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会议制度.doc
精品文档 仅供参考 学习与交流信用社(银行)会议制度【精品文档】第 7 页信用社(银行)会议制度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实行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议、党委会议、社务会议、主任办公会、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制度。一、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分为年会和临时代表大会。年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一般应在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代表大会由理事会决定召开(一)社员代表大会是本联社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制定或修改本联社章程。 2、审议通过社员代表大会议事规则。3、审议通过决定社员代表选举办法以及理事、监事选举办法。 4、选举和更换理事、非职工社员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理事和监事的报酬事项。5、听取理事会和监事会履职情况的报告,审议批准理事会和监事会的报告。6、审议批准本联社的发展规划,决定本联社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7、审议批准本联社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本联社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本联社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0、审议批准单笔或合计超过本联社净资产值百分之十的资产处置、权益性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等事项。11、对本联社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其他社会中介机构作出决议。12、对本联社发行次级债务和债券作出决议。13、审议持有本联社投票权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社员代表的提案。14、通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联社的监管意见及本联社执行整改情况。15、审议法律、法规和XX联社章程规定应当由社员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二)社员代表大会必须有二分之一以上的社员代表出席方可召开。理事会应该在社员代表大会召开十天前将大会审议的事项以书面通知各社员社。(三)社员代表大会由理事长主持。二、理事会会议(一)理事会是社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和本联社的决策机构,理事会必须有二分之一以上的理事出席时方可举行。理事会召开会议时由理事长主持。(二) 理事会议事范围:1、审定本联社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业务经营计划。2、审议本联社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3、制订本联社变更注册资本的方案。4、审定本联社重大投资、重大资产处理方案。5、决定本联社内部机构及分支机构的设置及调整方案。6、批准本联社授权授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7、聘任或解聘本联社主任,根据主任提名,聘任或解聘副主任、财务和稽核审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8、批准本联社的人员管理和奖惩制度。9、对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10、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方案。11、拟定本联社分立、合并、解散、清算等重大事项的计划和方案。12、审议本联社主任工作汇报。13、本联社章程规定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三) 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须经理事长、三分之一以上理事、监事会、主任提议。每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理事,于五日前书面通知银行业监管机构。(四)理事会议事原则:1、民主原则。召开理事会时,与会代表应围绕议题开展充分的讨论并发表意见。在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再进行表决,防止不议就决或先决后议。2、平等原则。理事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3、实事求是原则。与会理事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会议的议案(议题)事先进行调查研究,发表意见要有事实依据,并对其负责。(五) 理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重大事项须经全体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四、党委会议(一)联社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确定议题并召集,联社党委委员出席。(二)会议的议事范围是:1、学习中央及县委县政府的决定,传达上级党委及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2、研究全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系统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3、研究本联社重要工作,如重要的请示、汇报等。4、讨论决定有关我县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和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5、研究决定县联社内部机构设置和干部任免、调配、奖惩等有关事项。6、讨论研究本系统劳动用工、薪酬分配等涉及干部职工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三)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必要时可由党委决定若干议题涉及部门负责人列席。五、县联社社务会议(一)联社社务会议由理事长或者理事长委托联社主任召集,社领导及有关部负责人参加。(二)会议议题由理事长或者理事长委托的主任确定。主要任务是:1、研究执行党委会决定,以及国家金融方针政策。2、传达上级部门重要会议精神及上级党委的重要决定、指示。3、听取部门负责人重要工作汇报,并研究决定相关工作措施。4、研究讨论本联社内部规章制度的起草、拟定事项,以及讨论上报重要综合性报告及请示。5、检查、总结和部署一个时期的工作,研究年度经营和中长期工作计划。(三)社务会议原则上要求由半数以上领导参加,一般每2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