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施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PDF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AISIDI Co., LTD.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大道东泰然劲松大厦 20F)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5,00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45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10 年 5 月 17 日 拟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49,33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绍武、董事长兼总裁黄文辉、主要股东神州通投资、全球星实业分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可上市流通和转让。 郭绪勇等 90 名自然人股东所持股份系由 2007 年 12 月对本公司增资并经 2008 年 6月本公司以未分配利润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以及 2009 年 8 月本公司以未分配利润送股所获,该等股东分别承诺:对于 2007 年 12 月增资及 2008 年 6 月公司未分配利润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获得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对于 2009 年 8 月公司未分配利润送股增加的股份,若本公司在 2010 年8 月 20 日之前刊登招股说明书, 则该部分股份自工商变更完成之日 (2009 年 8 月 20 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可上市流通和转让。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 2010 年 3 月 2 日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2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 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3 释 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 爱施德 指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本公司本次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 万股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岳华会计师事务所 指 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 指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 爱施德有限 指 深圳市爱施德实业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深圳酷动 指 深圳市酷动数码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之全资子公司,系苹果数码产品中国区主要代理商之一 拉萨爱施德 指 拉萨市爱施德通信有限公司, 系发行人之全资子公司爱施德供应链 指 深圳市爱施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系发行人之全资子公司,主要为发行人提供仓储、物流等配套服务 北京酷人 指 北京酷人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系发行人之控股子公司神州通投资 指 深圳市神州通投资有限公司, 系发行人控股股东, 于2008 年 12 月 29 日变更为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全球星实业 指 深圳市全球星实业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主要股东 神州通物流 指 深圳市神州通物流有限公司, 系神州通投资之控股子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4 公司 神州通地产 指 深圳市神州通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系神州通投资之控股子公司 神州通国际、 爱施德国际 指 爱施德国际有限公司,后更名为神州通国际有限公司,系神州通投资之控股子公司 神州通旅游 指 江西神州通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系神州通投资之控股子公司 彩梦科技 指 深圳市彩梦科技有限公司,系神州通投资之控股子公司 神州通数码 指 深圳市神州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控制企业 神州通工业园 指 神州通工业园开发(江西)有限公司,系神州通投资通过神州通国际控股子公司 柘林湖旅游 指 江西柘林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系神州通投资通过神州通旅游控股子公司 神州通在线 指 深圳市神州通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系神州通投资之控股子公司 华夏风投资 指 深圳市华夏风投资有限公司, 系神州通投资控股股东天音通信 指 深圳市天音通信发展有限公司, 系天音控股之控股子公司 中邮普泰 指 中邮普泰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长远 指 中国长远控股有限公司 华松派普 指 北京华松派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诺基亚 指 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三星 指 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索尼爱立信 指 索尼爱立信移动通信产品(中国)有限公司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5 摩托罗拉 指 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苹果 指 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宇龙酷派 指 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赛迪顾问 指 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电信运营商 指 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及中国联通等 家电连锁零售商 指 苏宁、国美等 专业手机零售商 指 中域电讯、协亨及迪信通等 关键客户 指 中国移动等电信运营商及苏宁、 国美等家电连锁零售商。 增值分销 指 本公司在从事传统分销业务的同时, 为上游品牌手机厂商及下游客户提供包括产品研究、 市场策划、 价格管理、终端管理、库存管理、信息管理等增值服务 综合服务 指 本公司为电信运营商及家电连锁零售商等关键客户提供包括产品选型、产品管理、数据业务推广、定制手机包销、市场营销、资金、物流、信息、人员培训等手机销售综合服务 数码电子产品连锁零售 指 本公司通过连锁零售为消费者提供苹果品牌为代表的新潮数码电子产品 直供 指 分销商将产品不经中间环节直接销售给拥有自有零售店的客户 二级分销 指 分销商通过经销商将产品间接配送至终端零售商 核心产品 指 消费者定位明确,具有相当竞争优势,销量潜力大,能够带来较大的销量和利润的主力产品 覆盖店 指 本公司代理产品有真机库存的零售店 可控店 指 本公司派专人管理, 定期拜访并开展终端服务工作的零售店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6 运营商渠道 指 电信运营商所属的营业厅销售渠道 开放渠道 指 除运营商渠道外的所有销售渠道 全面零售店管理 指 以终端产值最大化为目标, 将零售店作为营销工作的出发点和核心,同时集中公司资源为零售店提供全面支持和服务的管理体系 ERP 系统 指 企业资源计划系统 Sell-through 指 本公司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或零售商的销售量 Sell-out 指 本公司将产品通过经销商或零售商销售给消费者的终端销量 股东大会 指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报告期、近三年 指 2007 年度 、2008 年度、2009 年度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招股说明书通常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7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 1、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44,330 万股,本次拟发行 5,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后总股本 49,330 万股,上述股份全部为流通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绍武、董事长兼总裁黄文辉、主要股东神州通投资、全球星实业分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可上市流通和转让。郭绪勇等 90 名自然人股东所持股份系由2007 年 12 月对本公司增资并经 2008 年 6 月本公司以未分配利润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以及 2009 年 8 月本公司以未分配利润送股所获,该等股东分别承诺:对于 2007 年 12 月增资及 2008 年 6 月公司未分配利润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获得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对于 2009 年 8 月公司未分配利润送股增加的股份,若本公司在 2010 年 8 月 20日之前刊登招股说明书, 则该部分股份自工商变更完成之日 (2009 年 8 月 20 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可上市流通和转让。 2、经本公司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并上市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得以实施,则公司 2009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剩余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以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于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国务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8 院于 2007 年 12 月 26 日颁布的国发200739 号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 “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 5 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原享受企业所得税 15%税率的企业,2008 年按 18%税率执行,2009 年按 20%税率执行,2010 年按 22%税率执行,2011 年按24%税率执行,2012 年按 25%税率执行”的规定。本公司及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全资子公司执行企业所得税税率依据上述规定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分 5 年逐步过渡到 25%。 4、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品牌手机销售集中的风险 2008 年我国手机销售金额达 1,811.90 亿元,我国手机市场呈现区域分散、结构复杂、消费需求差异大等特点,手机品牌厂商通常借助全国性分销商以提高产品销售效率,稳定市场份额。为顺应市场充分竞争的发展趋势,部分全国性分销商业务逐步由传统批发向销售渠道综合服务转变,在销售产品之外,提供科学的产品策划、价格管理、库存管理、终端促销、售后服务等系列增值服务。该等销售渠道综合服务商通常与手机品牌厂商建立更为紧密的协作关系。 在上游手机品牌厂商竞争激烈及分销市场集中度日益提高的趋势下, 本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销售渠道综合服务商,依靠突出的产品运营力、强大的渠道管控力和高效的运营效率,成为上游品牌厂商有效实施品牌战略和实现销售目标的重要合作伙伴。本公司在长期业务合作中与三星、索尼爱立信、宇龙酷派、苹果、摩托罗拉等品牌厂商建立了稳定的协作关系。 我国手机市场品牌集中度较高,诺基亚、三星、摩托罗拉、索尼爱立信、LG五大国际品牌厂商 2008 年的市场占有率合计达到 73.45%。本公司持续克服运营资金不足的困难,有效发挥产品运营优势,积极推进增值分销和关键客户服务,着重发展三星品牌中高端手机分销业务,获得较好的经营效益。上述经营策略有效实施的同时导致了报告期内三星手机的销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较高, 分别为 93.25%、 89.45%、 72.06%。 本公司依靠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 通过对近 20,000家以开放渠道为主的手机零售终端提供现场支持以及为中国移动等关键客户提供手机销售渠道综合服务,成为三星手机国内最大的销售渠道服务商之一,报告期内本公司三星品牌手机销售金额占三星国内市场份额一直保持领先地位。 在长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9 期的业务合作中,本公司与三星形成了相互依存的协作关系。虽然本公司有效拓展了苹果、索尼爱立信、宇龙酷派、摩托罗拉等重要品牌厂商,非三星品牌产品销售收入由 2007 年的 29,359.67 万元增长至 2009 年的 243,574.78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由 6.75%上升至 27.94%,但预期短期内业务主要集中于三星品牌的格局仍将持续。若三星的经营策略、市场竞争地位出现不可预期的重大变化可能给本公司短期内经营带来较大影响。 市场竞争的风险 国内手机销售行业市场化竞争明显, 销售渠道多样化, 但主要以全国性分销、厂商直供和电信运营商定制三种模式为主。本公司率先建立了实时终端管理体系,有庞大的专业化终端服务队伍对近 20,000 家以开放渠道为主的零售终端提供支持; 建立了完整、 高效的产品运营平台, 保持较高的盈利能力。 在分销领域,中邮普泰、天音通信、爱施德等全国性分销商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利用规模优势参与市场竞争。近年,国际销售渠道商开始参与国内市场竞争,该类国际渠道商在资金实力及信息系统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给国内的全国性分销商带来潜在的挑战。 随着国内手机市场竞争的加剧及电信运营商业务模式的创新, 厂商直供和电信运营商定制也成为手机销售的重要渠道,给本公司的增值分销业务带来竞争。本公司利用现有的销售网络体系、专业的服务能力以及与厂商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提供资金结算、物流配送、产品选型、产品组合、终端管理、市场策划、库存管理、信息服务等一揽子解决方案与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以及家电连锁零售商等关键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协作关系, 成为本公司在新的竞争环境下重要的经营模式。报告期为关键客户提供综合服务实现收入分别为 103,111.47 万元、236,463.97 万元、235,369.05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3.69%、32.72%、27.00%。本公司注重消费需求研究和服务方案策划,不断提高渠道有效覆盖和管控效率,向客户提供增值服务,有效协调品牌厂商、销售渠道、消费者及关键客户的供求关系,并持续推进稳健高效管理运营,上述因素使公司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了一定的竞争优势。如果不能有效识别行业环境、市场需求及市场结构的重大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或未能有效协调销售渠道各环节,以及内部管理失效, 均可能导致本公司在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能保持当前的竞争优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0 势,给公司业务增长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1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5,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 10.14%; 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市盈率: 49.4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09 年经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 49,330万股计算) 44.1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09 年经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 44,330万股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2.53 元/股(按经审计的 2009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 44,330 万股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6.59 元/股(在经审计后的 2009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的基础上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影响) 发行市净率: 6.83 倍(按询价后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绍武、董事长兼总裁黄文辉、主要股东神州通投资、全球星实业分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可上市流通和转让。郭绪勇等90名自然人股东所持股份系由2007年12月对本公司增资并经 2008 年 6 月本公司以未分配利润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以及2009年8月本公司以未分配利润送股所获,该等股东分别承诺:对于 2007 年 12 月增资及2008 年 6 月公司未分配利润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获得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对于 2009 年 8 月公司未分配利润送股增加的股份,若本公司在 2010 年 8 月 20 日之前刊登招股说明书,则该部分股份自工商变更完成之日(2009 年8 月 20 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可上市流通和转让。 承销方式: 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对本次公开发行的社会公众股采用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225,000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213,700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总额 11,300 万元,其中: 承销及保荐费为募集资金总额的 4.60% 审计费 420 万元 律师费 100 万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3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 司 名 称 :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英 文 名 称 : Shenzhen Aisidi Co., LTD. 注 册 资 本 : 44,33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黄文辉 设 立 日 期 : 2007年10月22日 公 司 住 所 : 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大道东泰然劲松大厦20F 邮 政 编 码 : 518040 电 话: 0755-2151 9888 传 真: 0755-8389 0101 互 联 网 址 : http:/ 电 子 信 箱 : IR 本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手机及数码电子产品销售渠道综合服务商, 以有效的服务模式提高品牌厂商对各类消费者的供应效率。根据消费者需求、产品特性以及客户特点不同,本公司通过增值分销服务为三星、索尼爱立信、摩托罗拉、宇龙酷派等手机品牌厂商大规模分销产品;通过连锁零售服务销售富有个性化、功能化的以苹果产品为代表的数码电子产品;并为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苏宁、国美等关键客户提供手机销售渠道综合服务。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本公司前身为深圳市爱施德实业有限公司,系由黄绍武等人于1998年6月共同出资创立,2007年10月,爱施德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深圳市爱施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4月24日更名为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本公司系由爱施德有限整体变更设立。2007 年 10 月 11 日,经爱施德有限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4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爱施德有限以截至 2007 年 7 月 31 日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净资产值 17,156.49 万元折为 10,000 万股, 其余的 7,156.49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爱施德,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本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出资到位情况业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岳总验字(2007)第 036 号”验资报告验证。2007 年 10 月 22 日,本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本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神州通投资 7,500 75.00% 2 全球星实业 2,500 25.00% 合 计 10,000 100% (二)发起人 本公司系由神州通投资、全球星实业发起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神州通投资、全球星实业之详细情况参见本节“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 (三)爱施德改制设立前后业务及资产演变情况 本公司系由爱施德有限整体改制变更设立, 承继了原爱施德有限从事的全部业务。本公司经营体系延续发展至今,整体业务流程如下图所示。原爱施德有限经营相关的全部资产、负债及人员全部进入本公司,改制设立时未发生资产、负债、人员重组事项。 增值分销爱施德 手机及数码电子产品品牌厂商 采购分销商/零售店营业厅或连锁店 综合服务 连锁零售 专卖店 终端用户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5 (四)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改制前后主要发起人神州通投资除持有本公司股权外, 还直接控股神州通物流、神州通地产、神州通国际、神州通旅游、彩梦科技等 5 家子公司;并通过神州通国际持有神州通工业园 100%的股权、与神州通旅游合计持有柘林湖旅游 100%的股权。各公司详细资料参见本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部分。 本公司改制前后,全球星实业除持有本公司股权外,还持有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州爱施德、拉萨爱施德、天津爱施德、北京爱施德、福州爱施德、杭州爱施德、南京爱施德、昆明爱施德、湖北爱施德、江西爱施德、石家庄爱施德、沈阳爱施德、济南爱施德、深圳酷动、长沙爱施德、上海爱仕得的少数股权。2007年全球星实业与本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上述少数股权转让给本公司。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 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化 本公司目前总股本为44,330万股,本次拟发行5,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9,330万股,以本次发行5,000万股计算,本次拟发行的社会公众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14%。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1 神州通投资 30,224.9968.18%30,224.99 61.27% 2 全球星实业 10,074.9722.73%10,074.97 20.42% 3 黄绍武 760.881.72%760.88 1.54% 4 黄文辉 483.61.09%483.60 0.98% 4 郭绪勇等 90 名中自然人股东 2,785.566.28%2,785.56 5.65% 5 社会公众股 - - 5,000.00 10.14% 合 计 44,330.00100.00%49,330.00 100.00%(二) 前 12 名股东的情况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6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有股东 94 名,其中自然人股东 92 名,法人股东 2 名。本公司前 12 名股东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任职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任职情况 1 神州通投资 30,224.99 68.18% 2 全球星实业 10,074.97 22.73% 3 黄绍武 760.88 1.72% 董事 4 黄文辉 483.60 1.09% 董事长兼总裁 5 郭绪勇 403.00 0.91% 董事、常务副总裁 6 夏小华 282.07 0.64% 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7 涂国文 120.89 0.27% 副总裁 8 周韶军 96.73 0.22% 北京酷人副总经理 9 杨有才 88.66 0.20% 助理总裁 10 黄益放 84.63 0.19% 助理总裁 11 刘红花 84.63 0.19% 监事会主席、审计部总监12 刘 浩 80.59 0.18% 深圳酷动常务副总经理 合 计 42,785.63 96.52% (三) 股东中战略投资者及其持股情况 本公司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四) 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 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主要包括:黄绍武系神州通投资、全球星实业之实际控制人;黄文辉通过其控股的览众实业持有神州通投资、全球星实业的股份。除此之外,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股权控制或直系亲属关系。 (五) 发行内部职工股及股东间接持股情况 本公司自成立至今,未发行过内部职工股。 本公司自成立至今,未有过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7 (六)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绍武、董事长兼总裁黄文辉、主要股东神州通投资、全球星实业分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可上市流通和转让。 郭绪勇等 90 名自然人股东所持股份系由 2007 年 12 月对本公司增资并经2008 年 6 月本公司以未分配利润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以及 2009 年 8 月本公司以未分配利润送股所获, 该等股东分别承诺: 对于 2007 年 12 月增资及 2008年 6 月公司未分配利润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获得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对于 2009 年 8 月公司未分配利润送股增加的股份,若本公司在 2010 年 8 月 20 日之前刊登招股说明书,则该部分股份自工商变更完成之日(2009 年 8 月 20 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可上市流通和转让。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本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手机及数码电子产品销售渠道综合服务商, 以有效的服务模式提高品牌厂商对各类消费者的供应效率。根据消费者需求、产品特性以及客户特点不同,本公司通过增值分销服务为三星、索尼爱立信、宇龙酷派、摩托罗拉等手机品牌厂商大规模分销产品;通过连锁零售服务销售富有个性化、功能化的以苹果产品为代表的数码电子产品;并为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苏宁、国美等关键客户提供手机销售渠道综合服务。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8 本公司运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及管理技术, 提升运营效率、 控制销售渠道风险、扩大运营安全边际,与传统手机代理商比较承担了风险管理、市场管理及终端管理等职能,并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 职能比较 传统手机代理商 本公司 职能比较 传统手机代理商 本公司 Sell-in(渠道购入) 有 有 Sell-through(渠道售出) 有 有 Sell-out (终端售出) 无 有 风险承担 有 有 交易功能 物权转移 有 有 资金流转 有 有 资金功能 信用风险控制 无 有 仓储 有 有 运输 有 有 物流功能 终端配送 无 有 渠道客户管理与覆盖 有 有 零售店覆盖 无 有 渠道覆盖功能 运营商营业厅覆盖 无 有 定制手机包销 无 有 产品研究 无 有 产品选择 无 有 信息管理 无 有 市场策划与管理 无 有 数据业务销售推广 无 有 零售店管理 无 有 库存管理 无 有 价格管理 无 有 培训与技术支持 无 有 增值服务功能 售后服务 无 有 (二)发行人的业务模式 增值分销 消费者购买手机主要关注便利性、多样性、价格、售后服务等。因此,本公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9 司以广泛的营销网络为三星、索尼爱立信、宇龙酷派、摩托罗拉等品牌手机厂商提供增值分销服务,包括产品研究、产品分销、市场策划、价格管理、终端管理、库存管理、信息管理等。本公司目前是三星、索尼爱立信的核心全国分销商,宇龙酷派 GSM 手机的唯一全国性分销商,摩托罗拉的区域分销商。 关键客户综合服务 随着手机销售渠道的发展,逐渐出现了家电连锁、电信运营商等新型手机销售终端,该类关键客户具有销售量大、网点数量多、资金实力强等特点。我国地域广阔、消费水平差异较大、手机产品种类繁多,加上手机产品生命周期较短等特点,该类客户要求全国性分销商提供多项服务满足其资金、物流、产品管理、业务推广、终端管理、市场策划、库存管理、信息服务等需求。本公司以关键客户服务为业务重心之一, 通过整合关键客户需求, 为关键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数码电子产品连锁零售 本公司连锁零售业务定位于销售具有个性化强、外形独特、功能新颖的新潮数码电子产品。消费者购买此类产品主要关注消费体验和交流、操作培训和持续服务等。本公司为苹果公司等产品个性化强的数码电子厂商提供连锁零售服务,是苹果公司中国最大授权零售商和经销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酷动已获得苹果公司授权,在深圳、浙江、山东等 16 个省份及区域销售苹果产品。 (三)发行人业务运营的关键因素 产品运营力 手机行业竞争激烈,手机价格变化频繁,总体而言手机价格随产品上市时间推移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因此,在某段时间采购价格(P1)确定并定期调整的情况下, 本公司销售价格 (P2) 超过采购价格的部分即为利润空间 (如下图所示) 。本公司通过有效的产品运营最大程度扩大销售产品的利润空间,延缓降价速度,同时降低公司经营风险。 渠道管控力 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 全面零售店管理及终端价格的有效管理构筑了本公司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20 强大的渠道管控力。对渠道的管控能有效地帮助品牌手机厂商进行产品营销推广、加快终端市场信息流反馈速度、维护市场秩序,最大程度提升本公司产品的销量。 运营效率 较高的运营效率带来资产周转率的提升, 使本公司以等量的资金支持更大规模的销售收入,提高资产收益率。本公司作为渠道综合服务商,依托完善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及高效的仓储、物流体系,具备了业内领先的供应链管理能力,有效提高了手机及数码电子产品分销渠道的供应效率;此外,本公司亦注重对资金、预算、应收账款及存货的科学管理,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发行人行业竞争及市场地位 随着手机行业竞争的加剧,手机分销市场逐渐集中,具有规模的优势分销商逐步提高市场份额,近年主要全国性分销商分销金额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2009 年上半年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公司名称 2009 年上半年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中邮普泰 29.0% 28.9% 39.70% 天音通信 28.6% 27.0% 23.90% 爱施德 12.2% 9.8% 7.40% 华松派普 4.5% 4.8% 3.10% 中国长远 2.5% 2.5% 4.40% 合 计 76.8% 73.0% 78.50% 数据来源:赛迪顾问;2009年8月。 (五)发行人竞争优势 突出的产品运营力 本公司建立了由产品研究中心、市场管理中心、销售管理中心组成的完整高效的产品运营平台,深度分析、了解消费者需求及产品定义,有效影响厂家研发环节; 开展产业环境研究、 竞品研究等, 提供产品开发建议, 协助厂家定制业务;为本公司及客户提供更精准的产品选择、产品线组合建议;为制定合理的市场推广策略、产品价格策略提供依据。本公司通过有效的产品运营最大程度扩大销售产品的利润空间,同时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根据赛诺统计数据显示,2008 年本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21 公司所代理三星中高端产品销量均高于其他全国性分销商所代理的同价格段三星产品销量。 强大的渠道管控力 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 全面零售店管理及终端价格的有效管理构筑了本公司强大的渠道管控力。 对渠道的管控能有效地帮助手机品牌厂商进行产品营销推广、加快终端市场信息流反馈速度、维护市场秩序,最大程度提升本公司产品的销量。 本公司销售网络覆盖30,000多家以开放渠道为主的零售终端, 形成了覆盖全国,深入市、县、乡镇市场的营销服务网络。 本公司执行以“Sell-Out”为核心的全面零售店管理理念,通过扩大销售终端的有效覆盖、提升零售终端服务水平、加强对终端市场及终端市场人员的管理以及改变销售人员的业绩考核办法等各种方法加强了对终端的管控能力。 此外,本公司通过总部集中统一管理销售政策和销售价格,依靠先进的销售终端M-PSI系统并委派市场管理人员监督,对终端价格进行管理,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 高效的运营效率 本公司作为渠道综合服务商,依托完善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及高效的仓储、物流体系,具备了业内领先的供应链管理水平,有效提高了手机及数码电子产品分销渠道的供应效率;此外,本公司亦注重对资金、预算、应收账款及存货的科学管理,控制企业经营风险并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公司目前已经建立起以ERP系统为核心,包括知识管理及办公自动化系统、分销管理系统、物流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等在内的企业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了业务流程的自动化处理和管理,成为进行有效的业务管理和流程控制的重要手段。 本公司设立了专业全资子公司爱施德供应链负责物流管理, 配合覆盖全国的分销网络,构建了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形成了强大的物流管理能力。 本公司财务管理主要包括资金管理、 预算管理、 应收账款管理、 存货管理等,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22 建立了包括资金管理制度 、 客户信用管理制度 、 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等规范性的内部规章制度, 一系列科学的财务管理方法和制度在控制企业经营风险的同时充分提高了本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成为电信运营商深度合作战略伙伴,为公司业务提供巨大发展空间 随着电信运营商竞争加剧, 全国性优势分销商成为各大电信运营商参与竞争的重要战略合作伙伴。本公司凭借较强的产品运营力、渠道管控力第一批成为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深度合作战略合作伙伴,本公司亦专设运营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