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监理控制方法措施及监理工作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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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监理控制方法措施及监理工作程序.doc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监理控制方法措施及监理工作程序6.1、旁站监督施工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工程施下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下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本工程的需要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上序,在基础工程方面包括: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土钉墙、预应力锚索张拉、孔内注浆、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在主体结构工程方面包括: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外墙及屋面防水卷材施工、钢结构及钢筋砼支撑安装及拆除。总监理上程师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旁站监理在总监理上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检查施下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土序的施土执行施土方案以及土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原始资料。6.2 见证取样首先,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进场材料合格证及其附件进行审核,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是指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新材料、新产品应提供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的证明文件。书面材料通过后,监理人员再对进场实物进行细致检查,对规范要求进行复试的材料(如钢材、水泥)监理人员应会同承包单位进行随机指定取样,取样按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抽取试验样品的过程,取样完成后由监理人员封样加盖.见证取样专用章,同时作好取样、封样记录,并留送样委托中送权威机构检测。材料复试结果出来后签署本表,签署在相应位置打勾即可。对建设工程中结构用钢筋及焊接试件、混凝土用的原材料、混凝土试块、砌筑砂浆试块、防水材料等项目,应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见证取样的程序如下:建设单位应向工程受监质检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授权书应写明本土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名称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质检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必须在旁见证。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一备注栏中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姓名,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时,先要通知工程见证单位。6.3 巡视 现场巡视是监理行为中为获取综合信息和全面掌握工程现场动态的有效途径,是对施工现场的工作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观察,具有多次轮回性和目标综合性的特点,通过巡视,可以有效掌握影响质量的各因素的状态,如:(1)施工方人员状态:如承包商的管理人员是否到位,质检员、技术员是否能及时发现问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现场管理是否有序等。(2)机械设备的完好程度和适应状态。如设备的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严格招待其性能及数量是否满足施工需要,有无可能造成质量隐患和进度隐患等。(3)材料质量、有效、使用及供应状态。由于工程材料种类繁多,品种各异,外观较难看出质量的差异,容易放松对不同批次的质量检验,通过巡视可以随时发现不同批次的材料进场情况和掌握第一手资料与承包商进行核对,同时在巡视过程中还可以对承包商的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如材料的存放和使用情况是否合理,用量能否达到规定要求等。(4)施工方法状态,承包商必须严格按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如果随意更改或抄近道“走短路”,降低质量,监理通过巡视就可以发现问题,进行制止。(5)影响质量的环境状态,如通过巡视,可对质量环境,如技术环境、管理环境进行有效监理,比如,由于承包商缺乏技术指导和交底,一线工人多次返工,造成多次浪费,由于管理人员不到位,造成质量多次失控等。以上诸多影响质量的因素,通过巡视,可及时发现质量低劣的先兆或许多警告信号,及早解决工程质量问题或采取预防措施。对于巡视,仍然需要监理工程师经验丰富,在觉察缺陷与低劣操作工艺的警告信号方面具有敏锐的洞察力,真正能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如果说旁站是对质量的“点”的控制,则巡视是对质量“面”的控制,及早发现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上存在一些什么样的问题,首先从宏观的大面上提出问题和发现问题,在下一步施工之前能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及早地予以排除。6.4 平行检验 平行检验强调的是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按照一定的比例,对某些工程部位、试验、材料等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进行质量判断的能力。由于工程建设监理不是单一的管理专业,还必须有必要的验证性的具体工程建设实施行为,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针对某些工程部位、试验、材料等,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检测手段,进行检测验证,达到一切以事实为依据,用数据说话,为加强质量过程控制提供有力依据,实现监理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公正性,保证监理工作的高水平,高效率。平行检验针对的检验项目主要是对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规定的建筑工程中那些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作用的“主控项目”和部分“一般项目”。其检验项目应是可重复的,即对检验项目的性能能够进行再次地测量、检查、试验等,如运用高精度的测量仪器对建筑物方位的复核测定,使用先进的无损伤设备,对焊接质量的复核检验,运用计算机对某些关键部位进行结构验算或工艺设计的复核等,此外还有对某些结构部位标高、尺寸、偏差、位置等的复核检验等。而国家规定的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试验、量测机构所进行的并出具的检验项目,不在监理机构的平行检验之列。6.5 监理指令文件:口头通知、监理通知、监理工作联系单、工程暂停令等。6.6 支付手段:在本工程的实际监理过程中,将开展计量、计价相结合的造价控制,该手段将有力地保障项目的投资效益,工程款支付的前提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如承包商的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总监理工程师将采取拒绝签署支付证书的手段,停止对承包商支付部分或全部工程款。6.7 监理工作措施6.7.1质量控制的组织措施: 1) 明确职责分工。监理及施工均明确质量有谁负责,按ISO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把好质量关。 2) 监理公司实行定期到监理工地进行质量检查制度,此工作由公司监理部负责,并征询建设单位、承包商的意见,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提高监理水平,加大对质量监理力度,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创造优质工程。3) 督促和审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全面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检人员,完善质检措施和制度。 6.7.2 质量控制的技术措施: 1) 材料设备供应阶段,通过实地考查、现场抽样,审查供应厂家的资质证、准销证、产品合格证等各种手段,确保材料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 2) 施工阶段严格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质量控制 (1) 事前控制:监理工程师应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并对施工现场、施工机械、施工队伍资质、进场材料进行检查验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技术可靠性和质量保证措施。(2) 事中控制:监理工程师在质量检查中,用观察、量测、测量、试验等手段按规范要求完成施工工艺过程的质量控制,做好工序交接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做好工程变更、质量事故的处理,完成工程签证,做好协调工作,每月定期向建设单位和本公司报告工程质量动态情况。 (3) 事后控制:监理工程师要做好单位、单项及项目竣工验收,审核竣工图及其它技术文件资料,整理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并编目建档。 6.7.3、质量控制的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 1) 监理工程师在质量检查和验收中,严格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拒付工程款。 2)根据施工合同,对可能的违约行为提出警告。 3)按合同条款,对造成损失一方进行经济处罚。6.8 监理工作程序及实施要点6.8.1 监理工作程序详见公司工作程序流程框图6.8.2监理工作程序实施要点6.8.2.1 监理工作总程序实施要点(1) 委派具有丰富监理经验的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监,并针对本项目特点召集相关专业方面有经验的监理人员组成强有力的监理班子。 (2) 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应持证上岗、专业配套、人员按合同规定及时到位。 (3) 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具,满足现场检验工作需要。 (4) 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及施工监理合同开展各项监理工作,按制工程质量,管理建设工程合同,协调建设单位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 (5) 严格执行我司质量手册各项工作要求;在监理项目部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我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实现。 (6) 按照本工程特点和要求分阶段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加大主动控制、事前控制力度、保障项目目标的实现。 (7) 根据竣工备案制要求,严格执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制是度,分阶段及时对工程进行总结和评估。 (8)强化监理档案资料管理。 6.8.2.2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实施要点(1) 参加设计交底、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体系、审查分包单位资格、测量放线控制成果等程序细化。 (2)审查开工准备情况要注意以下事项:施工许可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批准,承包单位人员、机具已到位,主要建筑材料已落实,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已满足开工要求。 (3)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并介绍监理项目部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监理规划主要内容,并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4) 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监理项目部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5)工程开工报审表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不得授权其他人员执行。 6.8.2.3 设计交底监理工作程序实施要点(1)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学习设计图纸,领会设计意图。 (2) 图纸标识和审核工作应符合政府部门要求。 (3)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图设计深度能否满足施工要求,施工图要符合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要与地质勘探报告及现场实际情况符合。 (4) 图纸会审过程中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注意各专业图纸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布置是否合理。 (5) 图纸中上所需材料来源有无保证,能否代换,图中所要求条件能否满足,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有无问题,施工安全、环境卫生有无保证。 6.8.2.4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监理工作程序实施要点(1)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否经承包单位上级技术管理部门审批。 (2) 施工方案是否切实可行(结合工程特点和工地环境)。 (3) 主要的技术措施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是否齐全。 (4) 上述审核由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要求在3天内完成,重大施工方案视具体情况定。 (5) 项目属重大工程及施工复杂项目的,监理的审批意见应报监理公司技术负责人复审。6.8.2.5 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体系审核工作程序及实施要点(1) 现场质量管理体系经承包单位上级技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审。 (2) 现场质量管理体系要贯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 (3) 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应符合工程进度计划安排要求。6.8.2.6 分包单位资格审核工作程序及实施要点(1) 工程分包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其资格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 (2)审核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分包单位的业绩;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3) 施工合同中己指明分包单位,其资质在招标时已经过审核,承包单位可不报审,但其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上岗证应报审。 6.8.2.7 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资质审核工作程序及实施要点(1) 供应商资质、营业范围应符合政府有关规定和当地建筑材料市场准入制度。 (2)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对供应单位的资质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3)总监理工程负责审批,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6.8.2.8 测量放线控制工作程序及实施要点 (1) 测量设备检定证书应定期检查,杜绝超过检定期限设备用于工程,测量成果出现系统误差时,应督促承包单位对设备重新检定。 (2)定期检查、复核测量控制点的精度和保护措施。 (3) 不得与承包单位测量人员共用一套设备对同一测量成果进行复核。6.8.2.9 建筑材料审核工作程序及实施要点(1) 采购单位进行建筑材料(设备)报审批应提供生产许可证、质保书、相应性能测试报告,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复核。 (2)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参与送检材料的见证取样,确保样品有代表性。 (3)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材料质量或检验数据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补充检测要求。6.8.2.10 质量控制工作总程序及实施要点 (1) 部分程序细化部分详见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以及本节。 (2)处理质量问题涉及到进度及费用问题时,必须考虑项目全局利益,经与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充分协商后,再确定最终处理意见。 (3)工程计量、中间进度款支付、最终支付过程中,保证所有支付项目质量均符合合同规定。 6.8.2.11 旁站检查工作程序及实施要点 (1) 监理员必须按监理细则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旁站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规划要求对现场进行巡视检查。 (2) 旁站监理的主要内容: 1) 承包商是否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2) 关键部位的操作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质量是否合格; 3) 是否按规定进行各项报审、检查和验收。 (3)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检查中,要对工程实物质量进行抽查,并留下记录。 (4) 总监应对夜间施工、节假日值班作出安排,确保施工现场有监理人员到位。6.8.2.12 隐蔽工程验收监理工作程序及实施要点(1) 施工中经后道工序遮盖后不宜或不能再检查的工程内容均属隐蔽工程验收范围。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承包商的隐蔽工程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并备份存档。6.8.2.13 分项工程验收工作程序及实施要点(1)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抽检数量应符合审批的监理细则要求。 (2)监理工程师的评定与承包商的自评相差较大,双方应按标准共同确定检查数量和方法,否则监理工程师应坚持自己的评定意见,并附监理检查评定表。 (3)分项工程经验收评定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6.8.2.14 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程序及实施要点 (1) 分部工程的验收结果在分项评定的基础上经统计而得。 (2)分部验收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表明监理方对工程质量评定的意见。 (3)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应给施工企业技术部门和质量部门核定后再向监理报审。监理工程师确认评定意见前应进行现场检查。 6.8.2.15 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程序及实施要点 (1) 总监要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质量情况、使用功能进行全面检查,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项目应督促承包单位及时完成。 (2) 单位工程验收要在承包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结合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观感质量评定和关键部位全面进行检查。 (3) 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和缺陷要按部位、按层次逐项列出清单,要求承包单位限期整改,验收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不得隐瞒。 (4) 总监配合建设单位组织各方和政府有关部门共同验收,再由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5) 竣工备案制具体工作程序执行当地政府部门要求。 6.8.2.16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审核工作程序及实施要点 (1)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凡涉及改变结构,改变使用功能,必须经设计单位及建设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 (2) 总监理工程师应对方案提出的措施、验收方法(包括必要的检测)提出审核意见 。(3) 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后建设单位报告。6.8.2.17进度计划审批工作程序实施要点(1) 承包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分别编制总体进度计划、年度进度计划,关键工程进度计划以及阶段性进度计划,并分别报监理审批。 (2)承包单位在提交进度计划同时尚应提交进度计划网络图电子文件。 (3) 进度计划的内容及提交时间应符合合同及规范要求。 (4)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进度计划时应注意: 1) 工期和时间安排的合理性 2) 施工准备的可靠性 3) 计划目标与施工能力适应性 (5) 监理单位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对进度计划审批工作。6.8.2.18进度计划检查与控制程序实施要点(1) 每月工程进度报告应包括: 1) 工程进度概况 2) 工程进度曲线 3) 工程图片 4) 影响工程进度特殊事项的处理 (2) 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相符(尤其是关键线路上)时,监理工程师不应干预承包单位对进度计划的执行。 (3)调整进度计划审批详见进度计划审批工作程序及实施要点。 6.8.2.19工程计量工作程序实施要点 (1) 计量原则 1) 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 2) 按合同文件所规定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 (2) 承包单位填报计量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以及填报中间计量表的期限应符合合同规定 (3) 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工程特殊情况增加计量次数,但应提前向承包单位发出通知,承包单位要求增加计量次数,应书面申请。6.8.2.20中间支付程序实施要点 (1) 配合财务监理单位,复核已完工程量,签署工程款付款任证。 (2) 专业监理工程师收到支付申请后,从以下方面进行确认: 1) 工程支付申报和审批工作期限应符合合同有关条款要求。 2) 申请中所涉及表格形式和内容应经监理工程师认可。6.8.2.21最终支付程序实施要点 (1)承包单位提交最终支付证书以及监理工程师审查最终支付证书都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 (2) 审查最终支付证书应注意以下事项: 1) 申请的格式和内容满足合同规定。 2) 证明资料有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认可。 3) 计量支付无遗漏、重复。 4)未明确款项,应要求承包单位进一步提供资料。 6.8.2.22合同管理监理工作程序实施要点(1) 工程暂停及复工处理、工程变更管理、工程延期延误处理工作程序详见2、3、4。 (2)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建立合同管理基础信息资料,为可能发生的上述事件提供判断、决策依据。 6.8.2.23工程暂停及复工处理流程实施要点 (1)工程暂停令签发前,总监理工程师应首先征求业主的意见,并就工程暂停后引起的工期和费用问题向建设单位提供初步处理建议。 (2)工程暂停令必须明确停工原因和范围,避免承包单位提出不必要的工程索赔。 (3) 工程暂停期间,总监应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记录现场发生的各类情况,便于日后处理合同争议。 (4)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必须由总理工程师签发,不得授权其他监理人员完成。 6.8.2.24工作协调工作程序实施要点(1) 工程变更涉及到进度安排与造价控制时,审批过程应由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共同参与确定。 (2) 工程费用变更及工期变更情况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协调。 (3)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变更单督促承包单位实施。 6.8.2.25进度延期与延误处理审批工作程序实施要点(1) 工程延期申请的期限及资料提供应符合合同规定。 (2) 延期评估应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评定: 1) 承包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满足评审需要。 2) 申请延期的合同依据必须准确。 3) 申请延期的理由必须正确与充分。 4) 申请延期天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应恰当。 6.8.2.26工作协调工作程序实施要点 (1)工地例会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程序、内容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明确。(2) 工地例会和现场协调会不限于解决协调事宜,同时处理工程质量、费用、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等事项。 (3) 协调事宜处理涉及合同变更或工期、费用索赔,详见有关工作程序。 (4)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协调事宜调查和取证工作,并将处理决定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5) 在协调工作期间内,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6.8.2.27 文明、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实施要点 (1) 监理项目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开展文明、安全施工监理工作。 (2) 专业监理工程师日常检查结果应留有记录。 (3)重大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向政府部门及时汇报。6.8.2.28 交工监理工作程序及实施要点 (1)交工检查小组由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承包单位指定负责人参加,邀请质量监督部门或竣工备案部门参加。 (2) 对交工申请重点审查:工程范围、交工工程质量、质量缺陷处理、交工资料完成情况、剩余工程计划。 (3) 现场主要检查外观质量、外型尺寸及所有现场清理工作,评价工程缺陷的修复。6.8.2.29 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程序实施重点 (1)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合同,确定工程缺陷责任期,起算日期以签发交接证书日期 为准。 (2)检查小组由建设单、监理单位指定负责人参加,承包单位参加并为检查工作提供便利。 (五)、本工程安全工作的重点及监理控制要点1、 基坑工程安全重点及安全监理控制要点1)基坑工程必须按照规定编制、审核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深基坑工程要组织专家论证。基坑支护必须进行专项设计2)基坑工程施工企业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严禁无资质、超范围从事基坑工程施工。3>基坑施工前,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4>基坑施工要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监督,发现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进行整改。5>基坑施工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基坑主要影响区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安全。6>基坑周边施工材料、设施或车辆荷载严禁超过设计要求的地面荷载限值。7>基坑周边按要求采取临边防护措施,设置作业人员上下专用通道。8>基坑施工必须采取基坑内外地表水和地下水控制措施,防止出现积水和漏水漏砂,汛期施工应当对施工现场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排水畅通。9>基坑施工必须做到先支护后开挖,严禁超挖,及时回填。采取支撑的支护结构未达到拆除条件时严禁拆除支撑。10>基坑工程必须按照规定实施施工监测和第三方监测,指定专人对基坑周边进行巡视,出现危险征兆时应立即报警。2、 基坑钢筋砼支撑拆除安全重点及监理控制要点2.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控要点 2.1.1对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查 审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单位组织者、领导者资格项目经理、工长、安全管理人员与管理水平、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相关机械设备、特殊专业工种上岗证、 企业类似工程的业绩、施工经验、关键工艺操作者的素质与能力。2.1.2、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査 A、 审查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审批的程序;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分包单位技术人员编制、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由总包单位申报至项目监理部,并经专家论证。 B、审查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 a) 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糸的组织机构、项目经理、 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人员数量、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施工安全生产责仼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橾作规程制定情况、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b) 施工平面布署、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进度、材料、设备计划情况。 c) 审查方案中工艺的合理性、技术的可行性、科学性、特别注意的是安全措施的可行性和应急救缓预案的有效性。 d) 施工流程、施工方法、安全检查、监测监控等是否合理有效。C、根据建设部87号文件、本拆除工除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组织专家组对方案进行论证。 2.1.3、对现场作业条件和方案内容落实情况的检查。 2.1.4检查总包与分包之间的合同、安全协议等情况。 2.2 施工阶段的监理控制要点 2.2.1 施工单位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施工,检査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包括安全制度、奖罚制度等落实情况。 2.2.2检查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和安保体糸的组织机构、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人员数量、持证上岗情况是否按方案要求落实到位、 2.2.3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仼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是否按方案要求落实到位。 2.2.4 施工流程、施工方法、技木保证条件是否与方案相符合 2.2.5 安全措施、安全检查是否按要求到位 2.2.6 监理巡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攺、签发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拒不整攺、签发停工令并报建设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及拆除安全重点及监理控制要点:近两年来,省、市发生的支模架坍塌事故不在少数,而支模架因其承重结构的特殊性,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往往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而对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的处罚也是最严厉的,因此,对此方面的安全监理工作,应特别引起施工现场监理人员的重视。 模板承重架倒塌事故的主要原因基本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a方案方面问题:无专项方案或方案抄袭套用,无针对性;计算错误(如将梁底中间立杆与梁两侧面的立杆按平均受力进行计算)或没有考虑材料的质量因素;方案中没有支模架的搭设构造要求的内容。 b 材料方面问题:钢管、扣件不合格。这种现象在目前建筑市场上相当普遍。 c 搭设方面问题:主要表现为未按方案要求进行搭设,如立杆间距偏大、不设扫地杆和水平杆或扫地杆和水平杆只单向设置(由材料力学原理计算得出,立杆不设扫地杆只有设扫地杆承载力的27%)、立杆上部搭接不符要求、垂直和水平剪刀撑不到位等等。这里要特别指出一点,发生安全事故的支模架,往往不是由专业架子工搭设,而是由工地木工根据个人经验进行搭设的,而这种现象在许多工地普遍存在,实在是相当大的事故隐患。 针对以上情况,对模板支撑体系安全监理要点监理工程师从以下方面进行控制: 1>模板支架工程必须按照规定编制、审核专项施工方案。当支模架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 KN/M时,属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超过一定规模的必须要组织专家论证。 2>模板支架搭设、拆除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安个生产许可证,严禁无资质从事模板支架搭设、拆除作业。 3>模板支架搭设、拆除人员必须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 4>模板支架搭设、拆除前,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模板支架材料进场验收前,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6>模板支架搭设、拆除要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监督,发现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 7>模板支架搭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必须按专项施工方案设置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和剪刀撑;立杆顶部自由端高度、顶托螺杆伸出长度严禁超出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8>模板支架搭设完毕应当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铺设模板。 9)混凝土浇筑时必须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规定的顺序讲行.应当指排专人对模板支架进行监测,发现架体存在坍塌危险时应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现场。 10>棍凝上强度必须达到规范要求,并经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拆除模板支架,模板支架拆除应从上而下逐层进行。4、大型垂直运输机械设备的安拆安全重点及监理控制要点 4.1.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安全要点 1>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必须按照规定编制、审核铆页施_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要组织专家论证 2>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必须终有相应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严禁无资质、超范围从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3>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起重机械司机、信号工、司索工必须持有建筑施工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4>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前.安装拆卸单位应按照要求向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办理安装拆卸告知手续。5>起重机械个技术交底6>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要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监督,发现不按照专项施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7>起重机械的顶升、附着作业必须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专业人员,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8>遇大风、大雾、暴雨,大雪等恶劣天气严禁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和顶升作业。9> 塔式起重机在顶升前,应将回转下支座与顶升套架可靠连接,并应进行配平顶升过程,应确保平衡,不得进行起升、回转、变幅等操作。顶升结束后,应将标准节与同转下支座可靠连接。10>起重机械加节后需进行附着,按照先装附着装置、后顶升加节的顺序进行,附着装置必须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拆卸作业应该先降节后拆除附着装置。11>辅助起重币机械的起重性能必须满足吊装要求,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吊索具必须安全可靠,场地必须符合作业要求。12>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及附着作业完成后,应当按规定进行自检、检验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4.2.起重机械使用安全要点:1>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建立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2>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后应当办理使用登记,在机械设备活动范围内设置安全警示标志。3>起重机械司机、信号司索工必须取得建筑施下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4>起重机械使用前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5>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要求,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6>遇大风、人雾、大雨、大T.雪等恶劣天气,不得使用起重机械7>起重机械应按规定进行维修、维护和保养,设备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8>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连接螺栓必须齐全有效,结构件不得开焊和开裂,连接件不得严重磨损和塑性变形,零部件不得达到报废标准。9)两台以及以上塔式起重机在同一现场交叉作业时,应当制定塔式起重机防碰撞措施,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10> 塔式起重机使用时,起重臂和吊物下方严禁有人员停留,物件吊运时,严禁人员从上方通过。 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重点及监理控制要点5.1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主要指不为施工现场专用的原来已存在的高压或低压配电线路,外电线路一般为架空线路或地下电缆。由于外电线路位置已经固定,所以施工过程中必须与外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当因受现场作业条件限制达不到安全距离时,必须采取屏保护措施,防止发生碰触造成触电事故。 5.1.1在架空线路的下方不得施工,不得建造临时建筑设施,不得堆放材料及构配件等物品。 5.1.2当在架空线路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下表中的安全操作距离: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10KV35110KV220KV33050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4m6m8m10m15m最小安全距离主要考虑了两个因素: *一是必要的安全距离。尤其是高压线路,由于周围存在强电场的电磁感应所致,使附近的导体产生电感应,附近的空气也在电场中被极化,而且电压等级越高电极化就越强,所以必须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随电压的等级增加,安全距离也相应加大。 *二是安全操作距离。考虑到施工现场属动态管理,不像建成后的建筑物与高压电线路距离为静态。施工现场作业过程,特别像搭设脚手架,一般立杆、大横杆钢管长6.0m如果距离太小,操作中的安全无法保障,所以这里的“安全距离”在施工现场就变成“安全操作距离”了,除了必要的安全距离外,还要考虑作业条件的因素,所以距离又加大了。 5.1.3当由于条件所限不能满足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应设置防护性遮挡、栅 栏等,并悬挂警告牌等防护措施。 5.1.4在施工现场一般采取搭设防护架,其材料应使用木质等绝缘性材料,当使用钢管等金属材料时,应作良好的接地。防护架距离电线路一般不小于1m,必须停电搭设(拆除时也要停电)。防护架距作业区较近时,应用硬质绝缘材料封严,防止脚手管、钢筋等误穿越触电。 5.1.5当架空线路在塔吊等起重机械的作业半径范围内时,其线路的上方也应有防护措施,搭设成门型,其顶部可用5cm厚木板或相当于5cm木板强度的材料盖严。为警示起重机械作业,应在防护架上端间断设置小彩旗,夜间施工应用彩色灯泡或红色灯泡,其电源电压应为36V。5.2接地与防雷 5.2.1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引出。 5.2.2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接地、接零保护必须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接零保护,一部分设备做接地保护。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5.2.3 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电流,且严禁断线。 5.2.4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 5.2.5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5.3配电箱、开关箱 5.3.1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5.3.2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作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5.3.3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或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湿型产品,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 mA,额定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5.3.4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5.3.5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或插座做活动连接。 5.3.6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