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州入职劳动合同电子文本范本.docx
2022广州入职劳动合同电子文本2022广州入职劳动合同1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居处)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员工姓名(乙方) 身份证住址: 身份证号码: 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根据“合法、公允、同等自愿、协商一样、诚恳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商定,实行下列第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肯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的约定,实行下列第_种形式: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为_个月(天),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乙方工作地点是:;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四)甲方依据生产经营须要和乙方的实力表现,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部门、工种或职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须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别缘由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须要支配乙方加班的,依法支配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酬劳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元/月(日);试用期满工资元/月(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需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可以依据企业人力资源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实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状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每月日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支配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酬劳。 (六)因乙方过错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间的工资,并可依据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相应处理。 (七)非因乙方缘由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甲方应当根据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依据乙方供应的劳动,根据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甲方没有支配乙方工作的,应当根据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人力资源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八)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人力资源规定医疗期内,甲方应当依照国家人力资源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甲方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安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新 (一)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与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人力资源和地方的规定赐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爱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人力资源有关劳动爱护规定供应符合国家人力资源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爱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平安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爱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依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人力资源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爱护用品,并按劳动爱护规定免费支配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平安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自觉遵遵守法律律、法规、规章和企业人力资源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平安操作规程,听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隐私和与学问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顶。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一)甲乙双方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样,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纳书面形式。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双方协商一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未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供应劳动爱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刚好足额支付劳动酬劳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甲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峻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峻失职,假公济私,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支配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依照企业人力资源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峻困难的; 3、企业人力资源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状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劳动合同第九条第五、六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视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丢失或者部分丢失劳动实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起先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确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甲方依照本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合同期满,有第九条第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逝时终止。但是,本劳动合同第七项第2目规定乙方丢失或者部分丢失劳动实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根据国家人力资源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十一)劳动合同期满而甲方需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重新订立的劳动合同,自前份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 十、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培训协议中的服务期约定,应当根据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反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根据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试用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动离职的,以乙方日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1日工资的赔偿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担当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干脆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担当赔偿责任。 (五)甲方违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劳动合同第九条第十项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六)任何一方的其他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法律规定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十一、争议处理 双方履行本劳动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一)双方在此之前签订的全部劳动合同,凡与本劳动合同不一样的,应以本劳动合同为准,双方特地针对培训、商业隐私爱护、竞业限制、购房等个别事项签订的协议除外。 (二)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并供应相关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劳动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三)乙方因故辞职,应根据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 (四)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协议是本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甲方在企业人力资源内公开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除非该制度违反了国家人力资源法律法规或与本协议相冲突,否则视为本劳动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或劳动合同条款与劳动法规有抵触的,按现行劳动法规执行。 (七)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托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2022广州入职劳动合同2 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_法定代表人:_地址:_联系电话:_ 乙方(姓名)_性别:_文化程度/技能:_身份证号码:_住址:_联系电话:_ 签订说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先仔细阅读。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需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需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托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需仔细填写,字迹清晰、文字简练、精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同等协商一样,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采纳下列方式(选择一项)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接着履行的,本合同从期满之日起自动向后顺延30天。30天到期后双方仍未就新的合同达成合意的,本合同终止履行。 B.无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 C.以完成肯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详细为:.若乙方实际起先工作时间与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样的,以实际起先工作时间为本合同实际起始时间;同时,到期终止时间自动向后或向前延展。 二、试用期 其次条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三条录用条件为: A.文化学问:.B.身体状况:.C.劳动技能:.D.工作实力:.E.团队精神:.F.其他:. 第四条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乙方同意依据甲方工作须要,担当岗位(工种)的工作。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标准。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乙方须同意甲方对乙方工作工作岗位的调整: 1、甲方依据经营须要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长假被别人取代工作岗位的;4、其他缘由的确须要调整工作岗位的。 第六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以下状况,甲方有权变更乙方的地点: 1、甲方经营场所变更的; 2、由于甲方的经营须要须变更乙方工作地点的; 3、以上状况若乙方拒绝变更工作地点的,甲方可视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支配乙方实行第项工作制度。 1、标准工作制:甲方支配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须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别须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 第八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丧、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酬劳 第九条根据按劳安排的原则,甲方的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奖金+补贴,乙方的基本工资为元,其试用期的基本工资为元(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奖金和补贴依据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绩效而定。合同期内,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或乙方认为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则视为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资日期。 第十条甲方支配乙方加班加点工作,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支配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发放时间为.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与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乙方的社会保险费。乙方须在入职时向甲方交齐相关办理社会保险的资料。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实施方法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可以依据本单位的详细状况,依法制定内部职工福利待遇实施细则。乙方有权以此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爱护、劳动条件、职业培训和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甲方必需建立健全劳动平安卫生制定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并对乙方进行平安卫生教化,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供应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平安卫生的工作环境。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实行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别爱护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其供应劳动爱护。 第十七条甲方应依据须要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或为乙方接受职业培训供应必要的条件。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依法制定和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依法对乙方进行规范和管理。 第十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甲方的管理。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 其次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刚好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样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改变的。 其次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支配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如在绩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后经培训仍被考核为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其次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且不负经济补偿责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峻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按规章制度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峻失职,假公济私,对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供应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致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或用工单位供应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经验、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峻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峻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等;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次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其次十一条约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丢失或者部分丢失劳动实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医学视察期间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次十四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未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供应劳动爱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逼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酬劳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平安的。 其次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甲方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3、乙方退休、退职、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4、甲乙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次十六条本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本合同其次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合同其次十二条约定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相应情形消逝。 其次十七条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部门副经理以上级别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但乙方所担当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无法交接,立刻离去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暂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在被审查期间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十八条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 其次十九条本协议期满,即行终止,任何一方须要续订合同时,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经过对方同意后,可办理续签手续。 第三十条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缘由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根据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担当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合同期内,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其次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下列费用: 1、甲方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假如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培训费用,详细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补充条款和特殊约定 第三十二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隐私,商业隐私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好用性并经甲方实行保密措施的技术隐私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隐私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安排、选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隐私)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应担当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第三十三条补充条款:(依据需求调整内容) 1、若因工作须要在项目现场工作时,工作时间及地点按项目管理制度执行。 2、甲乙双方行使本协议中约定的解除权时,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假如对方拒绝签收时,应有两个以上在场人在书面通知上签名作证,即视为送达对方(在场人可为本公司其他聘用人员) 3、甲方实行无纸化办公,乙方应定期阅读公司内网中发布的各项通知及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规定、员工手册、职位说明书及其他内部规章制度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悉并认可。 十一、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三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想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它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本合同不一样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七条双方事后就有关事宜达成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的,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确定。 第三十八条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丢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托付本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托付人,该受托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改变,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签章)乙方:_(签字)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2022广州入职劳动合同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居处: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住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同等自愿,协商一样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 一、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按下列第项确定。 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肯定工作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终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次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乙方从事工作,工作地点在。 乙方工作应达到相应工作标准,依据甲方工作须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按下列第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3、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算周期:按结算。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须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4小时;因特别缘由须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5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40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劳动酬劳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劳动酬劳为元。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供应正常劳动的月劳动酬劳为元,加提成。或依据甲方确定的薪酬制度确定。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别状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参与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五条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需依法参与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六条劳动爱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都必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平安生产、劳动爱护、职业卫生等规定。有职业危害的工种应在合同约定中告知,甲方应为乙方的生产工作供应符合规定的劳动爱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爱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平安操作规程。甲方必需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爱护和未成年工特别爱护规定。 第七条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样,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纳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供应劳动爱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刚好足额支付劳动酬劳的; 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逼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平安的,乙方可以马上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峻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峻失职、假公济私,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支配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或生产经营发生严峻困难的;或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或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状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状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看法,裁减人员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起先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确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劳动合同期满,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逝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视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丢失或者部分丢失劳动实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条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六款第七款的约定解除本劳动合同。 第八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方违法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根据约定向乙方赔偿违约金;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约定向甲方赔偿违约金。 第九条双方须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