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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方案.doc

    • 资源ID:19598357       资源大小:11KB        全文页数:2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12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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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方案.doc

    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方案为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计划生育非诉案件执行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别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计生行政执法内容。一是对违法生育对象征收社会抚养费。二是对破坏计划生育行为和违反有关计生管理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二、计生行政执法主体。征收社会抚养费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的主体都是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我市根据计划生育的实际情况将征收社会抚养费依法委托给乡(镇)进行征收乡(镇)作为被委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征收。 三、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按照行政处罚法和浙江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关于社会抚养费和实施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浙计生委20_98号)的规定严格执行立案、调查、告知、审批、送达等制度做到执法主体合法、事实清楚、文书齐全、程序法定、依据充分。统一按照省计生委规定的样式制定执法文书统一使用省财政部门印制的专用征收、处罚票据且实行收缴分离制度。 四、严格使用自由裁量权。各乡镇的人均收入不同但征收社会抚养费是以全市人均收入的标准进行计算的所以对人均收入高的乡镇以征收的高倍标准进行计算对人均收入低的乡镇以征收的低倍进行计算。对富人、名人其个人收入超出人均收入的还应当按照超出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五、实行申请强制执行流程管理制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乡镇以人口计生局名义作出征收决定后当事人拒不执行的乡镇应在规定期限内将案宗送政策法规科审查审查后给予申请执行序号再申请法院执行。 第 2 页 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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