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项目示范点建设技术合作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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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项目示范点建设技术合作合同.doc
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项目示范点建设技术合作合同UNDP/GEF淮_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项目示范点建设技术合作合同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淮_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 _环境保护局 (以下称“实施机构”)与_人民政府 (以下称“承包方”)就提供与上述项目有关的示范点建设按以下条款和条件达成协议: 一、合同文件 承包方与实施机构同意遵守本合同所作规定。 二、承包方的责任 (一) 承包方根据本合同完成示范点以下工作内容:1.示范村庄周边山林(风水林)药用植物的迁地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示范小区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国家重点保护的药用植物资源;2.示范当地野生药材资源的生物多样性友好型种植模式发展高端有机药材和绿色保健食品解决生计替代。具体指标为:在村庄周围山林建立至少100亩国家保护药用植物迁地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示范区至少种植杜仲、厚朴、山芋肉、桔梗、苍术、红枳、玄参、二花、茯苓、黄连木等10种著名木本药用植物;建立有机药材和绿色保健品种植示范地至少种植50亩百合和50亩杭白菊尽量使用当地物种施用有机肥、不施农药施用有机肥要有记录;开展生物多样性友好型种植知识的培训保护好村内设置的标识宣传牌在村内宣传栏中要有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知识80%群众了解生物多样性友好的种植方式在检查是农民能回答正在使用有机肥、没有使用农药。 (二)为此承包方要在以下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1、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示范点宣传标识(至少3块)建设、设置宣传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宣传栏并完成农民的首次培训(培训专家可由项目办提供支持培训应有培训照片、培训横幅、会议记录、会议签到)印制发放相关材料; 2、建立至少100亩国家保护药用植物迁地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示范区至少种植杜仲、厚朴、山芋肉、桔梗、苍术、红枳、玄参、二花、茯苓、黄连木等10种著名木本药用植物; 3、完成50亩百合种植并生长到成熟;对项目各建设内容进行检查、落实完成农民的第二次培训(培训专家可由项目办提供支持培训应有培训照片、培训横幅、会议记录、会议签到); 4、完成50亩杭白菊种植并生长到正常采摘;并于2021年2月28日前建设完成本合同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5、举办两次(分别在2021年7月和2021年11月各一次)全乡村级以上干部参加的友好型生产技术培训(有培训照片、培训横幅、会议记录、会议签到)。 (三)承包方将完成以下任务并向县环保局提交如下报告和成果: 建设成以特定作物为示范的生物多样性友好型示范点可供参观学习;按照生物多样性友好的生产方式进行了生产;提交激励采取生物多样性保护友好生产方式的财务记录;各项培训会议的记录;各项宣传材料的发放记录;村内的宣传栏和标牌已建立、活动总结等。 三、报酬和付款 (一)实施机构为承包方完成上述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任务并提交相关报告以“以奖代补”的形式付给承包方30000.00元(人民币)。 (二)按照以下安排实施机构支付承包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本合同签定并由双方确定完成上述第二条第(二)款第1项工作任务后即为示范点支付5000.00元(人民币);完成100亩国家保护药用植物迁地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示范区即达到上述第二条第(二)款第2项标准每亩奖励50元共计5000.00元(人民币);完成50亩百合种植即达到上述第二条第(二)款第3项标准每亩奖励200.00元共计10000.00元(人民币);完成50亩杭白菊种植即达到上述第二条第(二)款第4、5项标准每亩奖励200元共计10000.00元(人民币)。 (三) 承包方不得在未经县环保局签字人(见下述第六条)做出书面认可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可能导致费用超过第三条第(一)款所规定金额的工作或提供任何设备、材料、物资、或从事任何其它的服务。 (四)县环保局在接到发票并已认可和接受与该发票相关的工作后应于收到发票之日起30日内付款。所有款项应付至承包方的银行账户: 单位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地址: 帐 号: 实施机构的这种付款行为不应被理解为承包方得以因此解脱其在合同下应承担的责任。 四、特别条款 (一)本合同应在双方全权代表在下述第六条签字后生效。 (二)承包方应在本合同签字之日起开始进行调查、研讨、方案制作和示范点建设并应从本合同签字后生效起按项目进度要求于2021年2月28日前全部完成其任务。为更好地完成任务在此期间承包方要每季度向实施机构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实施机构有新的内容和要求应及时告诉承包方双方都应给予理解和配合。 (三)在本合同下要求做出或提交、或允许做出或提交的任何通知、请求或批准均应以书面文字为准。这种通知、请求或批准在以下情况下被认为是正当地做出或提交的即它应该是通过手递、邮寄、电报、传真或电传按照下述指定地址或一方通过书面形式向做出通知或提交请求的另一方指明的其它地址送达应该向其做出或提交的一方的。 (四)承包方应专款专用建立齐全财务记录以达到延伸审计的规范要求。 五、违约责任 (一)合同期内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各项规定并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 (二)若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或其履行不符合相关规定影响项目顺利实施的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具体违约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20%若实际损失超过此数额则以实际损失计算违约金额。 六、签字和正式地址 本合同由以下当事人同意并接受: 实施机构: 承包方:日期 日期 地址:_省_县_路_号 地址: 第 6 页 共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