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清理工作汇报(精选多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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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清理工作汇报(精选多篇).docx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清理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第一篇:201*年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清理工作汇报敬重的各位领导:今日,*组长及州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专项清理检查组的各位领导莅临*,对我县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状况进行检查指导,这充分体现了*组长及检查组各位领导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特殊是国有土地出让工作的关切和关爱。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县人民政府向检查组的各位领导表示热情的欢迎和诚心的感谢!下面,我就我县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清理状况向检查组的各位领导汇报如下:一、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清理状况我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国有土地运用权的出让工作,严格依法规范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依据大监通201*4号关于印发大理州接着开展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状况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县监察局、国土局、规划建设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各尽其责,亲密协作,对我县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进行了仔细清理。(一)土地供应基本状况201*年1月至11月,全县供应国有土地39宗,面积3.5472公顷,土地价款5201*33元。划拨科研设计用地1宗,挂牌出让工业用地3宗,挂牌出让商业、住宅用地35宗。其中:县城国有土地出让9宗,乡镇30宗。38宗招拍挂用地出让价款456201*.5元,1宗行政划拨用地出让收入646747.5元。(二)供地前规划状况在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前,县规划建设局均依据县城、集镇总体规划和限制性具体规划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和附图;规划设计条件明确了宗地的面积、土地运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比例、主要出入口、必需配置的公共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筑界线、开发期限等要求;附图标明白宗地区位与现状、地块坐标及标高、道路红线坐标及标高、出入口位置、建筑界线以及四周地区的环境与基础设施条件。所出让宗地均符合城镇建设规划,不存在违反规划出让的状况。(三)供地方式的合法性状况在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时,县国土资源局严格依照划拨用地书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规定的规定进行供地,供应土地的用途也符合国家的土地供应政策、限制用地项目书目和禁止用地项目书目的要求。201*年度划拨国有土地运用权1宗,属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办公用地;无协议出让土地,凡经营性用地均以招、拍、挂方式出让,无违法违规供地行为。(四)供地过程的规范性在国有土地运用权供地过程中,县国土资源局仔细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规范要求组织实施土地出让活动,且土地出让符合规定的程序;出让公告、出让结果等按规定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进行公布;出让底价经过评估或经过集体决策确定(*县国土资源局与*县监察局已形成联席会议制度);宗地的出让价格没有低于最低价标准或低于底价的现象;所签订出让合同严格执行规范文本。(五)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运用状况我县土地出让金由县财政局综合股统一管理及清算。截至11月14日,总收入价款为5443815.2元,其中:土地价款为5201*33元、宅基地办证补缴出让金收入184982.2元、国有土地出租收入50000元,已全部刚好征收,缴入土地出让金专户113xx元,缴入国库4311815.2元。土地成本2440995.9元,土地纯收益1870819.3元,上缴省级农业土地开发资金151959.33元,缴入县级1718859.97元,做到了规范管理运用,按时足额上缴。(六)供地后宗地运用状况我县今年111月所供应的39宗用地,16宗未建(宝华小集镇10宗,县城宜居巷3宗、县城华蜜路与振兴南路交叉口2宗、县城富民街县残联旁1宗),其他的23宗用地均已建成运用。这些用地都根据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条件进行建设,不存在擅自变更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状况;也不存在变更建设要求、规避土地有偿运用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状况。二、存在的问题我县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城乡规划编制滞后,特殊是乡集镇规划,现行的规划的指标已经不适应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规划的修编工作已经燃眉之急;二是我县财政困难,加之坝区面积小,城镇常驻人口少,导致增加土地存储量,盘活土地资产难度较大,不能有效实现土地价值最大化。三是随着县城面积不断拓展和招商引资工作深化开展,工业投资项目增多而带来的用地量增加,土地供需冲突更加突出,建设用地惊慌形势日趋严峻。四是由于受到资金的制约,很多开发商无法一次性大规模开发,只能分批、分期开发,从而会导致项目开发时间延长,造成部分土地闲置,不能高效利用土地。五是企业改制和小宗地出让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不仅导致政府收益流失,而且给执法监察管理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三、下一步工作准备针对我县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存在的问题,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一是我县将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扬力度,严格执行土地出让相关规定,预防土地出让违规违法行为发生。二是加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管理力度,理顺我县土地市场管理秩序。接着强化政府对土地宏观管理,对土地一级市场实行垄断,对土地市场集中统一管理,对重点建设项目各类新区开发,旧城改造等用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收购、统一储备、统一出让、统一管理。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亲密协作,根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相互协作,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土地,做到土地供应的统一化、规范化、市场化、保证政府对土地市场及收益的监控,确保政府应得的土地收益刚好足额到位。三是加大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力度,对纳入储备的土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实行“政府统一征用、收购、回收土地一个渠道进水、政府统一储备土地一个池子蓄水、政府统一供地一个龙头放水”的管理方式,发挥土地资产应有的管理方式,发挥土地资产应有的价值效用,增加政府对土地资源资产的限制。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土地交易市场的范围、原则、功能与职责、交易方式、规则等状况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要求国土部门全部的土地交易都必需严格按规定程序,“阳光”作业,增加土地交易的透亮度。五是畅通举报投诉电话。主动协调公安、检察等部门发觉案件线索,肃穆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低价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特殊是占用基本农田,侵害农夫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肃穆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次篇: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清理工作汇报敬重的各位领导:今日,*组长及州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专项清理检查组的各位领导莅临*,对我县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状况进行检查指导,这充分体现了*组长及检查组各位领导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特殊是国有土地出让工作的关切和关爱。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县人民政府向检查组的各位领导表示热情的欢迎和诚心的感谢!下面,我就我县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清理状况向检查组的各位领导汇报如下:一、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清理状况我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国有土地运用权的出让工作,严格依法规范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依据大监通201*4号关于印发大理州接着开展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状况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县监察局、国土局、规划建设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各尽其责,亲密协作,对我县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进行了仔细清理。(一)土地供应基本状况201*年1月至11月,全县供应国有土地39宗,面积3.5472公顷,土地价款5201*33元。划拨科研设计用地1宗,挂牌出让工业用地3宗,挂牌出让商业、住宅用地35宗。其中:县城国有土地出让9宗,乡镇30宗。38宗招拍挂用地出让价款456201*.5元,1宗行政划拨用地出让收入646747.5元。(二)供地前规划状况在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前,县规划建设局均依据县城、集镇总体规划和限制性具体规划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和附图;规划设计条件明确了宗地的面积、土地运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比例、主要出入口、必需配置的公共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筑界线、开发期限等要求;附图标明白宗地区位与现状、地块坐标及标高、道路红线坐标及标高、出入口位置、建筑界线以及四周地区的环境与基础设施条件。所出让宗地均符合城镇建设规划,不存在违反规划出让的状况。(三)供地方式的合法性状况在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时,县国土资源局严格依照划拨用地书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规定的规定进行供地,供应土地的用途也符合国家的土地供应政策、限制用地项目书目和禁止用地项目书目的要求。201*年度划拨国有土地运用权1宗,属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办公用地;无协议出让土地,凡经营性用地均以招、拍、挂方式出让,无违法违规供地行为。(四)供地过程的规范性在国有土地运用权供地过程中,县国土资源局仔细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规范要求组织实施土地出让活动,且土地出让符合规定的程序;出让公告、出让结果等按规定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进行公布;出让底价经过评估或经过集体决策确定(*县国土资源局与*县监察局已形成联席会议制度);宗地的出让价格没有低于最低价标准或低于底价的现象;所签订出让合同严格执行规范文本。(五)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运用状况我县土地出让金由县财政局综合股统一管理及清算。截至11月14日,总收入价款为5443815.2元,其中:土地价款为5201*33元、宅基地办证补缴出让金收入184982.2元、国有土地出租收入50000元,已全部刚好征收,缴入土地出让金专户113201*元,缴入国库4311815.2元。土地成本2440995.9元,土地纯收益1870819.3元,上缴省级农业土地开发资金151959.33元,缴入县级1718859.97元,做到了规范管理运用,按时足额上缴。(六)供地后宗地运用状况我县今年111月所供应的39宗用地,16宗未建(宝华小集镇10宗,县城宜居巷3宗、县城华蜜路与振兴南路交叉口2宗、县城富民街县残联旁1宗),其他的23宗用地均已建成运用。这些用地都根据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条件进行建设,不存在擅自变更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状况;也不存在变更建设要求、规避土地有偿运用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状况。二、存在的问题我县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城乡规划编制滞后,特殊是乡集镇规划,现行的规划的指标已经不适应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规划的修编工作已经燃眉之急;二是我县财政困难,加之坝区面积小,城镇常驻人口少,导致增加土地存储量,盘活土地资产难度较大,不能有效实现土地价值最大化。三是随着县城面积不断拓展和招商引资工作深化开展,工业投资项目增多而带来的用地量增加,土地供需冲突更加突出,建设用地惊慌形势日趋严峻。四是由于受到资金的制约,很多开发商无法一次性大规模开发,只能分批、分期开发,从而会导致项目开发时间延长,造成部分土地闲置,不能高效利用土地。五是企业改制和小宗地出让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不仅导致政府收益流失,而且给执法监察管理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三、下一步工作准备针对我县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存在的问题,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一是我县将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扬力度,严格执行土地出让相关规定,预防土地出让违规违法行为发生。二是加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管理力度,理顺我县土地市场管理秩序。接着强化政府对土地宏观管理,对土地一级市场实行垄断,对土地市场集中统一管理,对重点建设项目各类新区开发,旧城改造等用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收购、统一储备、统一出让、统一管理。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亲密协作,根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相互协作,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土地,做到土地供应的统一化、规范化、市场化、保证政府对土地市场及收益的监控,确保政府应得的土地收益刚好足额到位。三是加大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力度,对纳入储备的土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实行“政府统一征用、收购、回收土地一个渠道进水、政府统一储备土地一个池子蓄水、政府统一供地一个龙头放水”的管理方式,发挥土地资产应有的管理方式,发挥土地资产应有的价值效用,增加政府对土地资源资产的限制。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土地交易市场的范围、原则、功能与职责、交易方式、规则等状况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要求国土部门全部的土地交易都必需严格按规定程序,“阳光”作业,增加土地交易的透亮度。五是畅通举报投诉电话。主动协调公安、检察等部门发觉案件线索,肃穆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低价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特殊是占用基本农田,侵害农夫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肃穆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我县今年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状况清理工作,我就向检查组的各位领导作如上简要的汇报。恳请检查组的各位领导给我们提出珍贵的看法和建议,并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各项工作赐予一如既往的关切和帮助!第三篇:关于进行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状况清理的工作报告关于进行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状况清理的工作报告我局依据监发201*6号、浙纪发201*18号、台纪发201*44号文件的精神,我局于201*年10月份,就这次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状况专项清理工作进行了布置,清查工作以用地科为主,各所协作,并明确清查分为项目清查、实地调查、状况汇总三个阶段。现就这次清查工作汇报如下:一、项目清查依据本次清查的范围,用地科对201*年1月1日至201*年12月31日期间供应的全部建设用地项目进行了逐宗清理。针对清理要求,核对报批材料,检查项目供应前规划状况、供地方式的合法性、供地过程的规范(请你关注:)性、出让金收缴状况。共清查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项目610宗,其中201*年度116宗(划拨用地项目17宗,协议出让用地项目93宗,招拍挂出让用地项目6宗),201*年度389宗(划拨用地项目28宗,协议出让用地项目355宗,招拍挂出让用地项目6宗),201*年度105宗(划拨用地项目9宗,协议出让用地项目22宗,招拍挂出让用地项目74宗)。这610宗国有建设用地用地审批都以建设规划局的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规划设计条件为依据,供地方式合法,供地过程基本规范,出让金全部到位。并利用“建设用地供应动态监测系统”导诞生成610宗国有建设用地的宗地供应状况登记表,在此基础上逐一核对修改,建立起第一手材料,为实地调查做好打算。二、实地调查将这610宗国有建设用地按各所管辖区域进行分类,要求各所在原“建设用地供应动态监测系统”数据更新上报制度的基础上(“建设用地供应动态监测系统”数据更新上报制度是要求各所每个星期都要上报建设用地项目批后工程进展状况的制度),再次落实人员对这610宗建设用地进行逐一实地核实。依据实地调查状况,无发觉变更用途状况;有×宗建设用地变更容积率(原县政府有激励企业增加容积率,不再收取出让金);不存在供地后变更建设要求、规避土地有偿运用和招拍挂出让状况;无经济适用房变更为商品房用地的行为。并对宗地供应状况登记表进行完善。三、状况汇总通过上述大量的工作,基本上摸清了这610宗国有建设用地基本状况,建立起相应的宗地供应状况登记表。依据宗地供应状况登记表,根据清查要求,汇总成分年度的划拨用地统计表、协议出让用地统计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用地统计表。第四篇: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几个概念出让人: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申请参与国有土地运用权招拍挂出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招标(挂牌、拍卖)人:实施土地招拍挂活动的单位或组织。投标人(竞买人):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参与招拍挂活动的申请人。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 :符合相应条件并取得资格的人,负责组织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发布出让公告发布媒体:中国土地市场网、报刊、电视台等媒体 。 发布时间:招标拍卖挂牌活动起先前20日公告内容:? (1)出让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授权或指定下属事业单位以及托付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的,还应注明其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2)出让地块的位置、面积、用途、开发程度、规划指标要求、土地运用年限和建设时间等;? (3)投标人(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及申请取得投标(竞买)资格的方法;? (4)获得招拍挂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5)招拍挂活动实施时间、地点,投标期限、地点和方式等; ? (6)确定中标人的标准和方法;? (7)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方式和期限;? (8)其他须要公告的事项。申请和资格审查? 申请时间:招标拍卖出让申请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时间;挂牌出让的,申请截止时间为挂牌出让结束日前2天。? 申请文件: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联合体各有侧重。最主要的是保证金交纳凭证,足额缴纳且交纳人信息应与申请人信息一样。? 资格审查:申请截止之日(或其次日),组织有关部门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确认其投标或竞买资格,通知其参与招标拍卖挂牌活动。采纳招标或拍卖方式的,取得投标或竞买资格者不得少于3个。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实施? 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 拍卖:拍卖主持人宣布拍卖会起先并宣布竞买人到场状况(设底价的现场启封),拍卖主持人介绍拍卖地块的位置、面积、用途、运用年限、规划指标要求、建设时间等,拍卖主持人宣布竞价规则,宣布拍卖宗地的起叫价、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明确提示是否设有底价,拍卖主持人报出起叫价,宣布竞价起先;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拍卖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接着竞价;拍卖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出价,且该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拍卖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拍卖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并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底价的,拍卖主持人宣布拍卖终止。? 挂牌:公布挂牌信息、竞买人报价(10个工作日)、确认报价(更新挂牌价格)、挂牌截止、现场竞价(起始价为挂牌截止时的最高报价增加一个加价幅度后的价格) 、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出让合同,公布出让结果? 签订出让合同(中心备案):中标人、竞得人应当根据中标通知书或者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运用权出让合同,其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其它投标人、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活动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公布出让结果:招拍挂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发布公告的同一媒体向社会公布出让结果。资料归档?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交易申请材料:宗地条件及相关资料、宗地评估资料、宗地出让底价及集体决策记录、宗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宗地出让方案批复文件;? 申请人的申请材料;? 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实施过程的资料:公告(媒体资料)、招拍挂文件、资格审查记录、招拍挂现场记录、中标通知书、成交确认书、合同等。第五篇: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审查一、行政许可机关县、市级人民政府(县、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承办)二、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其次条、第五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其次十一条、其次十二条、其次十三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八条4.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其次十二条三、申请材料1.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请示或审查看法2.县(区)人民政府的请示或审查看法3.州(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请示或审查看法4.州(市)人民政府的请示或审查看法5.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6.城镇分批次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收)的批准文件或其它土地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16页 共16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