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市健康扶贫实施方案-基本公共卫生指标超过平均水平(共1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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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市健康扶贫实施方案-基本公共卫生指标超过平均水平(共11页).doc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3A市健康扶贫实施方案-基本公共卫生指标超过平均水平 市2017年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卫计委等15部门关于湖北省健康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保障全市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健康宜都建设,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实现到2017年底让农村贫困人口脱贫销号、贫困村脱贫出列的重要目标,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各级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精准扶贫、不落一人”为总要求,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病种,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多措并举,切实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水平,为农村贫困人口与全市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健康保障。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积极性,着力构建健康扶贫大格局,确保健康扶贫工作顺利实施。坚持精准扶贫、分类施策。在核准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的基础上,采取一户一档、一人一卡,精确到户、精准到人,实施分类救治,增强健康扶贫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资源整合、共建共享。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受益水平为着力点,整合现有各类医疗保障、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资源,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动员农村贫困人口积极参与,采取更贴合贫困人口实际、更有效的政策措施,提升健康扶贫整体效果。坚持改革创新、自力更生。针对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贫困人口看病就医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完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切实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引导,更新观念,提倡健康科学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农村贫困人口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自我健康管理水平,立足自身实现健康脱贫。目标任务到2017年底,贫困人口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保障,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传染病发病率显著下降;卫生计生服务条件明显改善,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显著提升;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人民健康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重点任务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1.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水平。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市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并实行政策倾斜,实施更加精准的支付政策,提高贫困人口受益水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代缴,其就医政策范围内住院可报销费用报销比例提高20%。提高贫困户大病报销比例和救助标准,全面推行新农合大病保险,降低贫困户大病住院保险起付线,大病保险政策报销比例不低于50%。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由财政出资,建立大病医疗补充保险。2.加大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力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相关部门要通力配合,完善医保资金筹集机制,按照“财政支持、账户公开、社会参与”的办法设立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突发重大疾病暂时无法获得家庭支持、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患者和无钱弃医的贫困人口,加大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统筹城乡居民、城乡职工、新农合以及民政救助、慈善捐助基金,发挥协同互补作用,形成保障合力,对危急重症对象在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情况下实施医疗救助。3.实施农村贫困人口疾病分类救治。依靠基层卫生计生服务网络,进一步核准农村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数和患病人员情况,对需要治疗的大病和慢性病患者进行分类救治。能一次性治愈的,组织专家集中力量实施治疗,选择部分疾病负担较重、社会影响较大、疗效确切的大病进行集中救治,制订诊疗方案,控制治疗费用,努力减轻贫困大病患者的费用负担;需要住院维持治疗和康复的,由就近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实施治疗;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的,由各乡镇卫生院在市直医疗机构指导下实施治疗和康复管理。继续做好“复明工程”,为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提供减免医疗救治服务。加强农村贫困残疾人健康扶贫工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开展康复知识等培训,加强市、乡、村三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提升基层康复服务能力,各级医疗机构要积极与残疾人康复机构有效衔接、协调配合,为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精准康复服务。4.实行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逐步推行贫困患者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定点医疗机构要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负医疗费用。深入推进“互联网+分级诊疗”工作,探索通过市乡村一体化医疗联合体等方式,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薄弱科室建设,切实提高常见病和多发病的救治能力;加强市直医院重点专科建设,提高救治大病的能力,保持县域内就诊率在90%以上,确保实现大病基本不出县的目标。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5.大力支持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综合利用,以市一医院为龙头,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在市一医院成立心电、影像及检验远程会诊中心;以市中医医院为龙头,大力推进中医药服务市乡村一体化管理,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实现资源共享,方便农村贫困群众就近就医。积极争取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对精神卫生、肿瘤、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加大建设力度,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能力。6.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市直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建设,支持市一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标准、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达到湖北省“四化”卫生院标准。加强村卫生室建设,保障乡村医生合理待遇不降低。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以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和慢性病防治为重点,加大对疾控中心内涵建设、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支持力度。积极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国医堂”建设,加强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人员配备。7.完善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对口帮扶机制。严格执行“市直医务人员在晋升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连续服务半年”的规定,由市直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一对一”对口支援协议,明确帮扶目标任务。采取“组团式”帮扶方式,每年选派医务人员到卫生院开展定期坐诊、教学查房、业务培训等工作,要重点开展以基本医疗卫生适宜技术为主的推广应用。结合对口帮扶工作,将乡镇卫生院适宜技术应用作为技术帮扶重点内容,纳入有关对口帮扶考核评价。市直医院要定期派出医疗队,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集中诊疗服务。采取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多种方式,努力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8.积极推进城乡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加强城乡医疗机构远程医疗系统建设,实现市直医院与三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之间远程医疗平台互联互通,初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专科诊断、远程数字资源共享、双向转诊、分级诊疗、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医学教育等功能,弥补基层医疗机构优质医疗资源不足,方便群众就近就医,降低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9.强化基层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全科医师培训和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工作,优先保障贫困村村医培养指标,本级财政按每生1.5万元资助。优先安排贫困村医护人员培训,并给予培训费用减免。市直医疗机构要做好接收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培训,定期安排专家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各种下基层巡回义诊等活动,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计生人员专业服务技能。(三)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工作10.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健康管理签约服务。依靠基层卫生计生网络,进一步核实核准全市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数、患病人数和患病病种。积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为重点,优先为农村贫困人口每人建立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1张服务功能比较完善的居民健康卡,实现健康档案建档率、公共卫生服务覆盖率达100%,确保贫困户家庭有一名乡村医生或乡镇卫生院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危险因素干预和疾病防治,提高贫困群众自我防病意识,降低发病率。11.加大贫困地区重点疾病防控力度。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有针对性开展贫困地区地方病、流行病、常见病和多发病的防治,全面落实针对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的有效干预措施,健全免费检测和咨询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加强慢性病防治,对贫困户心脑血管、脑卒中、严重精神障碍、糖尿病等进行定期和专项复查,实现全程管理。对偏远贫困村送服务进村,对空巢老人、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上门服务。开展重点恶性肿瘤筛查,加强精神疾病预防和心理干预,将重性精神病按规定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管理范围。12.做好妇幼卫生工作。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做好以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为重点的农村常见妇女病防治工作,扩大检查覆盖面,建立完善“两癌”检查和“查、救、治”工作机制,到2017年底农村适龄妇女常见病检查率达到90%以上。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开展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降低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推广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适宜技术,提高儿童常见病诊治等能力。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工作,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实现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得到有效治疗及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不断改善贫困家庭婴幼儿营养和健康状况。13.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开展“卫生乡镇、村”创建,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快改水改厕进程,推进垃圾和污水处理。加强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和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到2017年底,全市集中式供水工程水质卫生监测覆盖率力争达到70%。加强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结合全市康养产业发展规划,广泛开展健康素养知识宣传,力争让农村贫困人口少生病。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14.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破除以药补医,推动建立科学补偿机制,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负担。逐步建立符合我市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和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进一步保障药品供应和质量安全。以“医联体”为载体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15.巩固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继续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优化调整基本药物补充目录,积极推进公立医院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和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探索药品带量采购,进一步降低药品、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减轻人民群众负担。推动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开展慢病管理、健康管理、巡回医疗等服务。完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制度和内部分配制度等。三、责任分工为更好的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各有关部门要结合部门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下发相关配套文件,带头做好各项任务的落实,适时开展考核和验收。各部门要全力配合,为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提供保障和支持。具体分工如下:卫计部门。和扶贫办负责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健康扶贫工作,制定具体方案和考核办法,定期组织考核评估。具体负责开展“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核实核准工作,完善各级医院结对帮扶机制,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健全健康管理信息平台,加强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的培养,加强贫困地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等防治工作,全面实施妇幼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充实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开展县级重点专科建设,开展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开展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调查等工作,优先为农村贫困人口建立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1张服务功能比较完善的健康卡。人社部门。指导监督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做好岗位设置、人才引进等工作,督促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薪酬待遇。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水平,推行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制度。民政部门。负责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通过现行渠道对健康扶贫工作提供资金支持。扶贫办。负责提供健康扶贫相关动态数据信息,协调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和资金。发改部门。配合卫计部门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人口健康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等相关工作;配合残联推进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相关工作。物价部门。负责制定签约服务、远程医疗服务等项目的收费标准。残联。负责提供贫困人口中残疾人信息及残疾人康复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具体负责与相关部门协商确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加强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编制部门。负责市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的落实和管理。妇联。负责推动与健康扶贫工作相关的贫困人口中妇女、儿童帮扶政策的落实。四、保障措施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卫计局、扶贫办、人社局、民政局、财政局、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环保局、住建局、水利局、妇联、残联等部门为成员的“宜都市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局,由市卫计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要把健康扶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各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健康扶贫责任制,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提出工作要求,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层层落实责任;要坚持抓好健康扶贫重大问题的研究、难点问题的协调,出实招、办实事,确保健康扶贫工作取得实效。加大支持,保证投入。各级财政安排的卫生计生项目资金要进一步向贫困村倾斜。扶贫办要统筹整合使用各级财政安排的相关资金,进一步加大健康扶贫投入。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健康扶贫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健康扶贫政策、成就、经验和先进事迹,树立典型。围绕改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身心健康,广泛宣传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营造全社会参与卫生计生扶贫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科学管理,严格考核。要加强对健康扶贫工作的督导、检查、考核,确保健康扶贫工作不失误、不耽误,全面落到实处。市政府将把健康扶贫工作纳入脱贫攻坚工作领导责任制,作为年度重要考核内容,根据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对实施情况定期检查督促和考核评估,对工作成效较好的给予表彰,工作不力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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