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峡江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共1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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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安峡江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共17页).doc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招标项目:武警峡江中队附属营房建设项目招 标 人:峡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章)法定代表人:李喜生(章)联 系 人:郑子昆电话:编制时间: 二0一八年九月 二 一 八 年武警峡江中队附属营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已具备峡府办字2018128号文限额以下工程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施工进行简易程序招标,发布公告发下: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1、招标单位:峡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工程名称:武警峡江中队附属营房建设项目3、工程地点:峡江县水边镇武溪村廖家后山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1001.25m2,框架三层,工程总造价约154万元。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7、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建、装饰、安装工程(具体详情见工程量清单)。二、对投标人的要求:1、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且投标单位必须在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的限额以下项目承建商库中峡江县注册登记建筑施工企业。2、拟派注册建造师要求: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3、拟派其它人员要求:施工员(土建专业)、质量员(土建专业)、安全员各1人,以上人员均应具有岗位证书。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三、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本工程取消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可自行在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五、评标办法:报价承诺法。六、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11日15时00 分。 2、开标时间:2018年 9月11日15时00分。 3、开标地点: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银行吉安峡江支行二楼开标厅)。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峡江县政府网发布。八 、联系方式招标单位:峡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郑子昆 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峡江县方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建强联系电话:0796- 峡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9月6日投 标 须 知第一节 前附表工程名称武警峡江中队附属营房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峡江县水边镇武溪村廖家后山工程立项批准文件峡发改字201827号设计单位吉安市建筑设计院工程总投资约154万元建筑面积1001.25m2结构类型及层数框架/三层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质量要求合格工期要求2018年9月25日至2019 年3月25日,施工总工期为180日历天对投标单位要求1、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且投标单位必须在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的限额以下项目承建商库中峡江县注册登记建筑施工企业。2、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工程取消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可自行在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现场踏勘方式自行踏勘(费用自理)地点同建设地址招标答疑方式1、可采取无记名电子信箱方式提出疑问,标题为“武警峡江中队附属营房建设项目疑问”,招标代理邮箱:2、提出疑问截止时间:2018年9月9 日 17 时前3、招标人将在2018年9月10日17时前将答疑结果在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 叁 份。投标文件递交1、受理单位:峡江县方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截止时间: 2018年9 月11日15 时00分前3、受理地点: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银行吉安峡江支行二楼开标厅)开标会时间2018年9月11日15时00 分地 点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银行吉安峡江支行二楼开标厅)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投标保证金和资料费本工程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资料费100元(不退),转入峡江县公共资源资源交易中心帐户,否则,招标人不受理其投标文件。第二节 综合说明(一)工程概况:本次施工招标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本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建、装饰、安装工程(具体详情见工程量清单)。(二)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三)招标文件的解释: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予以解答,并将答疑结果按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及方式发布。(四)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其编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委托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3、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五)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九)条所述的招标答疑。(五)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日期 1 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2、补充通知将在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六)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2、本工程采用报价承诺法招标,投标人应当对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要约价进行认真地分析,在确保工程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施工工期等要求的前提下,结合自身技术水平、管理、经营状况,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及风险,做出是否有能力实现要约条件的判断,投标人不得盲目承诺报价。标段工程地点控制价要约价武警峡江中队附属营房建设项目峡江县水边镇武溪村廖家后山.49.83未响应要约价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能接受,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七)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格式见附件一):(1)投标承诺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参与工程投标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和“四大员”岗位证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人应使用招标人提供的示范格式文本填写(如相关内容不够填写时,由各投标人自行添补)。(八)资料费1、投标人必须在2018年9月10日17:00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数额和方式以转账形式提交资料费(必须到帐,具体到账情况以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资料费到账单位证明为准,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资料费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不能提交现金。缴款时应注明缴款单位和“武警峡江中队附属营房建设项目”字样。资料费应转入到以下帐户:户名: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西银行吉安峡江支行账号:0068(九)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会1、投标人将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察勘,以获取投标单位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察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已承担。2、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可按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及方式发给招标人;3、投标人提出的所有问题,招标人将予以澄清、解答,并按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及方式进行公布;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查询,因查询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招标人的答疑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及时报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十)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 “副本”叁份,并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投标文件签章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十一)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本工程投标的投标文件要求各投标人密封。每个投标人应按要求每标段递交一个投标文件密封袋,将所有投标文件正、副本装在技术标密封袋中。所有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的名称、工程名称、在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得拆封的声明、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所有密封袋密封口由投标人密封,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十二)投标截止期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3、超过投标截止时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当场原封退给投标人。4、招标人误收了按规定应当拒收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在查明情况后将重新退还投标人,已参加评标的将终止评标资格。(十三)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四)条规定的要求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报有关监督部门视同违约处理,给予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十四)开标1、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未参加或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 2、开标时,邀请出席开标会的监督单位有:县发改委、县招标办。 3、投标人代表(指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开标会时间后到达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十五)评标1、评标原则根据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峡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进一步规范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峡府办字2018128号)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2、开标会程序(1)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2)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记录人;(3)宣布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宣布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数量;(4)宣布评标原则,简述评标办法。(5)招标人按递交投标文件签到的顺序对所有投标人进行编号(即投标人的签到序号即为其编号),采用摇号机随机抽取1家入围投标人。(6)对入围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现场审查随机抽取产生的投标人的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内容包括: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或原件)、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四大员”岗位证书、资料费的递交凭证等材料原件。当现场相关证件(证书)审查出现未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书)原件时,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当随机抽取的入围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时,再在剩余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家入围投标人,以此类推。当合格投标人少于1家并无投标人递补时,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7)通过审查的入围投标人即为预中标侯选人。(8)招标人应当将预中标侯选人在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 2日,公示结束后,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十六)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以要求有关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十七)中标1、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并于三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发“未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五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5、中标人总包和分包的约定:依法分包,不得非法转包。(十八)合同签订及工程担保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双方签订施工合同。2、中标人在同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应依法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本工程实行履约保证金 方法进行合同担保。中标人在同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应依法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本工程我单位要求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 3天 内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不计息。3、中标人逾期未同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有权依法另行选择其它投标人中标;如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由于招标人的原因未同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有权依法要求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投标人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一直有效;招标人支付担保至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后(不含质量保修金)28天内一直有效。4、招标人与中标人均应忠实履行合同,当发生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含招标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金额内的全部担保责任。5、签订施工合同后5天以内且在项目开工前,将有关资料报行业监管部门备案。(十九)合同主要内容(1)工程工期:本工程按甲方要求施工工期180日历天。(2)工期延误如果由于额外的或附加的工程数量,招标人原因造成的延误、障碍、阻止,不可抗力,可能会出现的,不属中标人的过失或违约造成的等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延误,经招标人代表确认后,中标人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招标人应同中标人协商决定延长竣工时间的期限。非上述原因,中标人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招标人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人民币500元 ,限额为合同总造价的百分之二。在投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同等金额的银行支付资金证明。招标人可从应向中标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中标人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3)工程质量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以上要求,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和设计图纸、施工说明书、设备说明书、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为依据施工。乙方自报的工程质量标准为合同约定条件。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应继续返工到约定条件或合格标准。乙方承诺的质量等级达不到约定条件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总价格 2 %支付赔偿金。因甲方原因达不到质量等级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4)工程安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5)合同价款的确定合同价款的确定:中标人的承诺报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竣工结算价不得超过合同价。(6)工程款支付: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分段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审计决算后付到工程总造价的90%。除质保金按质保期规定支付外,余款分2年付清,每年付余款的50%。(二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本工程甲方不供应材料、设备。(二十一)乙方采购材料、设备: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自行采购材料的质量、品牌应得到甲方确认。施工前必须检查各种材料的来源和质量,所有材料都应按现场取样检测,经质量认可后方可订货。(二十二)保修1、乙方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等有关规定依法对本工程进行保修。2、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必须签订保修书、保修期从甲方代表批准的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3、保修期限和保修费用支付办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条款和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按国家规定具体明确。(二十三)其它本工程招标严格执行关于贯彻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进一步规范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峡府办字2018128号)有关规定。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1、投标人注册建造师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中标后进行押证上岗,且不得随意更换(经业主并经有关监督部门同意除外),否则视为违约,业主有权中止合同且中标人无权退还履约保证金。2、注册建造师、“四大员”聘用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无效。招标单位法定代表人: (章) 年 月 日招标监督机构备案备案受理人:负责人:(章)年 月 日附件一 (正、副)本 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投 标 文 件投标项目:投标单位: (章)法定代表人: (章)联 系 人:电话:投递日期:投标承诺函峡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 根据已收到的 武警峡江中队附属营房建设项目 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贵方的招标文件后,承诺如下:1、我单位全面响应招标人发出的要约价 .83 元,该要约价为我单位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竣工结算价不超过合同价。2、如我方中标,下列承诺有效:(1)我单位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将参与该工程的注册建造师 (投标单位填写)和四大员交于峡江县 城乡建设局 实行押证管理。(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5日内按中标价与你方签订合同,如有违约,你方有权没收我方的投标保证金,中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它中标单位。(3)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向你方递交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工期180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如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愿按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人民币500元,限额为合同总造价的百分之二。(5)我方承诺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及以上,如达不到承诺工程质量等级。愿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合格标准,并向你方按合同总价格 2 %支付赔偿金。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和有效。注:投标单位没有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投标文件无效。投标单位: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章)年 月 日专心-专注-专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 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以: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投标单位:(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备注:本页后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本公司的名义签署、澄清、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招标单位)的工程施工投标文件,参加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签订合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其法律后果由我单位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性别: 年龄:单 位:部门: 职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单位: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 备注:1、本页后应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若投标文件是由法定代表人直接提交则不提交本授权委托书。证件、证书复印件参与工程投标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和“四大员”岗位证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