为,下列哪些讲法正确?A乙组织恐惧活动培训的行为成立准备施行恐惧活动罪正犯B乙教授了汽车爆炸的技巧的行为成立教授犯罪方法罪正犯C乙指使丁施行爆炸罪的行为成立爆炸罪唆使犯D对于乙的行为,应当以上述三罪数罪并罚5关于本案中丙的行为,下列哪些讲法正确?A丙为乙进行恐惧活动培训招募、运送人员的,成立帮助恐惧活动罪正犯B无论乙能否实际施行了恐惧活动培训,丙的行为都成立犯罪既遂C丙讲授了恐惧活动的内容的行为成立准备施行恐惧活动罪正犯,与乙成立共犯D丙成立帮助恐惧活动罪正犯与准备施行恐惧活动罪正犯,择一重罪处罚6关于本案中丁的行为,下列哪些讲法正确?A丁参加恐惧活动培训的行为不成立犯罪B丁参加恐惧活动培训行为成立准备施行恐惧活动罪的帮助犯C丁在某广场施行了汽车爆炸事件的行为成立爆炸罪D丁与乙、丙成立准备施行恐惧活动罪的共犯,与乙成立爆炸罪的共犯四、第十七章“毁坏社会-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二节“普通罪名中,删除考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五、第二十章“毁坏社会-义市场经济秩序罪4:毁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第二节“普通罪名中,删除考点“对违法票据予以承兑、付款、保证罪。六、第二十五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1第一节“重点罪名中,修改考点“强迫猥亵、侮辱罪。【关联法条】第二百三十七条【强迫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迫猥亵别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下面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模拟题】7关于强迫猥亵、侮辱罪,下列哪些选项正确?A强迫猥亵男性中的“猥亵包括性交行为,而强迫侮辱妇女中的“侮辱不包括性交行为B在公共场所强行扒掉男子衣裤,致使多人围观的,成立强迫猥亵罪的加重情节,还成立侮辱罪,属于想象竞合犯C使用暴力强迫猥亵别人,致使别人重伤的,成立强迫猥亵罪与成心伤害重伤罪,属于想象竞合犯D将“强迫猥亵别人致使被害人自杀的解释为“其他恶劣情节,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2第二节“普通罪名中,新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2个考点。【关联法条】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背国家有关规定,向别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下面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十分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下面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背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经过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应别人的,按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按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第二百六十条之一【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下面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模拟题】8下列哪一选项正确?A根据刑法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不要求情节严重,也成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B公民的电话清单、个人详细行踪等内容不涉及公民个人身份,不属于公民个人信息C甲对其年迈的、行动不便的母亲长期虐待,情节恶劣,甲成立虐待罪与虐待被监护人、看护人罪,属于想象竞合犯D重病患者李某在住院期间,其家属聘请护工甲照顾李某。由于甲没有监护、看护职责,即便甲虐待李某的,也不成立虐待被看护人罪七、第二十七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扰乱公共秩序罪,第二节“普通罪名中:1修改考点“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和“盗窃、侮辱、成心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关联法条】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能够用于证实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下面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下面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零二条【盗窃、侮辱、成心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盗窃、侮辱、成心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下面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模拟题】9乙为快速获取驾驶证,经熟人介绍,给予交通民警甲5万元现金。甲利用职务之便,将盖好公章的空白驾驶证填上乙的相关信息,但在交与乙的时候,提出再给5000元钱的要求,乙只好给予甲5000元钱。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讲法错误?A甲制作驾驶证的行为成立伪造身份证件罪与滥用职权罪的想象竞合犯B甲收取5万元和5000元的行为都成立受贿罪C对于甲将驾驶证交给乙的行为,乙成立买卖身份证件罪正犯,甲成立买卖身份证件罪的帮助犯,二人具有共犯关系D乙给与甲5万元的行为成立行贿罪,给予甲5000元钱的行为成立买卖身份证件罪10下列哪些选项正确?A甲杀死乙之后,为泄愤又成心毁坏乙的尸体的,成立成心杀人罪与成心毁坏尸体罪并罚B甲在乙死亡之后,违犯乙家属的意愿,擅自摘取了乙的眼角膜的,成立盗窃、侮辱、成心毁坏尸体罪C甲误将尸骨当作尸体盗窃的,无论根据什么学讲,甲都成立盗窃尸骨罪D甲误将尸体当作活人而施行奸淫行为的,属于抽象事实认识错误,至少成立侮辱尸体罪2新增“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编造、成心传播虚假信息罪6个考点。【关联法条】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下面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下面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别人施行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按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为施行考试作弊行为,向别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按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考试罪】代替别人或者让别人代替本人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模拟题】11甲是某司法考试培训机构负责人,为吸引更多学员报班,甲承诺考试期间以微型无线电耳麦传递答案。乙知道真相后,将20个微型无线电耳麦出租给甲。但在考场上,因20个耳麦在同一教室使用,且质量较差,发出宏大的噪音,被监考老师当场抓了现行。监考老师还发现了其他作弊事实:因考生李某患病住院,其父丙当地司法局副局长利用职务之便,偷偷将试题取出后交给丁,并让丁代替李某参加考试。而丁又将试题在本人的微信圈上予以公布,致使试题大范围泄漏。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正确?A甲的行为成立组织考试作弊罪B乙的行为成立组织考试作弊罪的帮助犯,但不适用(刑法)总则关于帮助犯的处罚规定;假如甲没有施行组织考试作弊的行为,则乙不成立犯罪C丙的行为成立滥用职权罪、成心泄漏国家机密罪、非法提供试题罪的想象竞合犯,与代替考试罪唆使犯数罪并罚D丁的行为成立代替考试罪帮助犯与成心泄漏国家机密罪,应当数罪并罚【关联法条】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利用信息网络施行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下面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设立用于施行诈骗、教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三为施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别人利用信息网络施行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下面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成心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成心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下面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下面有期徒刑。【模拟题】12下列哪些选项正确?A甲明知乙贩卖淫秽物品牟利,仍在微信圈里发布相关消息,情节严重的,即便乙尚未施行贩卖淫秽物品的行为,甲也成立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既遂B甲明知乙进行诈骗活动,还为其设立QQ群,大量拉人入群,使得乙骗取了群员共计50万元的,甲成立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正犯与诈骗罪共犯的想象竞合犯C甲明知乙意图利用信息网络施行集资诈骗犯罪,而为其主动提供互联网技术支持,但乙尚未施行诈骗行为就被查获的,或者乙并未利用甲提供的互联网技术施行诈骗的,甲的行为都不成立犯罪D甲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私下四处传播,致使当地群众人心惶惶的,成立编造、成心传播虚假信息罪3删除“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和“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2个考点。八、第三十二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6:毁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第二节“普通罪名中,删除考点“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九、第三十三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一节“重点罪名中,修改考点“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罪。【关联法条】第三百五十条【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罪、走私制毒物品罪】违背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下面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下面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十分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明知别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十、第三十四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8: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第一节“重点罪名中,删除考点“嫖宿幼女罪。十一、第三十七章“贪污贿赂罪,第二节“普通罪名中,新增考点“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关联法条】第三百九十条之一【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任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下面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下面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十分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十分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下面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下面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模拟题】1320f14年3月,甲的儿子丁15周岁因组织聚众斗殴致使别人死亡而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甲找到乙该县副县长李某的情妇,交给乙5万元现金,让其劝讲看守所所长丙释放其子。乙找到丙表达了本人的意思,丙遂指使值班武警张某释放乙。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错误?A甲成立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乙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具有共犯关系B乙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私放在押人员罪的唆使犯,从一重罪论处C丙与张某成立私放在押人员罪的共犯,其行为不成立徇私枉法罪D丁成立成心杀人罪,不能判处死刑,而且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十二、第三十八章“渎职罪第二节“普通罪名中,删除考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渎职被骗罪。十三、第三十九章“军人违背职责罪删除第二节“普通罪名,包括“投降罪和“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2个考点。答案及解析1下列哪些选项讲法错误?A对犯罪分子判处主刑或者附加刑之后,人民法院能够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同时决定适用非刑罚处罚措施B责令赔偿损失,以被害人提起民事诉讼为前提,假如被害人没有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得主动判处犯罪人赔偿损失C因利用职业便利施行犯罪被判处管制的,人民法院根据需要能够禁止其在刑罚执行期间从事相关职业D行为人施行犯罪行为,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有禁止规定的,从其规定;假如行为人违背该规定,情节严重的,可能成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答案与解析:A.错误。只要针对没有判处主刑和附加刑的犯罪分子,才能适用非刑罚处罚措施。B.错误。责令赔偿损失不同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无须被害人主动提起,人民法院能够主动适用。C.错误。职业禁止是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开场执行,期限为3-5年。D.正确。其他法律有职业禁止的,刑事判决从其规定;假如违背该判决,当然可能成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此题正确答案为ABC。2对于犯罪分子的_,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_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相关条件的,裁定予以_。非经法定程序不得_。关于以上空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只应填“减刑,不能填“假释B只应填“假释,不能填“减刑C既能够均填“减刑,可以以均填“假释D既不能均填“减刑,也不能均填“假释答案与解析:此题正确答案为C。减刑和假释的程序基本一致,只是条件不同。甲明知乙要组织恐惧活动培训,而将本人的厂房出租给乙,以供其培训所用。甲还唆使丙为乙进行恐惧活动培训招募、运送人员若干,丙在之后的培训中还讲授了恐惧活动的内容。甲发现参加培训的人数不多,场面冷清,遂花钱雇请丁去参加恐惧活动培训。乙在培训中,教授了汽车爆炸的技巧,并指使丁在某广场施行了汽车爆炸事件。3关于本案中甲的行为,下列哪些讲法正确?A甲出租厂房给乙的行为成立帮助恐惧活动罪正犯与准备施行恐惧活动罪帮助犯的想象竞合犯B甲唆使丙为乙招募、运送人员的行为成立帮助恐惧活动罪唆使犯C甲花钱雇请丁去参加恐惧活动培训的行为成立准备施行恐惧活动罪唆使犯D甲的行为应以帮助恐惧活动罪与准备施行恐惧活动罪数罪并罚答案与解析:A.正确。甲明知乙组织恐惧活动培训,还予以赞助,成立帮助恐惧活动罪正犯;同时成立乙准备施行恐惧活动罪的帮助犯,属于想象竞合犯。B.正确。丙明知乙组织恐惧活动培训,而为其招募、运送人员的,无论乙能否实际施行了组织恐惧活动培训的行为,丙都是帮助恐惧活动罪的正犯;甲唆使丙施行该行为,当然成立唆使犯。C.错误。准备施行恐惧活动罪中第二项仅处罚组织恐惧活动培训的行为与积极参加恐惧活动培训的行为,而不处罚一般参加者。故丁参加恐惧活动培训的行为无罪,甲也不成立唆使犯。D.错误。综合上述阐述,甲的行为不得以帮助恐惧活动罪与准备施行恐惧活动罪数罪并罚。此题正确答案为AB。4关于本案中乙的行为,下列哪些讲法正确?A乙组织恐惧活动培训的行为成立准备施行恐惧活动罪正犯B乙教授了汽车爆炸的技巧的行为成立教授犯罪方法罪正犯C乙指使丁施行爆炸罪的行为成立爆炸罪唆使犯D对于乙的行为,应当以上述三罪数罪并罚答案与解析:A.正确。乙组织恐惧活动培训的行为成立准备施行恐惧活动罪,属于正犯。B.正确。乙教授别人犯罪方法的行为成立教授犯罪方法罪,属于正犯。C.正确。乙指使丁施行爆炸罪的行为成立爆炸罪的唆使犯。D.错误。乙组织恐惧活动培训,同时教授犯罪方法,属于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罚。并与爆炸罪数罪并罚。此题正确答案为ABC。5关于本案中丙的行为,下列哪些讲法正确?A丙为乙进行恐惧活动培训招募、运送人员的,成立帮助恐惧活动罪正犯B无论乙能否实际施行了恐惧活动培训,丙的行为都成立犯罪既遂C丙讲授了恐惧活动的内容的行为成立准备施行恐惧活动罪正犯,与乙成立共犯D丙成立帮助恐惧活动罪正犯与准备施行恐惧活动罪正犯,择一重罪处罚答案与解析:A.正确。B.正确。丙只要实际已经招募、运送了人员,就成立犯罪既遂。C.正确。丙在恐惧活动培训中讲授恐惧活动内容的,属于“积极参加恐惧活动培训,成立准备施行恐惧活动罪的正犯。D.错误。丙的行为应当数罪并罚。此题正确答案为ABC。6关于本案中丁的行为,下列哪些讲法正确?A丁参加恐惧活动培训的行为不成立犯罪B丁参加恐惧活动培训行为成立准备施行恐惧活动罪的帮助犯C丁在某广场施行了汽车爆炸事件的行为成立爆炸罪D丁与乙、丙成立准备施行恐惧活动罪的共犯,与乙成立爆炸罪的共犯答案与解析:A正确,B错误。丁一般参加恐惧活动培训的行为,不成立犯罪。C.正确,D错误。丁仅与乙成立爆炸罪的共犯。此题正确答案为AC。7关于强迫猥亵、侮辱罪,下列哪些选项正确?A强迫猥亵男性中的“猥亵包括性交行为,而强迫侮辱妇女中的“侮辱不包括性交行为B在公共场所强行扒掉男子衣裤,致使多人围观的,成立强迫猥亵罪的加重情节,还成立侮辱罪,属于想象竞合犯C使用暴力强迫猥亵别人,致使别人重伤的,成立强迫猥亵罪与成心伤害重伤罪,属于想象竞合犯D将“强迫猥亵别人致使被害人自杀的解释为“其他恶劣情节,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答案与解析:A.正确。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行为的,成立于强奸罪。B.正确。在公共场所当众强迫猥亵别人的,成立强迫猥亵罪的加重情节只要有其别人在场即可;公然侮辱别人,败坏别人声誉的,还成立侮辱罪。该行为属于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C.正确。强迫猥亵、侮辱罪没有规定结果加重犯。暴力强迫猥亵、侮辱别人,致使其重伤的,成立强迫猥亵、侮辱罪与成心伤害重伤罪的想象竞合犯。D.正确。根据同类解释规则,“其他恶劣情节要求与列举的情形“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强迫猥亵、侮辱的具有等价性,而“致使被害人自杀具有同等程度严重性,将其解释为“其他恶劣情节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此题正确答案为ABCD。8下列哪一选项正确?A根据刑法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不要求情节严重,也成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B公民的电话清单、个人详细行踪等内容不涉及公民个人身份,不属于公民个人信息C甲对其年迈的、行动不便的母亲长期虐待,情节恶劣,甲成立虐待罪与虐待被监护人、看护人罪,属于想象竞合犯D重病患者李某在住院期间,其家属聘请护工甲照顾李某。由于甲没有监护、看护职责,即便甲虐待李某的,也不成立虐待被看护人罪答案与解析:A.错误。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几种情形都要求“情节严重。B.错误。公民个人信息极为广泛,包括电话清单、个人详细行踪等内容。C.正确。甲对家庭成员虐待,情节严重,成立虐待罪;甲对年迈、行动不便的老母亲负有监护、看护职责,长期虐待,情节恶劣的,成立虐待被监护人、看护人罪,其行为属于想象竞合犯。D.错误。受聘护工对于住院病人也有看护职责,假如虐待被看护人,情节恶劣的,也有可能成立虐待被看护人罪。此题正确答案为C。9乙为快速获取驾驶证,经熟人介绍,给予交通民警甲5万元现金。甲利用职务之便,将盖好公章的空白驾驶证填上乙的相关信息,但在交与乙的时候,提出再给5000元钱的要求,乙只好给予甲5000元钱。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讲法错误?A甲制作驾驶证的行为成立伪造身份证件罪与滥用职权罪的想象竞合犯B甲收取5万元和5000元的行为都成立受贿罪C对于甲将驾驶证交给乙的行为,乙成立买卖身份证件罪正犯,甲成立买卖身份证件罪的帮助犯,二人具有共犯关系D乙给与甲5万元的行为成立行贿罪,给予甲5000元钱的行为成立买卖身份证件罪答案与解析:1乙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5万元的行为成立行贿罪,甲成立受贿罪。2甲利用职务之便伪造驾驶罪的行为属于滥用职权的行为,成立滥用职权罪;同时,利用盖有公章的空白驾驶证制作驾驶证的行为,成立无形伪造方式的伪造身份证件罪,与滥用职权罪属于想象竞合犯。3在交易伪造的驾驶证时,甲提出要乙给予其5000元的行为,本质上属于买卖身份证件的行为,由于“买卖包括买、卖、买来再卖,故甲乙都成立买卖身份证件罪的正犯。综上,BC选项错误,AD选项正确。10下列哪些选项正确?A甲杀死乙之后,为泄愤又成心毁坏乙的尸体的,成立成心杀人罪与成心毁坏尸体罪并罚B甲在乙死亡之后,违犯乙家属的意愿,擅自摘取了乙的眼角膜的,成立盗窃、侮辱、成心毁坏尸体罪C甲误将尸骨当作尸体盗窃的,无论根据什么学讲,甲都成立盗窃尸骨罪D甲误将尸体当作活人而施行奸淫行为的,属于抽象事实认识错误,至少成立侮辱尸体罪答案与解析:此题较为简单,正确答案为ABCD。11甲是某司法考试培训机构负责人,为吸引更多学员报班,甲承诺考试期间以微型无线电耳麦传递答案。乙知道真相后,将20个微型无线电耳麦出租给甲。但在考场上,因20个耳麦在同一教室使用,且质量较差,发出宏大的噪音,被监考老师当场抓了现行。监考老师还发现了其他作弊事实:因考生李某患病住院,其父丙当地司法局副局长利用职务之便,偷偷将试题取出后交给丁,并让丁代替李某参加考试。而丁又将试题在本人的微信圈上予以公布,致使试题大范围泄漏。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正确?A甲的行为成立组织考试作弊罪B乙的行为成立组织考试作弊罪的帮助犯,但不适用(刑法)总则关于帮助犯的处罚规定;假如甲没有施行组织考试作弊的行为,则乙不成立犯罪C丙的行为成立滥用职权罪、成心泄漏国家机密罪、非法提供试题罪的想象竞合犯,与代替考试罪唆使犯数罪并罚D丁的行为成立代替考试罪帮助犯与成心泄漏国家机密罪,应当数罪并罚答案与解析:A.正确。B.正确。为别人施行组织考试作弊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属于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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