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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建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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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建设.docx

    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建设 为防止不规范司法、随意司法、怠于履行职责的问题,切实保障诉讼参加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案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全程化、信息化水平,康定县检察院案管办扎实部署自身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一、科学有效管理,统筹规范司法。案管办统筹案件的综合管理工作,把案件办理与案件管理有机结合,不断完善案件管理机制,提升案件管理实力,加强对办案全过程实行节点监控,切实发挥案管办在司法规范化建设方面的系统性和协同性。个案监督与突出问题整治相结合,实事求是评价办案质量和效果,督促和引导办案工作规范开展。 二、强化内部监督,推动司法公开。坚持把监督制约贯穿于案件管理的全过程,从强化思想教化、完善内控机制、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强化内部监督,刚好发觉问题,切实整改落实。随着民主法治建设的深化推动,人民群众不仅希望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职责,更希望了解和参加检察机关的司法办案活动。检务公开要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根据依法、全面、刚好、规范、便民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进公正,以透亮促进廉洁,着力打造多层次、多角度、全覆盖的案件信息公开平台。 三、运用现代技术,当好参谋助手。案管办将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和门户网站、机关内网、“两微一端”等平台,大力宣扬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新成果,进一步增加决策服务意识,整合司法办案信息,深化对办案状况的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和与业务部门工作供应依据。 严格规范司法强化内部监督制约 法制网广州12月19日电 记者刘子阳 全国检察机关第一次案件管理工作会议18日在广州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会上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化实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关于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部署要求,精确把握方向和重点,坚决不移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严格规范司法,强化内部监督制约。 曹建明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突出强调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特地对“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作出重要部署,不仅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供应了历史性机遇,也对检察机关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案件管理机制改革是最高检党组为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开公正而推行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把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置于整个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大局中同步谋划、同步推动,更加重视整合检察业务管理职能,优化检察机关职权配置,不断提升案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全程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 曹建明要求,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当前要牢牢把握五个重点:一要在依法科学有效管理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依法依程序依职权创新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促进案件办理与案件管理的有机统一,促进案件集中管理与部门管理的有机统一,促进案件集中管理各项职能有机统一,不断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要在统筹规范司法上下功夫。案件管理部门统筹案件的综合管理工作,驾驭全部司法办案信息,要切实担当起统筹整个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重任,确保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的系统性和协同性。要在组织实施方面发挥作用,把个案监督与突出问题治理结合起来,推动规范司法的制度要求落到实处。要在检查评价方面发挥作用,实事求是评价办案质量和效果,督促和引导办案工作规范开展。 三要在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上下功夫。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严峻影响、限制公民权利的司法措施和手段上,坚决防止和订正不规范司法、随意司法、怠于履行职责的问题,切实保障诉讼参加人合法权益。要切实增加监督的刚性,对检察机关办案部门、人员自身违纪违法行为,要探究建立订正违法通知和违法办案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监督中发觉的问题得到切实整改。 四要在推动司法公开上下功夫。各级检察机关要根据依法、全面、刚好、规范、便民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实现从选择性公开到全面公开、规范公开的转变,以公开促公正、以透亮促廉洁。要以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为主平台,加强新媒体公开平台建设,整合各类公开媒介,着力构建多层次、多角度、全覆盖的案件信息公开网络。 五要在当好参谋助手上下功夫。案件管理部门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深化挖掘数据资源,进一步增加决策服务意识,进一步整合司法办案信息,坚持和完善集中统计机制,深化对办案状况的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和业务部门指导工作供应依据。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要正确处理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关系,将人大监督作为司法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前行的有力保障和动力。”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礼和说。 全国人大代表、抚顺市委书记王桂芬、苏州东南碳制品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技术部经理曹勇代表认为司法公开是接受社会监督、增进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了解和认同的重要途径。 全国人大代表、江南高校副校长、食品科学技术国家重点试验室主任、教授金征宇建议检察院在办理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进一步加强人大、政协对检察工作的监督。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金长征强调要更好地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特约人员在民主监督中的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农业部规划设计探讨院能源环保探讨所所长赵立欣希望接着畅通代表与检察机关沟通渠道,尤其是畅通代表向检察机关反映看法和建议的渠道。 “各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仔细抓好实行,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检察工作的透亮度显著提升。截至目前,全国32个省级院(除军事检察院外)中,已有20余个省份根据看法要求出台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探讨提出了一系列详细措施。最高检机关相关部门 主动探究,深化调查探讨,完善制度机制,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最高检办公厅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接受监督,“公开”是前提。据记者了解,依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检务公开的改革要求,在系统总结近年来检务公开探究与实践的基础上,2022年1月,最高检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动检务公开工作的看法,对如何深化开展检务公开工作作了全面规划部署;6月,办公厅又特地印发高检院机关实行分工方案,就最高检各内设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如何落实好检务公开工作进行细化和详细分工。 检务公开,公开什么?最高检对检务公开内容进一步作出规范。 “首先,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明确将检察案件、检察事务、检察队伍三类信息列为检务公开的内容。除依照法律法规和最高检有关规定不应当公开的信息外,各级检察机关均刚好案件信息、政务信息和队伍信息向社会公开。”办公厅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2022年8月,案管办牵头制定了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四级共3590家检察院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046552件、重要案件信息65695件、法律文书505094份,受理辩护与代理预约22837件。 网上公开生效法律文书是案件信息公开的重点。最高检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看法(2022-2022年工作规划)将生效法律文书上网作为重要改革内容。公诉厅特地下发关于公诉法律文书网上公开状况的通报,确保了公诉法律文书网上公开工作依法、全面、刚好、规范推动。刑事申诉检察厅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对刑事申诉复查确定书网上公开工作指导的通知,对刑事申诉复查确定书网上公开工作进行细化。 各相关业务部门主动探究开展刑事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等检务公开方式。据记者了解,刑事申诉检察厅探讨出台了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规定,并于2022年9月8日首次邀请全国人大代表、专家询问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到最高检机关参与对一起杀人案件的公开听证活动。控告检察厅修订了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法规政策探讨室制定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试行)和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 接受监督,不断深化检务公开。2022年9月,政治部探讨出台了政治部政务公开规定,对相关检察政务信息和队伍信息的公开工作作了规定。 据办公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22年,各地检察机关创新平台建设,主动拓展检务公开渠道。 首先,不断完善检务公开的传统方式。各级检察机关坚持和完善检察门户网站、报纸、检察开放日、代表委员手机报等长期以来检务公开的主要平台和有效渠道。要求各地检察机关于11月至12月间,围绕“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主题,任选一天时间,统一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控告检察厅新建人民来访接待室,改造扩充12309举报服务平台,并于6月25日开展了代表委员“走进12309”主题开放日活动。很多省份检察机关主动对门户网站进行改造升级,增加功能模块,更新网站内容,使之更加符合公开要求和群众需求。 此外,主动搭建检务公开新平台,2022年4月以来,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25次,全国检察机关同步上线运行“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构建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法律文书网上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发布、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四大平台。上海、江苏、贵州等省检察机关整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2309民生服务热线、接受控告举报申诉、律师接待、视频接访、公开听证等多项职能,大力推动网上网下“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建设。 同时,大力拓展检务公开的渠道。各级检察机关主动适应“互联网+”的新思维,主动探究构建“互联网+检务”的检务公开新模式,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最高检“两微一端”共发布信息5万余条,粉丝数量达3082万。全部省级检察院均已开通官方微博和微信,山东、湖北、四川、云南四省份实现三级检察机关“两微一端”全覆盖。 强化检务公开离不开制度保障。最高检要求各地检察机关要建立健全公开信息审核把关机制、风险评估及处置机制、民意收集转化机制和检务公开救济机制等四项机制,从制度上为检务公开工作供应保障。 三、进一步完善检务公开的设想 (一)确立开放型的工作模式 1.以涉及民生与和谐的内容为重点,不断细化、完善检务公开内容 涉及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事项,不流于形式,告知内容的同时,进行说明,告知相应的法律后果。针对百姓关注的问题,如对惩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渎职侵权犯罪的状况全面公开。如将受理举报的统计数字分类按月公开,并将举报案件的查处结果,移送案件数量进行公布等。这样既有利于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检察机关公正执法。针对易生腐败的环节,深化检务公开的内容,讲求实效。将检察机关的立案状况以及是否在办案期限内完成侦查、审查起诉活动以及是否有超期羁押状况的数字予以公开。只有将简单产生腐败问题的工作,实际存在而又必需解决的问题予以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才能使检务公开制度充溢活力,真正起到社会监督的目的。 2不断规范检务公开工作制度 (1)规范权利告知、法制宣扬等现有的检务公开制度,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如把须要告知的权利义务内容以文字而非口头形式告知案件当事人,将检务公开宣扬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有安排、有深度地进行等。 (2)建立与党委、政府信息获得机制,刚好了解阶段性工作重点及法律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检务公开,确保检察工作始终围绕区域发展的大局开展。 (3)尝试构建司法公开的大格局,建立与基层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的协调机制,共同推动包括检务公开在内的司法公开工作。 (4)建立与村官、社区工作者的沟通机制,选任他们担当检务公开的社会联络员、宣扬员,由他们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检察学问、法律学问的宣扬。 3.不断拓宽检务公开宣扬渠道 拓宽检务公开宣扬渠道,就要在坚持传统方式的基础上不断发掘新形式进行检察业务的宣扬。如整合内部资源,利用社会化预防网络平台开展宣扬,利用网络、电子介质进行宣扬等。开通检察微博、微信,刚好发布检察信息,畅通可以充分利用已经初具规模并逐步完善的检察信息网络,设置特地的版块,公开相应的检察信息,并依据信息网络的特点,为人民群众供应一个双向、互动的平台,为他们向检察机关询问有关问题,进行举报,提出申诉,供应建议等供应便利,使人民群众打破地域、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充共享受检务公开的成果。 (二)健全检务公开的工作机制 1整合资源,构建检察机关内部联动机制。规范检务公开内容和口径。由检务公开协调组统一审核检务公开实践中的各种宣扬资料,建立起涉及检察各方面职能和详细工作状况的资料库,遇有检务公开活动,相关部门或人员各取所需,由协调组集中印制有关材料、供应有关状况介绍。 2、建立健全内部考核激励机制。为增加检务公开的有效性和程序刚性,必需建立一套科学的内部考核激励机制。如对各个诉讼环节权利义务的告知,举报、申诉结果的反馈,公民申请查询的刚好答复等内容,都应当规定为必为性义务,并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检察人员严峻违反检务公开的规定,不履行告知义务而影响诉讼参加人权利行使的,应当规定惩处措施。 (三)处理好与保密制度的关系 “检务公开”并不是毫无保留地全面公开,而应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不应公开部分予以保密,是“检务公开”深化发展的制度保证。各级检察机关应明确“检务公开”下的检察保密范围,厘清“检务公开”与检察保密的界限,确立“检务公开”的保密程序,从制度上解决“检务公开”与检察保密的冲突关系,保证“检务公开”的健康发展。 良好的检察机关公共关系建设是提升检察形象和检察公信力的前提。为此,石泉县检察院自最高检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以下简称“五进”)活动以来,根据省、市检察院要求的时间节点,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为动身点,以保障民生、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多举措、全覆盖组织开展“五进”活动,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公共关系建设,着力打造人民满足的检察机关新形象。 一、“点对点”,“五进”活动任务实 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五进”活动通知下发后,石泉检察院严格根据预防厅和省院、市院“五进” 活动要求,马上组织召开院党组会议,快速实行“五进”活动精神,成立了以预防职务犯罪科为办公室的“五进”活动办公室,周密部署,明确目标任务,确保检察工作与“五进”工作统筹兼顾,全面推动。召开全体干警动员大会,保证人人领悟活动精神、个个清晰目标任务,在机关内部形成“深化反腐败,大家来预防”的预防职务犯罪形势,使“五进”活动成为每一位干警的自觉行动。 二、“面对面”,“五进”活动措施实 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精确把握“五进”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多层次、全方位推动“五进”活动。一是立足检察职能,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根据中心和省、市、县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部署,我院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深化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二是深化调查探讨,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深化发案单位,对案件相关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调研、走访,了解发案缘由,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深化基层,与群众面对面、心贴心拉家常、谈生活,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需,体察群众疾苦,坚持问计、问需、问检制度化。三是广泛开展法律宣扬,提升思想相识水平。主动宣扬党的反腐倡廉方针、政策,针对检察机关的性质、任务、职权,干脆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范围、立案标准,受理举报、控告、申诉案件相关规定等内容进行广泛宣扬,增加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工作职能的知晓率,努力提升群众知法、懂法、遵守法律意识。 三、“全覆盖”,“五进”活动效果实 “五进”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坚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总体要求,以人民群众的呼声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以人民群众满足为标准,沉下身子接地气,零距离倾听民声,零障碍了解民情,零耽搁处置诉求,坚持“五进”活动制度化、常常化,始终保持与社会各界的广泛沟通,使得检民关系更加亲密,检察形象和检察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一)依法办案扬正气。我院始终坚持有案必彻查,查案必有果,结案有实效的办案理念,强力打造惩治基层“苍蝇式腐败新常态”。通过执法办案主动回应群众司法诉求,去年,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5件10人,通过办案切实提高了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信誉,树立了检察机关权威和执法公信力。 (二)为民办事获赞扬。在“五进”活动中,了解到当地村民的生活和生产水平较低,为帮助贫困村变更落后的面貌,尽早甩掉“穷帽子”,寻求致富“新路子”,我院以“一问三包五联”为抓手,全院干警深化帮扶熨斗镇中河村、松树村。干警深化村民家中,了解农户生产、生活状况以及生产中遇到的困难,与农户共同商讨并制定详细安排,帮助农夫脱贫致富。针对帮扶村存在的出行难、饮水难等问题,我院刚好协调资金,为帮扶村硬化了通村马路,修建饮水塔设施,还为帮扶村协调解决烤烟指标60亩,解决了当地生活、出行问题。同时,了解到熨斗中学22名学生家庭困难,院党组组织全院干警主动捐款,进行“一对一”帮扶以实际行动亲密检群关系,赢取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和满足。 (三)强化宣扬促遵守法律。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思想相识提高了,才能做出正确的行为,为此,该院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更加注意预防,注意法律学问的传播,切实提升群众知法、懂法、遵守法律意识。一是公、检、法、司大联合宣讲。每年五月、十月,该院都主动参与县委政法委组织的平安石泉建设宣讲团,联合公、检、法、司几个部门,分别在全县11个乡镇、社区逐一开展为期1个月的预防职务犯罪镇村行法律宣扬活动,大力传播法律学问,着力解决群众司法需求。二是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全覆盖普法。去年,该院共在5个乡镇和6个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警示教化讲座12场,受教化人数600多人;在全县6所中小学校开展法制讲座6场,听课师生3000余人;进乡村、进社区开展法制宣扬7场,发放宣扬资料5000余份。通过拉网式的普法宣扬,着力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剧烈的涉法涉诉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更进一步提高了广阔群众的知法、遵守法律意识,有效地削减和预防了职务犯罪。 检察工作哪些方面会与公信力成正比?经以往各方探讨,总结出来的重点有执法办案,解剖其内部的构成,如方式、结果、社会影响则与公信力成正比,那如何在现状中持续提高正比数值,实现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期盼?笔者认为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可增加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也可促使检察机关正确履职。 一、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内涵 公信力的字面含义,是否为得到社会公众信任所产生的一股力气,据查汉语词典,答案是确定的。它是一个具有双重维度的概念,是二维互动的关系,是社会公众与国家权力之间的相互关系。公信力既然是一个二维互动的关系,这种关系的两端分别是国家公权力和公众。诠释“这种关系的两端分别是国家公权力和公众”,从国家公权力和公众这两方面与公信力的关系角度进行,以释出国家公权力和公众在此文的含义。第一,对国家公权力进行拆分,这里的“国家”所涉及的是机关,“公”为公众,“力”为实力,可理解为国家机关得到公众的信任的实力。其次,前述的国家公权力为国家机关得到公众的信任的实力,那么公众在这里,推出为公众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对其的一种评价。司法公信力中的司法包括公安、法院、检察、司法等系统,所以检察公信力是其中一种,那检察公信力是检察机关的履行职责的过程、结果,得到公众认可所产生的信任力,关键是公众对检察机关的认可看法、满足度。 二、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与增加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 1、司法规范化建设为依法治国的须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规范司法行为”为司法系统工作的基础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之所以要求司法系统规范司法行为,也是依法治国的须要,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同时,借此依法治国的契机,更严格遵守法律,解决司法不规范问题,为我国依法治国推动步伐加力。 2、司法规范化建设可增加执法公信力。随着人民群众的学问水平提高和学问面拓展,其认知事物的程度也随学问水平的提高发生了改变,当今时代,检察机关在法律职权履行中,如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人民群众反响极大,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讲,人民群众可视为合法权益是否受侵害的检验者。维权意识作为一个“法”、“识”摆在了社会法律台面。规范司法行为建设也相应时刻地接受着人民群众的检验,检察人员在司法行为、司法作风应越来越规范,在网络时代的今日,如检察行为、检察作风有一些不慎或不当,都将成为舆论热点,热点经炒作,对检察机关影响重大,因此检察机关司法行为要能经得起人民群众的检验,在人民群众的检验下的规范行为,将有助于增加执法公信力。 3、借规范司法行为建设时机强化检察队伍。检察队伍的优劣贯穿着检察工作的始终,在司法规范化建设方面也如此,纵观检察机关近年来取得的新进步,离不开检察机关的坚持不懈,其中提高检察队伍的业务、素养是取得新进步的重要缘由,“队伍”是检察机关的窗口,人民群众通过检察人员了解检察工作,如检察机关办案欠缺严格、欠缺规范、欠缺公正、欠缺正确,那必将影响检察工作的满足度、信任度。综述,检察队伍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正确的同时不仅打造了过硬的检察队伍,而且也在规范司法行为中。 (二)增加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1、促进依法治国建设,对增加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起到推动作用。 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础,既包括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包含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心理在内的无形法律文化,也包括在较短时间内通过移植或自身制定出来的法律规范。无形的法律文化不是朝夕可成的,而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渐渐形成,根植于一个民族的文化和心理传统中。依法治国进程中,社会公众能否认同法律、能否信仰法律,起着核心关键作用。在建设法治社会过程中,法律实施机构和监督机构执法公信力的提升,是培育公民对法律的认同乃至信仰的重要途径。检察机关在行使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通过处理个案以及在处理个案的过程中传递出来的程序规范性、适用法律精确性和处理结果的合法性及公正性,是检察机关在向社会公众表现,其始终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不偏私,且让社会公众从中感受,那么通过一些个案的处理不断让社会公众感知检察机关的社会信用,而作为信用接收方的社会公众就会渐渐产生对检察机关的认同、对法律的认同,当这种认同提高到肯定程度便会成为对法律的信仰,而信仰一旦形成他们就会坚决的选择信任法律、信任检察机关作出的确定并自觉用自己的行动去维护法律的权威。当一个社会有形的法律文化和无形的法律文化达到高度契合,法治社会也就自然形成了。 2、维护法律权威,必定增加公信力。 “维护法律权威必需树立执法部门的公信力。法律的权威不仅在于立法中体现人民意志,得到人民的拥护;而且在于执法中严格公正,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唯有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否则再好的法律,也难以彰显其权威性,难以起到规范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中共中心政法委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化读本,中国长安出版社2006年版,第46页。如何给公民传递法律权威性,检察机关在履行执法过程中,应使法律的规范作用、效力得到发挥呈现,应然的法律规范、法律效力,公民便会自觉遵守,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其履行的是法律监督,监督使法律发挥了应然的规范、效力,赢得了权威,也增加了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三、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增加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急需解决的问题 1、制度缺失,有制度却不落实。制度是执行的保障,在司法规范化建设方面,配套制度应同时产生,并付诸实施,但当前出现部分地方制度缺失现象,或有制度而不落实,制度如形式,制度无操作性。 2、当前人员素养方面,工作方法、工作实力、业务学问、年龄结构、宗旨意识都成为了制约因素。制约司法规范化建设,从整治司法不规范问题看,另一方面也是检察人员不自觉规范司法,不能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因此,人员素养至关重要。 3、程序公正是看得见的公正,司法规范化的必定要求是做到程序公正,但现实工作过程中,还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这必定使司法规范化建设阻力重重。 (二)增加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急需解决的问题 1、检察队伍方面。与全面推动依法治国的新形势相比,检察队伍在软件和硬件上还有不少差距,在思想政治素养、业务工作实力、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适应的地方,公信力强度还不够。 2、执法机制方面。当前部分检察执法机制在落实方面还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导致不能达到促使检察工作更规律,更精确、更公正、更有效的预期效果,这也会促使检察机关的公信力下降,因此执法机制的落实、程度效果如何,影响着司法规范,也影响着公信力。 3、检务公开方面。检察实务中,“阳光检务”的标准还未真正落实,当今检务公开的渠道向新闻媒体,网媒等延长,如检察事务还保持着不应有“神奇”,未落实“阳光检务”标准,检察事务将陷入宣扬力度不够、司法规范化推动不利,执法公信力受损的逆境中。 四、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增加执法公信力二者的相互作用 检察工作应实体与程序并重,实体与程序并重,可增加检察机关公信力,也可规范检察队伍建设,检察人员司法理念、行为、作风、公信力、满足度的提升有赖于检察人员能严格规范司法,坚决公正司法,自觉遵纪遵守法律,并能出台配套制度,付诸实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公正司法,遵纪遵守法律,必需贯穿于执法办案过程中,而公信力也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体现。如检察机关执法行为办案不以事实为依据、不以法律为准绳,其规范司法行为受到质疑,公信力受到损害。因此检察机关要赢得社会公众信任,构建社会良好形象,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是保证。而增加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有效方法之一,是为规范司法行为。 五、加强检察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途径 (一)树立正确司法理念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层面“失之毫厘”,实践层面就可能“谬以千里”。重打击轻爱护、重实体轻程序、重协作轻监督的错误理念肯定程度上的存在,成为制约当前检察司法规范化建设推动发展的思想顽疾。(检察日报2022年第7504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司法系统规范司法行为,建设法治社会也须要司法系统规范司法行为,以此为契机,我们检察人员要严遵守法律律,推动检察事业始终将正确司法理念贯穿其中,在思想上严格规范司法。 (二)为规范司法建章立制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司法,全面比照最高检专项整治方案列出的八个方面重点,全面梳理近年来发觉的司法不规范、不严格的突出问题,这是规范司法行为的“治标”。“治标”需“治本”。此“本”为规范司法而建章立制,制度是保障,行为没有制度可循,行使必定欠规范。历来司法通病,无不是重实体轻程序,为规范司法而建章立制,程序制度是首选,而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严格执行,是规范司法行为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缺少了监督的行为,会滋生腐败,质变为腐败行为,因而要健全监督检察机制,确保检察工作的每个流程都有监督。责任追究下的工作,其规范化程度相对比较高,因而要健全错案问责制、终身负责制等,让检察工作在制度的管制下更规范。 (三)推行检察改革强化职能 法治文明须要检察机关推行检察改革强化职能,检察改革围绕司法办案为重心,注意监督,规范检察行为的行使,坚决司法公开,强化职能,继而为改革建立有效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 (四)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 基层建设不行忽视规范司法行为建设,要将规范司法行为建设与基层建设高度融合起来,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借领导干部对口联系、调研等基层建设活动推动规范司法行为,检察长和检察人员各司其职,努力使上级部署要求“不难落地”,以此提升基层司法规范化水平。 (五)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检察队伍是规范司法行为活动的关键参加者,规范司法行为活动开展好坏,与检察队伍的参加效果密不行分,因而,规范司法行为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是必定。当前部分检察队伍还存在特权思想、粗暴司法等影响检察公正、影响检察社会良好形象、影响规范司法行为建设的现象,要以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强化人员素养为抓手,剔除规范司法行为活动顺当推动的阻碍。在另一层面上,检察人员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也应规范化,其素养也应符合国家工作人员的标准,能永久经得起群众考验。 (六)构建阳光检务公开制度 新时期下公众的维权意识、法律意识随着其学问水平、信息全球化等因素逐步增加,如在法律事务中,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等关系“民告官”的法律日益适用频繁。在此格局下,检察机关更应构建阳光检务公开制度,日趋完善阳光检务公开,在信息化时代的今日,借此平台,检察机关能更好地推行检务公开,以检务公开“倒逼”规范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的公正”。 (作者系广西壮族自治区苍梧县人民检察院 王锦梅)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实现公正司法的目标,明确了“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等全面推动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突出了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回应了社会和公众对于司法公正的高度关切,为更好实现司法公正供应了基本遵循。检察机关特殊是地市、县区两级检察机关是检察司法公信力建设的前沿阵地,干脆面对广阔人民群众,提升基层检察机关的自身公信力,切实满意社会公众新期盼和新要求,是当前检察机关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一、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意义 司法公信力是法治社会的基石,司法的职能目的是平静社会冲突和纠纷,稳定社会秩序。在实现司法职能的过程中,司法公正是永恒的追求,同样须要借助司法权威的力气。公信力的强弱是人民检察院发挥主体作用以及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记。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定要求,是人民检察院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标记,是促使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基本保障。 二、影响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的主要因素 当前,人民检察院的司法公信力面临着严峻的考验,无论检察院自身还是外部环境,都存在着一些影响司法公信力的因素。从人民检察院内部来讲,少数案件质量不高,损害人民检察院公允公正的司法形象;少数检察官和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纪律松懈、作风散漫,压案拖案、吃拿卡要,有办人情案、关系案甚至金钱案的现象,严峻败坏人民检察院的整体形象,影响群众对人民检察院和检察官的信任感。从当事人角度看。随着社会的发展,利益多元、诉求多样的司法需求日益增长,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期盼越来越高,主要表现在对司法功能更加认同,对司法公正更加关注,对司法效率更加期盼,对司法过程更加重视。从人民检察院的外部来讲,来自方方面面的干预仍旧存在,有的监督行为不够规范,造成社会公众对检察院工作的误会,影响检察权威的树立,也给检察院的司法公信力、司法权威带来负面影响。 三、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的途径和措施 司法公信力的基础在基层,司法权威的基点也在基层。基层人民检察院是化解社会冲突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前沿阵地,是人民群众面对面感受人民检察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窗口。人民群众对人民检察院的基层工作满足了、认可了,对人民检察院自然也就信任、信任了,所以提高人民检察院基层司法实力是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加司法权威的根本。 (一)以公正高效的执法办案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要把维护社会公允正义作为首要价值追求,坚决秉公执法的理念,让手中的权力真正成为维护公正、匡扶正义的有力武器。要把维护社会公允正义作为根本工作任务,做到敢于监督、擅长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要把维护社会公允正义作为基本行为规范,深化检务公开,增加检察工作透亮度,使检察机关的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个执法环节都成为维护社会公允正义的详细实践。 (二)以公正监督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来自执行。检察机关既要有效履行好批捕、起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等职能,更要有力地强化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国家法律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贯彻执行,切实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者、捍卫者的重任。加大查处职务犯罪的力度,全面提升推动反腐败建设和预防廉政的实力。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强化对人权的司法保障,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有效遏制司法腐败。树立“向监督要公信力”的理念,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增加监督权威,强化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三)以透亮公开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是缓解冲突,消退误会,增进理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亲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群众的联系,实行多种形式,切实加强检察院与社会公众的沟通。通过沟通,把检察院与社会公众在司法公正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的相识,力求最大、最有效地统一。 (四)以服务民生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检察工作要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呼声摆在首位,思想观念上为民、工作措施上便民、实际效果上利民,以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服务,打造服务型检察机关,切实提升检察机关的社会公信力。 (五)以廉洁自律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坚持不懈加强反腐倡廉教化,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能够切实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强化对权力行使的监督,不断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严格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切实“把人管住”、“把案管严”、“把事管好”,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让检察官明明白白办案、公公正正司法、堂堂正正做人,以清廉公正文明高效的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 推动依法治国,提升司法公信力是必定要求。我们信任,只要全面提高队伍素养、管理水平和服务基层的实力,进一步树立检察机关公正严格文明执法的良形象,人民检察院的司法公信力肯定能够有效树立并不断巩固提升。 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建设 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 增加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加强道德建设,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加强道德建设,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新舆情下检察机关如何加强公信力建设 加强检察机关公信力建设几个问题(定稿) 浅议如何提高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规范公正执法,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探析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主要途径 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职责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30页 共30页第 30 页 共 30 页第 30 页 共 30 页第 30 页 共 30 页第 30 页 共 30 页第 30 页 共 30 页第 30 页 共 30 页第 30 页 共 30 页第 30 页 共 30 页第 30 页 共 30 页第 30 页 共 3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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