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范文范本辞退员工 辞职讲演(共6篇)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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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范文范本辞退员工 辞职讲演(共6篇) .doc
辞退员工 辞职讲演(共6篇) YOUR LOGO原 创 文 档 请 勿 盗 版辞退员工 辞职讲演(共6篇) 第1篇:员工辞职(辞退)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员工辞职、辞退(开除)规定 第一章 总则 为强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规范公司和员工的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公司的人事管理常规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违反劳动法相关劳动合同规定的弥补措施、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弥补措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现实,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辞职”是指劳动合同未到期或劳动关系存在期间由员工主动提出提前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辞退”是指劳动合同未到期由公司主动提出提前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开除”是指因员工触犯国家刑律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而由公司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其中包括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条款。 第二章辞职 辞职程序:(一)本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应首先向行政部索要辞职申请书,写明真实辞职原因,填好后交主管部分经理签署意见,然后交行政部;(二)行政部呈总经理审批;(三)行政部根据总经理的批准意见,通知申请人;(四)申请人向行政部索要手续办理清单和工作交接清单办理工作移交手续;(五)行政部凭手续办理清单、工作交接清单和考勤记录予辞职者计算工资呈总经理审批;(六)财务部根据总经理审批意见,在发薪日予辞职者结算工资; 员工辞职需依以下时间规定(一)试用期人员提前五日告之公司; 1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二)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告之公司。 辞职者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后,公司在五次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 各部分对辞职人员的工作移交要指定交接人,并规定交接时间,原则上要求十次工作日内(试用期人员五次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辞职者自申请递交之日起到工作移交完毕这段时间,均视为出勤,但辞职者须恪尽职守,遵守规定,正常工作,辞职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一)公司招收录用、培训其所支付的费用:试用期内满一次月未满三次月的员工辞职,必需向公司偿付七次工作日工资的培训费用。试用期内人员辞职,如工作未满一次月,其工资用于支付公司的培训费用。(二)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三)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对无视公司规定, 不办任何手续就擅离职守,或辞职要求未获批准就离开公司的员工,视为违反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公司扣发一次月工资,同时必需承当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各种损失。公司可采用一切必要的手段维护公司的利益,包含向社会公布其行为。对情节特殊恶劣者,公司保存对其追究法律职责的权力。 辞职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公司赔偿费用。 第三章辞退(开除) 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辞退:(一)一年内记大过三次者;(二)员工对所蒙受工作虽无过失但不能胜任者;(三)年末考绩不迭格,经考察试用仍分歧格者;(四)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录用条件者;(五)工作能力及效率无明显提高了者;(六)不接受培训、培训成就不迭格者;(七)工作职责心不强者;(八)在公司以外从事兼职者;(九)因公司业务紧缩减少一局部员工时;(十)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部署的工作的;(十一)(十二) 违抗命令,不服从领导或擅离职守,情节严重者;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其它情形。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开除: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一)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管理制度者;(三)连续旷工达三天或一年累计旷工超过五天者;(四)工作疏忽,贻误时机,致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五)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佣金者;(六)泄露公司机密者;(七)偷盗同事和公司财物者;(八)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和生产秩序者;(九)以暴力手段威胁同事者;(十)涂改文件,伪造票证者;(十一) 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十二) 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当辞退(开除)的情形出现时,如当事人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按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承当相应的赔偿职责。 本公司按第十三条之规定辞退员工时,应提前告之,其预告期依以下规定:(一)试用期间员工提前五日告之;(二)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告之。辞退程序:(一)员工所在部分经理向行政部索要辞退申请表,填妥后交行政部审核;(二)行政部审核后交总经理审批;(三)行政部依总经理批准意见签发员工辞退通知书;(四)员工持员工辞退通知书索要手续办理清单和工作交接清单,办理工作移交手续;(五)行政部依手续办理清单和工作交接清单及考勤记录计算工资呈交总经理审批;(六)财务部根据总经理审批意见在发薪日予以结算工资;第十七条系下列原因由公司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在办理了正常工作交接手续后,公司给予一定一次性经济弥补:(一)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部署工作的;(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更,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革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四)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五)一次性弥补金尺度为员工每满一年本公司工龄200元。第十八条被辞退者不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的,公司有权扣发一次月工资并不再计发“弥补金”;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通过行政或法律手段加倍索赔。 第十九条本公司依第十四条之规定开除员工时可以不提前告之被开除者,开除决定发布之日立即生效。第二十条开除决定由行政部作出,总经理批准,并报政府劳动人事行政部分存案。 第二十一条被公司开除的员工仍须按公司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但工作移交期间,不计算工资。如拒绝移交或不按规定移交,公司将扣发一次月工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通过行政或法律手段加倍索赔。第二十二条被公司开除者不得享受经济弥补。第二十三条被辞退(开除)员工无理取闹,影响公司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的,公司将提请公安机关处理。第二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其他规定处理):(一)患本公司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确认丧失或局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少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以上时限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第四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于2003年05月01日施行。原2001年元月发布的员工辞职、辞退(开除)规定同时作废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2篇:员工辞职辞退规定员工辞职辞退规定1, 单店所有员工,无论是主动辞职还是被公司辞退,必需办理离职手续。2, 辞职,辞退程序如下:(1) 员工辞职须提前一月写出离职申请;主管经理将在一月内招聘新人进行接替后方可办为离职人员办理相关离职手续。(2) 离职人员在工作满规定时间后,提前一次工作日告知餐厅主管经理,经同意后方可开始退还物品。交接工作以及办理搬离宿舍的手续等。(3) 离职人员在店内人事主管处领取n职交接表>>,并仔细填写。(4) 办理手续时相关职责人应在n接表>>相应烂签字注明,并为此承当职责。(5) 店经理最后应签署意见,并计发该员工的工资(注:离职员工的工资发放在本店规定的每月工资发放日领取);并将离职人员名单报公司运营部存案;(6) 为确保本店日常经营秩序正常,在劳动节,国庆节,元旦节,春节等大型国家节假日前一月不接受员工辞职讲演;(7) 完成上述手续后,凭>到总公司结算薪金(应将手续表交回公司存档),工资结算时间统一为下一月的15日。注:值班经理(含值班经理)以上的职务人员离职和辞退须报知公司营运管理中心,。3, 辞职,辞退人员未办理完结相关手续就擅离值守的,将不发放薪金。同时从擅离职守之日起,按旷工计算。 4, 店方主动辞退的员工,在接到店方主管经理辞退通知后,应即刻依照以上规定办理相关离职手续。第3篇:员工辞退辞职制度员工辞退辞职制度一、定义1、辞职:公司员工根据次人意愿或因劳动合同期满不愿意续签合同而辞去工作的行为。员工辞职必需提前一次月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 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2、辞退:公司根据相关的规章管理制度、管理规定或聘用协议,事先不用征得员工同意而单方面决定终止和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为,包含结束试用、除名或开除、辞退等情况。符合下列情况者,部分主管可提出辞退建议:(1)以欺诈、虚假等手段,欺骗公司并被查实的。(2)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分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3)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需求,在公司内部找不到或无法部署合适工作的。(4)加入岗位适应性再培训后考核仍分歧格。3、自动离职: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岗位三天以上的行为。辞职、辞退员工未在10次工作日内办理完离职手续者,原则上人力资源部亦会将其转为自动离职。二、内容:辞职申请审批或辞退员工讲演审批、工作移交、部分离职结算、财务结算、工资结算。员工自动离职,部分主管和部分考勤员需在员工自动离职之日起5天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员工自动离职讲演单,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后,办理其离职手续。三、审批程序:1、辞职:员工填写辞职审批表,提出辞职申请,经所属部分主管、一级部分主管签字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工作移交。2、辞退:部分主管提出建议并填写员工辞退建议及评申讲演单,经上级主管核实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核实并签署意见,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拟辞退人员所在部分部署工作移交。四、工作移交:部分主管收到审批合格的辞职申请表或辞退员工建议及评申讲演单后,须尽快部署离职员工进行工作移交,并填写工作移交情况表工作移交内容包含:工作内容、文件、资料、档案、客户关系移交,所有移交工作须有详细的书面记录,使移交后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工作移交情况表须经所属部分主管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部分考勤员确认其离职日期。员工必需在自辞职或辞退批准后十日内办理完毕工作移交并归还工卡至人力资源部。五、财务结算员工凭离职手续移交表到财务部结清备用金、未报销事项,到固定资产管理员处办理资产移交工作,经相关部分主管审批后须在离职手续移交表上签署意见。六、工资结算在工作移交及财务结算完毕后,员工持审批后的离职手续移交表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工资结算。七、本细则自签发之日起执行。附页:员工辞职流程图员工辞退流程图自动离职手续办理流程图离职手续移交表工作移交情况表辞职申请审批表员工辞退建议及评审讲演书员工自动离职处理讲演单第4篇:员工辞职、辞退(开除)规定珠海海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辞职、辞退(开除)规定目的为强化本公司的行政人事管理,规范公司和员工的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公司的行政人事管理常规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现实,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辞职”是指劳动合同未到期或劳动关系存在期间由员工主动提出提前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辞退”是指劳动合同未到期由公司主动提出提前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开除”是指因员工触犯国家刑律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而由公司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其中包括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条款。第四条 员工辞职需依以下时间规定(一)试用期人员提前七日提出申请;(二)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提出申请。第五条 辞职程序:(一)本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应首先向部分主管说明情况,经部分主管同意后到行政人事部索要员工辞职申请表,写明真实辞职原因,填好后交主管部分主管签署意见,然后交行政人事部;(二)行政人事部呈副总/总工、总经理审批;(三)行政人事部根据总经理的批准意见,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向行政人事部索要离职移交清单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四)行政人事部凭离职移交清单、员工离职薪资结算单予辞职者计算考勤呈交财务部,并开具离职证明,(五)辞职者自辞职申请书递交之日起到工作交接完毕这段时间,均视为正常出勤,但辞职者须恪尽职守,遵守公司规定,正常工作。(六)辞职者自辞职申请书递交之日起到工作交接完毕这段时间,凡请假7天及以上者,其自己离职薪资结算按请假时间相应的向后顺延;(七)在此期间,如有员工未在公司上班且未和部分主管或组长请假的做旷工第1页共4页处理,连续旷工2日及以上者,当月工资不予结算;(八)未依照公司规定辞职的,公司将追偿相应的弥补金。第六条 无视公司规定,不办任何手续就擅离职守,或辞职要求未获批准就离开公司的员工,视为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予结算工资。由此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公司保存对其追究法律职责的权力。第七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各部分主管可提出辞退建议:(一)试用期未满,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示不佳而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二)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管理制度情节严重的;(三)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分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四)员工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需要,加入岗位培训后考核仍分歧格的;(五)工作能力及效率无明显提高了者,经过岗位培训后表示仍然较差的;(六)不接受培训、或培训成就分歧格的;(七)工作职责心不强的,经过多次谈话仍无明显改进的;(八)在公司以外从事兼职的;(九)因公司业务紧缩减少一局部员工时;(十)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其它情形。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开除:(一)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管理制度者;(三)违抗命令,不服从领导部署或擅离职守,情节非常严重者;(四)连续旷工达二天及以上或一年累计旷工超过五天者;(五)工作疏忽,贻误时机,致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六)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佣金者;(七)偷盗同事和公司财物者;(八)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和生产秩序者;(九)以暴力手段威胁同事者,打架斗殴者;(十)涂改文件,伪造票证者;(十一) 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十二) 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纪行为。第九条 当辞退(开除)的情形出现时,如当事人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按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承当相应的赔偿职责。第十条 本公司辞退员工时,应提前告之,其规定如下:(一)试用期间员工提前三日告之;(二)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告之。第十一条 本公司依第十条之规定开除员工时可以不提前告之被开除者,开除决定发布之日立即生效。第十二条辞退程序:(一)员工所在部分主管向行政人事部索要辞退(开除)通知书,填妥后交行政人事部审核;(二)行政人事部审核后交副总/总工、总经理审批;(三)行政人事部依总经理批准意见签发辞退(开除)通知书到申请部分;(四)员工持辞退(开除)通知书到行政人事部索取离职移交清单办理工作移交手续;(五) 行政人事部依离职移交清单、员工离职薪资结算表予辞退(开除)者计算考勤呈交财务部,并开具离职证明;(六)财务部根据行政人事部或总经理审批,在批复的薪资结算日期给予离职人员办理薪资结算;第十三条开除决定由各生产部分作出,总经理批准,并报行政人事部分存案。由行政人事部发开除通报。第十四条被公司开除的员工仍须按公司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如拒绝移交或不按规定移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将按相应的规定在离职薪资结算中予以扣除。第十五条 被辞退(开除)员工在收到辞职通知书之日起到批准的离职薪资结算日期间,需继续遵守公司各种规章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公司规章管理制度,进而影响公司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的,将予以立即辞退(开除)。第十六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其他规定协商处理):(一)患本公司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确认丧失或局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少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第十七条 员工辞职时,行政人事部应和辞职人进行谈话,填写员工离职面谈表第十八条 凡属公司正常辞职(按公司规定,作好各种工作交接)人员,工资于次月公司发放之日结清所有工资。员工离职后,即和公司解除了劳动雇用关系,公司不承当其后的任何经济关系及刑事职责关系。第十九条本规定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和修订,总经理审批后实施。第二十条附件:附件1:员工辞职申请表附件2:离职移交/工资结算清单附件3:离职证明附件4员工辞退(开除)通知书附件5:员工离职面谈表第5篇:员工辞职(辞退)管理制度员工辞职(辞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强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规范员工的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公司的人事管理常规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现实,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辞职”是指劳动合同未到期或劳动关系存在期间由员工主动提出提前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第三条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辞退”是指劳动合同未到期由公司主动提出提前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开除”是指因员工触犯国家刑律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而由公司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其中包括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条款。第二章辞职第五条 辞职程序:1、本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应首先向部分主管说明情况,经部分主管同意后到行政人事部索要辞职申请书,写明真实辞职原因,填好后交主管部分主管签署意见,然后交行政人事部;2、行政人事部呈总经理审批;3、行政人事部根据总经理的批准意见,通知申请人;4、申请人向行政人事部索要离职交接单办理工作移交手续;5、行政人事部凭离职交接单、离职人员薪资结算单予辞职者计算考勤呈交财务部,并开具离职证明书,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6、财务部根据行政人事部或总经理审批,在批复的薪资结算日期给予离职人员办理薪资结算;第六条 员工辞职需依以下时间规定1、试用期人员提前三日提出申请;2、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提出申请。第七条 辞职者自辞职申请书递交之日起到工作交接完毕这段时间,均视为出勤,但辞职者须恪尽职守,遵守公司规定,正常工作。1、辞职者自辞职申请书递交之日起到工作交接完毕这段时间,凡请假7天及以上者,其自己离职薪资结算按请假时间相应的向后顺延;2、在此期间,如有员工未在公司上班且未和部分主管或组长请假的做旷工处理,连续旷工2日及以上者,做自动离职处理,予以开除,当月工资不予结算;第八条 对无视公司规定, 不办任何手续就擅离职守,或辞职要求未获批准就离开公司的员工,视为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做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予结算工资。由此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公司保存对其追究法律职责的权力。第三章辞退(开除)第九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各部分主管可提出辞退建议:1、试用期未满,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示不佳而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2、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管理制度的;3、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分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4、员工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需要,加入岗位培训后考核仍分歧格的;5、工作能力及效率无明显提高了者,经过岗位培训后表示仍然较差的;6、不接受培训、或培训成就分歧格的;7、工作职责心不强的,经过多次谈话仍无明显改进的;8、在公司以外从事兼职的;9、因公司业务紧缩减少一局部员工时;10、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其它情形。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开除:1、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管理制度者;3、违抗命令,不服从领导部署或擅离职守,情节非常严重者;4、连续旷工达二天及以上或一年累计旷工超过五天者;5、工作疏忽,贻误时机,致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6、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佣金者;7、偷盗同事和公司财物者;8、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和生产秩序者;9、以暴力手段威胁同事者,打架斗殴者;10、涂改文件,伪造票证者;11、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12、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纪行为。第十一条 当辞退(开除)的情形出现时,如当事人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按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承当相应的赔偿职责。第十二条 本公司辞退员工时,应提前告之,其规定如下:1、试用期间员工提前三日告之;2、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告之。第十三条 本公司依第十条之规定开除员工时可以不提前告之被开除者,开除决定发布之日立即生效。第十四条辞退程序:1、员工所在部分主管向行政人事部索要辞退申请表,填妥后交行政人事部审核;2、行政人事部审核后交总经理审批;3、行政人事部依总经理批准意见签发辞退通知书到申请部分;4、员工持员工辞退通知书到行政人事部索取离职交接单办理工作移交手续;5、行政人事部依离职交接单、离职人员薪资结算单予辞退者计算考勤呈交财务部,并开具离职证明书、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6、财务部根据行政人事部或总经理审批,在批复的薪资结算日期给予离职人员办理薪资结算; 第十五条开除决定由各生产部分作出,总经理批准,并报人事行政部分存案。第十六条被公司开除的员工仍须按公司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如拒绝移交或不按规定移交, 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将按相应的规定在离职薪资结算中予以扣除。第十七条被辞退的员工对辞退处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辞退通知书之日起的十日内,到公司行政人事部申诉。第十八条被辞退(开除)员工在收到辞职通知书之日起到批准的离职薪资结算日期间,需继续遵守公司各种规章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公司规章管理制度,进而影响公司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的,将予以立即辞退(开除)。第十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其他规定协商处理):1、患本公司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确认丧失或局部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少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第四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于2010年12月1日施行。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制订:批准:第6篇:员工辞职、辞退(开除)规定员工辞职、辞退(开除)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规范公司和员工的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公司的人事管理常规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违反劳动法相关劳动合同规定的弥补措施、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弥补措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现实,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辞职”是指劳动合同未到期或劳动关系存在期间由员工主动提出提前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辞退”是指劳动合同未到期由公司主动提出提前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开除”是指因员工触犯国家刑律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而由公司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其中包括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条款。第二章 辞职第五条辞职程序:(一)本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应首先向行政部索要辞职申请书,写明真实辞职原因,填好后交主管部分经理签署意见,然后交行政部;(二)行政部呈总经理审批;(三)行政部根据总经理的批准意见,通知申请人;(四)申请人向行政部索要手续办理清单和工作交接清单办理工作移交手续;(五)行政部凭手续办理清单、工作交接清单和考勤记录予辞职者计算工资呈总经理审批;(六)财务部根据总经理审批意见,在发薪日予辞职者结算工资;第六条员工辞职需依以下时间规定(一)试用期人员提前五日告之公司;(二)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告之公司。第七条辞职者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后,公司在五次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第八条各部分对辞职人员的工作移交要指定交接人,并规定交接时间,原则上要求十次工作日内(试用期人员五次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第九条辞职者自申请递交之日起到工作移交完毕这段时间,均视为出勤,但辞职者须恪尽职守,遵守规定,正常工作,辞职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一)公司招收录用、培训其所支付的费用:试用期内满一次月未满三次月的员工辞职,必需向公司偿付七次工作日工资的培训费用。试用期内人员辞职,如工作未满一次月,其工资用于支付公司的培训费用。(二)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三)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第十条对无视公司规定, 不办任何手续就擅离职守,或辞职要求未获批准就离开公司的员工,视为违反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公司扣发一次月工资,同时必需承当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各种损失。公司可采用一切必要的手段维护公司的利益,包含向社会公布其行为。对情节特殊恶劣者,公司保存对其追究法律职责的权力。第十一条辞职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公司赔偿费用。第三章 辞退(开除)第十二条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辞退:(一)一年内记大过三次者;(二)员工对所蒙受工作虽无过失但不能胜任者;(三)年末考绩不迭格,经考察试用仍分歧格者;(四)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录用条件者;(五)工作能力及效率无明显提高了者;(六)不接受培训、培训成就不迭格者;(七)工作职责心不强者;(八)在公司以外从事兼职者;(九)因公司业务紧缩减少一局部员工时;(十)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部署的工作的;(十一)违抗命令,不服从领导或擅离职守,情节严重者;(十二)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其它情形。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开除:(一)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管理制度者;(三)连续旷工达三天或一年累计旷工超过五天者;(四)工作疏忽,贻误时机,致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五)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佣金者;(六)泄露公司机密者;(七)偷盗同事和公司财物者;(八)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和生产秩序者;(九)以暴力手段威胁同事者;(十)涂改文件,伪造票证者;(十一)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十二)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第十四条当辞退(开除)的情形出现时,如当事人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按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承当相应的赔偿职责。第十五条本公司按第十三条之规定辞退员工时,应提前告之,其预告期依以下规定:(一)试用期间员工提前五日告之;(二)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告之。第十六条 辞退程序:(一)员工所在部分经理向行政部索要辞退申请表,填妥后交行政部审核;(二)行政部审核后交总经理审批;(三)行政部依总经理批准意见签发员工辞退通知书;(四)员工持员工辞退通知书索要手续办理清单和工作交接清单,办理工作移交手续;(五)行政部依手续办理清单和工作交接清单及考勤记录计算工资呈交总经理审批;(六)财务部根据总经理审批意见在发薪日予以结算工资;第十七条 系下列原因由公司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在办理了正常工作交接手续后,公司给予一定一次性经济弥补:(一)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部署工作的;(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更,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革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四)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五)一次性弥补金尺度为员工每满一年本公司工龄200元。第十八条 被辞退者不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的,公司有权扣发一次月工资并不再计发“弥补金”;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通过行政或法律手段加倍索赔。第十九条 本公司依第十四条之规定开除员工时可以不提前告之被开除者,开除决定发布之日立即生效。第二十条 开除决定由行政部作出,总经理批准,并报政府劳动人事行政部分存案。第二十一条 被公司开除的员工仍须按公司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但工作移交期间,不计算工资。如拒绝移交或不按规定移交,公司将扣发一次月工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通过行政或法律手段加倍索赔。第二十二条 被公司开除者不得享受经济弥补。第二十三条 被辞退(开除)员工无理取闹,影响公司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的,公司将提请公安机关处理。第二十四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其他规定处理):(一)患本公司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确认丧失或局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少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以上时限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第四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于2003年05月01日施行。原2001年元月发布的员工辞职、辞退(开除)规定同时作废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再收集一篇,供大家参考!员工辞职管理措施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凡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措施。第二章 辞职程序第二条 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1次月向其主管及总经理提出辞职请求。第三条 员工主管和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进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第四条 辞职员工填写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第五条 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则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公司应部署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第六条 在所有必需的离职手续办妥后,到财务部领取工资。第七条 公司可出具辞职人员在公司的工作履历和绩效证明。第三章 离职谈话第八条 员工辞职时,该部分经理和辞职人进行谈话;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1 .审查其劳动合同;2.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3.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水平;4.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角色;5.说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第九条 员工辞职时,人事经理应和辞职人进行谈话,交接工作包含:1.收回员工工作证、识别证、钥匙、名片等;2.审查员工的福利状况;3.回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4.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第十条 辞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应通过电话交谈。第四章 辞职手续第十一条 辞职员工应移交的工作及物品:1.公司的文件资料、电脑磁片;2.公司的项目资料;3.公司价值在4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4.公司工作证、名片、识别证、钥匙;5.公司分配使用的车辆、住房;6.其他属于公司的财物。第十二条 清算财务部分的领借款手续。第十三条 转调人事关系、档案、党团关系、保险关系。第十四条 辞职人员若到竞争对手公司就职,应快速要求其交出使用、了解的公司专有资料。第十五条 辞职人员不能亲自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寄回相关公司物品,或请人代理交接工作。第五章 工资福利结算第十六条 辞职员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第十七条 辞职员工结算款项:1.结算工资。2.应得到但尚未使用的年休假时间。3.应付未付的奖金、佣金。4.辞职弥补金。按国家规定,每年公司工龄补助1次月、最多不超过24次月的自己工资。5.公司拖欠员工的其他款项。须扣除以下项目:1.员工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罚金;2.员工对公司未交接手续的赔偿金、抵押金;3.原许诺培训服务期未满的弥补费用。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手续。第六章 附 则第十八条 公司辞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坚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第十九条 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辞职者即和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公司亦不受理在3次月内提出的复职要求。第二十条 本措施由公司办公室主任解释、弥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被辞退辞职讲演被公司辞退辞职讲演辞职讲演回退职工退休辞职讲演被辞退用写辞职讲演吗后记:本文档可操作性强的文档模板,供您学习参考,减轻你的工作负担。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文档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格式都按照公文标准排版好了,直接下载编辑/打印使用即可,上面前言和页眉部分使用时可以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