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金桥热电厂燃料管理制度汇编(共2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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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金桥热电厂燃料管理制度汇编(共26页).doc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燃料管理制度汇编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燃料管理办法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厂燃料管理工作。第二条 本厂燃料管理工作应遵循国家法规政策和市场经济规律并且符合内控工作的要求,执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统一协调和分块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第三条 日常工作中的职责1、燃管部负责燃料计划调运、采购。 2、燃料部负责入厂煤的化验对比分析 。3、财务部负责燃料结算等工作。第四条 燃料资金集中结算管理中的职责燃料管理部: 采集结算数据登录。燃料管理部:燃料核算统计员根据燃料部提供的数量验收单、质量化验单,对照合同填制验收结算单、通知供应商开票结算、填制付款申请单、各级审核、审批,然后交财经部进行资金结算,整个流程完成时限7天。财务部:财务部对付款申请及相关结算单据进行三级审核,无误后交厂长审批。每月底最后一天数据,各部门必须及时完成登录工作,所有数据必须保证在次日上午12时前完成登录,以保证财务月报的及时性。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燃料实行预算管理制度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燃料实行预算管理制度第一条 年(月)度调运计划编制基于充分调研协商的基础 上,应在北方燃料公司订货会之前完成,报电煤管理委员会审核(批 准),需北方公司批准的则上报北方公司。第二条 年(月)度调运计划的内容包括:形势分析、煤源、 价格、运距、运费率、平均热值、计划数量等内容。第三条 年(月)度调运计划应充分考虑电厂当年的 标煤单价、热值差等指标综合。第四条 月度计划为全年电煤计调的依据,一经审批,一般不做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的,须经电煤管理委员会审定后执行。第五条 燃料部应根据批准的年度调运计划,按月依据实际情况制月度调运计划并实施,月度计划执行率应达到85%以上。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燃料上煤管理制度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上煤管理制度第一条 上煤单位在上煤前应将上煤单位的资质(六证齐全)第二条 复印件较与燃料管理部,燃料管理部主管人员应仔细核对证件真伪,并调查该矿情况。第三条 原则上应尽量选择有煤矿的上煤单位。第四条 燃料管理部经调查核实后组织采样和计调人员及纪检人员到上煤单位实地测算运输距离和按照国标要求现场采取煤样。第五条 矿点采样和计调人员及纪检人员应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所才煤样应具有代表性。发现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现象严肃处理,并追究其责任。第六条 将所采煤样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制备煤样,出具化验结果。第七条 对根据化验结果进行分析,该矿煤种只有符合我厂锅炉燃烧特性指标后才能推荐至厂部燃料管理领导小组。第八条 经厂部燃料管理领导小组协商,会签后,推荐内蒙古电力燃料公司签订电煤采购订货合同。第九条 只有签订了电煤采购订货合同后方可上煤,遇有特殊情况,必须经过厂部主管领导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上煤。第十条 电煤采购订货合同签订后由燃料管理部计调人员安排上煤计划,上煤单位根据计划上煤。第十一条 供需双方必须严格履行电煤采购订货合同之各项条款,由于煤炭市场情况变化,造成部分合同条款不能正常履行,需经厂部主管领导批准。第十二条 在上煤过程中,矿方改变煤种必征得主管领导和燃料管理部部长同意。第十三条 在上煤过程中,发现质量存在问题,燃料管理部有权停止该矿上煤,责令其整顿,待煤质正常后可恢复上煤。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燃料计划调运管理制度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燃料计划调运管理制度第一条 煤矿合同量的分配按季度、季节和生产需要,在地区搭配的原则下合理分配,并根据实际情况(例如停产检查、道路不通等)进行调整。第二条 对于煤质不好或到货率低的煤矿,对其计划根据整改情况进行调整。第三条 计划公开,并依据完成情况及到货率、煤质等情况对计划量进行调整和考核。第四条 对不依照合同供货或弄虚作假的合同矿要依合同提出处理意见。第五条 对到货率低及弄虚作假的供煤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电煤订货管理制度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电煤订货管理制度第一条 参加北方公司统一订货会,针对电厂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第二条 坚持直接与矿方合作,杜绝中介环节,特殊情况下,如遇严重缺煤形势,为确保稳定生产,需要从煤场补充进煤,应由燃料管理委员会研究做出决策。第三条 针对生产需要及锅炉设计煤种的要求以及市场供需形势,加强调研,合理选择适合电厂生产的经济煤源。第四条 会同北方公司共同做好电煤订货、调运、矿方、运输单位等部门的协调工作。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燃料合同管理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燃料合同管理第一条 每年在合同签订前,根据上一年度及历年合同完成情况,将合同完成较好、生产能力较强、煤质稳定及信誉较好的矿点上报推荐,并做好前期验证工作,杜绝中间环节的参与,配合内蒙古电力燃料公司做好订货工作。第二条 对新矿点或因道路改建运距发生变化的矿点,在拉运前先进行运距测定并上报批准后,方可拉运。运距测定要实事求是,必须两人以上参加。第三条 拉运的矿点必须为已与内蒙古电力燃料公司签定了电煤采购合同的煤矿,煤价与煤量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第四条 合同期内煤价、运价的变化,或煤量的变更以内蒙古电力燃料公司的文件或续签合同为准,否则不能变更。第五条 合同签订应按照北方燃料公司统一格式文本签订遵照北方燃料公司供煤合同执行。第六条 合同保管要有专人负责,并登记存档。第七条 合同签订后,要报厂分管领导、财务、档案室各一份并留存一份,需报北方电力燃料公司备案的,应报其备案一份。第八条 每季度要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报分管领导。第九条 合同执行必须严格遵照北方燃料公司合同法规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燃料计价、统计管理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计价、统计管理第一条 入厂煤分矿结算,计价标准严格按北方公司统一质价体系计价。电煤热值以结算当月各矿批次加权热值计价,北方公司另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结算数量按验收过衡计量数据为依据。第二条 上月21日当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北方公司结算周期如有变化,从其规定。第三条 不得擅自变更结算运距及结算单价。第四条 燃料部依据上述规定与供方进行对帐、结算,填制结算表,由厂财务审核后作为付款依据。第五条 北方公司要求的电煤采购的各种统计报表要按北方公司规定填报,厂部要求的要按厂部规定填报,上报的统计报表要确保及时、准确,并附相关文字说明。第六条 各种统计报表要分级审核,并经厂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第七条 厂对燃料管理执行周报制度,燃料部应于每周五下午三点前按要求将周报报有关领导或部门。(报送范围:厂长、生产厂长、总会计师、燃料部、财务部、运行部),周报内容、格式应统一,制表人、审核人、负责人签字齐全。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燃煤自动监管系统管理制度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燃煤自动监管系统管理制度为加强燃料自动监管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及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我厂燃料管理工作向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自动化迈进,根据燃料自动监管系统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我厂燃料自动监管系统已投入运行,制定了相应的软件管理、硬件管理、机房管理、系统运行管理、设备维护管理等日常管理制度,明确了运行、维护、管理职责,请相关人员严格执行。通过监督、考核进一步强化燃料管理工作,控制燃料成本,杜绝商业贿赂、内外勾结等损害企业利益事件的发生。第二条 燃料自动监管中心负责燃料自动监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信息中心协助进行燃料自动监管系统网络维护管理工作。厂纪委、燃料领导小组或煤质监督小组、生产技术部、监察审计部负责对燃料自动监管系统运行、维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第三条 燃料自动监管系统用户及权限根据燃煤信息管理系统权限划分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限划分方案进行授权及权限调整。必须严格执行厂部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有关数据只能按规定的程序上报和交流,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系统登录密码直接关系到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系统相关人员必须保证密码的安全,对因泄露密码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第四条 监管中心设专职值班人员,按现场要求时间值班,负责燃料自动监管系统设备巡回检查、定期切换试验、日常数据维护及缺陷联系消除等工作,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负责对接卸现场进行远方监视,及时对异常情况进行处置并做好相关记录。第五条 监管中心值班人员具有解、锁车权限。现场管理人员的锁车决定必须通知监管中心值班人员,值班人员根据燃管部拉煤车异常情况处理办法对违规车辆进行锁车、解车操作,同时将锁车人、车号、原因和锁车时限等做详细记录,并填写锁车记录表。任何人不得超过权限进行锁车,超过本人权限的锁车决定必须逐级请示,由具备权限的人员履行锁车程序。所有违规车辆解锁工作均由监控中心值班人员按规定进行操作,其他人员无解锁权限。遇特殊情况需提前解锁必须报请厂燃料领导小组和监审部同意,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对所有解锁决定进行记录,并填写锁车记录表。第六条 燃料合同管理人员应根据我厂签订的燃料合同及时维护系统信息。月度燃料采购计划进行签订前监督、签订后的审核,以及对合同执行率、到货情况、质量情况、付款情况的统计、分析和评估,同时还要根据检斤检质、亏吨亏卡等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向供应商进行索赔,并对供应商信誉进行评估和考查。燃料合同管理关键在于合同执行情况及相关事项的跟踪管理,必须对相关基础信息进行及时维护,并通过合同管理对相关信息进行统计、分析。第七条 计划、调运管理人员依据签订的燃料合同、燃料领导小组制定的进煤计划,给矿方发放进煤计划卡。跟踪监督计划卡执行情况。负责每天进煤数量的二级审核,确保进煤数量等信息正确并与进煤计划相符。必须对计划、调运相关基础信息进行及时维护,保证数据准确。第八条 结算管理主要是根据燃料进厂数量验收、质量验收、合同条款等相关信息进行自动结算。统计人员根据入厂煤检斤、检质票据以及供煤合同的相关质量条款、合同单价进行结算,开出结算单,交财务稽核付款。必须对有关基础信息及时进行维护,确保能够通过燃料监管系统进行自动结算、统计、分析。第九条 报表管理应按月度、季度、年度等进行进煤明细、化验台账、结算单等各种综合报表的统一管理。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厂部有关保密工作规定,有关数据只能按规定的程序上报和交流,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第十条 计量班值班人员具有异常扣吨权限。现场管理人员作出扣吨决定后须立即将扣吨信息通知出票室,由计量班值班人员进行系统操作,录入异常扣吨数量,对输入的扣吨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并做好记录。任何人不得超过权限进行扣吨,超过本人权限的扣吨决定必须逐级请示,由具备权限的人员履行扣吨程序。第十一条 监控中心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维护人员处理缺陷时需得到燃料部分管部长同意,否则禁止入内。外单位检查或参观人员必须经厂、部同意并派有关管理人员陪同。值班人员严禁在计算机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安装游戏、使用移动存储器等。为避免系统发生故障,燃料自动监管系统只用作对入厂、入炉煤及煤场管理的全过程进行监控,不得用作其它途径。严禁将后台服务器、硬盘录像机电源关闭,避免数据丢失。第十二条 为加强采样、制样、化验管理,采、制样人员应严格执行燃管部采、制样管理办法。煤样编码执行“密码制”,采样班长、制样班长、化验班长负责煤样密码管理工作。按照系统设计方案,系统将根据煤样自动产生采样码、制样码、化验码,为保护煤样机密信息,采样班长不得将采样桶编号泄露给制样班长,制样班长不得将制样码泄露给采样班长,化验班长不得将化验码泄露给制样班长。采样班取采样桶时应通知厂监审部或煤质监督小组人员参加。煤样化验结果出来后由化验班长进行一级审核,检查结果正确后提交系统进行自动解码,由二级审核人员进行二级审核。第十三条 应加强入厂煤计量管理。值班人员必须加强无人值守磅房设备的检查、维护,加强无人值守磅房文明生产及钥匙管理,明确职责,确保数据准确和及时传输、存储,确保无人值守系统正常运转。燃料部分管部长、技术员会同值班人员每月做一次备用磅系统、手动过重系统切换试验,发现问题,及时联系消除。计量装置故障期间应停止进煤。每年定期按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要求对所有磅进行定期检定。第十四条 为加强入厂煤化验管理,必须保证煤化验设备满足试验要求。通过设备改造或更新,创造条件将化验室所有设备接入系统,通过燃料自动监管系统直接采集化验数据,实现化验数据不落地,尽可能避免人为因素。化验室设备必须按强检规定周期由有资质的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证。化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标煤质分析试验方法一般规定及各项煤质指标的单独标准,对煤质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分析煤样的安全性负责。“一样两化”作为监督入厂煤质化验的重要手段,可以提高入厂煤质化验结果的公正性、准确性、代表性,是保障入厂煤质量检测准确、确保为依法计价提供真实依据的重要途径,对于严把入厂煤的质量验收关、维护企业合法利益至关重要,必须严格执行。第十五条 禁止使用燃料自动监管系统的服务器浏览非法网站。监控中心负责网络的安全工作,负责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建立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制度。第十六条 对违反本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影响日常工作的开展和监管系统项目实施的,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对严重违反系统使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事故和损失的,应追究有关责任者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燃料化验管理制度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燃料化验管理制度第一条 化验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熟练操作,经考核取得上岗合格证,持证上岗。第二条 原始记录、分析报告、化验台帐等要认真填写,不得涂改并要定期装订成册,分析者、审核人及负责人签字要规范。第三条 各种采样设备档案管理规范,设备资料齐全,做到一机一档,便于查阅。第四条 入厂煤对比化验需做煤的发热量、工业分析、全水分析、全硫分析和元素分析,其中发热量、工业分析、全水分析、全硫分析要分矿逐批进行。元素分析要求地方煤分地区每季送有关部门检测分析一次。第五条 入厂煤对比化验严格执行国标GB/T213-2003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国标GB/T212-2001煤的工业分析方法、国标GB/T211-1996煤的全水分的测定方法、国标GB/T214-1996煤的全硫的测定方法、国标GB/T476-2001煤的元素分析方法操作要求,确保化验数据的准确性。第六条 要做好化验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确定责任人,需定期检定的设备必须按要求检定,检定不合格的设备不准使用,同时要做好设备档案的管理工作。第七条 原始报告格式填写,完整清晰,各种台帐完整,签字规范并定期有序装订。原始记录及检验报告需要更改时,应在更改处加盖更改人的签章,在其上方填写更改后的数据。第八条 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化验台帐等要定期有序装订,分析人、审核人及负责人签字要规范。原始记录、检验报告要保存两年。第九条 备查煤样需保存2个月。第十条 存样间:室内干净,不准有强烈的热源,避免日照;设备样品柜,标签规范,摆放整齐,无其它杂物。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燃料煤质监督实施细则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燃料煤质监督实施细则为了保护金桥热电厂、煤矿及运输单位三方的合法利益,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 驻矿人员的煤质目测、监督。发现煤矿以次充好,弄虚作假者,在退货的同时,发出停矿通知,视为违约,停止其供货合同。第一条 运输单位在煤矿装车时,若发现煤质明显低劣或高温,有权拒装。第二条 对矸石、杂质过多的煤,根据规定制止矿方装车。第三条 装煤时发现粒度过大或超标过多时,制止矿方装车。第四条 煤车装车时,驻矿人员发现煤中杂物多、矸石大、高温煤、过火煤、分层装、混装等弄虚作假现象应立即停止装车并汇报主管领导。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