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doc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章 总则1 为了规范公司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逐步实现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编制本制度。2 本制度对公司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形式、内容、要求以及检查、监督等做了具体规定。第二章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分类及要求1 公司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1.1 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必须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少于 48 学时的安全资格培训,并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低于 16 学时。1.2 培训内容:1.2.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1.2.2 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1.2.3 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及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原则。1.2.4 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1.2.5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2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2.1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初次培训时间不得低于 48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低于 16学时。2.2 培训内容2.2.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2.2.2 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劳动卫生知识及安全文化知识。2.2.3 工伤保险的政策、法律、法规。2.2.4 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2.2.5 事故现场勘验技术及应急处理措施2.2.6 重大危险源管理及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2.2.4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2.2.8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2.3 再培训内容:主要是新知识、新技术、新标准、新政策,具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的新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3 其他管理人员培训其他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初次培训时间不少于 48 学时的培训,并经安全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低于 16 学时。其他管理人员年度在培训由公司安环部组织以开展讲座的形势进行集中培训。4 新从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4.1 入厂安全教育4.1.1 入厂教育的对象:新入厂的工人在分配到车间之前必须进行入厂安全教育。4.1.2 入厂安全教育的执行和检查:入厂安全教育由公司安环部具体负责。4.1.3 培训内容:企业文化、公司概况、生产特点(复杂性、连续性和可靠性)和生产流程、劳动纪律、厂规厂纪、安全知识教育、企业内危险区域和危险源的分布及安全注意事项、企业主要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消防灭火知识、劳保防护用品的正确穿戴和紧急救护知识、一般电气和机械安全知识以及对典型事故案例的学习和分析等。4.1.4 培训方式及要求:入厂安全教育可以采用课堂讲解、现场参观学习、观看安全教育片和开展集体讨论的方式进行,要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戒内容空洞,流于形式。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培训完毕必须及时进行考试并保留试卷。4.2 车间安全教育4.2.1 教育对象:新员工或因工作需要在不同车间调动工作的工人以及临时工、外包工等外来人员在分配到班组之前必须进行车间安全教育。4.2.2 车间安全教育的执行和检查:车间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或车间主任指定的专职人员负责,安环部负责定期检查培训工作落实情况。4.2.3 培训内容:本车间的生产流程,安全生产组织和人员结构概况;车间定期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车间劳动纪律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车间危险区域、危险设备、事故多发部位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车间常见事故及典型案例的学习与剖析;车间易燃易爆等重点防火部位分布及遇到火险的紧急处置办法,灭火器的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劳动保护用品的穿戴、注意事项和正确使用方法;组织安全规程学习。4.2.4 培训方式及要求:可以采用课堂集中培训与现场熟悉系统流程及设备的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车间安全教育不得低于二十四学时。培训完毕必须及时进行考试并保留试卷。4.3 班组安全教育4.3.1 班组安全教育的对象:新员工或因工作需要在不同岗位调动工作的员工在分配到班组固定工作岗位开始工作之前必须进行班组安全教育。4.3.2 班组安全教育的执行和检查:班组安全教育由班长或车间主任指定的班组成员负责,安环部负责定期检查培训工作落实情况。4.3.3 培训内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危险区域、设备状况、消防设施的分布、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重点介绍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高空作业等方面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危险因素,交代本班组事故易发部位和学习典型事故案例;学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本岗位各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文明生产要求;组织重视安全、技术熟练、富有经验的老职工进行现场安全、规范操作示范讲解。4.3.4 培训方式及要求:采用课堂集中培训与现场熟悉系统流程及设备的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班长负责,班组兼职安全员负责安排进行,时间不低于 24 学时。培训完毕必须及时进行考试并保留试卷。新员工在接受完班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车间应及时组织与老职工签订师徒合同,进行生产技能教育、现场见习和跟班实习,在定岗考试合格后方能独立顶岗进行工作。注:不同车间同一工种之间的人员调动,如果系统及设备基本相同的,以上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减半。5 从业人员日常安全教育从业人员日常安全培训作为年度再培训的内容,每年不低于 24 学时,每月不低于 2 学时。5.1 班前会和班后会:各班班长应每天召开班前班后碰头会(包括运行和检修班组)。班前会:接班前,结合当班运行方式和工作任务,作好危险点分析,布置安全措施,交待注意事项。班后会:总结讲评当班工作和安全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并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5.2 安全活动日:运行班利用早班的第三天(安全活动日,每月 2 次,每次不低于 1 小时)由各班班长组织对班组成员进行安全教育,总结本周或本轮值安全生产情况,班组成员在操作和思想上存在哪些习惯性违章和不良倾向,学习安全规程、事故通报和上级下发的各种文件,并做好学习记录。5.3 在岗生产人员安全教育:在岗生产人员应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考问,技术问答,反事故演习,事故预想等现场培训活动;对离开岗位三个月及以上的值班人员,必须经过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生产人员调换岗位,所操作设备或技术条件发生变化,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5.4 安全生产法规、规程制度的定期考试:安环部对本公司生产部门的运行、检修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统考,每年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进行安规考试,经考试合格后,以公司正式文件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人员名单;生产办负责每年进行一次对车间的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规程、安全管理制度抽考。应将考试成绩记入个人教育培训档案,考试不及格的应限期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5.5 “四新”教育: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5.6 对于公司下发的各类事故通报,各车间要在两日内组织职工学习,并针对各自的岗位特点组织职工讨论,举一反三吸取教训。6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并获得证书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定岗后,车间或个人严禁私自调动岗位。我公司特种作业范围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作业及危险化学品作业。车间根据特种作业种类,及时组织作业人员上岗前的培训工作,及时将参培人员档案资料转交安环部,由安环部负责联系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的有效期到期前两个月内应及时办理证件复审工作。7 全员培训和终身培训公司确立全员培训的理念,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非从是生产活动的机关后勤员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低于 24 小时,年度在培训时间不低于 8 小时,年度在培训采用自学方式,以安全活动的形式和安全知识考试的形式进行验收。公司同时确立终身培训的理念,对在岗员工进行持续不断的年度再培训,确保能够获得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第三章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的建立及管理1 公司安环部对每位职工要建立“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档案要详细记录每位职工所接受的教育培训情况,职工档案和考试成绩试卷应保存完好。2 档案记录要实事求是,不得造假。公司安环部要对各车间的档案及记录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3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由安环部和车间各执一份,并妥善保管,工作调动要及时将档案转存。4 职工调动填写“职工调动记录表” (附表一)随职工安全教育档案一并转入相应车间。5 职工各种考试试卷力求内容相对丰富,禁止内容过少或长期使用同一份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