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2022贷款保证合同(合集15篇).docx

    • 资源ID:22820857       资源大小:43.37KB        全文页数:68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0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0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2022贷款保证合同(合集15篇).docx

    2022贷款保证合同(合集15篇)贷款保证合同1甲方(借款方):乙方(放款方):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签署本协议。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几条协议。一、甲方自愿用自购土地亩,地址:及其上所建工程平方米做为抵押贷款,贷款额度为1年年利息为,第2年年利息为15%,第3年及以后年利息均为15%。手续费为申请款项总额的5%一次性收取,合同另行签定。二、本次抵押贷款收取保证金三、乙方保证保证金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放款。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在约定期限内未放款成功,在15个工作日内,原款退回;15个工作日外,双倍返还保证金。若甲方同意延期贷款,双方协商再议。若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资料未准备齐或不要此款项,导致无法办理抵押放款,保证金不退。甲方:乙方:日期:日期:贷款保证合同2合同编号:_保证人(甲方):_住所:_电话:_法定代表人:_开户金融机构及帐号:_传真:_邮政编码:_贷款银行(乙方):_住所:_电话: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传真:_邮政编码:_为确保乙方与_签订的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第一条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元,贷款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第二条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第四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2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第六条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第七条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第八条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第九条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第十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第十一条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与甲方存款帐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_第十三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_(或授权代理人)_年_月_日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_(或授权代理人)_年_月_贷款保证合同3编号:自 然 人保证 合 同保证人: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邮政编码:住所及单位电话:工作单位:手机号码:配偶: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邮政编码:住所及单位电话:工作单位:手机号码:债权人(全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住所(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传真:为了确保以下简称债务人)与债权人于年日签订的编号为 (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义务得到切实履行,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愿意向债权提供保证担保。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约束双方共同信守。第一条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债权人处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主合同项下约定的业务种类为 ,本金数额为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 个月,自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如主合同实际履行债务的期限与本条约定不一致的,依主合同约定。第三条 保证方式本合同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第四条 保证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代理费等。第五条 保证期间5.1 本合同项下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两年。5.2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提前收回主债权的,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向债务人或保证人发出通知确定的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5.3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次日起两年。5.4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次日起两年。5.5 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方式的,则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日或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第六条 保证人声明与承诺6.1 保证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6.2 保证人有合法的财产和收入来源,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无贷款逾期、欠息、信用卡恶意透支或逃废债务等不良信用记录,无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或犯罪记录,且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6.3 保证人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且向债权人提供保证担保已征得配偶书面同意。6.4 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保证人保证债务人与承兑汇票的持票人、背书人或其他当事人发生的任何票据及非票据纠纷,均不影响保证人依本合同约定向债权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6.5 如实提供个人财产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股权、银行存款、债券等),并按债权人要求,如实提供个人职业、收入、财产、开支、负债、担保及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的情况(主要财产清单经保证人及财产共有人签字,作为本合同附件)。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证人自愿接受债权人对其收入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6.6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证人授权债权人基于信用风险管理之目的,通过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或其他数据信息系统查询、打印和保存保证人的个人信息和信用报告。6.7 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偿付债务本息和其他费用的义务,保证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保证人自愿如实提供在其他银行的个人帐户,清单如下:银行: 户名: 帐号:银行: 户名: 帐号:银行: 户名: 帐号:6.8 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解除主合同,或依据主合同约定提前收回主债权时,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应当在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履行连带保证责任。6.9 保证人作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发生下列事项时,保证人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债权人:6.9.1 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资产和债权转让、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以及其他可能对债权人权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形等;6.9.2 经营范围和注册资金发生变更、股权变动;6.9.3 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财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6.10 保证人作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发生下列事项时,保证人应当于事项发生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6.10.1 企业发生隶属关系变更、公司章程修改、组织结构调整等;6.10.2 企业歇业、申请或被申请破产、解散、被停业整顿、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等;6.10.3 企业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6.11 发生下列事项时,保证人应当于事项发生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6.11.1 姓名、住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或个人或家庭经济收入、个人身份关系、婚姻状况、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等发生变化;6.11.2 出现重大疾病,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涉及重大民事法律纠纷,财务状况恶化;6.11.3 发生其他不利于债权人债权实现的情形。6.12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除展期、增加主债权金额、提高贷款利率或变更币种之外,无须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在原保证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6.1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债权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仍在原保证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6.14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债权人书面许可,保证人不得再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质押、保证等任何形式的担保。6.15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证人发生本条6.9、6.10和6.11款所列事件或其他事件时,应当采取措施,确保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得以实现。6.16 当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债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第七条 违约责任7.1 本合同生效后,保证人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7.2 保证人在本合同第六条中作虚假声明,或不履行本合同第六条所作出的承诺,或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7.3 非因债权人过错而导致本合同无效的,保证人应当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担保范围内赔偿债权人全部损失。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8.1 本合同自保证人、保证人配偶、债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8.2 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约定外,保证人、债权人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8.3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8.4 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则保证人对于债务人因归还主债权本息和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9.1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保证人、债权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采用下列第项方式解决:9.1.1 向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9.1.2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9.2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第十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0.1 配偶书面声明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书面声明附后)。 10.2 。10.3 。 第十一条 附则11.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保证人、债权人之间的所有通知均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债权人给保证人的任何电传、电报一经发出,邮政信函一经送交邮局,即视为已送达至保证人。11.2 本合同一式份,保证人份、债权人 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 特别提示债权人已提请保证人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及其法律后果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保证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理解不存在异议。贷款保证合同4编号:借款人: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现住地址:贷款人:×银行×支行地址:借款人在本市_(售货单位)购买_,向贷款人申请借款。根据银行个人消费贷款试行办法,贷款人经审核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贷款金额及支付一、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元整。二、贷款支付的先决条件:借款人办妥贷款担保手续。三、借款人在此委托贷款人,在办妥全部贷未手续之日起的5个营业日内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借款人购买耐用消费品名义划入商品销售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借款用途四、借款专项用于个人消费贷款申请书(编号为_)所载购买公司所售耐用消费品。贷款期限五、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_年_月,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月_日止。遇合同借款日期与借款凭证记载日期不一致的,以借款凭证载明的日期为准。贷款利率六、本合同贷款月利率现为_。本合同约定利率执行期为一年,期满后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和当时的利率水平确定下一年的利率。贷款偿还七、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取扫月等额还款方式,分期9月)归还,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贷款发生的次月起每月二十日从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账户扣收或由借款人在贷款发生的次月起每月二十日前银行本贷款发放行还款,直至所有贷款本息、费用清偿为止。八、现每月还款本息额人民币(大写)_万_仟_佰_拾_元_角_分。本合同约定每月还款本息额执行期为一年,期满后根据贷款剩余本金、贷款剩余期限和当时的利率水平确定下一年的每月还款本息额。提前还款九、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一)借款人提前归还未到期贷款本金的,应至少提前三个银行工作日书面通知贷款人,该书面通知送达贷款人处即为不可撤消。贷款人在该月×日至该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理提前还款手续。(二)借款人经贷款人同意可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积欠本金,利随本清。贷款人不计收提前期的利息,也不退还或减免按原合同利率已收取的贷款利息。十、有下列情况之一项或几项发生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借款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一)借款人违反本合同之任何责任条款。(二)借款人发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之疾病、事故、死亡等和担保人发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合并、重组、解散、破产等影响借款人、担保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之情况。(三)借款人或担保人涉入诉讼、监管等由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宣布的对其财产的没收及其处分权的限制,或存在该种情况发生的可能的威胁。(四)借款人与耐用消费品销售单位发生退回全部商品之情况。合同公证十一、贷款人和借款人在本合同签订后,贷款人认为必要时,在贷款人指定的公证机关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借款合同公证,如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且累计三个月未能按期如数还款的,贷款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自愿接受执行,于此情况下不再适用本合同第九章规定。十二、同时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和本贷款的公证费用由贷款人负担。十三、单独办理本贷款的公证费用由借款人负担。违约责任十四、借款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对其欠款加收每日万之的逾期罚息。十五、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并且担保人未代借款人履行偿还欠款义务的,贷款人有权终止借款合同,并向借款人、担保人追偿,或依法处分抵押(质)物。十六、借款人申请贷款时提供的资料不实或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质)物出售、出租、出售出借、转让、交换、赠予、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质)物的,均属违约,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或处置抵押(质)物,并有权向借款人或担保人追索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发生的相关费用。十七、与耐用消费品销售单位因质量原因发生纠纷时,不得以此为理由不归还贷款本息。合同纠纷的处理十八、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争议,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贷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附则十九、本合同及其附悠扬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的协议方为有效。二十、本合同经贷款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借款人签名并加盖私章后与贷款担保合同一并生效,至借款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时终止。二十一、下列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合同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一)个人消费贷款申请书;(二)借、还款凭证;(三)个人消费贷款抵押合同、个人消费贷款质押合同、个人消费贷款保证合同;(四)抵(质)押财产清单。二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合同双方及抵(质)押登记机关、担保人、公证机关各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借款人:贷款人:(私章)(签名)年月日签订贷款保证合同5编号: 年字号保证人:身份证件号码:住址: 邮编: 电话:_(备注说明:适用于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情形)保证人: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 邮编: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电话: 传真: (备注说明:适用于保证人为非自然人的情形)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负责人:住所地: 邮编:电话: 传真:为担保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保证人愿意向债权人提供保证。双方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的词语解释依据主合同确定。第一条 主合同(备注说明:适用的在“”中划“”,不适用的在“”中划“×”)本合同之主合同为债权人与借款人之间签署的下列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编号为 的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 个人消费类汽车贷款合同/ 个人营运类汽车贷款合同/ 其它贷款合同: 。第二条 主债务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构成本合同之主债务,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等)、因借款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第三条 保证方式(备注说明:适用的在“”中划“”,不适用的在“”中划“×”)本合同项下保证人提供: 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自借款人办妥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主合同项下贷款所购房屋/汽车抵押登记手续并且债权人收到他项权证正本之日起,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不再发生新的保证义务和责任,但在该日之前已发生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构成本合同之主债务,保证人应对之承担保证责任。 全程连带责任保证。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均构成本合同之主债务,保证人应对之承担保证责任。第四条 保证责任如果借款人未按约定及时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主债务在本合同之外同时存在其他物的担保或保证的,不影响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及其行使。第五条 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若主债务为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第六条 本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主合同双方解除主合同或者使主合同提前到期的,保证人对于主合同项下已发生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主合同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除涉及币种、利率、金额、期限或其他变更导致增加主债权金额或延展主合同履行期限的情形外,无需征得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应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保证责任,但因国家利率政策调整导致利率变更的,无需征得保证人的同意。在需征得保证人同意的情形下,若未征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或保证人拒绝的,保证人对增加部分的主债权金额不承担保证责任,延展主合同履行期限的则保证期间仍为原定期间。第七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1、以下情况之一即构成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1)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履行保证责任;(2)发生可能影响保证人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承担重大负债等,严重影响保证人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3)保证人为企业的,终止营业或者发生解散、撤销或破产事件;(4)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规定;(5)保证人在与债权人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2、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债权人有权视具体情形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1)要求保证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2)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受理保证人在其他合同项下的业务申请;对于尚未发放的贷款、尚未办理的贸易融资,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发放和办理;(3)宣布保证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贸易融资款项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4)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终止或解除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其他合同;(5)要求保证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包括因实现债权而导致的律师费等相关费用损失等;(6)仅需事先或事后通知,将保证人在债权人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处开立的账户内的款项扣划以清偿保证人对债权人所负全部或部分债务。账户中的未到期款项视为提前到期。账户币种与债权人业务计价货币不同的,按扣收时债权人适用的结售汇牌价汇率折算;(7)债权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第八条 信用信息授权(备注说明:适用的在“”中划“”,不适用的在“”中划“×”)1、保证人授权:债权人在发生与保证人有关的下列情形时,可以通过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保证人的信用报告。(1)审核保证人的贷款申请;(2)审核保证人提供担保的申请;(3)对保证人名下已存在的贷款或担保进行贷后管理;(4)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保证人作为法定代表人或出资人信用状况的。保证人同时授权:债权人可以将保证人的信用信息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2、保证人声明:本人充分了解并清楚知道若本人发生本合同项下违约事件,债权人会将因此产生的本人不良信息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并在本人信用报告中予以体现。 若发生上述不良信息报送情形,债权人可以下述方式通知保证人,保证人联系方式以本合同载明的或按约定变更的保证人信息为准: 短信 电话 电子邮件 其他方式:(备注说明:保证人为非自然人时不适用本保证人声明)3、保证人知悉并理解上述授权条款内容,上述授权自保证人签署本合同之日做出并有效至主合同项下贷款结清之日。债权人超出上述授权查询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债权人承担。第九条 争议解决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用与主合同之约定相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第十条 其他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债权人不能从公共渠道取得的有关保证人信息,均构成保证人保密信息;除下述情形外,债权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1)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或授权的;(2)债权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有义务进行披露的,或根据司法、行政机关等有权机关要求的;(3)债权人因税务、审计、律师服务等要求或为履行本合同之必要而向承担保密义务的中介机构或其他第三方进行披露的。上述情形下的披露将可能会使相关第三方据此知悉保证人相关信息,并依法为保证人提供服务或采取可能涉及保证人的行为。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下列条件全部具备时生效:1、保证人签字(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情形)/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保证人为非自然人的情形);2、债权人的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及借款人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保证人: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有权签字人:年 月 日贷款保证合同6保证人:证件种类:证件号码:户籍所在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债权人:负责人:通讯地址:为保障债权人与主合同债务人所签订的编号为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保证人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向债权人提供保证担保,保证人、债权人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金额和期限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债务人在债权人办理主合同项下贷款的本金(大写);币种;利率:;贷款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共月。第二条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其它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第三条保证方式3.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时清偿本合同担保范围内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直接向保证人追偿,保证人应立即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第四条保证期间4.1保证额度和信用额度的有效期为年。额度有效期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主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4.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条的规定,本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关条款无效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保证人应承担连带责任。第五条保证人的陈述与保证5.1保证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5.2保证人签订本合同已依法取得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董事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5.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保证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5.3保证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债权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5.4保证人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保证,并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第六条保证人的义务6.1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或融资款本金及利息的,保证人应无条件地向债权人立即支付债务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6.2保证人应配合债权人对其经营、财务状况、收入情况和资信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债权人要求的一切财务报表、其他资料及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或信息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6.3保证人有下列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债权人,并且在主合同项下债权得到全部清偿前,除非得到债权人书面同意,不应采取下列行动:(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重要资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减资等。(3)对保证人经济状况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6.4保证人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七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1)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通讯地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作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2)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3)涉及重大诉讼案件,或主要资产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或其他司法强制措施;(4)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5)签署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6)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活动;(8)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保证人正常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9)保证人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10)住所等联系方式变更;6.5在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之前,保证人不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偿权。6.6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保证人仍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是,未征得保证人书面同意增加合同金额、改变合同币种、非因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延长还款期限的,保证人仅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币种、利率和期限承担保证责任。第七条扣划约定7.1保证人有到期应付的债务时,授权债权人扣划保证人在委托银行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7.2扣划后,债权人应将扣划所涉账号、主合同号、保证合同号、扣划金额、债务余额通知保证人。7.3扣划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保证人全部债务时,应首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费用,再按以下约定扣划:贷款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7.4扣划所得款项与需抵偿的债务币种不一致的,按委托银行在扣划日公布的汇率折算为抵偿债务的金额。第八条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争议依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1)向债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2)由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第九条其他条款9.1保证人有逃避债权人监督、拖欠保证债务、恶意逃废债等行为时,债权人有权将该种行为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9.2保证人已通读上述条款,债权人已应保证人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保证人对所有内容无异议。9.3保证人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了所有条款。9.4本合同经保证人签字、债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9.5本合同有效期内,保证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所有文书,视同送达。9.5本合同正本一式份,保证人、债权人、债务人各执一份。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保证人债权人负责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签署日:年月日签署日:年月日贷款保证合同7保证人(甲方):_住所:_法定代表人:_电话:_邮政编码:_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贷款银行(乙方):_住所: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电话:_邮政编码:_为确保乙方与_签订的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第一条 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贷款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

    注意事项

    本文(2022贷款保证合同(合集15篇).docx)为本站会员(l***)主动上传,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淘文阁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