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ⅩⅩ分行个人批量业务实施细则(共1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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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ⅩⅩ分行个人批量业务实施细则(共11页).doc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银行分行个人批量业务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以下简称“分行”)个人批量业务的管理,规范个人批量业务操作,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和关于2008年度<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个人批量业务是指分行接受单位委托,为申请单位办理的批量开户业务、批量代发业务及批量代扣业务。 批量开户业务是指分行根据申请单位的要求,为其批量办理开立个人银行账户,主要包括批量开立储蓄存单、批量开立储蓄存折、批量开立借记卡。批量代发业务是指分行根据申请单位的要求,将单位指定账户上的款项,批量划转至存款人个人银行账户的业务,主要包括批量代发工资、资金批量转账等。 批量代扣业务是指根据分行申请单位的要求,将存款人个人银行账户上的款项,批量划转至单位指定账户的业务,主要包括批量代扣公用事业费、学杂费等。第三条 申请办理批量业务的单位应是在银行开户的企、事业单位、机关、部队或其他社会团体。第四条 申请办理批量业务的单位必须和分行营业机构签订相关的协议书,明确双方义务和责任。协议书包括:个人批量开户协议书和个人批量代发代扣协议书。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五条 分行个人金融部负责个人批量业务的制度及管理;第六条 分行营运管理部负责批量业务的资金清算、事后监督和系统集中处理。第三章 业务规定第七条 批量开户业务主要流程及规定(一) 批量开户业务主要范围批量开户业务包括:批量开立活期存折账户、整存整取账户、定活两便账户、个人通知存款账户及借记卡账户。(二) 批量开户的办理申请单位向分行营业机构申请开办批量开户业务时, 应与营业机构签订批量开户协议书(附录1),并向营业机构提供单位批量开户客户信息汇总申请表(须加盖单位预留签章)(见附录3)、开户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委托授权书以及符合我行统一格式要求的批量开户数据文件。(三) 营业网点业务处理1. 批量开户的操作1) 营业网点应审核协议签订内容完整、要素齐全,双人审核单位批量开户客户信息汇总申请表、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并核对相符,按照我行客户身份识别的要求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和和公民身份信息联网核查,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如需确认申请单位申请人身份的,可要求申请单位即时提供有关身份证件的原件。2) 营业网点应专人审核、换人复核批量开户数据文件,确保批量开户数据文件符合我行数据格式要求。3) 营业网点应指定专人使用批量代理业务数据传输系统中的数据上传功能完成数据上传,数据上传需经有权人审核授权并会同业务处理人员共同办理。业务办理完毕后,相关资料随当日传票送会计档案管理机构。2. 对已批量开立的个人账户凭证而未领取的管理对批量开立的个人账户凭证,申请单位还未领取的,营业网点应参照银行柜台重要物品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管理,按不同凭证种类分本设立、登记重要空白凭证领、销、交接登记簿,同时将实物与开户清单核对一致,独立封包入营业网点保险箱保管。营业网点应指定专人分别保管账务和实物,并每日做好账实核对工作,做到“总分相对、账实相符”。3. 已批量开立的个人账户凭证的领取批量开立个人的账户凭证的领取应采取单位集体领取的方式,不允许个人客户在营业网点柜面领取批量开立的个人账户凭证。营业网点应设立专柜办理已批量开立个人账户的凭证发放工作,及时通知申请单位领取凭证,营业网点必须在10个工作日(个人账户开户日至凭证领取日)内交申请单位领取。申请单位来营业柜面领取时,营业网点应“账实分开,双人管理”的原则,专柜人员负责登记相应账薄,凭证实物保管人不直接与领取人进行凭证交接,以明确责任。1) 单位集体领取时:应由申请单位经办人凭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营业网点专柜办理领取交接登记手续,并在开户清单上签收,同时按开户协议的约定,要求申请单位负责将凭证安全发放至个人。2) 营业网点审核开户签收清单、单位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误后,随当日凭证送会计档案管理机构。4. 已批量开立个人账户的凭证的使用对批量开立的个人账户凭证,须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我行营业网点办理激活并当场修改密码后正常使用,或者由营业网点按照银行移动终端设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专人携带移动终端设备在银行指定服务场所为特定目标客户办理账户现场激活并当场修改密码后正常使用。第八条 批量代发代扣业务的规定及流程(一) 批量代发代扣协议的签订申请单位委托我行营业网点办理批量代发、代扣业务时,应与经办营业网点签订批量代发代扣协议书(附录2)申请单位签订批量代发代扣协议时,应向分行营业网点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授权书、介绍信、经办人员身份证和复印件,营业网点应全面了解和审查代理人的职业背景、代办目的和代办性质等情况,审核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单位委托授权书、介绍信及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专夹保管。(二) 申请单位提供批量代发代扣数据的要求申请单位向分行经办营业网点申请批量代发代扣业务时, 应向经办营业网点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明细表和电子文件,并确保明细表(账号、户名、金额)和电子数据正确、一致,符合银行统一格式要求,还需提供与代发代扣数据文件相符的支票进账单回执联,填写包含合计人次、合计金额、代发(或代扣)账号等内容的交接登记簿。(三) 营业网点业务处理规定1. 经办营业网点应与申请单位办理批量代发代扣数据文件的交接,并审核批量代发代扣数据文件格式的正确性,核对批量代发代扣数据文件中合计人次及金额与清单相符。若为批量代发业务,数据文件金额还应与支票进账单回执联金额核对相符。2. 营业网点应正确使用批量代发代扣单位编号,严禁串用、错用批量代发代扣单位编号。3. 对非代发工资业务,应通过批量转账来办理。4. 同一对公客户号,代发工资单位编号只能在我行一家营业网点签订和使用,如需变更单位编号,则须原签约营业网点撤销后才能续签。5. 业务代号的使用:批量转账业务,应使用“4081 其它代理业务”业务代号;代发工资业务,应使用“4084 批量代发业务”业务代号。 6. 批量代发必须采用转账的方式,对于100笔(含)以内的明细户,可以采取当天即时入账的方式,对于100笔(不含)以上的明细户采取次日批量入账的方式。(四) 错账的处理1. 批量代发代扣业务发生错账时,因委托单位原因而造成的,应由委托单位出具书面情况说明,经营业网点确认后做“冲正”处理;因营业网点原因而造成的,应由经办人员出具书面情况说明,经主管授权确认后做“冲正”处理。2. 对批量代发代扣业务中发生的失败户,应即时查清原因,必须重新做批量处理,严禁采取手工补帐的方式。(五) 批量代发代扣业务关系终止时,应在系统中关闭该单位的代发代扣业务功能,并注意做好委托单位的财务保密工作,视原委托单位员工为我行一般储户,认真做好服务工作。第四章 附 则第九条 本细则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第十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录:1. 银行委托批量开户协议书2. 委托批量代发代扣协议书3. 单位批量开户客户信息汇总申请表附录1:银行委托批量开户协议书编号: 甲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 _ 乙方: _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相关业务规定,就乙方委托甲方批量开户业务达成如下合作协议:第一条 业务范围本协议所指的批量开户的业务是指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和要求,为其批量办理开立个人银行账户,主要包括批量开立储蓄存单、批量开立储蓄存折及批量开立借记卡。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为乙方批量开立 。第二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一、乙方应在甲方预留签章,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单位批量开户客户信息汇总申请表(须申请人签字、加盖单位预留签章)为乙方办理批量开户业务。凡盖有乙方预留签章的资料,甲方均将其作为履行本协议相关义务的依据,乙方应对盖有乙方预留签章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准确性负责。因乙方保管签章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二、乙方应确保开户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自愿选择在甲方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并委托乙方向甲方集中申请,乙方承诺其已经取得开户申请人的真实、合法、有效授权和委托,若因乙方未能取得开户申请人的合法有效授权所引起的纠纷及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和承担。三、乙方应指定其专门的人员负责与甲方联系办理批量开户业务,并将指定专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加盖预留签章证明指定专人身份的书面文件,交甲方开户营业网点用于办理批量开户业务时核验。乙方变更指定专人,应当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通知于甲方签收后生效。甲方签收通知之前,甲乙双方进行的数据、资料的传送、交接等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四、乙方申请批量开户时,应向甲方提供批量单位批量开户客户信息汇总申请表(记载开卡申请人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要素)、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甲方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由指定专人凭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向甲方集中申请办理。五、乙方应对提供给甲方的开户申请人各项申请开户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以及取得资料的合法性负责,并确保批量单位批量开户客户信息汇总申请表中记载的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因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资料有误而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六、乙方收到甲方领取开户凭证通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由指定专人凭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到乙方领取开户凭证。指定专人领取时应当核对数量并查验是否完好无损,核对无误后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并在甲方指定的交接登记薄上签名确认。乙方因未在指定期限内领取开户凭证而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七、乙方应妥善保管从甲方领回的开户凭证,及时发放给申请人本人,通知申请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我行营业网点办理凭证的激活并当场修改密码后正常使用,因乙方保管不当或未及时交付、通知开户申请人本人而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八、乙方不得利用在甲方开立个人银行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洗钱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因乙方通过批量开户业务违法、违规使用个人银行账户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应对乙方提供批量开户所需各项资料的纸质或电子文档进行核对,并辅导乙方填写和制作。二、甲方接到乙方批量开户申请后,对提供的批量单位批量开户客户信息汇总申请表及开户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等资料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和公民身份信息联网核查,并检查批量开户所需资料符合要求后,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批量开户。三、甲方应按照乙方报送的批量开户资料进行相关业务处理,发现资料有误应退给乙方修改,甲方不得随意代乙方更改资料。因甲方擅自更改乙方提供的资料导致开户错误或开户失败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四、甲方应在完成批量开户后,及时通知乙方领取开户凭证,并履行交接手续。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出现未履行协议的行为,另一方均有权解除协议;因未履行协议所造成的责任与后果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五条 保密条款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均应对合作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批量开卡业务涉及的各种信息,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本协议有效期 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地址: 地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附录2:委托批量代发代扣协议书编号: 甲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 _ 乙方: _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相关业务规定,为明确职责,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批量办理业务,达成以下合作协议:第一条 业务范围口 乙方委托甲方批量代发 款项口 乙方委托甲方批量代扣 款项第二条 乙方责任1. 乙方同意甲方利用其计算机系统为乙方完成上述业务,并向甲方提供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可以办理上述业务的公司账户:户 名:_账 号:_开户行:_2. 乙方承诺每次完成批量业务时:若为代发业务,则须确保其资金来源于上述账户,若甲方发现上述资金来源不符的,甲方有权停止代发,并通知乙方即时更正,对乙方仍未更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若为代扣业务,则甲方可约定于批量完成日的第 天,将代扣款项转入上述账户。3. 乙方应于批量业务日前1-3天提供“委托批量明细汇总单”,并须注明乙方名称、账号、总金额、总笔数等,并加盖乙方公章或乙方财务专用章、以及财务主管和财务经办人员名章。对手续不全的,甲方有权拒绝代理批量代发业务,乙方还须及时将代发款项划入甲方指定的代发账户中。4. 乙方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财务专用章的明细单是柜员办理批量业务的依据。乙方负责于批量业务日前1-3天(节假日提前)16:00前,向甲方提供“委托批量明细汇总单” (须注明乙方名称、账号、总金额、总笔数等)及符合甲方数据格式要求的委托代发工资数据。乙方必须保证明细资料的准确(账号、户名、金额),并确保“委托批量明细汇总单”和批量委托电子数据正确、一致,若乙方提供的明细数据不相符,其产生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三条 甲方责任1. 甲方在每个工作日16:00前均可受理乙方送来的批量数据(特殊情况如主机故障等除外)。2. 甲方负责核对乙方提供的“委托批量明细汇总单”上注明的总金额和总笔数等信息,核对无误后按笔数依照前述标准计算手续费用。3. 甲方在完成批量业务后,应及时删除乙方提供的批量文件电子档,确保文件安全。第四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尽职履行自身的责任,乙方未履行自身责任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未履行自身责任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在业务运行过程中,如出现某种差错而导致无法入账或入账账户发生错误的,双方共同负责查找。属乙方造成的差错由乙方负责处理;属甲方造成的差错由甲方处理;属双方造成的差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第五条 保密条款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均应对合作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批量开卡业务涉及的各种信息,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本协议有效期 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后如愿继续合作,双方另行协商、续签协议。若到期未提出异议的,可自动顺延。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地址: 地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附录3: 单位批量开户客户信息汇总申请表申请单位公章 : 年 月 日 序号申请人姓名证件种类证件号码性别联系手机联系地址申请开户凭证种类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单位经办人: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