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目标指标控制方案.doc
环境目标指标控制方案4.1危险废弃物控制方案4.1.1目标、指标:垃圾实现分类处理,危险废弃物达到100%回收。4.1.2负责部门:办公室/物业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物业公司负责人/项目部办公室负责人。4.1.3主要措施:4.1.3.1按公司固体废弃物管理办法中4.14.10条款控制。将固体废弃物分为三类:危险、可回收、一般;分类处理。危险固体废弃物由各单位设置专门场地保管,由办公室定期交有资质的部门处置。处置危险废弃物的承包方必须要出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处置废弃物的许可证或营业执照,项目部各单位应与承包方签订协议合同,在协议合同中要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以保证该承包方按规定处置废弃物。办公室定期派专人收集办公区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交物资回收部门。一般废弃物由专人负责外运处置。4.1.3.2尽量延长使用物的使用寿命,直至无法使用为止。4.1.3.3节约使用各类物资,配备专用贮存设备,如垃圾分类收集回收箱。4.1.4启动时间:2017年2月;完成时间:2017年12月。4.1.5所需经费:由物业公司或项目部,列入环境支出。4.2粉尘排放控制方案4.2.1 目标、指标:粉尘排放达标。4.2.2 负责部门:项目部;负责人:项目经理。4.2.3 主要措施:4.2.3.1 施工现场防尘措施:(a)施工现场出入口、主干道、作业区加工场、生活区、办公区应当进行硬化、绿化等防尘处理;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米。主城区内围挡必须使用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严禁使用各类砌筑墙体围挡。(b)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和易产生扬尘的施工路段,要采取洒水降尘、覆盖措施。(c)建筑垃圾等无法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d)散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严密遮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e)生石灰的熟化应尽量选择在封闭的环境中对石灰进行拌合,然后运输到施工现场;施工应适当配合洒水,杜绝扬尘。(f)在进行山体爆破后,用炮雾机或洒水车及时进行降尘处理。(g)气象预报风力达到4级以上的天气,不得进行土方挖填和转运、爆破、建(构)筑物拆除等作业。4.2.3.2 搅拌站的防尘措施:(a)搅拌站厂区场地必须进行绿化、硬化处理,砂石骨料堆场必须设立高度不低于2米的分隔挡墙进行有效分界。新建搅拌站砂石骨料堆场必须安装顶盖并设置喷雾喷水设施。(b)搅拌站所使用的水泥、粉煤灰等易飞扬的细颗粒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采取有效的覆盖措施,砂、石骨料的装卸、搬运应采取有效降尘措施。(c)搅拌站厂区内必须设置洗车台,洗车台应保持清洁。清洗废水必须排入沉淀池内进行集中沉淀处理。 4.2.3.3锅炉、沥青锅的消烟防尘措施:(a)锅炉要设置消烟防尘措施。(b)凡进行沥青防水作业时,要使用密闭和带有烟尘处理装置的加热设备。4.2.4启动时间:2017年2月;完成时间:2017年12月。4.2.5所需经费:由项目部根据实际需要,列入项目环境支出。项目部可设置扬尘污染控制专项账户,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单独列出。4.3噪声排放控制方案4.3.1目标、指标:噪声排放达标,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昼间:(6:00至22:00)昼间各项施工排放限值为:70 dB夜间(晚22:00至次日6:00)夜间各项施工排放限值为:55 dB市政项目夜间一般禁止施工。需施工应采取降噪措施,并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4.3. 2负责部门:项目安全环保部;负责人:项目安全环保部负责人、现场各分项工程师或施工现场分项负责人。4.3. 3主要措施:4.3. 3.1机械噪声的降噪措施 : 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减少噪声的扩散。4.3. 3.2施工现场强噪声控制监测: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检测,有条件的项目部应配备噪声自动检测仪,并纳入到项目环境经费专项开支,由项目安全环保部专人检测、专人管理并登记归档,根据检测结果填写“噪声测量记录表”,凡超过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源按公司施工噪声控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控制,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4.3. 3.3人为噪声的控制措施:施工现场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扰民的自觉意识。4.3. 3.4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 : 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时间不早于6时,特殊作业需连续施工(夜间作业)的,采取降噪措施(围挡),可请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做好告示。4.3. 4启动时间:2017年2月;完成时间: 2017年12月。4.3.5所需经费:由项目部根据实际需要,列入项目环境支出。4.4火灾爆炸控制方案4.4.1目标、指标:火灾、爆炸的发生为零。4.4.2负责部门:物业公司/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人 :物业公司经理/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人。4.4.3主要措施:4.4.3.1办公、生活、施工危险区域需要动火要经批准、领取动火证后,方可动火。办公、生活、宿舍区域禁止私拉乱接和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包括电热毯、电炉、热得快等。4.4.3.2化学危险品的运输、使用、存储按环境管理作业指导书中“危险品控制”执行。 4.4.3.3施工现场用电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执行。4.4.3.4冬季砼养护作业时,按照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中有关砼施工的规定执行。4.4.3.5严寒地区冬季严禁使用煤炉采暖。4.4. 4启动时间:2017年2月;完成时间:2017年12月。4.4. 5所需经费:由物业公司或项目部根据实际需要,列入环境支出。4.5污水排放控制方案4.5.1目标、指标:按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规定的标准执行,达标排放。4.5.2负责部门:物业公司/项目办公室(办公区)、安全环保部(施工现场);负责人 :物业公司经理/项目办公室负责人、安全环保部负责人。4.5. 3主要措施:4.5. 3.1公司办公区:(a)建隔油池。(b)建化粪池。4.5. 3.2项目部:(办公区、施工现场)(a)食堂污水经隔油池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作专业处理。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置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作专业处理。(b)搅拌机、洗车处设置沉淀池,排放的废水要排入沉淀池内,经二次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现场泥浆池的泥浆可经过泥浆分离器分离,分离土合理回填;泥水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未经沉淀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c)项目建立废水沉淀循环利用系统,项目可以收集雨水、沉淀后的废水进行防尘治理。4.5. 4 启动时间:2017年2月;完成时间:2017年12月。4.5.5 所需经费:由物业公司或项目部根据实际需要,列入环境支出。4.6.能源和资源消耗的控制方案4.6.1目标:坚持节能降耗、坚持可持续发展;指标:主要施工材料:完成公司下达的计划成本;水的使用:杜绝跑、冒、滴、漏;电的使用:办公及生活用电严禁使用大功率、高耗能的电器用品,生产用电严格按照计划成本。4.6.2公司负责部门:办公室/项目办公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项目办公室负责人。4.6.3主要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4.6.3.1提高对循环经济的认识,落实能源、资源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和减少废物优先原则,实现从施工生产源头和加强过程控制来治理污染。4.6.3.2制定办公、生产区域的用电、用水,办公用纸的管理制度,杜绝长明灯和设备空载运行。4.6.3.3对项目部和分包方的生产生活设施配备电表,按实限定电量,据实收费,禁止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4.6.3.4杜绝水管自流水和减少跑、冒、滴、漏的发生,有条件时建立沉淀池、循环水池,对生产用水尽量再使用。4.6.3.5加强对项目宣传用标识牌日常使用的保养,做好循环再利用。4.6.3.6再循环钢结构制作安装做好图纸自审、会审、技术交底,大样图的转化,尽可能采用定尺钢材,优化放样,合理安排工序,做好边角余料的综合利用,节约氧气、乙炔、焊条、焊丝、焊齐等辅材的用量。4.6.3.7做好技术经济和施工方案的比较,适量添加砼的外加剂,减少水泥用量。4.6. 4启动时间:2017年2月;完成时间:2017年12月。4.6.5所需经费:由办公室、项目部根据实际需要,列入环境支出。4.7光污染控制方案4.7.1目标、指标:最大限度避免光污染, 避免影响周围社区。4.7.2 公司负责部门:项目安全环保部;负责人:项目安全环保部负责人。4.7.3主要技术方案:项目根据施工现场重大环境因素清单中关于光污染的因素,编制控制措施,确保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控制措施如下:4.7.3.1施工现场夜间照明100%采用定向式灯罩,避免影响周围社区。4.7.3.2禁止工地灯光直射城市行人和车辆通行道路。4.7.3.3夜间尽量避免焊接等产生强光源的施工活动,或采取必要的围护措施。4.7.3.4夜间不施工时关闭现场强光源,只保留通道照明、生活区照明、值班照明,避免影响周围居民休息。4.7.3.5照明光束应该俯射施工作业面,禁止强光源直射敏感建筑物。如果因施工遮蔽路灯照明,应在受影响的一侧增设照明灯源,确保行人安全通过。4.7.4启动时间:2017年2月;完成时间:2017年12月。4.7.5所需经费:由项目部根据实际需要,列入项目环境支出。4.8运输遗洒控制方案4.8.1目标、指标:最大限度避免运输遗洒 ,避免影响周围社区。4.8.2公司负责部门:项目安全环保部;负责人:项目安全环保部负责人。4.8.3主要技术方案:项目根据施工现场重大环境因素清单中造成遗洒污染的因素,编制控制措施,确保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控制措施如下:4.8.3.1现场全部硬化,划分卫生责任区,保持场区清洁,不污染车轮。4.8.3.2自卸车、垃圾运输车运输时, 必须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4.8.3.3按地方规定和指定的地点弃运废弃物。4.8.3.4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必须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运输土方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挂帮上沿50 cm,边缘低于车辆挂帮上沿10cm,建筑清土或其它散装材料不得超过挂帮上沿。4.8.3.5成捆成条成箱物资的运输要码放整齐,捆扎牢固。4.8.4启动时间:2017年2月;完成时间:2017年12月。4.8.5所需经费:由项目部根据实际需要,列入项目环境支出。4.9化学危险品、油品泄露控制方案4.9.1目标、指标:最大限度避免化学危险品、油品泄露, 避免影响周围环境。4.9.2公司负责部门:项目物资设备部;负责人:项目物资设备部负责人。4.9.3主要技术方案:项目根据施工现场重大环境因素清单中关于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油品的因素,编制控制措施,确保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控制措施如下:4.9.3.1施工现场设立封闭式存放区,不同性质、不同应急响应方法的物品应单独存放,提供适宜的贮存环境,使用密闭式容器贮存,防止泄漏。4.9.3.2专人负责保管,严格领用审批手续,做好发放记录,定期进行清点,控制库存量。4.9.3.3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油品使用前 ,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专业施工员和安全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环境技术交底,必要时进行应急准备和响应培训,严格按操作规程和产品使用说明执行。4.9.3.4施工过程按规范使用专用容器和工具进行操作,尽量避免遗洒;备好防护用品,做好应急准备。4.9.3.5化学危险品、油品的运输、使用、存储按环境管理作业指导书中“危险品控制”相关规定执行。并严格遵守公司危险品管理制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第二十六项) 4.9. 4启动时间:2017年2月;完成时间:2017年12月。4.9. 5所需经费:由项目部根据实际需要,列入项目环境支出。4.10有毒有害气体控制方案4.10. 1目标、指标:最大限度避免有毒有害气体排放,防止大气污染,避免影响周围环境。4.10. 2公司负责部门:项目安全环保部;负责人:项目安全环保部负责人。4.10.3主要措施:编制控制措施,确保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控制措施如下:4.10.3.1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4.10.3.2在施工作业现场和室内严禁烧木头杂物取暖,一是控制有毒有害气体排放,二是避免人员中毒。 4.10.3.3不准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油棉纱、废油漆、木头等废弃物,避免造成大气污染。 4.10.3.4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和防火安全交底制度,严格执行防火措施并指定防火责任人,确保防火安全和环境控制。 4.10.3.5在室内、下穿道路及隧道内进行焊接、油漆、防腐作业,要采取强制通风,戴防毒口罩,安排专人监控等措施,严防作业人员中毒。 4.10.3.6采购部门对采购的施工材料等物资应选购无毒无害气体或采用新技术减少有毒有害气体的材料,最大限度地减少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放和对人体的伤害。 4.10.3.7焊工和其他作业人员在煤气管道、易燃易爆场所附近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措施方案进行施工作业。 4.10.3.8焊工或动明火作业的其他人员下班时,应严格检查作业现场有无火种和火灾隐患,确认无隐患后方可下班。 4.10.3.9购买或大修施工车辆及发动机等设备时,应检验设备、车辆排放尾气是否达标,不达标的不准购买和出厂。驾驶员、操作工和车辆、设备管理部门应经常查看尾气排放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修理。 4.10.3.10运输、加工、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品部门应严格履行公安、安全等部门的报批、报检手续并严格执行。 4.10.3.11现场对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分库、分类存放,不得超贮。 4.10.3.12在易燃、易爆危险作业场地和存放库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建立紧急预案和必要的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4.10.3.13施工现场应采用水冲式厕所,防止恶臭污染。4.10. 4启动时间:2017年2月;完成时间:2017年12月。4.10. 5所需经费:由项目部根据实际需要,列入环境支出。4.11固体废弃物控制方案4.11.1 目标指标:确保固体废弃物分类、按规定处置,防止对环境的污染。4.11.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单位内所有固体废弃物品。 4.11. 3 负责部门及职责:4.11.3.1 物业公司、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机关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处置;负责人:物业公司、公司办公室负责人。4.11.3.2项目部办公室负责项目部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处置;负责人:项目部办公室负责人。4.11.3.3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对项目部施工现场固体废弃物管理绩效进行检查;负责人: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人。4.11.3.4各职能部门/单位应配合、协助公司和项目部办公室对废弃物实施管理、处置。 4.11. 4 实施 :4.11. 4.1 所有固体废弃物,可以分为三类:(a)危险废弃物,危险废弃物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确认;(b)可回收废弃物,如:纸张、旧书刊、旧报纸等;(c)一般性废弃物(包括不可回收的和生活垃圾)。4.11.4.2 公司各单位应根据固体废弃物的类别设置垃圾箱(桶),放置于各项目部和公司指定区域,各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或放置指定堆放场所。 4.11. 4.3 放置废弃物的容器或堆放地要有明显标识:(a) 对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的物品要对放置的容器加盖,防止因雨、风、热等原因而引起的再次污染。(b)放置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如废胶水罐、清洁剂罐),要有特别的标识,以防止该废弃物的泄漏、蒸发和该类废弃物与其他废弃物相混淆。 4.11.4.4 各项目部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按废弃物类别投入指定垃圾箱(桶)或指定场地,禁止乱投乱放。放置属非危险废弃物的指定收集箱,严禁危险固体废弃物放置。4.11.4.5 公司办公室定期派专人收集机关办公区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交物资回收部门。 4.11.4.6 一般废弃物由专人负责外运处置。 4.11.4.7 危险固体废弃物由公司各单位设置专门场地保管,定期交有资质的部门处置。处置危险废弃物的承包方必须要出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处置废弃物的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公司各单位应与承包方签订协议合同,在协议合同中要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以保证该承包方按规定处置废弃物。4.11.4.8施工中建筑垃圾应在工程施工回填土中填埋或在顾客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处置。处置应符合当地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的规定。4.11.4.9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工程项目、建筑施工中的废弃物及建筑垃圾处置进行管理。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对固体废弃物处置的绩效进行监督检查。4.11.4.10 公司各单位要对废弃物处置承包方进行定期的资格确认,确认承包方的合法性。 4.11. 5.启动时间:2017年2月;完成时间:2017年12月。4.11. 6所需经费:由公司或项目部根据实际需要,列入环境支出。4.12建筑渣土排放控制方案4.12. 1目标指标:确保施工现场渣土运输及堆放管理规范,按规定处置;防止渣土运输车辆抛撒滴漏、带泥行驶;维护城市环境整洁,使文明施工做到规范化、标准化,防止对环境的污染。4.12.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内所有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土石方、泥浆、弃料和其他建筑垃圾的场外运输及堆放。4.12. 3职责:4.12. 3.1负责部门:项目安全环保部;负责人:项目安全环保部负责人。4.12.3.2项目各职能部门/单位应配合、协助项目安全环保部实施对建筑渣土及其他建筑垃圾的管理、处置。 4.12.4 实施:应结合地方环保局、城管和路政管理所的要求,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渣土运输管理措施。4.12.4.1选择渣土装运企业,并在土方施工前与有渣土消纳证和渣土准运证的渣土装运企业签订建设工程渣土装运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4.12.4.2项目应成立渣土运输及堆放专项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渣土运输及堆放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做到分工明确,层层落实责任,制定治理措施,确保落实到位。4.12.4.3要求渣土运输车必须封闭,防止遗洒,车轮出工地前必须清洗。4.12.4.4安排专人对进出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进行登记管理。4.12.4.5渣土及时清运,不能清运的施工场地内设置封闭的存土场,渣土集中存放,堆土全部用密目网进行覆盖。装载土方时挖掘机应将土方轻放,避免扬尘。4.12.4.6运送土方时,现场领工员旁站监督,必须控制装土量不能超过车的两侧挡板,并设置密封盖,严禁装载过满而撒出。4.12.4.7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地面土方作业。4.12.4.8其他建筑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吊运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清运时应及时洒水。4.12.4.9在进出施工现场的大门处设置洗水池,对进出场区的土方车辆轮胎,车帮、车体进行清理,避免污损场外道路;在土方施工所经过的临时道路安排专人对零星掉落的土石进行清理。4.12.4.10混凝土罐车出料口下端放置料兜,防止混凝土撒漏;对罐车在进出场的大门处进行车轮、车体清洗,避免污损场外道路;防止水泥浆随处流淌污染周围环境。4.12.4.11洗水池旁设置沉淀池,沉淀后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或经二次沉淀后做循环防尘使用。4.12. 5启动时间:2017年2月;完成时间:2017年12月。4.12.6所需经费:项目部根据实际需要,列入环境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