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麻醉药品管理制度.docx
2022年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篇一: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法以及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管理方法,为了严格麻醉药品管理,保证临床的平安运用,制定本制度。 (二)麻醉药品是指连续运用后,产生身体依靠性,能成瘾癖的药品。麻醉药品品种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机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麻醉药品详细品种另列) (三)运用麻醉药品必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所在科科主任填表审请,考核合格,院长批准,医务科将审批表副页及签名字样送药剂科备案,方有麻醉药品处方权。 (四)麻醉药品的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二日常用量,冲剂、酊剂、糖浆剂等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运用不得超过七天。麻醉药品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楚,开方医生名章清晰可见;配方时应严格核对;配方和核对人员均应签名,并建立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册。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或亲属开处方运用麻醉药品。 (五)因工作须要,留存指定基数麻醉药品的科室,其管理均应按本制度执行。因治疗而运用麻醉药品后,须补充基数时,应持处方(如为注射剂应随带空安培)送交药剂科换药;注射剂处方和空安培二者缺一不得换药。 (六)对晚期癌症病人因剧痛而需麻醉药品止痛者,凭“麻醉品专用卡”运用麻醉药品。专用卡由医院保存,病人凭身份证道医院挂 号,开方取药;发药部门应具体记录发药的数量及发药时间。专用卡的运用期限为二个月,过后仍需运用者,须重新办理换卡手续。 (七)严格麻醉药品管理。禁止非法运用、转让或租借麻醉药品。麻醉药品要有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红色)、专册登记。麻醉药品要实行交接班制度。处方保存三年备查。对违反规定、滥用麻醉药品者有权拒绝发药,并刚好向医院领导或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药品监督部门汇报。对利用工作便利,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处方,骗取,滥用麻醉品的干脆负责人,将视情节赐予相应处理。 篇二: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汇总1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汇总 依据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和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方法等法规,为严格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医疗平安运用,结合我院实际状况,特修订我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内容如下: 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运用定期检查制度 (一)科室主任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小组成员对药剂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各环节进行检查、督促。检查内容包括:验收选购、入库药品、出入库登记、调剂运用等环节中的各种登记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等;并作好检查记录。 (二)定期对各药房、临床科室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的运用、管理状况全面检查;检查运用数量及基数是否相符,各种记录是否完整、药品质量保管等状况。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选购、验收管理制度 (一)选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凭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根据年度选购安排,到具备麻醉药品经营资格的指定单位购买。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要依据实际运用状况,保持合理库存。 (三)购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自行提货且付款要实行银行转帐方式。 (四)库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必需做到双 人验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且清点到最小包装,发觉问题要刚好,并作好验收登记。 (五)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需做到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采纳专簿记录,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状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六)在验收中如发觉缺少、破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要求双人清点登记,刚好上报医院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储存、保管、发放管理制度 (一)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对进出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其次类精神药品严加管理,单独保管,专柜专锁。 (二)药库应加强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每月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三)药房管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人员要作好出入库登记。要做到两人复核。 (四)药房管理麻醉药品人员每月对所管理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盘点,要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五)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运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查找或者追回。 (六)根据规定保管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各种登记。 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调配、运用管理制度 (一)门诊调配运用管理 1、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用专用处方。开具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楚,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 2、运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短期镇痛门诊患者,每张处方注射剂为一次常用量,只限患者就诊时运用,严禁交患者自用。缓控释制剂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不得超过3天。 3、对癌症难受患者和中、重度慢性难受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量不得超过3日用量,缓控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用量,且必需在院内运用。 4、医生开具的全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由开具处方医生派本科室护理人员到药房办理取药手续,在院内给病人注射后将空安瓿送回药房并做好空安瓿登记。病人不在医院内而又必需运用麻醉药品注射剂时,由开具处方医生联系门诊部出诊至病人家中运用并刚好将运用过的空安瓿送交药房进行登记。 5、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细致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签署姓名,并进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员拒绝发药。 6、门诊药房对运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处方医生、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专用帐册的保存应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2年。 7、门诊药房不得为患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办理退药。对患者不再运用麻醉药品,将剩余麻醉药品无偿交回医院的,医院应做好回收记录,按规定集中销毁,不得再次运用。 (二)住院药房及病房运用管理 1、住院病人运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嘱、病历、应与处方相符。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2、住院病人运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要具备手写处方与医嘱单时,才能发放。由病房护理人员办理取药手续。调配好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核对人核对无误后,发给取药护理人员,并要求药护理人员在处方上签收。 3、住院部药房设专用帐册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日期、领用部门、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生产批号、疾病名称、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处方医生、发药人、复核人,领药人、原存数、发出数、现存数。空安瓿数。 4、病房运用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设立基数,专柜加锁,专册登记,登记表内容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基数、日期、床号、患者姓名、性别、疾病名称、数量(支/片)、处方医师、执行护士、核对护士、药品批号、原存数、补充数、现存 数、空安瓿数。病房交接每班清点,每班有专人签名负责。 五、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 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制度 (一)对运用过程中残损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要仔细保存好,刚好填写破损登记,双人签字。并本科室麻醉药品主管人员确认后,由主管人员保管,等待处理。 (二)对由于特别状况造成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超过有效期限而不能正常运用的,应上报院主管领导审批后,可作过期报损处理。 (三)药剂科对待报损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仔细填写销毁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品名、规格、单位、数量、有效期、生产单位、销毁缘由、批准部门。 (四)对已填写报损登记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剂科集中管理,再次确认无误后,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到现场监督销毁。 (五)依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要求,储存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库房、调剂室必需配备保险柜,门、窗安装防盗设施。 (六)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用交接班记录。每班次仔细清点数量,发觉问题刚好查找缘由,对不能确认正常消耗的,要刚好向主管领导汇报。 (七)临床科室所存放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实行专人管理,建立交接班记录。临床科室要将本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名单上报药剂科。 (八)储存、保管过程中发觉丢失、被抢、被盗的、骗取或冒领的,要刚好、严密爱护现场,马上逐级向医院主要领导及分 篇三: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运用定期检查制度 检查内容包括:验收选购安排、入库药品、出入库登记、调剂运用等环节中的各种登记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等;并作好检查记录。药房则检查运用数量及基数是否相符,各种记录是否完整、药品质量保管等状况。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选购、验收管理制度 (一)选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凭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根据年度选购安排,到具备麻醉药品经营资格的指定单位购买。不得自行提货且付款要实行银行转帐方式。购买要依据实际运用状况,保持合理库存。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需做到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采纳专簿记录,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状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在验收中如发觉缺少、破损的应要求双人清点登记,刚好上报医院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储存、保管、发放管理制度 (一)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对进出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其次类精神药品严加管理,单独保管,专柜专锁。 (二)药房管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人员要作好出入库登记。要做到两人复核。每月进行盘点,要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三)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运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查找或者追回。根据规定保管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各种登记。 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调配、运用管理制度 (一)门诊调配运用管理 1、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用专用处方。开具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楚,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 2、运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短期镇痛门诊患者,每张处方注射剂为一次常用量,只限患者就诊时运用,严禁交患者自用。缓控释制剂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不得超过3天。哌醋甲酯片用于儿童多动症时运用时间为15天。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 超过7日常用量。鉴于我院是精神病专科医院,若其次类精神药品是用于精神疾病的长期治疗时,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0天,医生必需重签名。 3、对癌症难受患者和中、重度慢性难受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量不得超过3日用量,缓控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用量,且必需在院内运用。 4、医生开具的全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由开具处方医生派本科室护理人员到药房办理取药手续,在院内给病人注射后将空安瓿送回药房并做好空安瓿登记。病人不在医院内而又必需运用麻醉药品注射剂时,由开具处方医生联系门诊部出诊至病人家中运用并刚好将运用过的空安瓿送交药房进行登记。 5、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细致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签署姓名,并进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员拒绝发药。 6、门诊药房对运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处方医生、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专用帐册的保存应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2年。 7、门诊药房不得为患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办理退药。对患者不再运用麻醉药品,将剩余麻醉药品无偿交回医院的,医院应做好回收记录,按规定集中销毁,不得再次运用。 (二)住院药房及病房运用管理 1、住院病人运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嘱、病历、应与处方相符。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2、住院病人运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要具备手写处方与医嘱单时,才能发放。由病房护理人员办理取药手续。调配好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核对人核对无误后,发给取药护理人员,并要求药护理人员在处方上签收。 3、住院部药房设专用帐册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日期、领用部门、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生产批号、疾病名称、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处方医生、发药人、复核人,领药人、原存数、发出数、现存数。空安瓿数。 4、病房运用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设立基数,专柜加锁,专册登记,登记表内容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基数、日期、床号、患者姓名、性别、疾病名称、数量(支/片)、处方医师、执行护士、核对护士、药品批号、原存数、补充数、现存数、空安瓿数。病房交接每班清点,每班有专人签名负责。 五、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制度 (一)对运用过程中残损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要仔细保存好,刚好填写破损登记,双人签字。并通知本科室麻醉药品主管人员确认后,由主管人员保管,等待处理。对由于特别状况造成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超过有效期限而不能正常运用的,应上报院主管领导审批后,可作过期报损处理。 (二)药剂科对待报损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仔细填写销毁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品名、规格、单位、数量、有效期、生产单位、销毁缘由、批准部门。对已填写报损登记的,药剂科集中管理,再次确认无误后,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到现场监督销毁。 (三)依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要求,储存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库房、调剂室必需配备保险柜,门、窗安装防盗设施。 (四)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用交接班记录。每班次仔细清点数量,发觉问题刚好查找缘由,对不能确认正常消耗的,要刚好向主管领导汇报。 (五)临床科室所存放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实行专人管理,建立交接班记录。临床科室要将本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名单上报药剂科。 (六)储存、保管过程中发觉丢失、被抢、被盗的、骗取或冒领的,要刚好、严密爱护现场,马上逐级向医院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卫生局、公安部门、药监局报告。 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的空安瓿收回管理制度 (一)临床科室护理人员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的空安瓿、残留液的回收登记制度。内容包括:日期、病人姓名、上次取药名称、数量、批号,退回空安瓿名称、数量、批号,退回人、收到人。 (二)连续运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的,要求患者在下次取药时将运用过的空安瓿交回。 (三)空安瓿数量不足于上次发药量的,按实际交回数量核发当次药品。 (四)对交回的空安瓿,要仔细查对批号,不是本药房所发药品的空安瓿,应当拒绝发药。 (五)对收回的空安瓿,主管人员要保存好,计数管理,定期上报科室主任监督销毁,并填写销毁记录。内容包括:日期、销毁安瓿名称、数量、批准人、销毁人、监督人。 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师处方管理制度 (一)执业医师必需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执业医师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 药品。 (二)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复印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病历由门诊部保管。 (三)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院内运用,不得带出医院;假如患者确须要在家中运用,必需由医院派医务人员带注射剂出诊至患者家中运用,并刚好将运用过的空安瓿送交药房进行登记。 (四)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须要带出医院运用时,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患者或者其代办人出示下列材料后方可开具处方: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患者户籍薄、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身份证明;代办人员身份证明,并将代办人员身份证明留存在患者门诊病历中。 (五)对长期运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建立随诊或者复诊制度,要求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并将随诊或者复诊状况记录病历。 (六)开具麻醉药品、第一、二类精神药品必需运用相应的专用处方。处方内容必需齐全、书写规范,医师签名必需与留样一样。严禁签署空白处方。 (七)药剂人员严禁调配不符合规定的处方。 八、专用处方管理制度。 (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由医院根据国家规定样式统一印制。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为淡红色,处方右上角分别标注“麻”、“精一”;其次类精神药品处方为白色,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 (二)印制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入库后即移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职管理人员,专职管理人员应当场清点,记录处方起止号码,入库保管。 (三)并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领用登记册,记录内容:领用日期、领用科室、处方起止号码、领用人签名、发放人签名。 (四)各科室运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白专用处方,应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各科室须要运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由各科室的护士长到专职管理人员处领用,一次领用处方不得超过1本(101张),要妥当保管,并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运用状况登记册,记录以下内容:处方领入日期、处方起止号码、处方运用日期、运用处方号码、运用处方医生。 (五)实行领用、运用、退回、销毁登记管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作废时,各科室登记后交回药剂科专职管理人员。 (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三年,其次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两年。处方保存期满后,经主要领导、分管院长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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