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_2.docx
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Xxx物业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目的第二章适用范围、权利和义务所有人员必须履行本制度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同时也享有安全生产和生活,以及接受安全培训的权利。第二章基本制度第一条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下面简称安委会为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在公司总经理领导F开展工作,由安全主任任秘书长并负责统筹和召集,行使决策、执行和监督的权利。第二条公司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施行安全责任制并签订安全责任书。总经理负责全公司的安全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各部门主管为本部门安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并对直接上司负责;各级管理人员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指定区域或班组负责人。第三条在公司内所有工作行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统一由生产技术部门制定,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后,各部门必须遵照执行。公司所采用的机器设备和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第四条公司承诺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给全体员工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员工必须按规定使用。关注职业健康,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就业前进行健康体检,工作中注重职业保护,防止职业病的发生。第五条公司所有建筑和工作场所按四同时原则进行规划、建设和维护,必须符合工业和消防安全,履行法律规定的审批手续。第六条公司按法律法规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公司保安队为公司义务消防队,执行公司制定的消防救火预案,进行必要的培训,每半年一次进行消防演练。各部门指定专人担任部门消防员同厂级义务消防员一同培训和参加演练。第七条叉车、电梯、空压机等特种设备,电工、叉车司机等特殊工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未做要求的本公司特有的存在安全危险性的工种,由行政部统一公布工种名称颂发(上岗证)后方可上岗。第八条严格用电管理,公司所有带电设施、设备、用器具及其导线必须由合格操作证的电工安装、维修和保养,电工作业执行(维修单)通知制度,由各部门和维修负责人共同签署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明确标明设备设施和场所所处的状态,防备事故的发生。第九条建立安全操作管理规程,对场地的新建、改建、扩建和设备的购入、使用、保养和报废进行规范化处理,对员工生产上岗、设备操作、管理责任进行规定。第十条公司执行安全检查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保安队、安全主任对各种消防器材、设施设备、工作环境、员工行为等分别进行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十分检查。为公司的安全管理提供组织和制度保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对安全管理委员会、义务消防队、安全检查、事件处理、人员培训、责任追查等业务范围给予规定。公司所有安全管理事项和人员适用于本制度。第十一条公司对危险品、重大危险源和安全检查确认的其它隐患采取预防措施,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演练,对安全隐患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及进跟进。危险区域和设备应设立警示标识,安排专门责任人负责管理。第十二条建立事故档案,事故发生后要及时调查处理,教育相关人员,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并做好记录。发生重大事故的地点和机器要设立警示牌。第十三条建立安全培训制度,分别对安全管理人员、新员工和其它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进行规定和提供指导。第四章安全管理委员会1、定义:安全管理委员会简称安委会为公司安全管理的常设机构,负责公司安全管理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安委会实行负责制管理,各成员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范围,承当相应职责。2、组织架构:主任秘书长副主任一部副主任二部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委员各部门负责人3、人员组成见附页(安委会及消防队人员名单)4、职责主任职责:对董事长负责,全面负责全公司安全工作,包括工作规划、制度审批和资源保证。召集和主持安全工作例会和紧急会议。副主任职责:对安委会主任负责,协助主任处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责任区域内的安全工作。对下属安委会委员的详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价。秘书长职责:定期向安委会主任和副主任提交安全情况的书面报告,统筹制订和修订企业的安全制度、操作规范,对公司的安全技术防备措施提供指导意见,跟进解决存在的问题,并负责落实工作。组织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委员职责:对上级副主任负责,全面负责部门安全工作。宣传和执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执行安委会决定,组织本部门的事故预防、安全培训和日常安全检查,事故发生后组织本部门人员抢险救灾、保护事故现场,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安全事故。5、工作形式、内容及程序5.1安全生产例会:通报安全生产形势及工伤事故,总结半年来和布置下年半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讨论通过安全生产制度。评估每年一月和七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公司全体休假则顺延上9时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如有变动由主任另行通知决定时间。地点:公司会议室。参加对象:全体成员及被邀请人员会前通知。5.2紧急会议:针对安全紧急情况进行布置和决策。发生重特大事故2小时内、自然灾祸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时当日、政府公布进入紧急状态或其它紧急情况发生时召开。由主任或两位副主任共同发布命令召集并决定召开地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安委会成员参加。安委会决议需参加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有效,安委会所有命令和决议具有法律效力。5.3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一般事故无伤残可能,直接损失二千元下面由人事行政部会同发生部门进行调查,人事行政部门处理,以为有必要的能够向安委会主任汇报.严重事故有或者可能有伤残,直接损失在二千元以上5万元下面按国家规定需上报政府部门的,由人事行政科调查处理并应当提(工伤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给安委会主任审批。发生重特大事故有人员重伤或死亡,损失在5万元以上由人事行政部报政府部门处理,必须向安委会主行或安委会体成员通报处理情况。第五章消防管理1、消防管理规定1.1任何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1.2公司保安队为厂级消防队,各部门设置以部门负责人为首的部门义务消防队,定期开展消防训练。每年6月和11两次以义务消防队为主体举行消防演习,加强员工消防意识和应急应变能力。1.3消防培训为公司年度培训计划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公司每位新员工接受消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公司每年一次举行消防知识竞赛,提高员工消防意识,丰富消防知识。1.4在设有车间或仓库的厂房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储存使用易燃物品的危险仓或车间。厂区范围内,除卫生间和办公室外其它地方全部为禁烟区,任何人都不得在禁烟区内吸烟。1.5所有生产生活场地按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不使用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器材,每月定期检验、维修、保养、更新,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做好检查记录,及时跟进改善。1.6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划定消防器材放置区域,并随时保证器材方便取用,保证通道畅通。1.7任何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使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围占消防拴1米以内,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1.8专门制订危险品化学品管理规范,严格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标准执行。1.9为防止电器起火和电击事故,所有电器应当使用接地和短路保护装置。电工作业时应避免带电作业,动火作业纳入安全隐患管理,另行制定规范。1.10公司成立义务消防队并制定应急预案,平常按分工进行针对性训练,火灾发生时参加灭火或配合正规消防队灭火,维护现场秩序并保护好现场。2、义务消防队2.1厂级义务消防队2.1.12005年7月1日起施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安全检查报告安全责任书安委会及消防队人员名单动火作业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