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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介房源管理制度_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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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介房源管理制度_4.docx

    中介房源管理制度资源管理制度ERP系统主要记录每位员工日常的基础工作,为每位员工录入并查询资源提供一个平台,任何一位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借口泄露内部系统信息资源,违者扣除当月工资严重者予以开除,并追查其法律责任。为规范公司房源管理的各个环节,保证资源质量和最大限度的创值,特制定本制度。1、房源佣金分成1-1计提范围:房源只介入按公司收取的中介费分配,不介入其它如贷款、垫资等获益的分配。1-2时间标准:公司确认成交时间根据首先为连锁店成交战报发送时间,其次为合同签订时间。1-31-3-1实勘图:包括4张室内图+1张室内自拍图+1张外景图,所有图片必须无水印。如图片缺失或有水印则不计提。1-3-2户型图:必须标注入户门位置、朝向坐标。1-3-3如无实勘图、户型图和钥匙人,则相对应比例佣金分成计入房源人所有,相对应业绩计入成交店。1-3-4如有实勘图,户型图和钥匙人,但已离任,则相对应佣金分成计入成交人所有,相对应业绩计入成交店。1-3-5如买卖房源在成交日前15日内ERP系统没有房源人跟进记录,则房源人不计提房源分成,计入成交人所有,相对应业绩计入成交店;如租赁成交房源在成交日前7天内ERP系统没有房源人跟进记录,则房源人不计提房源分成,计入成交人所有,相对应业绩计入成交店。1-3-6买卖房源成交,如登记房源核心信息不准确,则房源不分成,计提给成交人;租赁房源成交,如以先录入人为准,如核心信息不准确,房源分成扣除10%归成交人。1-3-7如房源人休假415天,须在请假条上注明:房源维护人姓名。维护人维护期内在ERP系统中必须有维护房源的跟进记录,如维护房源成交,房源分成计入维护人所有,相对应业绩计入房源店;若未有维护跟进记录,则房源分成计入成交人所有,相对应业绩计入成交店。1-3-8如出现房源人已离任且未分配所属人的房源,成交后相关佣金分成计入成交人所有,相对应业绩计入成交店。18日起施行8月1日施行1-4房源成交违规的处理1-4-1所有在公司成交的房源均应为ERP系统中现有的房源,否则此单不计所有业绩和提成。外接代办过户/贷款除外。1-4-2如新获房源未在第一时间录入ERP系统,视为窝盘。如录入时间在成交时间之后,未经区域经理签字认证,均视为交易中心、成交店和成交人窝盘。对当事经纪人罚款100元,店长连带责任罚款200元,区域经理连带责任罚款3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直接辞退处理。外接代办过户/贷款除外。1-4-3如公司任何员工通过利用公司资源私自成交,一经发现直接辞退,扣除当事人当月全部工资含提成,如因其成交给公司声誉或经济上造成的损失追查其法律责任。2、房源录入房源的录入应遵守录入及时性、完好性、准确性原则。2-1房源录入及时性任何途径获取的房源,必须在2小时内录入ERP系统。由于ERP系统数据原因,现目前可查阅房源列表的“录入时间均为运营部房源审核后的时间,即“审核时间,故关于本制度中所提到的“录入时间不以系统中显示的录入时间为准,而以系统录入后生成的合同编号大小排序为准来判定实际录入时间的先后。2-2房源录入完好性房源必须录入的内容包括:客户姓名、联络方式、所在区域、物业地址、小区名称、门牌号、户型、朝向、楼层、总楼层、构造、房龄、建筑面积、房屋性质、装修情况、委托性质、房型图、出证日期、底价、出售价格、房屋;、交通线路不得少于2条等。房源录入核心信息包括:联络方式、物业地址、小区名称、门牌号。2-3房源录入准确性录入ERP系统所有房源必须保证下面信息准确无误:2-3-1正确的房屋地址和小区名称区域、片区、小区;2-3-2正确的门牌号(例如:新苑小区3号楼1单元201室);不允许录入为新苑小区0号楼0单元2-3-3正确的电话号码及房主称呼,必须有姓氏(如刘先生/女士);不允许录入房主姓名为王、M2-4房源新增中违规的处理:2-4-1如房源核心信息中有任何一项不正确,其他经纪人发现后,须第一时间通知运营部核实,经允许后可再次录入,否则视为重复房源。2-4-2新增房源录入时房东联络方式严禁录入经纪人或连锁店电话号码,特殊情况下必须第一时间报运营部备案,假如未备案,经公司核实后,对录入人予以100元/条处罚。3、重复房源3-1重复房源的验证顺序:经纪人获得房源时,应先核实联络电话在ERP系统中能否已经存在或者重复,如已经存在请核实房源核心信息能否一样,如一样则视为房源重复。明知重复房源仍然恶意录入者。经运营部核实后,有直接驳回的权利。并直接处罚当事人20元/条,严重违者公司予以开除或辞退处理。3-2重复房源的断定及归属:以录入时间先后,房主联络电话和小区名称、房屋详细门牌号等几项核心信息来断定能否为重复房源。3-2-1联络电话一样,门牌号一样为重复房源,以第一时间正确录入房源信息者为房源归属人;3-2-2联络电话一样,门牌号不同,以第一时间正确录入门牌号者为房源归属人;3-2-3联络电话不同,门牌号一样,以第一时间正确录入有效联络方式者为房源归属人;有效联络方式排序1:产权人产权人配偶产权人/配偶父母或子女产权人/配偶亲戚或朋友有效联络方式排序2:产权人受托人受托人父母或子女受托人亲戚或朋友如出现“实际小区地址、门牌号与房本地址、门牌号不一致,但确定为同一房源的,以第一时间正确录入房源信息者为房源归属人。详细标准参照上述三条断定归属标准3-2-1/2/34、垃圾房源4-1垃圾房源的产生:有效房源的状态发生变化,比方:买卖房源中出现已售、不售、只租不售、暂时不售等状态变化,租赁房源发生已租、不租等状态变化,但是相关责任人没有及时更改系统中的房源状态,导致垃圾房源的产生。4-2垃圾房源的管理:4-2-1专人清理:垃圾房源由房源人负责清理。4-2-2清理方式:经纪人负责清理各自房源。当房源跟进中出现相关提示如:此房已售、不售,此房已租、不租等后,房源人应及时核实情况。如跟进属实,则立即将该房源撤单处理。如跟进不符,房源人必须将核实的具体情况写上跟进取消撤单。4-2-3清理期限:经纪人应及时清理本人的垃圾房源。有效房源出现相关提示到达5天,房源人既未在系统中更改房源状态,也没有跟进核实的具体情况,则对该房源人施行罚款10元/条,并由房源人马上跟进落实。5、虚假房源5-1确以为重复或垃圾的房源,均属于虚假房源。5-2公司ERP系统中的房源信息有下面任一情况,均可界定为虚假房源。5-2-1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无法带客户看房,在两周内超过三次的;5-2-2已成交超过7天从合同签定之日起仍未在系统中合同录入的;5-2-3物业地址、面积、楼层、配套设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房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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