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承揽加工合同汇编14篇.docx
2022承揽加工合同汇编14篇承揽加工合同1委托方:_纺织器材厂(甲方)承揽方:_电镀厂(乙方)1加工的项目、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项目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_元)总价(_元)交货日期一季度二季度镀锌综架_以上只_万_万_万淬火综条支_万万_万合计。2质量标准: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加工。在加工工艺过程及运输中甲方提供的加工件允许损坏千分之_,但损坏件必须归还甲方。3原料供应:加工用锌块由甲方供应。4交货方式:由乙方负责往返运输,运费由乙方自负。5质量验收方法:完成加工后由甲方按质量标准验收。6结算方式:xxxx。7违约责任: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镀锌、淬火等,乙方应按规定日期完成;逾期由乙方负担甲方的经济损失,每天按加工产品总值千分之_交纳罚金。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乙方加工物品,因而造成乙方停工损失,应按实际损失赔偿。甲方:_纺织器材厂 乙方:_电镀厂法定代表人:(盖章)_ 法定代表人:(盖章)_地址:_ 地址:_银行帐号:_ 银行帐号:_年_月_日承揽加工合同2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供料方(以下简称丙方):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丙方为甲方_加工原材料的指定供料方,乙方在甲方处所承揽的加工成品所需原材料须在丙方处采购。经三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工程项目名称:二、施工地点:三、工程量:四、工程总额及付款方式:1、工程总额:2、付款方式:3、甲方支付完毕工程款项,拥有制品所有权。五、工程期限:1、合同签定次日起核算,7个工作日。风险提示:加工承揽业务切忌质量约定不清或口头约定质量,目的在于避免发生纠纷。质量条款要约定明确仔细。如果质量是以样品为准,除了双方封存样品外,还应有样品质量描述的书面材料。以免样品灭失或自然毁损或对样品内部质量有异议而发生纠纷。六、乙方工作:1、保证在工程期限内完成工程的制作.安装工作。2、施工所有材料严格执行工程项目预算书所规定的规格、品型。七、甲方工作:1、保证如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项。2、乙方进入现场施工时,施工场地应具备施工条件。3、施工过程中协同乙方进行物业管理或相关管理单位的协调工作。4、负责合同约定门面标识的所有审批工作。八、丙方工作风险提示:原材料可以由定作人或承揽人提供。不管哪方提供,均要约定对原材料的质量要求。特别是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情况下,承揽方更要注意对原材料的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揽方因保管不善而造成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及完成的成果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应该负损害赔偿责任。为此,承揽方应该提高保管材料的风险意识。1、丙方应当提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符合同规定的,如果不符合规定,甲方声明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甲乙丙三方再次协商定价。2、丙方交货质量有瑕疵丙方还应承担返工返修、产品本身、物料或产品报废的费用、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乙方交货不及时承担责任等。九、验收:1、材料以工程预算书中所标明规格、品型验收。2、广告制作的规格、尺寸按施工图纸及说明验收(效果图仅作为视觉参考,不做为验收标准)。3、项目施工完毕由乙方工程监理先行自检,自检合格后上交工程验收单,由甲乙双方进行验收。4、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对质量如有意见,须在验收单中说明,经双方现场勘察,确有质量问题的,乙方进行后期整改。5、工程验收单支付甲方时,甲方应在接收单手续上签字或盖章,收到工程验收单三日内,甲方无意见说明或无任何书面意见,视为验收合格。十、保修:1、甲方如发现制品损坏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制品检修,通报维修情况。24小时内保证制品的正常使用。十一、安全责任:1、乙方施工户外广告制品机构安全责任1年。2、施工过程中,乙方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员工或第三者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3、因使用不当、擅自改造、灾害及不可抗力造成制品损坏,乙方免除安全责任。十二、合同变更:1、合同内容及条款的变更,需双方代理另立合同附件,签章有效。2、因合同变更造成与本合同相关内容不符时,以合同变更后的附件为依准。十三、违约责任:1、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在施工期内完成工程,逾期一天扣罚工程总额1%。2、甲方如不能如期支付工程款项,逾期一天扣罚工程总额1%。3、因审批手续造成工程延期或罚款甲方承担所有责任。4、在甲方逾期未付应付款项时,乙方拥有制品所有权。5、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违反约定,另一方可不再履行合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赔偿。6、在双方发生纠纷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朝阳法院提起诉讼。十四、附件:1、双方公司经营执照(加盖公章)2、工程项目预算,施工图及效果图。十四、合同成立和生效1、本合同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和解决均适应中国法律。2、附件及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持1份。十五、其他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的,经甲乙双方或甲乙丙三方协商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有关方盖章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后补充协议为准。若协商不成的,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解释的规定。(以下无正文)甲方:委托代理人: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_年_月_日乙方:委托代理人: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_年_月_日丙方:委托代理人: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_年_月_日承揽加工合同3合同编号:_订立合同双方:_定作人:_(以下简称甲方)定作人法定代表(负责)人:_ 签约人:_定作人承办单位:_联络人:_联系电话:_定作人机构地址:_传真电话:_承揽人:_(以下简称乙方)承揽人法定代表(负责)人:_签约人:_承揽人营业执照:_生产报刊亭许可证明:_承揽人机构地址:_联系人:_联系电话:_银行开户许可证:_ 开户行:_帐户: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省局要求,双方议定乙方承揽甲方报刊亭的加工与安装,此项承揽合同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标的乙方承揽甲方所需报刊亭的加工与安装合同标的额为:XX万元。第二条制作报刊亭的数量、规格、价格(价款单位:每个/人民币万元)注:整个承揽加工合同按每个报刊亭的单价为结算价,该结算价格含:包工、包料、包装运输、安装费、及其他相关的税费。第三条加工、制作与安装、要求1、报刊亭安装后稳定、可靠,空间利用充分,使用面积不小于XX平米。2、使用材料:所有外表面使用大于XXmm厚不锈钢板,结构采用不锈钢柱、不锈钢方钢骨架,透明部分不少于XX%,使用XXmm弧型热弯加强度有机玻璃,顶部硬塑料玻璃钢压模一次成型,内设图书报刊架。附件包括:推拉窗、电源接线板、电表一块,蓝色阳光板封顶,并有通风口一处。第四条验收标准和方法、乙方将报刊亭样品(按照甲方要求的规格、材质)制作成品后,交甲方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方可生产。、甲方验收采用样品验收与成品交付验收相对比,也可采取随机抽验.第五条交货时间和地点及包装运输要求、交货时间:乙方必须保证在XX年XX月XX日前全部交货。、交货地点: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的安装位置,并安装完毕。、包装运输:乙方在交货时,应对成品进行包装,并保证信报箱在运输过程中不被损坏,如有损坏或变型、划漆等由乙方负责保修。第六条报刊亭安装及验收与售后服务、乙方对制作的报刊亭进行安装;、经乙方安装的报刊亭,必须经甲方验收,遇有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XX日内予以整改,不予整改、或两次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按该报刊亭价值扣除XX做为另行维修费用,并不返还乙方(按双方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验收);、乙方承诺为甲方制作的报刊亭因质量出现问题,XX年内免费进行保修,超过XX年或属甲方原因损坏进行维修的,需付工本费;、乙方承诺对甲方使用的报刊亭进行终身维护。第七条结算方式、期限及安装费用、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1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预付款。、乙方交货后1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帐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60。、乙方按期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5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95。、剩余的合同标的额5(XX元)价款,作为乙方向甲方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一年后经甲方正常使用确无质量问题,甲方主动将乙方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拨付乙方。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甲方在乙方为其制作报刊亭期间随意改变数量或到货无故拒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的标的额XX的违约金;、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乙方拨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除补交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XX 的违约金。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未按甲方的质量要求,隐瞒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质论价外,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XX违约金;、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如发现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交付报刊亭,每逾期一天,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XX的违约金。第十条纠纷的处理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XX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附则、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对具体制作报刊亭数量有变更的以书面文字通知为准,口头通知无效,报刊亭规格的变动以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条款为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_ 乙方:_签约人:_ 签约人:_签约地点:_ 签约地点:_签约日期:_年_月_日 签约日期:_年_月_日承揽加工合同4委托方:_公司签订地点:受托方:签订时间:标的、数量、价款:1、验收标准:按双方确定的样品验收。受托方须将送货单随货同行,并将送货单及物流单一起交给委托方收货人员,内容包括商品名称、单品规格、单品件数及单品数量,按委托方提供原样验收,如果由于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由受托方负责赔偿,并执行相关行业标准。2、质量要求:应提供盖有鲜章的出厂检验报告单(包括质材、检验依据、执行标准等),特殊产品须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随货同行或提前送达)。3、结算方式:委托方支付30%预付款,收到货验收合格入库后再支付60%,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待下次合同履行时支付,但时间不超过45天下单,如未下单即付清上笔合同10%尾款。4、包装标准:货物外包装必须在外包装的醒目位置整齐标注,内容包括商品名称、单品规格、单品数量(每层数量_数/每排数量_数)。5、(交)提货方式及地点:委托方厂房内。6、运输方式及到站(港)和费用承担:受托方承担。7、交货地点、日期及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发货,逾期按合同总额1%支付违约金。8、保密条款:双方应当对本协议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因商业秘密泄露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由受托方承担,同时委托方有终止一切合作的权力。9、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被告方地法院提起诉讼。10、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后制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传真或扫描件有效)委托方:_公司受托方: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表:委托代表:传真:电话:开户银行:帐号:地址:传真:电话:开户银行:帐号:地址:年 月 日年 月 日承揽加工合同5订立合同双方:承揽方:××县木具厂以下简称甲方定作方:××县百货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加工成品品名规格(长,宽,高cm)单位数量备注玻璃柜台130x40x90件120塑料台面柜台180x100x95件10其中不带抽屉玻璃台面柜台180x100x95件20棉布货架180x40x200件10大百货电器货架180x80x200件5小百货货架180x50x200件80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第五条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25000元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元计算,共计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元计算,共计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第十条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元(贰万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的违约金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的违约金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于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甲方:××县木具厂(盖章)代表人:黄华新(签名)地址:七都镇电话:开户银行:××县支行七都镇营业所帐号:乙方:××县百货公司代表人:王新法地址:城关中山街号电话:开户银行:××县支行帐号: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承揽加工合同6甲方:(委托方)_乙方:(承揽方)_经甲乙双方协议,就有关承揽加工事宜,拟结本合同,以兹双方信守。一、产品名称及加工数量。1、名称:不锈钢水泥焊接轨道板。2、数量:附加工图纸36份,按图纸数量要求加工。以上产品由甲方委托乙方才承揽加工。二、相关事宜:1、由甲方提供相应产品的原材料至乙方指定加工场所。2、乙方按产品图纸规定要求进行加工,其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技术文件规定要求。3、甲方委派质检代表跟踪乙方加工过程及时解决质疑问题。4、乙方加工过程的切削余料由甲方回收。5、产品出厂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适当的运输车辆及司机,乙方承担油料耗费及搬运事宜)6、产品出厂前由甲方委派代表按图纸规定要求全面验收,其不合格损失由乙方承担。7、加工后的变形度由乙方按图纸要求校正。三、时间要求:自甲方提供原材料之后起,乙方在30天内全部按数完成该批产品加工合同,如甲已双方各自遇到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影响到材料提供及加工阻力时,必须提前通知对方,协商解决。四、加工费用:该项目合同总体加工费用20万元,由甲方承担增值税务,甲乙双方不得中途变更。五、付款方式:乙方交付产品后,甲方一次性付款,剩余作为质量保证金至业主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全部付清余额,如甲方违约,则按日向乙方支付2%的违约金。六、其他事宜: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甲方协商解决,如双方达不成协议,可提交仲裁机构解决。2、在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补充。3、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_盖章:_签约人:_职务:_电话号码:_已方:_盖章:_签约人:_职务:_电话号码:_时间:_年_月_日承揽加工合同7答辩人:XXXXXXX地址: 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被答辩人:XXXXXXXX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 XXXXXXXXXXX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的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日前答辩人已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贵会已予以立案受理。现被答辩人向贵会提出对仲裁协议效力及仲裁管辖异议,对此,答辩人特作如下答辩:一、在双方签署的定作物合同第十六条中约定:“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可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虽然该约定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与上海仲裁委员会有一字之差,但是能够确定就是指上海仲裁委员会。二、尽管上海市的区域内有二家仲裁机构,但是属于上海市的仲裁机构仅此一家,另一仲裁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顾名思义不属上海市,他只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派出机构,不属上海市。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解释第三条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因此,虽然双方约定是上海市仲裁委员会,名称不够准确,但无可争议就是上海仲裁委员会,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该仲裁协议有效,上海仲裁委员会具有管辖权。综上所述,答辩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贵会受理本案符合法律规定,被答辩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于法相悖,恳请贵委依法作出决定予以驳回。此致上海仲裁委员会答辩人:特别授权代理人:承揽加工合同8定作人:签订地点:承揽人:签订时间:年月日第一条 加工物、数量、报酬、交货期限加工物规格计量、报酬、交货期限及数量数量名称、型号单位、单价金额合计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第二条 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材料规格计量数量质量提供日期消耗定额名称型号单位(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第三条 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第四条 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第五条 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第六条 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第七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第八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在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日内答复。第九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第十条 加工物的交付方式及地点:第十一条 加工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第十二条 报酬的结算方式及期限:第十三条 定作人在年月日前交定金(大写)元。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第十五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定作人(章):承揽人(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鉴(公)证机关(章)账号:账号:经办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监制部门:印制单位:承揽加工合同9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一般来说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和检验合同等。其中的定作合同是承揽人用自己的设备、技术、材料和劳力,应定作人的特殊要求制作成品,定作人接受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定作合同与买卖合同经常被混淆。一、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分标准。法律之所以区分各种有名合同,并在实体法和诉讼法中针对各类合同作出不同的法律规定,原因在于立法者对各种契约关系中的利益关注程度不同。首先,从实体法即合同法的规定来看,虽然二者具有相似性,但定作合同还是有着与买卖合同的显著区别:比如合同法规定定作人对承揽人的工作有监督、检查权,定作人有单方改变定作方案的权利,有单方要求承揽人停止加工行为的权利,承揽方未经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等。法律赋予定作人如此诸多的权利,也就是让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反过来也就是说,只有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的合同,法律才确认其为承揽合同。从合同当事人的角度来解释也就是说,只有在定作人有控制生产人生产过程、而相关商品生产人也同意定作人对自己的生产过程进行必要控制时,双方才称得上达成了“加工承揽”的合意。在现实中,即便有的合同作了诸如“留置权”的约定,但如果该合同中没有定作方控制生产过程的意思表示,或者该合同明确排斥定作方对生产方的必要控制,则不论双方在合同中如何约定留置权,都不能认定双方签定的合同是承揽合同。 其次,从诉讼程序法来看。最高法在关于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解释中,明确将承揽合同的加工地作为承揽合同的履行地以及诉讼管辖地,做如此规定,是为了达到最大限度的查明案件真相的目的,即通过诉讼管辖权的制度构建,使法院最大可能的接近案件主要事实的发生地,以方便办案。这说明司法机关关注的也是承揽合同的加工过程,审查的重点也是加工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从这一方面来看,说明法院系统亦认为注重加工过程约定的合同才是承揽合同,反过来解释就是,不注重加工过程而只注重标的物交付和转让的合同的应当是买卖合同。由此可见,二者的区别关键在于: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注重的是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和监督;如果一个合同规定了定作人对生产过程的必要的控制权,而且这些控制权显然属于该合同的重要部分,则该合同应属于承揽合同,反之则属于买卖合同。二、其他具体区别:1、买卖合同以转移所有权为目的,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只是承揽人完成工作后的一项附随义务。2、在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都是一定的物;在承揽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主要是一定的行为。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双方约定的出卖人应交付的物;承揽合同中的标的物只能是承揽人严格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而完成的工作成果。4、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工作成果,这种工作成果是特定物,如有着特定的尺寸和功能。5、承揽合同的定作人在工作成果未完成之前,随时可以解除合同;而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并无此权利。6、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自合同成立起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可由买受人承担,也可以由出卖人承担。承揽合同中在工作完成前,只能由承揽人自己承担工作物意外灭失的风险。因此,实务中最重要的是审查该合同有无意在强调标的物的接受人对生产进行控制的内容。比如审查合同有没有约定标的物接受人享有材料选材或者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权、是不是享有单方设计变更权或终止定作权。这些约定不一定全部具备,但是必须能显示出定作人对生产过程的必要控制,如果没有体现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应认定为买卖合同。反之则认定为承揽合同。承揽加工合同10甲方(定作方):乙方(承揽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一、加工制作内容1、按甲方提供之图纸加工,甲方提供图纸项目全称为。2、制作内容(1)主钢构:由定作方提供钢板材质:;系列:;吨位:;单价约元(大写:);(2)次钢构材质:;吨位:;单价约元(大写:);(3)其他:以上主构件进行抛丸除锈,由定作方提供油漆,刷面漆道,底漆道。二、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1、合同总价暂定为元,(大写)(以实际决算为准)。2、合同签订当日甲方付元,(大写)给乙方作为合同定金(最后一次提货时抵充货款,如甲方定金当日未到乙方公司账户,本合同不予生效)。3、结算方式:按合同规定及甲方图纸制作,成品按理论重量进行决算(以现金或转账)。最后一次提货前将所剩价款一次性付清,否则不得提货。三、质量要求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钢结构制作、验收规范(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认真加工制作,确保构件质量达到钢结构规范要求。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原材料质量保证书、合格证,且质量、厚度偏差均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3、要求第三方检测单位为:(1)检测内容:抗滑移系数实验超声波探伤检测钢材力学性能复验(2)其他检测项目:。(3)试验检测费用:合同价格甲方自理四、交货地点和时间1、交货地点:甲方在乙方厂房内提货。2、交货时间:年月日开始提货。五、包装及运输1、乙方负责装车,装车时应按照规定要求进行装运。要求运输公司使用足够数量的垫木,尽量避免运输过程中出现构件变形、油漆损伤,装车费包含在合同价内。2、甲方负责运输,运输标志应该按要求实施(具体要求由甲方在发运前另行交底)。3、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构件到位后甲方负责卸车。六、双方权利及义务1、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构件图纸套,并签字认可。由乙方按照甲方图纸进行加工制作。2、甲方应对乙方加工制作过程中的疑问及时给予解答,若需要修改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否则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应当顺延交货时间。3、甲方如现场发现严重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接到通知后小时内赶到现场协助解决。4、乙方质量问题导致返工,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返工费及直接费用。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八、合同纠纷处理方式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九、附则1、本合同式份,双方各执份。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此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订补充合同。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承揽加工合同11承揽方:_地址:_邮码:_电话:_法定代表人:_职务:_定作方:_地址:_邮码:_电话:_法定代表人:_职务:_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加工成品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