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自查报告(共1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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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自查报告(共10页).doc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十一五期间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自查报告“十一五”以来,我区在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三促进一保持”,把保增长作为首要任务。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认真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大力推动企业节能降耗工作进入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发展轨道,推进企业向依靠技术创新转变。以产业转移、结构调整为主线,以节能新技术、新工艺为切入点,加大节能目标责任管理工作力度,强化节能意识。我区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12号)的要求和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虽做了大量工作,由于我区金融危机后经济快速恢复性增长,用能随之增长等原因,到今年上半年,单位gdp能耗为1.082吨标煤/万元,同比上升5.96%。与全年单位gdp能耗下降0.99%的目标相差甚远,余下来的时间,我区为确保达到全年能耗预定的目标,将采取断然措施,甚至不惜牺牲一点gdp也要达到预期的目标。一、以来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浈江区单位gdp能耗为1.28吨标准煤/万元,下降5.024%,下降8.50%,下降4.81%,下降4.93%,至我区万元gdp能耗降低率进度累计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的106.02%,超额完成四年计划进度26.02个百分点。6月30日止,我区单位gdp能耗1.082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上升5.96%,未能完成年度计划目标。二、国发12号文件落实情况一、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loALhosT我区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成立了浈江区节能降耗领导工作小组,由区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制定了浈江区节能预警调控方案,与3家全区用能大户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书。区“十一五”节能减排指标完成与否是衡量全区领导干部领导水平、具有一票否决领导能力的重要指标,是区政府向党和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衡量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成效的重要标志,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我区的社会形象。当前,节能减排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以来,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快速增长。今年以来,由于我区企业呈现金融危机以后的高速恢复增长,大多数企业用能也随之恢复增长等原因,能耗不降反升,为完成今年的节能目标,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我区节能降耗工作,特别是今年,多次召开会议想方设法降低能耗,确保完成我区节能降耗目标。我区各镇、各部门、各企业将充分认识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下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一定会果断采取强有力、见效快的政策措施,打好节能攻坚战,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二、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组织开展了对全区9家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及“十一五”目标完成进度的评价考核,公开考核结果,落实奖惩措施,加大问责力度。及时发布了全区和重点耗能企业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指标公报,以及上半年全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指标公报。我区按照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的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组织开展本地区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对未完成目标的地区进行责任追究。到“十一五”末,要对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算总账,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未完成任务的各镇、各部门,都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分。三、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我区没有淘汰落后产能的职能,也没有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目标和任务,但我区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开展这项工作,关闭了黄岗水泥厂。四、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严格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区投资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项目审核管理,今年内不再审批、核准、备案“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未通过环评、节能审查和土地预审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对违规在建项目,有关部门要责令停止建设,建议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发放贷款。对违规建成的项目,要责令停止生产,建议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建议有关部门要停止供电供水。落实限制“两高”产品出口的各项政策,控制“两高”产品出口。五、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由于区财政资金十分紧张,我区对区内重点节能项目积极申请扶持资金。重点支持重点节能工程建设、循环经济发展、淘汰落后产能、以及节能环保能力建设等,浈江区已把节能减排指标落实到具体项目,节能专项资金要向能直接形成节能能力的项目倾斜。我区在6月中旬前出台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对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给予支持。六、切实加强用能管理。我区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高耗能行业用电量、高耗能产品产量等情况的跟踪监测,加强我区公共机构节能监察。七、强化重点耗能单位节能管理。 我区突出抓好9家企业节能行动,公告考核结果,强化目标责任,加强用能管理。八、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耗。我区加强对冶金、铸钢、化工、水泥、建材等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管理,加大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力度。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到底,我区城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95%以上,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活动,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指标要在去年基础上降低5%。加强流通服务业节能减排工作。加大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力度。九、大力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我区根据韶关市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目录大力实施节能技术的推广。在我区道路照明、公共场所、公共机构全部淘汰低效照明产品。落实区政府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完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动态管理。十、完善节能经济政策。我区没有这方面的职能,但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有关节能各项政策。十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8月组织了对广东东明股份有限公司节能灯、韶关市金三江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烘干设备节能情况、韶关市锦德 峰实业有限公司的节能非晶合金变压器项目、韶关市金微厨具有限公司的智能化节能减排燃烧器等企业有关项目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检查。区级政府要组织开展节能专项督察,严肃查处违规乱上“两高”项目、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滞后、减排设施不正常运行及严重污染环境等问题,彻底清理对高耗能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电价优惠政策,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重点案件要挂牌督办,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浈江区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对韶冶、韶铸等重点用能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严肃查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生产工艺、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标准用能等问题,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区发改局、经信局、建设局开展对浈江区酒店、商场、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空调温度以及城市景观过度照明检查。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发挥职工监督作用,加强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十三、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我区举办了“全国节能周”宣传活动,7月组织企业进行节能学习和培训。这些活动、学习和培训,加强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情况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组织开展好全国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在企业、机关、学校、社区等开展广泛深入的“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普及节能环保知识和方法,推介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倡导绿色消费、适度消费理念,加快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模式。新闻媒体要加大节能减排宣传力度,在重要栏目、重要时段、重要版面跟踪报道各地区落实本通知要求采取的行动,宣传先进经验,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十四、实施节能减排预警调控。我区于9月制定了浈江区节能预警调控,做好节能减排形势分析和预警预测。浈江区如今年第四季度完成目标有困难,将及时启动预警调控方案。浈江区把节能减排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人民政府对浈江区节能减排负总责,区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区发展改革委加强节能减排综合协调,指导推动节能降耗工作,区经信局做好节能的协调推动工作,区建设局做好减排的协调推动工作,区统计局要加强能源监测和统计。区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强对各地区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的督促检查,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三、“十一五”节能预计完成情况十一五”万元gdp能耗降低率进度浈江区单位gdp能耗为1.28吨标准煤/万元,下降5.024%,下降8.50%,下降4.81%,下降4.93%,至我区万元gdp能耗降低率进度累计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的106.02%,超额完成四年计划进度26.02个百分点。我区单位gdp能耗为1.021吨标煤/万元,预计能完成能耗下降0.99%目标,即我区单位gdp能耗为1.082吨标煤/万元,也能完成“十一五”规划gdp能耗下降20%的目标。四、下半年拟采取的节能措施一是突出抓好重点领域的节能工作。对重点产业的单位能耗限额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有关规定,对达不到标准的要限期整改。逾期不治理或达不到治理要求,情节严重的,由区经信局和发改局提出意见,区政府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或依法予以关闭。强化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区重点监控的9家重点耗能企业(即中金岭南、活力股份、市自来水公司、力拓民爆、市烟叶复烤、水玻璃厂、浪奇、华兴水泥、韶铸)严格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节能管理机构,认真贯彻国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发挥节能主体作用,调动职工节能降耗的积极性,加强节能基础管理,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健全节能管理体系,完善用能节能制度,编制节能规划,制定节能目标,层层分解和考核。年销售收入达到2500万元的企业要定期向区发改局、经信局、统计局报告能源利用情况。区经信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重点能耗企业节能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监督;规划、建设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设计、施工使用各环节的节能,新建住宅和公共建设在设计和建造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节能标准和设计规范,优先采用节能型建筑材料和设备,提高保温隔热性能,达到节能50的设计标准,积极推动建筑的节能改造。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逐步禁止使用实心页岩砖、水泥砖,推广使用粉煤灰砖、工业废渣制砖和空心砖。对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不准开工建设和销售;城管、旅游等部门要在公用设施、城市道路照明中增加高效光源的使用比例,限制使用高压汞灯,禁用白炽灯。在宾馆、商厦、体育场馆、居民住宅中大力推广高效节能照明产品和空调节能技术,引导合理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二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推进结构调整和优化。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规划工业园区、机械制造、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的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把莞韶产业转入园区规划建设成循环经济生态工业园区,提高产品附加值,促进资源整合;进一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技术、设备和产品,坚决取缔“五小企业”。对一些规模小、消耗大、污染严重、生产能力低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浪费破坏资源的化工、建材等企业实施差别电价等措施,对已被淘汰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或予以关闭,吊销排污许可证和停止供电,属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鼓励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的第三产业和高新产业,加快旅游业发展,大力发展现代物流、社区服务、金融、信息、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带动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等服务业,积极解决就业为主的劳动密集型生产、生活服务业,提高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和水平;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农产品加工、现代中药、茶叶等特色产业,提高工业附加值率,确保经济总量提高,资源消耗下降。三是加快技术改造步伐,加大节能资金投入,推进节能技术进步。以企业为主体,加强产学研合作,鼓励自主创新,开展应用先进节能技术。要加强对外交流和合作,积极引进和消化吸收先进节能技术和管理模式,加快节能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要 加大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力度。鼓励企业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发展节能服务产业,采取节能专项资金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节能服务公司、节能中介机构开展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和成果转化,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投资担保机制,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向节能降耗领域,多渠道争取节能资金扶持。水泥厂要把污染物排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研究;各乡镇要创造条件,改善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为外来投资者提供优良宽松的环境,以便吸引更多节能资金注入;积极推动和引进社会各方面加强对节能项目的资金投入,鼓励企业通过市场直接融资和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等,加大能耗技改力度。四是加强节能监督管理,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制和完善考核制度。要切实加大对节能目标工作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将全区节能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区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区直各部门自身节能工作纳入区直部门目标考核。各乡镇和区直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能耗降低计划。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项目的可研报告或申请报告必须包括节能分析篇。年耗1000吨标煤以上的项目,应经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节能评估,对未进行节能评估、审查或未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上报。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要将项目万元增加值能耗作为重要审查条件。严禁引进技术水平低,耗能大、污染破坏大的项目,禁止淘汰设备异地再用。要加强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各乡镇、各部门和各企业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切实做好能源统计工作,为统计部门依法节能统计调查、统计执法等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区统计局要切实加强能源统计工作,完善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建立能够反映全区能耗水平、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的节能统计体系;各乡镇和各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能源统计,按规定及时统计上报有关能源消费报表。五是贯彻节能法律法规,加强节能宣传。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煤炭工业节能减排意见、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快研究制定浈江区资源节约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和规划,逐步建立和完善浈江区资源节约利用的规章体系。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强能源利用标准的制定,建立健全能源利用的标准化体系。加强节能宣传教育,将节能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网络,开辟专栏,切实加强对节能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大力宣传节能法律、法规,以加强节油节电节水为重点,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组织开展好“节能企业在行动”、“全国节能宣传周”以及创建节能型机关、企业、社区、学校等活动,使节能意识深入人心,节能行动变成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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