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docx
202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仔细落实建筑工程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其次条公司负责人、项目经理和班组长作为企业、项目部和班组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分别组织公司平安生产管理机构、项目部专职平安管理人员和班组成员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并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人员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第三条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三级制度,即公司级检查、项目自查、班组长和个人平安生产检查。第四条公司级检查是指由公司总经理、主管质量平安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公司领导带队或分支机构领导带队,平安生产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有关技术人员或分支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的平安生产事故隐患大检查。除此之外,平安生产管理部还组织专业性、季节性、验收性、节前性、常常性检查。节假日重点查岗位、查值班、查节前教化、查现场。对查出的隐患,必需马上开具施工现场平安违章单,落实“三定”措施,平安生产管理部负责复查(或托付分支机构负责复查)。第五条项目部自查是指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平安、各分包单位负责人(或班组长)等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检查,并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周期密度。项目部还应依据施工期间季节气候改变,刚好增加防洪、防风、防冻、防煤气中毒等季节性平安检查,还应特殊留意做好重大节假日前后的平安项目部专职平安管理人员必需实行全日巡检制度,对于高危急性的作业应实行旁站监督。第六条班组长(或分包单位负责人)每天上下班前应检查各自作业区域平安,制止三违,对涉及到自己工人的一切危急源要刚好反馈给施工负责人。项目部做好纪录、组织协调、并解除隐患。其次章职责第七条企业负责人(法人)职责:1、企业负责人(法人)应根据公司领导带班制度和公司抽查时辰表的支配,带队深化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平安生产状况,以及项目经理的带班生产状况,检查记录应分别在公司平安生产管理部和施工现场存档备查。2、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平安生产疑难问题。第八条公司平安生产管理部职责:1、帮助公司负责人制定企业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排,并督促实施。2、帮助公司负责人制定企业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排,检查工程项目的平安状况,对达不到规范和公司要求的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进行奖罚。3、对现场平安生产疑难问题提出指导性看法,并督促项目部实施。第九条分支机构职责:1、刚好对项目部隐患排查治理绽开工作监督管理,要求项目部建立实时检查、班检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2、帮助项目部刚好实施治理消退平安生产事故隐患。第十条项目经理职责:1、项目部作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项目经理应当将平安生产作为首要责任,全面驾驭当班平安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急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平安作业。2、刚好发觉并组织消退事故隐患和险情,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当现场出现重大平安隐患或遇险情时,刚好实行紧急处置措施,并马上下达停工令,组织人员刚好有序撤至平安地带。3、项目经理接到上级部门下达的责令停产整改指令,必需马上停止生产,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项目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制订整改方案,并刚好报送上级部门。停产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还应包括平安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职工平安教化和培训等内容。5、履行平安生产职责制规定的其它职责。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参照抽查(检查)安排,项目经理部应结合公司实际和项目的进度、周边环境、重点时段以及存在的危急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状况,分别从平安行为、现场实体、平安生产违章行为等三方面确定隐患排查的内容和重点。同时,针对现场存在的深基坑、高支模等超过肯定规模的危急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状况,加强对重大危急源的预控,一旦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刚好实施治理消退,并将相关状况进行登记存档和报告。第十二条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行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岗位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定期检查次数分支机构每月不应少于一次,项目部每周不应少于一次,并应分别由公司负责人(或公司平安管理机构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带班检查;专项检查应依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在重点施工环节刚好段、生产平安事故发生后、企业或项目部内部机构人员调整后等事故易发时段适时组织开展;岗位检查应由项目部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班组长每天进行巡查,施工人员在上岗前也应对作业环境、自身劳动防护状况等进行自查。第十三条公司和项目部均应各自做好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记录,其中公司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还应分别在公司平安生产管理部和项目存档备查。对检查中发觉的事故隐患均应报项目经理,应根据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定的程序、要求,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到位”,整改完毕后应组织复查。对一时难以整改并对邻近作业面的施工平安造成严峻影响的重大平安生产事故隐患,应暂停施工或局部停工,同时将该隐患的排查治理状况根据重大事故隐患的要求落实整改,并填写相关检查表刚好上报。岗位检查中发觉的需报项目经理落实专人、材料、设备方能整改的隐患,也应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第十四条平安生产管理部应刚好向公司总经理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状况。每半年末月的15日前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状况进行统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向公司总经理报告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状况,并帮助公司负责人上报南方集团公司。第四章考核奖惩第十五条平安生产管理部于每半年底对各级带班状况进行考核,并结合考核状况进行奖惩。第十六条嘉奖细则:1、对仔细贯彻执行国家平安生产方针和平安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方法,并使本单位长期保持平安生产或扭转平安生产被动局面成果显著的有关领导,结合年度考核对其进行嘉奖。2、对检查过程中能刚好发觉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开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由本级单位一次性嘉奖20xx元。3、对检查过程中能刚好发觉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开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由本级单位一次性嘉奖20xx元第十七条惩罚细则:1、公司负责人、项目经理和班组长不按要求组织检查、履行职责,忽视平安生产造成事故者,应担当平安责任,并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惩罚。2、公司领导(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带队检查时间不符合规定的,每少一天惩罚20xx元;年度累计3个月未按要求落实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的,惩罚5000元以上,并取消个人评奖资格。3、项目经理未落实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赐予5000元以上惩罚。4、项目经理因其他事务离开施工现场,但未向项目建设单位或公司请假擅自离开者,处以20xx元以上罚款。5、因平安生产事故问题引发相关方投诉、上级(或政府相关部门)警告、惩罚及不良行为公示的,责任单位除担当损失外,将被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同时,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指责。6、伪造平安生产事故隐患状况记录者,每发觉一起,对责任单位处以每人每天1000元以上罚款。不刚好上报事故隐患状况及公司要求上报的其他相关信息的,视状况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对超过肯定规模的危急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无检查的赐予20xx元以上惩罚。7、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未执行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而发生平安生产事故的,依法从重追究其的责任。8、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经公司指正不改的,加倍惩罚并接着整改。视情节严峻予以相关行政处分。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平安生产管理部负责说明。第十九条本制度发行之日起实施。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一、总则(一)为实行“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落实全市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平安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平安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全市交通行业平安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浙江省平安生产条例和平安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全市交通行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和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实施监管督查。(三)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需坚持“政府领导、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为主”和“实事求是、科学认定、分级管理”的原则。(四)本制度所称的平安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行政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平安隐患排查治理。二、职责分工(五)生产经营单位是平安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主动主动开展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六)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和城区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内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并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辖区内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在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同时,还应向上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备案。(七)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向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市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辖区内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较大隐患和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八)各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对杭州城区各基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向市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城区各基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较大隐患和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对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重大隐患治理赐予指导、帮助。(九)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各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各类重大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上报申请市政府、省政府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级以上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协调和督查工作。三、隐患排查(十)平安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平安生产管理制度,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急状态、人的担心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十一)平安隐患按危急程度和整改难度可分为三级: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觉后能够马上整改解除的隐患。较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生产经营单位自身能够完成整改的,但需?过肯定时间整改治理后方能解除的隐患?<BR> 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很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需经过较长时间整改治理后方能解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解除的隐患。(十二)生产经营单位是平安隐患排查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平安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按规定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地开展平安隐患排查工作。班组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排查,车间每半个月至少开展一次排查,企业(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排查。(十三)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各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应每月对本辖区、本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平安隐患抽查,对存在的较大隐患和重大隐患应每半月至少组织一次督查。(十四)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对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各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开展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检查或督查。四、隐患治理(十五)生产经营单位是平安隐患治理的主体,对发觉的平安隐患应马上组织治理。一般隐患应立整立改,刚好消退隐患;较大隐患应成立专项治理小组,限期治理;重大隐患应制定整治方案,实施分级挂牌督办治理。(十六)重大隐患治理原则上实施三级挂牌督办治理,即实行“各基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各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市交通主管部门”三级挂牌督办治理。(十七)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向当地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挂牌督办治理,成立以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重大隐患治理小组,组织专家组评估,制订整改方案。整治方案主要内容:1、治理期限和目标;2、治理措施;3、责任部门、责任人员以及经费和物资保障;4、应急救援预案。(十八)对已明确的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当地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和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依据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治方案,刚好向生产经营单位下达平安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负责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完成隐患治理。平安隐患整改通知书主要内容: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某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削减各类事故,全面实现某公司平安生产,制定本方法。其次条平安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和建设过程中违反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平安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急状态、人的担心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某公司所属各单位。其次章事故隐患分类第四条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觉后能够马上整改解除的隐患。第五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肯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解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解除的事故隐患。第三章责任分工第六条某公司主管平安的公司领导责任分工。(一)负责审批某公司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二)负责审批某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第七条各单位和作业部级领导责任分工。(一)组织实行上级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管理细则;(二)组织并参与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对短暂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逐级上报;(三)按月组织探讨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状况,布置有关专业部门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隐患,组织制定相应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事故隐患治理资金;(四)组织对相关外协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第八条各专业系统责任分工。(一)某生产、调度系统1、发觉危及人身平安的重大事故隐患或紧急状况时,要马上下达停产、停工处理指令,不得违章指挥;2、对于发觉的事故隐患要做好生产平衡工作,调整运行方式刚好支配时间进行解决;3、处理事故隐患时,做好鱼雷罐、原燃料等大宗物资运输协调;4、对危及人身平安的液态金属隐患或紧急状况,做好指挥预案。(二)设备部1、组织开展工业建筑(含建筑物和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平安检查,对发觉的事故隐患刚好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2、组织制订设备、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以及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申请、支配,并组织事故隐患治理工程、项目的实施;3、组织对检修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三)科技信息部1、组织对衡器、计控爱护系统的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2、组织辖区内作业层及化学品的事故隐患检查工作,对发觉的事故隐患刚好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四)人力资源部1、组织开展岗位劳动纪律状况和劳务用工管理状况的检查,对存在隐患组织落实;2、组织开展消防、交通、治安专业的平安检查,对发觉的事故隐患刚好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3、对发觉、解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实施嘉奖,并依据某公司领导批复,组织做好嘉奖的审核、兑现。(五)办公室1、组织开展食品卫生、行为规范、职工后勤的平安检查,对发觉的事故隐患刚好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2、组织制订公共卫生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3、组织对绿化、保洁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六)财务系统在编制资金预算的同时,将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纳入资金预算支配,并对提出的事故隐患治理资金进行审核,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七)工程部1、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平安检查,对发觉的事故隐患刚好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2、组织制订在建工程、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3、组织对工程单位施工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八)能源部1、组织开展能源介质系统和报警防护设施的平安检查,对发觉的事故隐患刚好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2、组织制订有毒有害等危化品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九)平安专业系统1、组织或督促各级人员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治理状况和各项措施落实状况;2、组织对重大危急源隐患状况进行监督监控;组织制订重大平安生产事故、急性职业中毒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3、负责事故隐患的归口统计上报工作。第四章事故隐患的排查与统计上报第九条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第十条在事故隐患排查中,各单位根据区域分工、包机制度明确每台设备、设施、每个区域、部位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人,对所辖设备设施、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刚好发觉事故隐患,并刚好上报或组织处理。第十一条应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某公司的有关规定,班组按班次、作业区按日、作业部按周、公司层按月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第十二条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分部门级、区域级和班组级三级排查制度,均建立“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见附件1),由上一级主管负责人进行检查和签认。第十三条各专业系统应根据各自的工作范围、职责分工,分别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工作开展状况按时限要求向上级领导和平安专业汇报。第十四条对检查发觉的各类事故隐患,应逐级进行登记或上报。(一)一般事故隐患1、班组应刚好处理,并记录在平安工作日志中;2、当日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班组上报作业区,由作业区填写“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并明确整改时限、负责人和限制措施;3、一周内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作业区上报作业部,由作业部组织制定整改安排。实行限制措施,并落实到岗到人,同时填写“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二)重大事故隐患:应马上上报部领导和某公司有关专业部门。报告内容应当包括: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缘由;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3、隐患的治理方案;4、防止发生事故的限制措施。第十五条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状况应按月、年进行统计,于每月初5日前,每年1月15日前向公司平安专业分别上报上月及上一年“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度、年报表”(附件2),“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表”(附件3)“生产平安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汇总表”(附件4)。统计分析表应由主管领导签字,实行零报告制度。第十六条各级专业部门有权对所管辖的专业范围内发觉的事故隐患向责任单位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并督促进行治理整改。由上级专业部门下达的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按时限要求刚好进行反馈。第十七条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单位,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平安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业主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第五章事故隐患的治理第十八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本着边排查、边整改和“三定四不推”的原则,严格根据“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限落实”的要求,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治理整改,确保治理整改到位。第十九条一般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限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由某公司组织专业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实行强制性监控措施,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整改的目标和任务;(二)实行的方法和措施;(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四)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五)整改的时限和要求;(六)平安措施和应急预案。其次十条重大事故隐患需某公司支配安排治理的,隐患所在单位应提出详细整改方案,刚好上报某公司平安专业,并制定具体完善的应急处置措施。其次十一条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在整改结束后,应刚好向某公司提出验收申请,由某公司对事故隐患治理状况进行现场验收或向上级提出验收申请。其次十二条短暂整改不了的事故隐患,要实行有效措施,加强限制。无法保证平安的,应在停产或停止运用的状况下进行事故隐患治理整改。并依据其级别,分别由所在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主体为对应级别的负责人或分管专业。第六章事故隐患的嘉奖和惩罚其次十三条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嘉奖制度,激励、发动职工发觉和解除事故隐患,对发觉、解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经单位申报、专业部门审核、某公司批准后,赐予一次性嘉奖,嘉奖标准按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其次十四条依据事故隐患所在部位,根据区域分工对责任人落实考核。凡被公司级专业管理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单位考核500-20xx元/项,对单位行政一把手考核200元/项;凡被部门专业管理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区域考核200-1000元/项,对区域长考核200元/项;凡被部门区域长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班组考核200-500元/项,对班组长考核100元/项。其次十五条未按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或上报,导致发生事故,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格考核。情节严峻的,由某公司专业部门提出看法,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七章附则其次十六条本方法若与上级下发的相关管理规定相违反,以上级下发文件为准。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一、为了建立公司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削减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平安,制定本制度。二、职责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平安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平安隐患。2、公司平安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平安员)负责公司平安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各部门(车间)、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觉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和公司领导报告。3、公司平安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开展平安生产检查,发觉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刚好整改;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查出的平安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立平安事故隐患信息档案。4、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平安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5、财务部门负责平安事故隐患报告嘉奖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6、生技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三、平安事故隐患依据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以下状况列为平安生产事故隐患:1、 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兼职)平安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与教化培训,或其平安资格证书无效的;新职工入厂未进行三级平安教化的。2、 液化气钢瓶、电葫芦、叉车等特种设备未取得合格证、运用证和检验检测过期的。3、 操作人员不熟识本岗位的平安操作规程或未根据操作规程要求作业的;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正确穿戴平安防护用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的。4、 车床、锯床、钻床等机加工设备不符合以下平安要求的:(1)防护罩、盖、栏应完备牢靠。(2)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完好。(3)各种限位、联锁、操作手柄要求灵敏牢靠。(4)机床PE连接规范牢靠。(5)机床照明符合要求。(6)机床电器箱,柜与线路符合要求。(7)未加罩旋转部位的楔、销、键,原则上不许突出。(8)备有清除切屑的专用工具。5、 液压机、推制机等锻、压机械设备不符合以下平安要求的:(1)离合器动作灵敏、牢靠,无连冲。(2)制动器工作牢靠,与离合器相互协调联锁。(3)全部启动和停止装置应有明显标记并易于操作,紧急停止按钮灵敏、醒目,在规定位置安装有效。(4)传动外露部分的防护装置齐全牢靠。(5)操作平台结构合理,不得有严峻脱焊、变形、腐蚀和断开、裂纹等缺陷。(6)机床PE牢靠,电气限制有效。(7)平安防护装置牢靠有效,运用专用工具符合平安要求。(8)液压管路连接牢靠,油箱及管路无漏油,限制系统开关齐全,动作牢靠。6、 锻锤等锻造设备不符合以下平安要求的:(1)上下砧不松动,销、楔坚实。(2)锤头无裂纹,缓冲装置灵敏、牢靠。(3)操纵机构灵敏、牢靠。(4)紧固部件无松动。(5)平安装置和防护装置齐全、牢靠。(6)机械手、夹钳、剁刀等协助工具无裂纹。7、 液化气加热炉、箱式电阻炉等加热设施不符合以下平安要求的:(1)炉门升降机构必需完好,钢丝绳断丝不准超过规定值,重锤配置适当,外露传动部分应设防护罩。(2)炉车钢丝绳滑轮应完整无损。(3)炉体的炉墙、炉衬应严密,无泄漏。(4)液化气炉的气阀应完好,无松动、无泄漏现象。(5)液化气输送管道应保持畅通,风管及加热管应无裂纹、无泄漏现象。(6)热电偶、测温仪表、仪器应灵敏牢靠、电气设备接地应完好、正确。8、 电焊机等焊接设备不符合以下平安要求的:(1)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焊机连接处有牢靠屏护。(2)焊机外壳PE线接线正确,连接牢靠。(3) 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超过3米,且不得拖地或跨越通道运用。(4)焊机二次线连接良好,接头不超过3个。(5)焊钳夹紧力好,绝缘牢靠,隔热层完好。(6)焊机运用场所清洁,无严峻粉尘,四周无易燃易爆物。9、 厂内机动车辆不符合以下平安要求的:(1)厂内机动车辆应具有国家统一制定的牌照,定期检测合格,在检测周期内运用。(2)动力系统运转平稳,线路、管路无漏电、漏水、漏油。(3)灯光电气部分完好,仪表、照明、信号及各附属平安装置性能良好。(4)传动系统运转平稳。(5)行驶系统连接紧固,轮胎无损伤。(6)转向系统轻巧敏捷。(7)制动系统平安有效,制动距离符合要求。10、 车间作业环境不符合以下平安要求的:(1)工位器具、料箱摆放整齐、平稳,高度合适,沿人行通道两边不得有突出或锐边物品;危急部位应设置平安标记。(2)作业区域地面平整,无积水、积油、垃圾杂物、无障碍物和绊脚物;坑、壕、池应设置盖板或护栏;脚踏板应完好、坚固且防滑。(3)生产作业点、工作台面和平安通道一般采光照度符合标准,照明灯具完好。(4)设备设施与墙、柱间以及设备设施之间应留有足够的距离;各种操作部位、视察部位应符合人机工程的距离要求。11、 液化气钢瓶储存及运用不符合以下平安要求的:(1)现场运用点的液化气瓶存放量不得超过2瓶;运用前和运用后必需对容器进行检查,确保无泄露。(2)储存及运用点应与明火区、高温区保持足够的平安距离。(3)储存及运用点应按规定的数量和种类配置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标识及防火平安标记精确、齐全,且灵敏牢靠,消防通道畅通。四、隐患的排查与报告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车间)、班组应对各自管辖区域内根据公司平安生产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刚好收集、查找并上报发觉的事故隐患,主动实行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2、发觉隐患一般采纳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各部门(车间)领导或公司平安员。特别状况或一般状况下能即时解除的平安生产隐患可采纳口头报告的形式报告。重大平安生产隐患要实行书面报告的形式,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实行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晰,一式二份,一份交公司平安员,一份部门自己留底备查。五、隐患的整改及验收1、各部门(车间)、班组发觉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马上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马上整改;需其他部门帮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马上报公司平安员,平安员依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平安员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实行相应的平安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六、奖惩1、依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觉者进行5500元的嘉奖,嘉奖采纳现金兑现,由平安员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2、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觉按情节严峻程度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3、发觉了事故隐患因未刚好整改,报告人也没接着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将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从重处理,报告人不担当责任。4、对报告人特殊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总经理处理。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一、生产平安事故隐患生产平安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平安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生产平安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物的危急状态、人的担心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觉后能够马上整改解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一时难以全部整改到位,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肯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解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解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的详细判定依据甘肃省生产平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界定。二、工作机制生产平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政府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和群众广泛参加的原则,实行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和政府部门监督管理的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工作机制。三、工作责任(一)政府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平安生产考核内容,协调解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在本级财政预算中支配资金用于事故隐患治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本辖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状况的监督检查,并帮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职责。村(居)民委员会发觉其所在区域内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当刚好向当地人民政府和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劝导和制止。(二)部门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综合监督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三)生产经营单位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落实下列责任:1.建立全员负责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明确单位负责人、各业务部门(车间)、平安生产管理机构、班组负责人和详细岗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2.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编制隐患排查标准清单,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3.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专项资金;4.对从业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教化和培训,照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急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5.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台账,照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状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6.定期向主管的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状况,并刚好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四)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1.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制度;2.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的有效投入;3.定期组织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4.督促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刚好消退事故隐患。(五)生产经营单位平安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工作责任。1.组织或者参加拟订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标准清单等并督促执行;2.组织或者参加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教化和培训,照实记录教化和培训状况;3.指导、督促和检查各业务部门(车间)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4.组织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立项审核、评估认定、登记建档、实时监控、督导督办和验收确认;5.查处未根据规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有关业务部门(车间)及其责任人员。四、生产平安事故隐患排查(一)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平安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下列事项进行排查:1.依法建立和落实平安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状况;2.平安生产和职业病防治资金投入状况;3.平安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以及人员配备状况,从业人员平安生产和职业卫生教化培训、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状况;4.存在危急或者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和区域的装置、设备、设施、工具的平安运行状况以及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状况;5.爆破作业、大型设备(构件)吊装作业、危急装置设备试生产作业、危急场所动火及修理作业、有毒有害及有限空间作业、交叉作业、电气修理作业等危急作业的平安管理状况;6.作业场所平安生产风险、职业病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