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法学专科《民法学1》期末考试试题四及答案【供参考】.docx
-
资源ID:24207108
资源大小:14.57KB
全文页数:5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法学专科《民法学1》期末考试试题四及答案【供参考】.docx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法学专科民法学1期末考试试题四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 1.宣告死亡的第一顺序利害关系人是(B)。A.父母、子女B.配偶C.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D.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2.根据物是否具有相互替代性,可将其区分为(C)。A.流通物和限制流通物B.主物和从物C.特定物和种类物D.可分物和不可分物3.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是(A)。A.无效的民事行为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C.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D.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4.某甲将一台彩电赠给某乙,该项民事法律行为属于(C)。A.实践性法律行为B.要式法律行为C.单务法律行为D.单方法律行为5.我国法律规定,城市土地的所有权属于(A)。A.国家B.城市C.集体D.个人二、多项选择题6.根据民法规定,公民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ABD)。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C.部分民事行为能力D.无民事行为能力7.下列物中,属于有价证券的是(ABCD)。A.股票B.债券C.支票D.提单8.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在处理相邻关系中,应遵循的原则有(ABC)。A.公平合理B.兼顾各方,团结互助C.有利生产、方便生活D.严格划分界限,互不侵犯9.根据共同共有的一般理论,共同共有的特点有(ABCD)。A.共有财产不分份额B.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C.共有人平等地享受权利D.共有人平等地承担义务10.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ABCD)。A.占有权B.使用权C.收益权D.处分权三、填空题11.民法通则规定,年满_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12.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联营主要有法人型联营、合伙型联营和_三种形式。合同型联营13.根据代理权产生原因的不同,代理相应分为法定代理、委托代理和_三类。指定代理14.传统民法将他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_。担保物权15.在我国共同共有基本形式有_和家庭共有财产两种。夫妻共有财产四、名词解释16.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独立法律人格,在具体的民事关系中互不隶属,地位平等,各自能够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志。17.诺成性法律行为:诺成性法律行为是指不须交付标的物,仅以意思表示为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18.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实施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行为及相应的法律制度。19.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20.按份共有: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21.房屋典权:房屋典权,是指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他人的房屋,并对其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五、问答题22.简述宣告死亡的条件。答:宣告死亡的条件有:(1)受宣告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2)经利害关系人申请;(3)经法院依法定程序宣告。23.物权的法律特点有哪些?答:物权的法律特点是:(1)权利的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2)物权的内容是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的干涉;(3)物权的标的是物;(4)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24.简述财产所有权的权能。答:财产所有权的权能。(1)占有权,民事主体对财产的实际控制。(2)使用权,民事主体按照财产的性质对其加以利用,以满足生产或生活的某种需要。(3)收益权,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基予财产而产生的物质利益。(4)处分权,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财产进行的处置。六、案例分析(16分)25.王强是雷州人,但家住广州,他经常自制药酒,一天让儿子王小军去某市场购买中草药“首乌”8斤。王小军到市医药公司门市部买药材时,向售货员表示要购买中草药“首乌”8斤,雷州话“首乌”与广州话“草乌”的声音十分相近,售货员误将8斤“草乌”卖给了王小军,王小军不认识中草药,遂将药材带回家。数日后,王强发现药买错了,找门市部要求退货,该门市部拒绝,王强遂诉至法院。问:此案如何处理?法律依据是什么?参考答案:(1)民法通则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2)售货员把王小军买首乌误解为买草乌,显然双方在买卖的标的物上存在重大误解,违背行为人的真实意愿。(3)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基于对民事行为的重要内容误解而进行的民事行为,该纠纷属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4)法院应变更或撤销双方当事人的民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