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关于承揽合同14篇.docx
2022关于承揽合同14篇关于承揽合同1签定日期:xx年xx月xx日定作方(甲方):xxxx电话:xxxxxx承揽方(乙方):xxxx电话:xxxxxx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加工承揽合同,并严肃履行。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加工费单价金额定作方供应原材料:原材料规格单位数量日期成品单位耗用量1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xxxxxxxxxx。2产品检验标准和方法:xxxxxxxxxxxx。3交货地点及运输办法、运杂费用和负担:xxxxxxxx。4货款及费用结算办法及期限:xxxxxxxxxxxx。5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甲方(盖章):xxxx乙方(盖章):xxxx关于承揽合同2定作人:签订地点:承揽人:签订时间:年月日第一条 加工物、数量、报酬、交货期限加工物规格计量、报酬、交货期限及数量数量名称、型号单位、单价金额合计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第二条 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材料规格计量数量质量提供日期消耗定额名称型号单位(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第三条 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第四条 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第五条 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第六条 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第七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第八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在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日内答复。第九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第十条 加工物的交付方式及地点:第十一条 加工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第十二条 报酬的结算方式及期限:第十三条 定作人在年月日前交定金(大写)元。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第十五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定作人(章):承揽人(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鉴(公)证机关(章)账号:账号:经办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监制部门:印制单位:关于承揽合同3委托方:xx纺织器材厂(甲方)承揽方:xxxx电镀厂(乙方)1加工的项目、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项目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 (元)总价(元)交货日期一季度二季度镀锌综架xx以上只xx万xxxx万xx万淬火综条支xx万万xx万合计2质量标准: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加工。在加工工艺过程及运输中甲方提供的加工件允许损坏千分之xx,但损坏件必须归还甲方。3原料供应:加工用锌块由甲方供应。4交货方式:由乙方负责往返运输,运费由乙方自负。5质量验收方法:完成加工后由甲方按质量标准验收。6结算方式:xxxx。7违约责任: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镀锌、淬火等,乙方应按规定日期完成;逾期由乙方负担甲方的经济损失,每天按加工产品总值千分之xx交纳罚金。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乙方加工物品,因而造成乙方停工损失,应按实际损失赔偿。甲方:xx纺织器材厂法定代表人:(盖章)xxxx地址:xxxxxx银行帐号:xxxx乙方:xxxx电镀厂法定代表人:(盖章)xxxx地址:xxxxxx银行帐号:xxxxxxxx年xxxx月xx日关于承揽合同4甲方(发包方):_乙方(承包方):_依照_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提供施工机械承包甲方发包工程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施工项目名称.施工内容施工地点施工期限:_年_月_日起至相应工程完工。第二条施工机械及工程款计算与支付一、机械设备:序号_、机械名称_、规格_、型号_、数量_(台)。二、工程款计价方式:累计签发的时间,按累计时间乘以单价进行计算,不考虑作业次数。单价为:用挖斗_元/小时,用破碎_元/小时。三、工程款计算方式说明1、甲方在乙方当次台班完工后,由甲方指定的现场代表向乙方出具机械工作时间签证单;并认可此人签发的单据,2、机械设备按实际工作时间进行计量,精确到分钟。连续作业(或机械故障)间歇时间在10分钟内,不予以扣除台班时间,超过10分钟应扣除相应时间。3、乙方每天工作后应及时要求甲方给予签发单据,签发单据的时间若超过1天甲方将不予认可其量。四、支付方式甲方以工程开工日为起算日,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项按现场工程完成进度付款,完成工程进度50%时,甲方按挖机总工时的30%支付乙方款项,完成工程进度100%,甲方按按挖机总工时的60%支付乙方款项,余款待甲方工程建设方结算付款后全部结清。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工程款时,应由乙方本人向甲方出具工程款收款单第三条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一、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甲方的书面通知将工程所需的机械运送至本项目施工现场。二、甲方应就乙方提供机械的型号、规格、附件、数量、质量等与乙方共同进行验收并签署书面的确认书。必须进行安装、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三、甲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款外,其余因机械设备运输、使用、施工等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四、机械设备由乙方负责管理。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法规,持证上岗。乙方也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承担机械设备管理,受托方行为视为乙方行为。乙方应提供机械设备管理的资料,满足施工项目受检需要。五、因故障造成机械无_常运行,乙方应及时进行维修。甲方按照当班次机械设备的实际运转时间向乙方出具相关的工程签证单。六、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乙方应及时组织抢险,防止事态扩大,保护现场,并报告甲方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因以下情况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及全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1、属于乙方使用不当或者现场安全措施不当所发生的事故;2、属于违章操作或非现场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发生的事故;3、属于机械设备制造质量、机械设备技术状况不良、机械设备发生故障,安全装置失效所发生的事故;4、其他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该项目的施工进度和管理要求对乙方的工程机械进行统筹安排,包括机械的数量安排、组合安排、工作时间安排、工程配合安排等。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机械设备和驾驶员。甲方认为驾驶员不能胜任,乙方应在24小时内换人,否则甲方将另行安排机械进场,乙方无条件退出。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若因乙方机械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机械;乙方不能履行前述义务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4、若乙方因机械设备和驾驶员均不能胜任作业要求,甲方可无理由,无条件的中止乙方继续作业,甲方可按排其他机械进场施工。乙方无条件退出,并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甲方施工。5、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向乙方出具有关工程签证单并支付合同价款。6、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机械进出场、维护作业、工作操作的协助和便利。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向甲方提供约定的合格机械设备。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文件。2、乙方应当提供技术保障,承担机械在施工期间的维修保养义务。3、乙方派出随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5、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合同价款。第五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一、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时,每逾期一日,须按应付款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三个月仍未清偿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损失赔偿。二、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机械设备或提供的机械设备型号和规格与合同不符,经甲书面告知仍不能按时履行或达不到甲方要求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供机械设备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元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乙方逾期超过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因乙方机械设备故障、违章作业或因乙方违反了本合同第三条第五项、第六项的约定且将可能导致甲方工程延误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场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4、除本条前三项约定外,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义务而导致甲方因此遭受经济损失时,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并按该损失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5、乙方与甲方订立本合同后,乙方有义务协调项目所在地的四邻关系、周边关系、村民关系,自行排除一切第三方的阻挠或干扰;若乙方无法履行以上承诺而导致甲方无_常施工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经济损失。第六条不可抗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明。第七条解决争议的方式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木合同及附件共_页,一式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_份,乙方_份。2、小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关于承揽合同5签订合同单位:_(以下简称甲乙方)签订条款如下:1产品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价格及交货日期等如下表规定产品名称型号规模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金额交货日期及数量十万千百十元角分合计人民币(大写)2交货办法(1)交货地点:_(2)运输:由甲代办,但一切运杂费用等由乙负责,甲交运日期即为交货日期。3付款办法:货物交货后,供方随同提单向乙托收或将单据寄交乙方,乙方根据供方单据电汇供方。4验收办法:乙应派员到甲仓库验收,如不能派员验收,甲方即按合同规定产品规格数量代为检验。5附则(1)合同如有修改须经双方同意,双方另行签订合同。(2)在执行合同期间,如遇市场情况变化或其他原因乙方须在_天前通知撤销加工合同,否则按违约处以_罚金赔偿对方损失。(3)本合同须经双方签章并鉴证后生效。(4)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5)货物运达站_(6)收货人_(7)合同纠纷的处理_甲及代表人:(签字盖章)_乙及代表人:(签字盖章)_开户银行:_ 开户银行:_帐号:_ 帐号:_电话:_ 电话:_签订日期:_年_月_日关于承揽合同6订立合同双方:建设单位:_(以下简称发包方)施工单位:_(以下简称承包方)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名称:第二条:工程地点:第三条:建筑面积:第四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第五条:工程期限(开工、竣工时间)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第七条:承包形式及材料设备供应第八条:发包方义务:1.开工前_天,甲方给乙方施工图一式_份,并做到“三通一平”; 办好施工许可证。(甲方可委托乙方做“三通一平”工作,另行签订协议执行)2.按协议分工,开工前_天甲方办好材料供应并交乙方签认。3.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验收工作, 负责监督工程质量。4.按协议负责按期拨款。5.第九条:承包方义务乙方负责:1.按协议分工负责材料供应。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形象进度表。开工前5天交甲方一式二份。3.按施工图负责组织施工,按期竣工。4.竣工后,5天内按规定将竣工资料整理好交甲方。5.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进行。6.第十条:违约责任及奖励条款第十一条:其他协助条款。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_份,承包方、发包方各一份,报送_、 _各一份。第十三条:合同有效期及合同争议解决。第十四条:附表及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文件。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法定代表人:_ 法定代表人:_地址:_ 地址:_开户银行:_ 开户银行:_帐号:_ 帐号:_签约日期:_年_月_日关于承揽合同7承揽方:_地址:_邮码:_电话:_法定代表人:_职务:_定作方:_地址:_邮码:_电话:_法定代表人:_职务:_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加工成品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第五条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第十一条其他约定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10%30%)或酬金总额的_%(20%60%)的违约金。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20%60%的幅度)违约金。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处理: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份,交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定作方:_代表人:_年_月_日承揽方:_代表人:_年_月_关于承揽合同8订立合同双方:承揽方:××县木具厂以下简称甲方定作方:××县百货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加工成品品名规格(长,宽,高cm)单位数量备注玻璃柜台130x40x90件120塑料台面柜台180x100x95件10其中不带抽屉玻璃台面柜台180x100x95件20棉布货架180x40x200件10大百货电器货架180x80x200件5小百货货架180x50x200件80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第五条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25000元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元计算,共计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元计算,共计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第十条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元(贰万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的违约金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的违约金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于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甲方:××县木具厂(盖章)代表人:黄华新(签名)地址:七都镇电话:开户银行:××县支行七都镇营业所帐号:乙方:××县百货公司代表人:王新法地址:城关中山街号电话:开户银行:××县支行帐号: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关于承揽合同9订立合同双方:承揽方:县木具厂 以下简称甲方定作方:县百货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加工成品品名 规格(长,宽,高cm) 单位 数量 备注 玻璃柜台1304090 件 120 塑料台面柜台18010095 件 10 其中不 带抽屉玻璃台面柜台18010095 件 20 棉布货架18040200 件 10 大百货电器货架 18080200 件 5 小百货货架 18050200 件 80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第三条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第四条 图纸由乙方于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第五条 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25000元。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第十条 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20000元(贰万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