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交通系统及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工程监理控制方法措施及监理工作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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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交通系统及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工程监理控制方法措施及监理工作程序.doc
地下交通系统及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工程监理控制方法措施及监理工作程序1.1、旁站监督施工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工程施下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下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本工程的需要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上序,在基础工程方面包括: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土钉墙、预应力锚索张拉、孔内注浆、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在主体结构工程方面包括: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外墙及屋面防水卷材施工、钢结构及钢筋砼支撑安装及拆除。总监理上程师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旁站监理在总监理上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检查施下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土序的施土执行施土方案以及土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原始资料。1.2 见证取样首先,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进场材料合格证及其附件进行审核,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是指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新材料、新产品应提供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的证明文件。书面材料通过后,监理人员再对进场实物进行细致检查,对规范要求进行复试的材料(如钢材、水泥)监理人员应会同承包单位进行随机指定取样,取样按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抽取试验样品的过程,取样完成后由监理人员封样加盖.见证取样专用章,同时作好取样、封样记录,并留送样委托中送权威机构检测。材料复试结果出来后签署本表,签署在相应位置打勾即可。对建设工程中结构用钢筋及焊接试件、混凝土用的原材料、混凝土试块、砌筑砂浆试块、防水材料等项目,应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见证取样的程序如下:建设单位应向工程受监质检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授权书应写明本土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名称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质检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必须在旁见证。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一备注栏中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姓名,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时,先要通知工程见证单位。1.3 巡视 现场巡视是监理行为中为获取综合信息和全面掌握工程现场动态的有效途径,是对施工现场的工作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观察,具有多次轮回性和目标综合性的特点,通过巡视,可以有效掌握影响质量的各因素的状态,如:(1)施工方人员状态:如承包商的管理人员是否到位,质检员、技术员是否能及时发现问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现场管理是否有序等。(2)机械设备的完好程度和适应状态。如设备的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严格招待其性能及数量是否满足施工需要,有无可能造成质量隐患和进度隐患等。(3)材料质量、有效、使用及供应状态。由于工程材料种类繁多,品种各异,外观较难看出质量的差异,容易放松对不同批次的质量检验,通过巡视可以随时发现不同批次的材料进场情况和掌握第一手资料与承包商进行核对,同时在巡视过程中还可以对承包商的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如材料的存放和使用情况是否合理,用量能否达到规定要求等。(4)施工方法状态,承包商必须严格按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如果随意更改或抄近道“走短路”,降低质量,监理通过巡视就可以发现问题,进行制止。(5)影响质量的环境状态,如通过巡视,可对质量环境,如技术环境、管理环境进行有效监理,比如,由于承包商缺乏技术指导和交底,一线工人多次返工,造成多次浪费,由于管理人员不到位,造成质量多次失控等。以上诸多影响质量的因素,通过巡视,可及时发现质量低劣的先兆或许多警告信号,及早解决工程质量问题或采取预防措施。对于巡视,仍然需要监理工程师经验丰富,在觉察缺陷与低劣操作工艺的警告信号方面具有敏锐的洞察力,真正能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如果说旁站是对质量的“点”的控制,则巡视是对质量“面”的控制,及早发现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上存在一些什么样的问题,首先从宏观的大面上提出问题和发现问题,在下一步施工之前能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及早地予以排除。1.4 平行检验 平行检验强调的是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按照一定的比例,对某些工程部位、试验、材料等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进行质量判断的能力。由于工程建设监理不是单一的管理专业,还必须有必要的验证性的具体工程建设实施行为,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针对某些工程部位、试验、材料等,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检测手段,进行检测验证,达到一切以事实为依据,用数据说话,为加强质量过程控制提供有力依据,实现监理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公正性,保证监理工作的高水平,高效率。平行检验针对的检验项目主要是对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规定的建筑工程中那些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作用的“主控项目”和部分“一般项目”。其检验项目应是可重复的,即对检验项目的性能能够进行再次地测量、检查、试验等,如运用高精度的测量仪器对建筑物方位的复核测定,使用先进的无损伤设备,对焊接质量的复核检验,运用计算机对某些关键部位进行结构验算或工艺设计的复核等,此外还有对某些结构部位标高、尺寸、偏差、位置等的复核检验等。而国家规定的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试验、量测机构所进行的并出具的检验项目,不在监理机构的平行检验之列。1.5 监理指令文件:口头通知、监理通知、监理工作联系单、工程暂停令等。1.6 支付手段:在本工程的实际监理过程中,将开展计量、计价相结合的造价控制,该手段将有力地保障项目的投资效益,工程款支付的前提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如承包商的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总监理工程师将采取拒绝签署支付证书的手段,停止对承包商支付部分或全部工程款。1.7 监理工作措施1.7.1质量控制的组织措施: 1) 明确职责分工。监理及施工均明确质量有谁负责,按ISO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把好质量关。 2) 监理公司实行定期到监理工地进行质量检查制度,此工作由公司监理部负责,并征询建设单位、承包商的意见,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提高监理水平,加大对质量监理力度,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创造优质工程。3) 督促和审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全面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检人员,完善质检措施和制度。 1.7.2 质量控制的技术措施: 1) 材料设备供应阶段,通过实地考查、现场抽样,审查供应厂家的资质证、准销证、产品合格证等各种手段,确保材料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 2) 施工阶段严格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质量控制 (1) 事前控制:监理工程师应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并对施工现场、施工机械、施工队伍资质、进场材料进行检查验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技术可靠性和质量保证措施。(2) 事中控制:监理工程师在质量检查中,用观察、量测、测量、试验等手段按规范要求完成施工工艺过程的质量控制,做好工序交接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做好工程变更、质量事故的处理,完成工程签证,做好协调工作,每月定期向建设单位和本公司报告工程质量动态情况。 (3) 事后控制:监理工程师要做好单位、单项及项目竣工验收,审核竣工图及其它技术文件资料,整理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并编目建档。 1.7.3、质量控制的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 1) 监理工程师在质量检查和验收中,严格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拒付工程款。 2)根据施工合同,对可能的违约行为提出警告。 3)按合同条款,对造成损失一方进行经济处罚。1.8 监理工作程序及实施要点1.8.1 监理工作程序详见公司工作程序流程框图1.8.2监理工作程序实施要点1.8.2.1 监理工作总程序实施要点(1) 委派具有丰富监理经验的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监,并针对本项目特点召集相关专业方面有经验的监理人员组成强有力的监理班子。 (2) 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应持证上岗、专业配套、人员按合同规定及时到位。 (3) 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具,满足现场检验工作需要。 (4) 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及施工监理合同开展各项监理工作,按制工程质量,管理建设工程合同,协调建设单位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 (5) 严格执行我司质量手册各项工作要求;在监理项目部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我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实现。 (6) 按照本工程特点和要求分阶段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加大主动控制、事前控制力度、保障项目目标的实现。 (7) 根据竣工备案制要求,严格执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制是度,分阶段及时对工程进行总结和评估。 (8)强化监理档案资料管理。 1.8.2.2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实施要点(1) 参加设计交底、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体系、审查分包单位资格、测量放线控制成果等程序细化。 (2)审查开工准备情况要注意以下事项:施工许可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批准,承包单位人员、机具已到位,主要建筑材料已落实,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已满足开工要求。 (3)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并介绍监理项目部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监理规划主要内容,并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4) 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监理项目部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5)工程开工报审表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不得授权其他人员执行。 1.8.2.3 设计交底监理工作程序实施要点(1)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学习设计图纸,领会设计意图。 (2) 图纸标识和审核工作应符合政府部门要求。 (3)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图设计深度能否满足施工要求,施工图要符合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要与地质勘探报告及现场实际情况符合。 (4) 图纸会审过程中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注意各专业图纸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布置是否合理。 (5) 图纸中上所需材料来源有无保证,能否代换,图中所要求条件能否满足,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有无问题,施工安全、环境卫生有无保证。 1.8.2.4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监理工作程序实施要点(1)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否经承包单位上级技术管理部门审批。 (2) 施工方案是否切实可行(结合工程特点和工地环境)。 (3) 主要的技术措施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是否齐全。 (4) 上述审核由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要求在3天内完成,重大施工方案视具体情况定。 (5) 项目属重大工程及施工复杂项目的,监理的审批意见应报监理公司技术负责人复审。1.8.2.5 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体系审核工作程序及实施要点(1) 现场质量管理体系经承包单位上级技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审。 (2) 现场质量管理体系要贯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 (3) 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应符合工程进度计划安排要求。1.8.2.6 分包单位资格审核工作程序及实施要点(1) 工程分包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其资格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 (2)审核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分包单位的业绩;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3) 施工合同中己指明分包单位,其资质在招标时已经过审核,承包单位可不报审,但其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上岗证应报审。 1.8.2.7 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资质审核工作程序及实施要点(1) 供应商资质、营业范围应符合政府有关规定和当地建筑材料市场准入制度。 (2)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对供应单位的资质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3)总监理工程负责审批,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1.8.2.8 测量放线控制工作程序及实施要点 (1) 测量设备检定证书应定期检查,杜绝超过检定期限设备用于工程,测量成果出现系统误差时,应督促承包单位对设备重新检定。 (2)定期检查、复核测量控制点的精度和保护措施。 (3) 不得与承包单位测量人员共用一套设备对同一测量成果进行复核。1.8.2.9 建筑材料审核工作程序及实施要点(1) 采购单位进行建筑材料(设备)报审批应提供生产许可证、质保书、相应性能测试报告,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复核。 (2)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参与送检材料的见证取样,确保样品有代表性。 (3)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材料质量或检验数据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补充检测要求。1.8.2.10 质量控制工作总程序及实施要点 (1) 部分程序细化部分详见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以及本节。 (2)处理质量问题涉及到进度及费用问题时,必须考虑项目全局利益,经与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充分协商后,再确定最终处理意见。 (3)工程计量、中间进度款支付、最终支付过程中,保证所有支付项目质量均符合合同规定。 1.8.2.11 旁站检查工作程序及实施要点 (1) 监理员必须按监理细则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旁站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规划要求对现场进行巡视检查。 (2) 旁站监理的主要内容: 1) 承包商是否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2) 关键部位的操作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质量是否合格; 3) 是否按规定进行各项报审、检查和验收。 (3)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检查中,要对工程实物质量进行抽查,并留下记录。 (4) 总监应对夜间施工、节假日值班作出安排,确保施工现场有监理人员到位。1.8.2.12 隐蔽工程验收监理工作程序及实施要点(1) 施工中经后道工序遮盖后不宜或不能再检查的工程内容均属隐蔽工程验收范围。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承包商的隐蔽工程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并备份存档。1.8.2.13 分项工程验收工作程序及实施要点(1)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抽检数量应符合审批的监理细则要求。 (2)监理工程师的评定与承包商的自评相差较大,双方应按标准共同确定检查数量和方法,否则监理工程师应坚持自己的评定意见,并附监理检查评定表。 (3)分项工程经验收评定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1.8.2.14 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程序及实施要点 (1) 分部工程的验收结果在分项评定的基础上经统计而得。 (2)分部验收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表明监理方对工程质量评定的意见。 (3)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应给施工企业技术部门和质量部门核定后再向监理报审。监理工程师确认评定意见前应进行现场检查。 1.8.2.15 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程序及实施要点 (1) 总监要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质量情况、使用功能进行全面检查,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项目应督促承包单位及时完成。 (2) 单位工程验收要在承包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结合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观感质量评定和关键部位全面进行检查。 (3) 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和缺陷要按部位、按层次逐项列出清单,要求承包单位限期整改,验收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不得隐瞒。 (4) 总监配合建设单位组织各方和政府有关部门共同验收,再由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5) 竣工备案制具体工作程序执行当地政府部门要求。 1.8.2.16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审核工作程序及实施要点 (1)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凡涉及改变结构,改变使用功能,必须经设计单位及建设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 (2) 总监理工程师应对方案提出的措施、验收方法(包括必要的检测)提出审核意见 。(3) 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后建设单位报告。1.8.2.17进度计划审批工作程序实施要点(1) 承包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分别编制总体进度计划、年度进度计划,关键工程进度计划以及阶段性进度计划,并分别报监理审批。 (2)承包单位在提交进度计划同时尚应提交进度计划网络图电子文件。 (3) 进度计划的内容及提交时间应符合合同及规范要求。 (4)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进度计划时应注意: 1) 工期和时间安排的合理性 2) 施工准备的可靠性 3) 计划目标与施工能力适应性 (5) 监理单位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对进度计划审批工作。1.8.2.18进度计划检查与控制程序实施要点(1) 每月工程进度报告应包括: 1) 工程进度概况 2) 工程进度曲线 3) 工程图片 4) 影响工程进度特殊事项的处理 (2) 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相符(尤其是关键线路上)时,监理工程师不应干预承包单位对进度计划的执行。 (3)调整进度计划审批详见进度计划审批工作程序及实施要点。 1.8.2.19工程计量工作程序实施要点 (1) 计量原则 1) 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 2) 按合同文件所规定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 (2) 承包单位填报计量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以及填报中间计量表的期限应符合合同规定 (3) 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工程特殊情况增加计量次数,但应提前向承包单位发出通知,承包单位要求增加计量次数,应书面申请。1.8.2.20中间支付程序实施要点 (1) 配合财务监理单位,复核已完工程量,签署工程款付款任证。 (2) 专业监理工程师收到支付申请后,从以下方面进行确认: 1) 工程支付申报和审批工作期限应符合合同有关条款要求。 2) 申请中所涉及表格形式和内容应经监理工程师认可。1.8.2.21最终支付程序实施要点 (1)承包单位提交最终支付证书以及监理工程师审查最终支付证书都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 (2) 审查最终支付证书应注意以下事项: 1) 申请的格式和内容满足合同规定。 2) 证明资料有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认可。 3) 计量支付无遗漏、重复。 4)未明确款项,应要求承包单位进一步提供资料。 1.8.2.22合同管理监理工作程序实施要点(1) 工程暂停及复工处理、工程变更管理、工程延期延误处理工作程序详见2、3、4。 (2)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建立合同管理基础信息资料,为可能发生的上述事件提供判断、决策依据。 1.8.2.23工程暂停及复工处理流程实施要点 (1)工程暂停令签发前,总监理工程师应首先征求业主的意见,并就工程暂停后引起的工期和费用问题向建设单位提供初步处理建议。 (2)工程暂停令必须明确停工原因和范围,避免承包单位提出不必要的工程索赔。 (3) 工程暂停期间,总监应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记录现场发生的各类情况,便于日后处理合同争议。 (4)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必须由总理工程师签发,不得授权其他监理人员完成。 1.8.2.24工作协调工作程序实施要点(1) 工程变更涉及到进度安排与造价控制时,审批过程应由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共同参与确定。 (2) 工程费用变更及工期变更情况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协调。 (3)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变更单督促承包单位实施。 1.8.2.25进度延期与延误处理审批工作程序实施要点(1) 工程延期申请的期限及资料提供应符合合同规定。 (2) 延期评估应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评定: 1) 承包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满足评审需要。 2) 申请延期的合同依据必须准确。 3) 申请延期的理由必须正确与充分。 4) 申请延期天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应恰当。 1.8.2.26工作协调工作程序实施要点 (1)工地例会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程序、内容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明确。(2) 工地例会和现场协调会不限于解决协调事宜,同时处理工程质量、费用、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等事项。 (3) 协调事宜处理涉及合同变更或工期、费用索赔,详见有关工作程序。 (4)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协调事宜调查和取证工作,并将处理决定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5) 在协调工作期间内,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1.8.2.27 文明、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实施要点 (1) 监理项目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开展文明、安全施工监理工作。 (2) 专业监理工程师日常检查结果应留有记录。 (3)重大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向政府部门及时汇报。1.8.2.28 交工监理工作程序及实施要点 (1)交工检查小组由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承包单位指定负责人参加,邀请质量监督部门或竣工备案部门参加。 (2) 对交工申请重点审查:工程范围、交工工程质量、质量缺陷处理、交工资料完成情况、剩余工程计划。 (3) 现场主要检查外观质量、外型尺寸及所有现场清理工作,评价工程缺陷的修复。1.8.2.29 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程序实施重点 (1)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合同,确定工程缺陷责任期,起算日期以签发交接证书日期 为准。 (2)检查小组由建设单、监理单位指定负责人参加,承包单位参加并为检查工作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