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doc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一、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改善施工从业人员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等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三、本制度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等所需要的费用。 建筑工程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所用的特殊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危险性较大工程,其实际支出费用超出本规定的安全防护费用的部分,由施工单位列出施工安全措施项目费用清单,经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核实后,报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它要求的,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四、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由以下内容组成:(一)安全施工费;(二)环境保护费;(三)文明施工费;(四)临时设施费。具体费用项目组成,执行“山东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项目组成”(鲁标定字200515号)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施工措施费项目组成:(1)接料平台:指承接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和塔机向建筑物内输送材料的平台。其搭设方式有两种:在脚手架横向外侧1-2处的部位,从底部随脚手架同步搭设。包括架杆、扣件、脚手架、拉结短管、基础垫板和钢底座。在脚手架横向1-2处的部位,在建筑物层间地板处用两根型钢外挑,形成外挑平台。包括两根型钢、预埋件和紧固件、斜拉钢丝绳和紧固件、平台底座垫板、平台进(出)料口门以及周边两道水平栏杆。 (2)上下脚手架人行通道(斜道):多层建筑施工随脚手架搭设的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一般呈“之”字形。(3)安全网(水平网、密目式立网)、安全帽、安全带。 (4)通道棚:包括架杆、扣件、脚手板。 (5)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 内容: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通道口、预留洞口(包括洞口覆盖)、电梯井口(包括井内层间防坠层)、楼梯边防护,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高空作业防护。 (6)防护围栏、防护棚。 内容:建筑物作业周边防护栏杆,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机吊篮升降处防护栏杆,配电箱和固位使用的施工机械周边围栏、防护棚,基坑周边防护栏杆以及上下人斜道防护栏杆。 (7)施工临时用电配电箱(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及接地保护装置,架空或埋地线路,小于安全距离的外电线路防护架。 (8)消防安全设施 内容:灭火器、沙箱、消防水桶、消防铁锨(钩)、高层建筑物安装消防水管(钢管、软管)、加压泵等。 (9)安全警示标志牌 内容:危险部位悬挂安全警示牌、各类建筑材料及废弃物堆放标志牌。 (10)各种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培训和有关器材的配置及检修等费用。 (11)其他必要的安全措施。2、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组成:施工现场围档、八版二图、企业标志、施工场地地面硬化、施工现场绿化、宣传栏、临时设施、环境保护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文明施工做法。五、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照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关于发布建安工程规费的通知(济建标字20052号文)的规定计取。费用计算标准:房屋建筑工程为3.24%(其中:安全施工费2%;文明施工费1.24%);市政公用工程、其他安装工程、公路工程为1%。六、各单位投标时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单独报价。报价不得低于依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费率计算所需费用的数额。 七、各单位在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中,应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予以明确。施工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6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开工前应预付50%。主体结构完成一半时再支付20%30%,其余部分装饰装修施工前付清。 八、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公司统一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各单位应及时支付所需费用。其支付的费用数额、支付方式和使用要求,应在总、分包合同中予以约定。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工地,各单位要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应当按照本规定或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如果不按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费用,造成分包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 九、各单位应当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购置使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公司安全文明处和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十、安全文明施工费确保专款专用。建设单位按照市建委规定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一律存入公司专用账户,专户中的资金只能用于安全文明费用支出,严禁挪作他用。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济南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执行。主要用于以下四个方面:安全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同时确保安全教育培训资金的落实,安全施工费占2%,文明施工费占1.24%。十一、为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投入能够有计划、按步骤的有效实施,合理安排专项资金,每个单位工程开工后,项目部都要及时编制投入计划,填写 年度安全资金计划投入情况表,投入计划应按照鲁标定字200515号的具体内容进行明确,详见安全文明施工费用项目,投入计划经项目部经理签字,单位盖章后,一式叁份,报财务处、安全处审批,方可领取安全文明专项资金。十二、确保安全文明措施费投入到位,项目经理是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按照制度规定使用资金,并监督落实到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落实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确保资金投入到施工现场,并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各单位要将购置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发票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明细及时整理,并按要求填写安全防护用品及临时设施费用统计表、安全生产所投入的发票一览表,并于每季度报送本单位财务管理人员,汇总后将安全生产所投入的发票一览表及发票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报送公司财务处、安全处。十三、各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公司安全文明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公司规定进行罚款等处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各单位达不到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要求的,安全文明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停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