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财经法规知识要点(共12页).doc

    • 资源ID:19335440       资源大小:92.50KB        全文页数:12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20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20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财经法规知识要点(共12页).doc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一部分 会计法规一、 会计法律制度的体系:(一) 会计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会计领域根本大法,最高准则。“法” 1、会计法 2、注册会计师法会计法最早于1985年颁布,1993、1999年先后有修改了2次,目前实施的是1999年修改的,于2000年7月1日正式实施。(二) 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经国务院批准。“条例”1、 总会计师条例 2、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1)总会计师是行政领导成员(副总)、财务工作主要负责人。 (2)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3)任职条件: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会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4)任命:由本单位主要行政领导提名,政府主部门任命或解聘。(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会计部门规章:通过立法程序,有财政部部长令。“办法”“准则” (1)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2)企业会计准则 (3)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4)代理记帐管理办法 2、会计规范性文件: 会计基础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二、会计工作管理体系:(一)行政管理:会计法第七条:“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管理原则:统一指导,分级管理。(二) 自律管理: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中国会计学会(三) 单位会计工作管理1、 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 单位负责人:(1)公司制企业:董事长 (2)独资企业:投资者 (3)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3、 会计人员必须持有从业资格证书4、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具备会计师以上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三、 会计核算:(一) 总体要求:1、核算依据: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2、 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真实、完整(1) 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无中生有(2) 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篡改事实(二) 会计凭证:1、对不真实、不合法凭证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汇报2、 对不准确、不完整的凭证予以退回,更正(1) 内容错,由开具单位更正并盖章;(2)金额错,重开。3、 对于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出原始凭证分割单。(三) 财务会计报告:1、构成:会计报表和附注2、 向有关各方提供的财务报告,其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编制方法一致。3、 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上应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4、 年度财务报告涵盖的期间短于一年的,应当披露年度财务报告的涵盖期间,及短于一年的原因。(四) 会计档案:1、保管: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克暂由本单位会计部门保管一年。保管期满之后,原则上应交由档案部门保管;未设立档案部门的应当在会计部门内部指定专人保管。2、 销毁:监销 (1)一般地,由单位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2) 国家机关销毁: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3) 财政部门销毁:同级审计部门派员监销。3、 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1)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 (2)涉及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 (3)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的会计档案。(五) 其他:1、会计年度:元月1日至12月31日 2、记帐本位币:人民币,业务收支一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为记帐本位币,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3、 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处理方法、会计计量方法、会计记录方法和会计报告方法。四、 会计监督:(一) 单位内部监督:1、主体:本单位会计机构、会计人员2、 对象:本单位的经济活动3、 对单位内部的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实施监督: (1)发现账实不符的,按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 (2)无权处理的,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查明原因,作出处理。注:按职权应当处理没处理的,都是违法或违规行为。(二) 政府监督:1、主体:财政、审计、税务、人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部门2、 财政部门是面向各单位的监督。(三) 社会监督:1、主体:注册会计师及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2、 对象:对受托单位的经济活动3、 特点:监督行为的独立性和有偿性;监督结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4、 会计师事务所的独有业务:(1)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2)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五、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 会计机构的设置:1、种类:单独设置会计机构 2、不单独设置,但配备会计专业人员 3、实行代理记帐(二) 代理记帐:1、实行审批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负责审批。2、 委托方的义务:(1)应当填制或取得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2) 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3、 代理记帐机构的义务:(1)负有保密义务;(2)按法规按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帐(3)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三) 会计人员回避制度: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1、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大尉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2、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担任出纳。(四) 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1、 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面授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2、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情形:P36 12钟3、 终身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情形:因严重违反会计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五) 会计工作岗位:1、主要会计工作岗位: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出纳、稽核、资本、基金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财产物资核算、总账、编制财务报告、会计电算化、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档案部门内的不属于)2、 设置原则: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内部牵制制度的运用(六) 会计工作的交接:1、 交接范围;(1)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2)临时离职或因病暂时不能工作需要接替;2、 移交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委托他人代办,但委托人对所移交的会计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3、 监交人:(1)一般会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2)会计机构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监交。六、 法律责任:(一) 主要是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二) 行政责任:1、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和开除。2、行政处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罚款和吊销会计从证书。(三) 刑事责任: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除出境。(四) 违法行为的处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国家工作人员会计人员伪造、变造、隐匿故意销毁500010万30005万撤职至开除吊销授意、指使、强令50005万降级、撤职、开除9种行为30005万20002万警告至开除情节严重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吊销第二部分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一、 结算的种类:(一)现金结算 (二)非现金结算(支付结算、转账结算) 1、票据结算:(1)汇票银行汇票 商业汇票 2、非票据结算:(1)汇兑 (2)托收承付 (3)委托收款 (4)信用卡二、 现金结算;P67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一)现金使用范围:1、对个人 2、对单位: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 (二)限额:35天日常零星开支,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可多于5天,但不超过15天。 (三)规定:1、不得坐支现金;2、不得“白条抵库”;3、不准单位之间互借资金;4、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5、不准公款私存;6、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小金库)。三、 支付结算:(一)管理体制:人民银行管理。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二) 基本原则: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3、银行不垫款(三) 银行结算账户:1、分类:(1)按存款人不同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储蓄账户的区别: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单位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账每笔超过5万元,应向银行提供付款依据。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属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2)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不同分:基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境外机构在境内从事经营活动。最长不超过2年)注意:只有基本存款账户才能提取现金。2、 开立账户的基本原则:一个基本账户原则(存款人只能在一家银行的一个分支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3、 开立账户的程序:(1)填制开户申请书 (2)签订协议 (预留银行印鉴: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3)开户银行依法审查(4) 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依法核准(2个工作日内)(5)开立账户(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人行当地分行备案; 开立一般存款户、其他专用存款户自开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户开户银行;存款人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该账户付款。)4、 办理变更手续的情形:(1)存款人的账户名称变化 (2)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变动 (3)地址、邮编、电话等其他信息变动5、 账户撤销是由:(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3) 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注:存款人主体资格终止后,撤销银行账户的,应当先撤销一般存款户、专用存款户、临时存款户,将资金转入基本存款户后,方可办理基本存款户的撤销。(四) 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1、票据出票日期的书写要求:(1)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 (2)日为拾壹至拾玖,应在其前面加“壹”(3)大写日期未按要求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2、 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大写和小写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不一致票据无效,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3、 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四、 票据结算:(一)票据的特征:1、 设权证券 2、要式证券 3、文义证券 4、无因证券 5、流通证券 6、缴回证券(二) 票据专用术语:1、 提示付款: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请求提示付款的行为。 注明:超过期限未提示付款的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只能向出票人兑付。如:本票。 例:甲出本票给乙,乙背书给丙,丁是乙的保证人,丙背书给戊,戊未按规定提示付款,则戊丧失对乙、丙和丁的追索权,只能向甲兑付。2、 承兑: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并签章的行为。(1) 仅商业汇票有。(2)一旦承兑,承兑人即成为汇票的主债务人。(3)承兑不得附条件,附条件视为拒绝承兑。3、 背书:指的是在票据上签名,票据所规定的权利由背书人转让给被背书人。(1)背书不得附条件,附条件的背书有效,条件无效。(2)部分背书属于无效背书。(3)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背书”,其后手再背书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4、 保证:是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票据债务的履行、以负担同一内容的票据债务为目的的一种附属的票据行为。 (商业汇票)保证不得附条件,附条件的保证有效,条件无效。5、 绝对记载事项:必须在票据上记载的事项,若欠缺,票据无效。(1)背书:背书人和被背书人签章 (2)保证:保证文句 保证人签章6、 相对记载事项:应当记载但未记载时,并不影响票据本身的效力。(1)付款地:未记载的,乙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为付款地。(2)出票地;未记载的以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为出票地。7、 非法定记载事项:是指法律规定以外的记载事项。记载了不具有票据效力。8、 票据的权利:请求付款权和追索权。先行使票据请求付款权,再行使追索权。(三) 银行汇票:1、 基本当事人:出票人(出票银行)、收款人。见票即付。2、 提示付款期:一个月(不分大小月,按次月对日计算,遇节假日顺延。3、 适用范围:同城、异地均可使用。4、 绝对记载事项:(1)“银行汇票”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3)确定的金额(4) 付款人名称 (5)收款人名称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签章5、 种类:(1)现金银行汇票: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并填制代理付款人名称。不得背书转让。 (2)转账银行汇票6、 汇票金额、实际结算金额:(1)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2)背书转让以实际结算金额为限。(3)未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或超过出票金额的不得背书转让。7、 第二联银行汇票和第三联解讫通知缺一不可。(四) 本票:(分为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在我国只有银行本票)1、基本当事人:出票人(出票银行)、收款人。见票即付。(出票人是主债务人)2、提示付款期:二个月(不分大小月,按次月对日计算,遇节假日顺延。3、适用范围:同城使用。4、绝对记载事项:(1)“银行本票”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3)确定的金额 (4)收款人名称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5、种类:(1)定额本票:1000元、5000元、1万元和5万元 (2)不定额本票(五)支票:1、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银行)和收款人。见票即付。2、提示付款期:10天,遇节假日顺延。3、适用范围:同城使用。4、绝对记载事项:(1)“支票”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收款人名称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 (7)付款人名称5、 种类:(1)现金支票啊,只能用于提现 (2)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3) 普通支票,既可以提现,又可以转账,左上角划2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只能转账。6、 为了发挥支票的灵活性,2项绝对记载事项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一是支票金额,二是收款人名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7、 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应予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六) 商业汇票:1、按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2、 必须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之间及其他组织之间真实交易或债权债务关系。3、绝对记载事项:(1)汇票名称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收款人名称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 (7)付款人名称4、 相对记载事项:付款日期:(1)未记载的视为见票即付;(2)定日付款 (3) 出票后定期付款 (4)见票后定期付款承兑期限提示付款见票即付无须承兑出票日起1个月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定日付款到期前承兑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出票日起1个月内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5、 出票人和承兑人:(1)出票人:可以是付款人,也可以是收款人。出票人只承担法定担保义务,即担保汇票的承兑和付款。(2) 承兑人:一旦承兑,即成为主债务人。票据正面上签章表承兑并注明日期,未注明日期的,为收到提示承兑汇票之日起3日的最后一日。6、 提示付款期协商确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7、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银行,银行收取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手续费。五、 非票据结算:(一) 托收承付:1、适用范围: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且必须是商品交易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代销、寄销、赊销商品款项不得办理。2、 起点:每笔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金额为1000元。3、 必须经过承付,承付方式有:(1)验单承付:3天 (2)验货承付:10天(从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承付期满付款人款不足付,不足部分做延期付款处理,并支付一定赔偿金,银行代为扣款。(二) 信用卡:单位卡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户转账存入,不得交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其账户。第三部分 税收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票据法(1996.1.1实施)税收征收管理法(程序法)行政法规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消费税暂行条例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部门规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代理记帐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电子支付指引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范性文件会计基础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一、 税收与税法:税收是一种经济活动,属于经济基础,税法是法律制度,属于上层建筑。二、 税收:(一)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二) 分类:1、按征收对象分:(1)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2) 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3) 财产税:房产税、车船税、车船使用牌照税、船舶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4) 行为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耕地占用税(5) 资源税:资源税2、 按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1)中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消费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和城建税(2) 地方税 (3)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所得税、资源税、证券交易印花税(4) 按计税标准不同分:(1)从价税 (2)从量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 (3)复合税:卷烟和白酒消费税三、 税法构成要素:最基本的要素: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广度)、税率(深度)(一) 征税人:税务机关、海关 (二)纳税义务人: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人。扣缴义务人 (三)征税对象: (四)税目: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五)税率:1、比例税率2、 定额税率 3、累进税率:(1)全额累进税率 (2)超额累进税率 (个人所得税) (3)超率累进税率 (六)计税依据(课税依据)1、从价计征 2、从量计征 3、复合计征 (七)纳税环节:如: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增值税在生产和流通环节;(间接税)所得税在分配环节(直接税) (八)纳税期限:1、按期纳税:(1)以1日、3日、5日、10日、15日为一个纳税期限的,从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5天前申报纳税;(2)以1个月、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限的,从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2、按次纳税: (九)纳税地点: (十)减免税:1、减税和免税 2、起征点:从2011年11月1日起湖北省增值税和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20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500元。 3、免征额:如:个人所得税:3500元 (十一)法律责任 1、经济责任: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 2、行政责任 :吊销税务登记证、罚款、税收保全及强制执行 3、刑事责任四、 增值税:(一)类型:1、生产型:不允许抵扣外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2、 收入型:当期只扣除当月计入计提折旧额所对应的进项税额。3、 消费型:一次性扣除当期外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2009年1月1日开始。(二) 纳税人的划分:按年销售额、会计核算水平和能否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分:1、 小规模纳税人:(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含)以下;(2) 其他的,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含)以下;(3) 年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4) 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2、 一般纳税人:(三) 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1、税率(1)基本税率:17%(2)低税率:13%(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热水、暖气、冷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其他如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3)零税率 2、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3、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17%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7%)4、进项税额的确定:(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有: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海关取得的完税证明 向农业生产者购买的免税农产品或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按买价的13%抵扣 运费结算单所列运输费的7%扣除(2) 不准抵扣的进项税额: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应税劳务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四)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1、征收率:3% 2、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3%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五)纳税业务发生的时间:1、直接收款销售,收到货款或取得索取货款凭据的当天;2、 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方式销售,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3、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没合同的,为发货的当天;4、 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发出的当天;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货物,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5、 委托代谢的,收到代销清单或收到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的,为发出货物的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到货款或取得索取货款的凭据的当天。(六)纳税地点:1、固定户:机构所在地。(临时到外县销售,开具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向机构所在地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纳税。 2、非固定户: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 3、进口:海关五、 消费税:我国对特定的消费品征税,属于特别消费税。(一) 税目:14个 1、烟(卷烟、雪茄烟、烟丝)2、酒及酒精(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等) 3、化妆品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5、鞭和焰火 6、摩托车7、 小汽车 8、汽车轮胎 9、高尔夫球及球具 10、高档手表 11、游艇 12、 实木地板 13、木制一次性筷子 14、成品油(二) 税率:1、比例税率 2、定额税率 :啤酒、黄酒、汽油、柴油、(三) 应纳税额的计算:1、从价征收: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税率 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含增值税销售额÷(1+17%)(注明:若为小规模纳税人,则为3%)2、 从量计征:应纳税额=销售量×单位税额3、 复合计征: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税率+销售量×单位税额 4、 已纳税额的扣除:单环节征收 用外购已缴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可以抵扣。(四) 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1、销售:同增值税2、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移送使用的当天; 3、委托加工的,提货的当天。六、 营业税:税目及税率:1、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 3%2、 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金融保险业 5%3、 娱乐业:5-20% 湖北省现行10%七、 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缴纳个人所得税)(一) 纳税人:1、居民企业:(1)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 (2)依照外国(地区)法设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企业2、 非居民企业:(1)依照外国(地区)法设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境内,但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2)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自于境内的所得的企业(二) 税率:25% (三) 征收对象:1、居民企业:境内外所得 2、非居民企业:境内所得(四)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5%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1、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 (2)依法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其他 2、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3) 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3、 不得扣除项目:(1)股息、红利 (2)税收滞纳金及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支付的罚款、罚金和被没收财物损失 (3)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外的捐赠支出(超过利润总额12%的部分) (4)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4、 当年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最长不得超过5年。5、 按月或季预缴的,期满后15日内预缴,年终后汇缴。八、 个人所得税:(一)纳税义务人:1、居民纳税人:(1)在境内有住所 (2)无住所而在境内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满1年。2、 非居民纳税人:(1)在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 (2)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二) 税目:11个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10、 偶然所得 11、其他所得(三) 应纳税额的计算: 1、工资、薪金所得:P132 3%45%七级超额累进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1500元30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105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555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100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2755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55057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13505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35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3、 稿酬所得:(1)每次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 (2)每次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4、 劳务报酬所得:(1)每次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2) 每次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5、 偶然所得、股息、红利所得: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四) 征收管理:1、自行申报:(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境内2处或2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酬所得的 (3)从境外取得所得 (4)没有扣缴义务人的2、 代扣代缴九、 税收征管:(一)税务登记:1、开业登记:(1)登记对象: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 不从事生产、经营,但依法负有纳税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注: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临时发生应税行为的;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的。(2) 登记时间:自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对于不符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在15日内退回。(3) 税务登记证的作用:开立银行账户;领购发票;申请减免税、延期申报、延期纳税;申请开具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办理停业歇业。不得转借、涂改、毁损、买卖或伪造。(4) 遗失的应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部门并登报声明作废。2、 变更登记:改变名称;改变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和经营地点(不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动,若涉及,先注销);改变经营或经营方式;增减注册资金;改变或增减银行账号等自改变之日起30日内。3、 停业、复业登记:针对定期定额征收方式。4、 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自吊销之日起15日内。5、 外出经营报验登记:(二) 发票开具与管理:种类:1、增值税专用发票 2、普通发票3、 专业发票: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邮票;邮单;电话电报收据;交通运输客货票(三) 纳税申报:方式:1、直接申报 2、邮寄申报(以邮政部门收据作为申报凭据,以寄出地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3、数据电文申报 4、简易申报(四) 税款征收:1、征收方式:(1)查账征收:规模较大、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2) 查定征收:小型厂矿和作坊 (3)查验征收:城乡集贸市场、机场、码头临时经营 (4)定期定额征收:小型个体工商户 (5)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6) 代收代缴:受托加工应缴消费税的消费品 (7)委托征收 (8)其他2、 税收保全制度:指在税收检查时,发现纳税人有转移、隐匿迹象,意图逃税,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1) 税收保全: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行冻结起相当于应纳税款金额的存款;扣押、查封纳税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通知处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2) 强制执行:从冻结的存款中划走税款;拍卖或变卖财产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个人及所抚养家属维持生活所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范围内。 第四部分 财政法律制度一、 预算法律制度:(一) 国家预算:是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在一定期间内预定的财政收支计划。具有法律效力。(二) 预算级次划分:国家预算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共分五级:1、 中央预算 2、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 3、地市级(设区的市、自治州)预算4、 县市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预算 5、乡镇级(乡、民族乡、镇)预算(三) 国家预算的构成:1、中央预算:2、地方预算:3、总预算:4、部门单位预算(四) 预算管理的职权:1、 全国人大会:(1)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 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3) 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2、 全国人大常委会:(1)监督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2) 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3) 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决算;(4) 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5) 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3、 各级财政部门(财政部):(1)具体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2) 具体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3)提出中央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4) 具体编制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 (5)定期向国务院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注:乡镇的人大会不设常委会,所以行使人大会及常委会的职权。(五) 预算收入:1、税收收入 2、依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 3、专项收入 4、其他收入(六) 预算支出:1、经济建设支出 2、教科文卫体等事业支出 3、国家管理费用支出4、 国防支出 5、各项补贴支出 6、其他注:上级政府不得在预算之外调用下级政府预算的资金,下级政府不得挤占或截留属于上级政府预算资金。(七) 预算年度: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二、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一) 政府采购法于2002年6月29日颁布,2003年1月1日起执行。(二) 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国有企业不属于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三) 政府采购的资金范围: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预算外资金及与财政资金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的总和。(四) 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1、集中采购:(1)属于中央预算的,其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 (2)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目录,其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几个确定并公布。注: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范围内代理采购。(五) 政府采购的对象:货物、工程和服务。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在境内无法获取或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2)为在境外使用进行采购的;(3)其他。(六) 政府采购的原则:1、公开透明 2、公平竞争 3、公正 4、城市信用(七) 政府采购当事人:1、采购人 2、供应商 3、采购代理机构(1)一般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分散采购的代理业务。 (2)集中采购机构:非营利事业法人。政府采购方式:1、公开招标:以公开招标为主要方式。2、 招标邀请: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特定的供应商。(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2)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3、 竞争性谈判:(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的或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2) 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剧痛要求的;(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4、 单一来源:(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计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继续添购的。5、 询价:货物规格、标准单一、现货货源充足而且价格变动幅度比较小的。三、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一) 财政直接支付:1、工资支出、购买支出及中央对地方的专项转移支付,拨付企业大型工程项目或大型设备采购资金 2、转移支付(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出除外)注:财政直接支付主要通过转账方式进行,也可采取“国库支票”支付。(二) 财政授权支付:未实行

    注意事项

    本文(财经法规知识要点(共12页).doc)为本站会员(飞****2)主动上传,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淘文阁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