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重点工作.doc
1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重点工作今年,我局紧紧围绕旗委旗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市局的指导下,全面落实全市司法行政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市局提出的 1345 工作目标,通过抓班子创一流队伍、抓基层创一流司法所、抓窗口建设方便服务群众、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全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展现司法行政工作新气象(一)开展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一)开展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3 月 20 日,召开了全旗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会上,认真传达市政府董市长、市局牛局长讲话,全局上下统一思想,明确了全年的奋斗目标,会后利用 2 天的时间,聘请了经验丰富律师、优秀党校教师在法律知识、政治理念、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做了培训,各股室负责人对今年的重点工作、重要环节分步骤进行了交流。全局干警一致认为今年的培训内容丰富,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认真组织全旗 16 名司法所长、基层股长参加全市司法所长培训班,培训总体成绩全市靠前。在全旗司法行政干警中开展了“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活动中比成绩、比干劲,比担当,为培树“三能、四通”型司法干警打下了基础。投入资金20 万元,为全体司法干警配发了制式警用服装,并对干警的行为规范进行了培训,进一步提升干警的整体形象。(二)以点带面,塑造司法所新形象。(二)以点带面,塑造司法所新形象。年初,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和业务股室参加的督导组,利用十天的时间,对司法所工作进行实地调研,查找等级化司法所、村级法务室创建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进行沟通,协商解决。目前,2累计投入资金近百万元,按一级司法所标准完成装饰装修4 个司法所(巴彦温都尔、扎嘎斯台、乌兰哈达、绍根) ,正在规划重新进行装饰装修的司法所 9 个司法所(欧沐沦、双胜、先锋、天山、巴彦花、赛罕塔拉、罕苏木、新民、天山口) ,其他 3 个司法所(罕乌拉、坤都、巴拉奇如德)已经按照一级司法所标准进行了创建,截止十月份要求全旗 16 个司法所全部达到一级司法所建设标准。(三)抓窗口建设,提升便民服务质量。(三)抓窗口建设,提升便民服务质量。投入资金 7万多元,在新城区中心位置重新搬迁建设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配备了四名专职援助律师,一名实习值班律师开展便民法律服务工作,仅 4 月份移址当月,就接待群众咨询54 件,其中转化为法律援助案件 16 件,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二、多措并举,推动工作纵深开展(一(一) )研讨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计划。研讨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计划。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结束后,我局对市局提出的 1345 工作目标进行了传达,局党组成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的实际,提出各人的建设性意见,同时,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分别听取各股室处所的工作意见,对大家提出的建设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从而制定了全年工作计划,工作目标。(二)深入基层,加强对工作的日常督促检查。(二)深入基层,加强对工作的日常督促检查。全旗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结束后,成立了由分管基层的副局长带队,各股室负责人参加的督查组,对司法所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督查,对部分司法所房屋被挤占、经费不足、工作重心摆布不清等问题与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了沟通、协调,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保证了司法所软硬件建设和工作的有序开展。纪检组在一、二季度分两次对司法3行政工作人员工作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对发现的不良苗头与司法所长及股室负责人进行了诫免谈话,将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三、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基层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一)基层工作取得了新进展。1.1.法务室建设全面开展。法务室建设全面开展。一是继续巩固去年已建成的法务室,开展回头看,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新的法务室建设建立了标准。按照法务室建设标准和市局的要求,在自治区 70 年大庆前,全旗行政嘎查村(社区)法务工作室建设力争实现全覆盖。截止目前,全旗共建设嘎查村(社区)法务室 193 个。二是完善法务室软硬件建设,统一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案卷格式,建立法务室聘用法律工作者、律师法律顾问制度,争取达到一室一顾问,按群众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规范管理人民调解工作。规范管理人民调解工作。以各苏木乡镇为单位陆续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已举办培训班 5 期,300 多名调解员参加了培训。依法制定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人民调解工作程序、调解文书格式,规范管理苏木乡镇、嘎查村(社区)调解案卷,并将调解案件全部录入司法厅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一案一档”。截止目前,全旗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138 起,调处成功 136 起,调解率 100%,调解成功率 98.55%。 (二)(二)“七五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局喜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局喜人。1.1.抓好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抓好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七五七五”普法规普法规划实施。划实施。旗普治办与政府信息中心合作,做客绿源访谈,为广大网友解读“七五”普法规划,让群众了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和内容。旗普治办组织全旗领导干部、在4职职工参加 2017 年度网络在线学法,为普治成员单位、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发放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手册 。编印了“七五”普法公民法律知识问答2.5 万册,“七五”普法农民法律知识问答2 万册, “七五”普法牧民法律知识问答 (蒙文)2 万册, 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3 万册,通过举办系列送法活动,向全旗农牧民、城区居民、各中小学师生进行免费赠送。与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相结合,选送优秀法治节目,深入全旗各嘎查村开展了“法治文化基层行”文艺演出主题活动,让群众接受法治文化熏陶。活动中,组织普法志愿者、法律援助律师同行,为基层群众免费发放“七五”普法读本,提供法律咨询,为弱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活动中共发放蒙汉文法律知识读本 5000 余册,宣传单 8000 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90 人次。2.2.构建覆盖城乡的普法工作网络。构建覆盖城乡的普法工作网络。成立了全旗“七五”普法讲师团,组建了“七五”普法宣传员、普法志愿者队伍,打造了一支普法主力军。3.3.落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构建普法新常态。责任制,构建普法新常态。一是建章立制,强化各部门普法责任。旗普治办积极争取,将责任制落实情况写进科级领班子实际目标考核中,以考核促落实。3 月份,旗普治办结合实际,对全旗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和群团组织等普法成员单位负责普及宣传的法律法规进行了梳理,制定责任清单,推动了制度的进一步落实。5 月 17 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近期,旗普治办将根据中央文件精神,拟定阿鲁科尔沁旗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进一步推动5“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二是定期组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主题宣传活动,增强普治成员单位的责任意识。1-6 月份,各成员单位相继开展了“建设法治阿旗 巾帼在行动”三八维权周、全旗综治和防范邪教宣传月、 “规范市场监管,维护消费者权益” 、 “3.18 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日” 、“保护候鸟专项普法行动”、税收法律知识知识竞赛、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及环境保护日主题宣传等活动 45 场次,形成了普治成员单位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全旗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4.4.着力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品牌,全方位推进法治文化着力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品牌,全方位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阵地建设。以自治区“6 个 3”普法工程建设为推手,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弘扬法治文化精神。截止目前,全旗共建公务员法治教育基地 1 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1 个,法治文化广场 9 个,法治图书阅览站 3 个,法律图书角普法大讲堂 30 个,法治文化长廊 28 处,长度约 15 公里。5.5.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理念、载体、方式方法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理念、载体、方式方法,“,“打造互打造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联网法治宣传教育”阿旗模式。阿旗模式。年初以来,我们转变工作思路,增强服务意识,深入了解群众的法律需求,完善了“法治阿旗”微信公众号的宣传功能,不断增强普法工作实效性和针对性,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群众生产生活,老百姓想了解什么法律知识,我们就推送什么内容。目前,“法治阿旗”微信公众号的关注度显著提高,每天有近千人次阅读公众号推送内容,1-6 月份全市微信公众平台综合影响力排名均为第一名,实现了法治宣传教育入人心、显成效。(三)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用逐步显现。(三)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用逐步显现。61.1.完善以各级法律援助中心站点为实体的公共法律服完善以各级法律援助中心站点为实体的公共法律服中心网络化建设。中心网络化建设。一是建立起纵向以旗、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法律援助机构为主导,横向以旗武装部、团旗委、妇联、残联、工会、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看守所等机关单位和社会团体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补充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旗共建设法律援助工作站 25个,初步形成法律援助机构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在全旗 262 个嘎查村、社区的法务室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每个法务室确定一名法律援助联络员,实现了“一苏木乡镇(街道)一个工作站、一嘎查村(社区)一名联络员” ,并且整合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各站点担任法律顾问,及时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把法律服务向基层和矛盾纠纷相对突出的地方、单位延伸,有效化解基层矛盾,引导群众理性维权。 二是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水平。开展预约制和上门服务制。本着“特事特办” 、 “急事急办”的原则,对受援人在非工作时间内急需办理法律援助事项的,可以通过事先或当即与法律援助中心进行约定,由法律援助中心安排律师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同时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特殊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制度。这两项制度推行以来,截止 5 月末,共在非工作时间预约受理援助案件 5 件,上门服务 2 件。2.加大考核管理力度,促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加大考核管理力度,促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5 月份,对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及律师、公证员进行了年度考核,考核采取律师本人述职、集中评议、个别谈话和查阅案卷的方式进行。听取了大树、广诚、百力三个律师事务所 2016 年度工作汇报,检查了 2016 年度收案收费情况,7抽查了三个律师事务所 2016 年度承办案件部分卷宗,审查了律师事务所、律师个人年度考核资料,30 名律师做了述职,进行了集中评议。经考核,广诚、大树、百力三个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 全旗 43名执业律师、3 名公证员在 2016 年的执业中,能够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经考核均达到合格标准。今年新申请执业律师 15 人、申请实习律师 9 名。截止 5 月 30 日,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听法律咨询电话756 人次,接待上门咨询 324 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 132件,其中诉讼案件 85 件,非诉讼案件 47 件。三个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 14 家,共办理各类案件 187 件(其中:刑事辩护及代理 6 件、民事案件代理 179 件、行政案件诉讼代理 1 件、),解答法律咨询 619 人次,代写法律文书428 件,业务收费 37.6 万元。公证处共办证 244 件,其中国内经济 134 件,国内民事 110 件,完成业务收费209310.00 万元。(四)特殊人群管理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四)特殊人群管理形成制度化、规范化。1 1、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安置帮教工作。一是衔接接管工作。为了使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解矫人员管理衔接实现无缝对接,4月份,全旗各司法所对全旗接管的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解矫人员进行全面摸排,截止目前,全旗处于安置帮教期内的刑满释放人员共 604 人(其中社区服刑期满解矫人员 243 人)。二是落实安置帮教措施。为每个帮教对象建立帮教小组,及时对安置帮教对象开展帮教走访活动,并做好走访记录,及时录入司法厅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帮教档案,一人一档,帮教率达到 95%以上。三是强化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教育工作。3 月末,对全旗服8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排查摸底,目前,全旗共有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 51 人,其中男性 25 人,有学龄前儿童 7 人,其他未成年子女都在上学,根据家庭情况和监护人情况,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逐一建档,并及时做好帮扶工作。四是建立远程探视室。已与监狱、看守所完成调试和衔接工作,实现在司法局完成亲属探试工作。五是开展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查工作。目前全旗共核查服刑人员 393 人,核查成功 334 人,核查失败 59 人,核查反馈率达到 100%,核查成功率达 84.99%。2 2、强化管理社区服刑人员、强化管理社区服刑人员。一是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公检法司四部门制定了联系会议制度及日常管理制度,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 12 分考核管理制度,建立了社区服刑人员监控管理系统,时时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管;二是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相关规定,指派 2 名或2 名以上工作人员,对辖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走访。通过与社区矫正监督人、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谈话,充分了解在矫人员思想、生活状况,谈话内容全部记录在案,并从侧面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与行为矫正效果进行评估。三是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基地。与民政局协调,将旗光荣院作为我旗社区服刑人员劳动基地。目前,已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公益劳动 100 多人次,清理了室内和户外卫生。各司法所结合实际,将本辖区内的敬老院、广场、街道等公共场所建成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基地。已建立的公益劳动基地 11 处。四是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加心理咨询师职业考试。我局已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加心理咨询师培训班一期,15 人参加了培训,我局已有 31 人取得了心理咨询师证。截止目前,全旗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9员 688 人,累计解除 483 人,现在册 205 人(其中管制 7人,缓刑 194 人,暂予监外执行 3 人、假释 1 人),分布在 14 个苏木乡镇和 2 个街道办事处。1-6 月份共进行社会调查评估 45 起,全部被法院、检察院和监狱采纳。经过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努力,在册 205 名社区服刑人员没有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现象。四、下一步重点工作(一)基层工作。(一)基层工作。以一级司法所达标建设为重点,做好法务室、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实工作。规范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案卷评比活动,引导人民调解案件走司法确认程序,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认知度。(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加强微信公众号的推广应用,做实“民主法治嘎查村”、“民主法治苏木乡镇”“法治企业”“法治学校”创建工作。(三)法律服务工作。(三)法律服务工作。加大对律师、法律工作者及公证员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统一收费,不做恶意竞争,提高法律服务意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四)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四)特殊人群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理各类人员相关手续,强化公益劳动,培养奉献意识,组织好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学习、劳动活动,关心帮助刑满释放人员的工作生活,打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五)队伍建设。(五)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忠诚、干净、担当”系列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参加的各类技能培训,打造一批“三能、四通”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