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docx
矿井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正文内容开始- 矿井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为了应急救援可能发生的顶板事故,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做到及时、迅速、高效、有序的进行应急处理事故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和设备的损失,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关于“对于可能引起人员伤亡,甚至导致社会灾难的生产系统必须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制定河南AA矿业有限公司顶板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和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可能发生事故类型 本井所采煤层为二1煤层,顶板为砂岩、砂质泥岩,坚硬,厚8m。 根据河南AA矿业有限公司顶板类型和现有支护情况,可能导致的顶板事故类型有: (1)大面积切顶垮面事故以及局部冒顶事故。 河南AA矿业有限公司二1煤层采面顶板完整性较差,可能发生大面积压垮和漏垮型事故。 (2)造成人员被堵、被埋或伤亡的顶板事故。 人员被堵、被埋或伤亡的顶板事故主要指工作地点顶板意外冒落,煤、矸石堵住巷道或覆盖整个巷道时,造成人员被堵、被埋或伤亡的现象。 (3)虽无人员被堵、被埋或伤亡,但已经或可能影响通风系统安全运行的顶板事故。 这种事故特征主要指工作地点冒落的煤、矸石堵住巷道或覆盖整个巷道时,造成通风不畅,已经或可能影响整个通风系统安全运行的现象。 (4)造成设备损坏、生产中止的顶板事故。 在工作地点的顶板意外冒落的煤、矸石压埋住机电设备,造成无法生产,甚至损坏机电设备的现象。 1.2事故的诱因 采掘工作面顶板事故多发生在两口两线,即上下端头、切顶线、煤壁线,以及开切眼附近、地质构造附近、老巷附近、倾角大的地段、顶板岩层含水地段、局部冒顶区附近、掘进巷道巷压大的地点及迎头都也有可能导致大冒顶。这些地点往往是应力叠加或承载区域,如果支护不合理或者支护强度不够,就容易发生冒顶事故;或者是支柱(支架)初撑力不够,支护不到位及支护效果差等,都易发生冒顶事故; 掘进工作面顶板事故多发生在巷道贯通、交岔点施工、断层、煤层分岔及地质条件发生变化的地段,特别是在迎头遇有破碎带、过老巷、穿过应力集中区等情况时,都会造成大面积冒顶事故。 1.3事故易发生的区域、地点 (1)二1煤层工作面及巷道。 (2)掘进工作面及支护质量差的地点。 (3)大断面巷道及巷道交叉点,主要回风巷、运输巷。 (4)老巷、穿巷、揭煤地点及其附近。 (5)顶板岩层含水较大地段。 (6)采面两端头、靠煤壁附近、放顶线附近。 (7)采掘工作面地质构造带、破碎带及其附近。 (8)巷修过程中的支架拆除处。 (9)开掘工作面贯通点、开口处和巷道各交岔点。 (10)开掘巷道迎头遇到破碎带、过老巷、穿过应力集中区时。 1.4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特征 无季节性,任何人为原因、瓦斯或地质构造发生变化时均可能诱发冒顶事故。 1.5事故严重(危险)程度、影响范围及后果 1.5.1事故严重(危险)程度 采掘工作面直接顶为砂岩或泥岩,破碎易冒落,老顶为砂质泥岩及中细砂岩,节理发育,无论是采掘巷道都有发生顶板事故的可能性。其导致的事故类型主要有人员被堵、被埋或伤亡;虽无人员被堵、被埋或伤亡,但已经或可能影响通风系统安全运行:造成设备损害、生产中止,应重点加以监控和防范。 1.5.2事故影响范围及后果 采掘工作面顶板事故造成危害程度可能为:人员被堵、被埋或伤亡;虽无人员被堵、被埋或伤亡,但已经或可能影响通风系统安全运行的;造成设备损坏、生产中止。 主要运输及通风巷道顶板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为:人员被堵、被埋或伤亡;虽无人员被堵、被埋或伤亡,但已经或可能影响通风系统安全运行;造成设备损坏、生产中止。 1.6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 为了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地处理事故,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制度。 1.6.1事故预防措施 采煤工作面: (1)加强组织领导,矿井有通风部门组织,定期对进回风巷道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台帐。 (2)必须注重巷道冒顶多发区域的巷修管理,把顶板事故消灭在萌芽阶段。 (3)对于软岩巷道、高地应力、构造区域内巷道,必须采取强支等可靠措施,必要时采用联合支护的方式,有效支护顶板。 (4)巷道设计必须科学设计,合理布置工程,尽量选择较为坚硬顶板进行巷道施工。 (5)对于回采巷道建立科室、区队两级监控体系,加强对两巷动压离层监测和工作面的在线监测,及时分析处理,找出周期压规律,及时采取措施。 (6)对于回采巷道易冒地段加强隐患排查,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有效支护。 (7)采掘面施工迎头必须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证采煤工作面达到“三直两平两畅通”的标准。 (8)把采掘面工程质量管理纳入到安全管理体系当中,做到旬检月评,奖优罚劣。 掘进工作面: (1)掘进工作面施工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认真执行规程贯彻制度,严禁无规程措施施工,对有顶板事故隐患的巷道或工程,规程措施中必须有明确的顶板控制及事故预防的措施。 (2)掘进工作面严禁空帮、空顶作业。锚网及锚喷支护巷道严格按要求使用超前探梁作临时支护,以防止放炮后顶板危岩冒落。架棚支护巷道除使用好前探梁外,还要配合铁插杆支护顶板,岩巷掘进料场内要备有三架以上的木棚料,以备急用。 (3)无论采用哪种支护方式,作业规程都必须明确规定最大、最小控顶距离。超过规定的控顶距离必须首先临时支护, 而后再进行其他工作。 (4)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进入工作面前,要先由有生产经验的人员进行敲帮问顶工作,彻底清掉顶帮的危岩、活矸,方可进行作业。处理活矸、危岩可能发生危险或遇有撬不动的活动岩块时,必须先采取可靠办法设置临时支护,而后再于安全位置处进行处理。任何人不得在有隐患的情况下进行冒险作业。 (5)加强超前临时支护。超前临时支护的材质、规格质量以及数量,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必须达到规程要求。要使超前临时支护真正发挥作用,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监督执行。 (6)掘进巷道与采空区、老巷贯通,必须提前绘制测量图。搞清采空区、老巷内的水、火、瓦斯、支护等情况,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贯彻执行,防止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 (7)相向掘进贯通的巷道,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108条。 (8)要加强贯通巷道的顶板管理,对围岩破碎、顶板不好、压力较大的巷道应缩小支架间距和最大控顶距,并加强超前临时支护,防止冒顶事故的发生。 (9)锚喷交叉点施工:严格执行一掘一锚喷措施,并随着施工断面的不断扩刷,按要求增设超前探梁控制顶板;交岔点所处岩性较差时,应采用导峒法施工,不得全断面一次扩刷;反向施工时,必须采取有效的临时支护措施。 (10)架棚交叉点施工:一律采用双棚支护,必须全部按矿有关文件规定采加固措施,抬棚必须支正;新支设的抬棚必须有防止被放炮崩倒的措施(掘进支巷5m内);单翅棚棚距要小于正常棚棚距;反向施工时,本着先支后回的原则,采取有效的临时支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11)锚索支护技术是井巷施工中较为可靠的一种支护手段,应充分利用其补强支护作用,更好地为顶板管理和顶板事故的预防服务。在压力较大、沿空掘进或顶板岩性较差的地点施工,必须采取补打锚索的措施进行加强支护。 (12)过断层、煤层分叉、尖灭等地质构造前,及时根据测绘中心提供的预报资料编制专项措施。在接近上述构造范围时,要边掘边探,加强超前临时支护。锚喷支护巷道要采取一掘一锚喷的支护方式,此种支护难以支护时,必须及时改变支护方式。架棚支护巷道要及时缩小支架间距和最大控顶距,杜绝冒顶事故的发生。 (13)煤巷及顺槽选择支护形式时,仍优先考虑采用锚网支护方式(沿空锚网支护必须用高强锚索加强支护),但在下列情况下必须采用架棚支护方式或架棚锚杆联合支护。 (14)巷道交岔处、溜煤眼附近、大断面峒室(跨度5m)、淋水区、断层附近、向斜或背斜轴部等地质构造应力集中区域、顶板破碎带等特殊地点,严格要求采用架棚和锚网联合支护。 (15)当巷道施工至上覆或相邻工作面停采线附近等工程应力集中区域或因下部巷道的变形、维修,破坏范围逐渐延深,对所掘巷道围岩完整状况产生明显影响时,原则上应采用架棚或联合支护,若采用锚网支护时,必须有可靠的补强支护措施。 (16)由于水对巷道顶板或围岩自身强度有明显弱化作用,当巷道施工至淋水较大地段或因顶板明显破碎致使锚杆安装质量难以保证时,应及时改为架棚支护。 (17)当巷道掘进过程中,发现压力或变形明显增大,或钻进过程中出现卡钻、钻眼速度突然加快或减慢等异常状况时,必须将支护方式改为架棚或联合支护。 (18)锚网支护巷道的作业规程中,必须包含有架棚支护的安全技术及操作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19)正常掘进的锚网支护巷道中,料场处必须备有不少于30架与巷道规格相适应的工字钢支架及配套支护材料; 在煤底板掘进的锚网支护巷道中,还必须备有不少于200根管缝式锚杆,以备控制巷道顶板或顶煤之用。 (20)两种支护方式互相更换时,交接位置处必须保证有不少于5m的交叉复合支护范围。 (21)所有锚网支护巷道必须按要求及时安设顶板离层仪,并随时根据离层仪的指示状况决定是否采取锚索、套棚等补强支护措施。 (22)巷道的施工中必须采取打超前锚杆的措施控制顶煤,并使用锚索加强支护,防止巷道顶部煤体冒落;巷道施工中有明显压力显现或巷道变形时,必须及时套支工字钢棚或顺向抬棚,杜绝发生冒顶伤人事故。如沿空顺槽紧跟工作面掘进,使用锚网支护时应考虑预留出巷道的变形量以备架棚复合支护等采取有效支护措施。 1.6.2事故应急措施 (1)一旦出现冒顶预兆,现场负责人要立即组织受影响区域内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并向井调度室和本队队部汇报。 (2)现场负责人认真观察顶板隐患情况,分析应急处置工作量,组织现场人员开展维护加固工作,如现场人员及物资不足,要及时汇报请求支援。 (3)首先迅速加固出现冒顶预兆区域附近的支架,然后采取由边缘向中间的步骤逐步加固顶板。 (4)加固顶板可采取打点柱、打抬棚、打木垛、打锚杆、打锚索、架棚子等措施。 (5)要指派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变化情况,如顶板有冒落危险,应立即发出警报、撤出人员,待顶板趋于稳定并无冒落危险后再继续工作。 (6)其他队伍接到调度室指令后,在当班负责人带领下立即就近赶往隐患现场,听从事故隐患现场负责人的安排处理隐患。 (7)对现场受伤人员的处理方法必须遵守三先三后的原则:对窒息或心跳停止刚停止不久的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对出血的伤员必须先止血后搬运;对骨折伤员必须先固定后搬运。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始终把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人员的安全防护,救援的同时必须切实做好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顶板事故造成的人员二次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公司所属各单位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顶板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3)科学决策,不断改进。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科学决策救援工作。及时了解现场情况,不断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 (4)信息准确,反馈及时,救援指挥中心必须与现场形成良好的信息反馈。汇报及时准确,决策迅速,缩短救援时间,争取最佳救援时机。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顶板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为加强对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河南AA矿业有限公司成立矿井顶板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在应急状态下则自动转换为应急救援指挥部(井级),办公室设置在调度室,办公室主任高太有,办公电话;事故现场成立顶板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井下值班公司领导任组长对事故现场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具体见顶板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示意图。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指挥机构 河南AA矿业有限公司顶板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构成:作为河南AA矿业有限公司应急处置事故的最高决策机构。 指挥长:总经理 副指挥长:生产副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成员:生产调度室、开拓掘进部、安全检查部、生产技术部、通风防突部、机电运输部、经营管理部等职能部室负责人、救护分队队长和医疗室相关人员。 3.2.2职责 3.2.2.1急救援指挥分工: (1)指挥长负责全面指挥,发布应急预案启动和应急预案终止;负责全面指挥,组织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并督促实施。 (2)副指挥长按照指挥部的分工,带领安全检查部、开拓掘进部、通风防突部、机电运输部、生产调度室、生产技术部、 经营管理部、救护队、矿医院等单位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成立前线抢险救援指挥部,组成现场抢救、医疗救护、物资供应、事故调查等工作小组,研究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实施办法和措施,全力以赴投入救灾工作。 (3)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问题,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进行裁决和紧急处理。 3.2.2.2应急救援指挥部(井级)职责 日常职责: (1) 组织自救,防止事故扩大,努力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2) 分析判断事故、事件或灾情的受影响区域、危害程度 (3) 督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保护现场应急救援和现场以外其他人员的安全。 (4) 指挥救护、医疗工伤抢救、后勤支援等项工作,调度解决抢险救援所需资金、物资、设备等。 (5) 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 (6) 当采取应急自救处置措施后,仍不能有效控制事态的发展或出现人员伤亡时,请求上级支援。 (7) 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问题及时进行裁决和处理。 应急职责: (1)负责河南AA矿业有限公司顶板事故及突发事件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2)负责矿井顶板事故全面指挥。 (3)负责及时组织应急救援力量,依照应急预案相关处置方案投入抢险救援。 (4)负责及时组织、调拨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装备,保障应急救援资源充足。当本公司的应急资源不能满足现场应急之需要时,及时向上级申请扩大应急。 (5)根据顶板事故具体情况,负责对抢险救援方案进行决策指导。 (6)负责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问题进行决断和紧急处置。 (7)对事故或事件善后处置、矿区秩序维护、事故的调查处理、恢复生产等项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落实。 3.2.2.3应急救援指挥长职责 日常职责 (1)负责对本公司(井级)应急预案的批准。 (2)负责应急物资的保证。 (3)定期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重大隐患和问题。 应急职责 (1)负责确认顶板事故的性质、级别、危害程度等因素,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2)负责顶板事故应急救援的决策和总体指挥。 (3)负责应急结束条件的确认,决定是否下达应急结束的命令。 3.2.2.4应急救援副指挥长职责 日常职责 (1)协助指挥长做好应急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向指挥长汇报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负责组织相关科室人员编制或修订本矿预案。 (3)负责督促、检查应急资源保障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应急职责 (1)协助指挥长对顶板事故危害程度的分析和决策,参与制定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的计划。 (2)如指挥长委托副指挥长(总工程师)代理指挥,副指挥长应全面承担起代理指挥长的职责。 (2)按照指挥部的分工,带领相关部门组成各应急救援小组,根据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的计划,开展救灾工作。 (3)负责应急结束后善后处理等工作的全面安排。 3.2.2.5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职责 日常职责 (1)加强自身应急基本知识、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相关内容学习,提高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根据个人业务分工,负责做好业务管理范围内的日常性应急管理工作。 (3)定期向指挥长、副指挥长汇报和请示应急管理工作。 应急职责 (1)听从正、副指挥长的命令,履行应急职责。 (2)对应急救援出现的异常问题和情况,及时向正、副指挥长汇报。 (3)协助副指挥长研究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实施办法和措施,全力以赴和各应急小组共同投入救援工作。 3.2.2.6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日常职责: (1)分析河南AA矿业有限公司存在的矿井顶板事故类型、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顶板事故并制定、批准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 (2)定期组织相关部室、区队对矿井顶板事故隐患进行排查,采取措施,提前预防。 (3)组织演练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及时组织修订应急预案。 应急职责: (1)顶板发生时,立即通知应急领导小组。 (2)准确、快速的上传下达指挥部所下达的每一天指令。做好顶板救援详细记录。根据顶板事故的大小、影响范围等因素,确定人员安全撤离的路径,立即通知井下受顶板事故影响地点人员,在跟班队长带领下马上按照指定路径或避灾路线撤离到安全地点或升井。 (3)督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保护现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4)及时提供所需的采掘工程平面和避灾路线图纸。 3. 3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3.3.1指挥部办公室 顶板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办公地点在河南AA矿业有限公司调度室。办公室主任:高太有(兼),办公室电话:。 职责: 1.日常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应急预案中本单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 (2)教育和督促所有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3)参与组织演练工作,针对存在问题组织修订应急预案。 2.应急救援时职责 (1)负责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通讯联络工作;传达指挥部对抢险救援的决定、命令,并负责督促落实。 (2)调度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相关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3)参与制定救灾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了解其执行情况和相关信息,及时为顶板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根据国家应急管理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结合河南AA矿业有限公司实际,设置9个应急救援工作小组。 3.3.2通信与信息保障组 组长:方旭阳 成员:贺 果、张建昌、高太有、王攀登 职责: (1)熟悉井上下供电和通讯线路,并绘制井上下供电系统图、井上下通讯系统图等。 (2)保证井上下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灾害时,能保持正常联系。 (3)负责信息处理和报告、救援命令的传达。 3.3.3抢险救援组 组长:侯自谦 成员:高太有、冯朝辉、张广育、陈全福 职责: (1)负责按指挥部要求将井下人员有序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汇总人数,并及时汇报。 (2)具体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措施,按照指挥部命令,开展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完成遇险人员紧急救护和抢险救灾的相关任务。 3.3.4物资装备保障组 组长:申光立 成员:冯占国、李武昌、任振民 职责: (1)负责事故发生后各种抢险救援物资的调拨供应; (2)负责各种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的购置储备和保管维护。 3.3.5财力保障组 组长:王善柱 成员:冯占国 职责:负责事故发生后各项抢险救援所需资金的筹措和调拨。 3.3.6交通保障组 组长:孙增坡 成员:王攀登、冯占国、吕红强 职责:负责地面、井下各种应急救援物资和应急救援人员运送。 3.3.7安全保卫组 组长:孙增坡 成员:吕红强 职责: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警戒保卫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事故嫌疑责任人的监控及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追查过程中对现场的勘查和取证等相关工作。负责抢险救援工作的各环节、措施的实施过程实行有效监督。 3.3.8技术保障组 组长:郭振华 成员:孙来宾、高同超、贺 果、冯朝辉、张广育 职责: (1)负责进行顶板灾害原因分析; (2)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顶板冒落地点的相关资料; (3)协助事故单位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技术指导工作; (4)及时进行顶板观测,排矸(煤)及架棚等工作量的统计; (5)对照图纸和现场分析查找抢险各条线路; (6)对照图纸和现场分析查找人员可能避难地点; (7)根据现场情况提出处理冒顶的方案和建议。 3.3.9医疗救护组 组长:孙增坡 成员:吕红强、葛红建 职责: (1)负责事故发生后现场医疗救护指挥以及救援医护人员的集结调配。 (2)受伤人员的分类抢救,危重伤员的护送转院和特殊情况下对伤员组织专家会诊。 3.3.10善后处理组 组长:孙增坡 成员:王攀登、安玉辉、冯占国 职责:负责接待上级领导、兄弟单位增援人员;负责接待安置来访职工家属;负责做好伤亡职工的善后处理工作。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危险源监控方式、方法 (1)在线监测:采煤工作面使用矿压表每班都能适时监测液压支架工作阻力的变化,并由基层技术员反馈到生产调度室分析处理,凡发现工作阻力达到卸载值时,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通过收集的数据及时掌握采煤工作面顶板周期压规律。 (2)人工采集:掘进工作面使用顶板离层监测装置监测顶板,顶板离层值大于100mm时,采取加固等防范措施。 (3)专业排查:安全检查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在危害辨识、风险评价的基础上,对辨识出的、难以控制的重大危险源,建立台帐,分级管理,建立建全井、队、班隐患排查制度,并加强业务保安工作,督促隐患整改,防止事故发生。建立健全矿井重大危险源各项管理制度,进行监测监控,并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执行隐患排查制度,排查工作地点及沿途的顶板及支护情况,判断顶板的完好情况。 (4)风险评价:公司每月进行三次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检查验收,各业务科室加强安全风险评价工作,查出重大隐患,采取措施消除,并根据评级奖惩办法进行奖罚。 (5)危险源监控方式:人工监测监控和仪器监测监控。 4.1.2主要预防措施 4.1.2.1 技术性预防措施 (1)加强顶板事故宣传工作,自上而下提高领导干部和职工的防灾意识。 (2)认真进行采掘工作面顶板事故隐患排查,建立灾害性预警和预防机制。 (3)在采掘工作面安装、初采初放、过断层等地质构造带、过老巷、采煤工作面回撤支架时,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矿及公司下发的文件。 (4)严格按集团公司、矿及公司下达的文件要求对采掘工作面进行顶板事故排查,发现顶板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公司、矿调度室。 (5)加大顶板事故治理力度,采取物探等手段,做好采掘工作面地质预报。 (7)搞好采掘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以工程质量确保安全。 4.1.2.2管理性预案措施 (1)建立井、战线、区队、班组顶板隐患排查制度,分级管理,分为重大、较大和一般隐患,分级治理并形成闭合管理,此项工作由井生产区队、井生产科室、井调度室、开拓掘进部共同落实。 (2)加强对巷道的巡回检查制度,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此项工作由井生产科、井调度室负责,科室必须指派一名技术人员进行管理隐患台帐,按期复查。 (3)抓好采掘工作面特殊地点、顶板薄弱环节的支护管理。 (4)严格按规程、措施和工程质量标准施工。 (5)作业人员掌握自救互救知识。 4.1.3 应急处置措施 (1)顶板事故发生时,现场跟班队长第一责任人应立即组织现场人员采取应急措施,并委派组长及时向公司调度室报告有关顶板事故详细情况,包括顶板事故的大小、范围,事故类型,人员伤亡情况等,作业人员在采取措施后无法控制的情况下,跟班队长第一责任人启动现场处置方案,清点作业地点人数,带领作业地点人员迅速按照避灾路线撤离到安全地点或升井。 (2)公司调度室接到顶板事故报告电话后,根据顶板事故情况,立即通知受威胁区域人员,在跟班队长带领下马上按避灾路线撤离到安全地点或升井。 (3)向公司值班领导和公司主要负责人汇报,并将顶板事故情况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向矿值班领导和矿主要负责人汇报。 (3)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公司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决定启动公司顶板应急预案。 (4)公司调度室立即安排有关人员分析顶板事故原因。指派顶板事故专业人员,到事故地点实时观测灾情。 (5)根据顶板的影响程度,及时调整井下通风系统,避免风流紊乱,有害气体超限。 (6)随时将顶板事故情况向矿调度室汇报,当公司(井级)顶板事故事故态势无法控制时,由矿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决定启动矿级顶板应急预案。 4.2预警行动 4.2.1预警条件:按照事故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分级预警,预警级别由低到高,依次划分为一级(现场)、二级(公司)两级预警机制。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一级(现场)预警: (1)采掘工作面及巷修地点发生冒顶但没有人员埋压、被堵的事故; (2)主要运输巷及通风巷道发生冒顶没有造成采区通风系统破坏的事故。 (3)采掘工作面及施工大硐室、构造带、维修老巷,发生支架断裂、顶板掉块等征兆时。 二级(公司)预警: (1)采掘工作面及巷修地点发生冒顶造成人员埋压、被堵的事故; (2)主要运输巷道及通风巷道发生冒顶造成采区通风系统破坏的事故。 4.2.2预警方式及方法 4.2.2.1预警方式 采用电话报警和现场喊话通知的方式进行预警。 4.2.2.2预警方法 (1)通过班组、区队、战线部室或公司排查到可能发生重大顶板事故隐患,一旦达到预警界限值立即由公司调度室电话通知公司当天值班领导和公司主要负责人。 (2)采掘工作面如出现重大顶板异常情况,使用最近的电话向公司调度室汇报,由公司调度室通知区队和公司值班领导、公司主要负责人,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3)通过采掘工作面防治顶板事故安全预评价的方式,对采掘工作面的防治顶板情况进行安全预评价,超出控制能力时发出预警信息。 4.2.3信息发布程序 (1)当顶板事故发生后,顶板作业地点人员首先必须对事故种类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做出初步预判,并将预判结果及时汇报区队和公司顶板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公司调度室)。 (2)顶板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上报的顶板事故预判情况进行相应处理,特殊情况可召集技术组进行分析,在进一步辩识顶板事故的可能危害程度的基础上,由公司顶板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决定启动顶板应急预案。 (3)公司顶板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通过公司顶板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公司调度室)根据情况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情况。 (4)事故发生后,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坚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严格把关原则,将事故及有关救援进展情况向矿进行汇报,由矿相关单位向外界发布信息。 (5)当防治顶板安全预评价经过评价超出控制能力时,直接向区队、公司调度室、矿调度室汇报。 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在事故、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不允许超过30分钟)公司总经理将应急信息上报梨园矿矿长、梨园矿调度室、汝州市安监局、集团公司调度室及集团公司安监局汇报。 公司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在事故、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不允许超过30分钟)公司总经理应将应急信息上报梨园矿矿长、梨园矿调度室、汝州市安监局、集团公司调度室及集团公司安监局汇报。同时并且向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汇报。 公司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在事故、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不允许超过30分钟)公司总经理应应将应急信息上报梨园矿矿长、梨园矿调度室、汝州市安监局、集团公司调度室及集团公司安监局、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汇报,并且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汇报。 4.2.4预警分级 预警级别根据顶板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事态,划分为二级: (1)当顶板事故预警条件为隐患阶段,现场作业人员采取相应行动及措施,能够预防顶板事故的发生,则由现场跟班队干发布预警并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划分为()级(现场)。 (2)当顶板事故隐患预警条件为顶板事故发展阶段,现场作业人员预计难以控制顶板发生时,划分为()级(公司)。 4.2.5预警措施 (1)发布预警公告。现场预警由基层单位队长负责发布,一级预警由矿井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发布。 (2)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指令各应急救援工作组进入应急状态。针对可能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5预警行动信息汇报、报告程序 5.1公司24小时应急值守接警电话 河南AA矿业有限公司(井级)顶板应急值守接警电话号码为:、(内线拨3或9)、短号633。 5.2信息报告方式、要求、处置流程 (1)采掘工作面一旦发生顶板事故时,现场第一发现人或跟班队干应尽可能弄清和了解顶板事故的类型、影响范围、顶板事故影响采面的范围后立即用最近的电话向区队和公司调度室(3或9)汇报,现场作业人员采取相应行动及措施,能够预防顶板事故发生,则由现场跟班队干发布预警并启动现场处置方案。 (2)AA公司调度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公司值班领导和公司主要责任人汇报,由公司顶板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指挥长,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3)AA公司顶板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长决定启动顶板事故应急预案后,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公司调度室)通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副指挥长、成员和应急抢险工作组到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公司调度室)报到。 (4)AA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公司调度室)密切关注顶板事故事态发展变化,及时向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矿调度室)通报,当顶板事故难以控制时,则由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启动矿顶板事故应急预案。 5.3上报部门、通讯方式、内容时限 5.3.1 上报部门及通讯方式 河南AA矿业有限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井调度室)6693997、633 梨园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矿调度室)6719026、6719027、617 事故应急救援人员通知名单见附件 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在事故、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不允许超过30分钟)总经理将应急信息上报梨园矿矿长、梨园矿调度室、汝州市安监局、集团公司调度室及集团公司安监局汇报。 公司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在事故、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不允许超过30分钟)总经理应将应急信息上报梨园矿矿长、梨园矿调度室、汝州市安监局、集团公司调度室及集团公司安监局汇报。同时并且向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汇报。 公司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在事故、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不允许超过30分钟)总经理应应将应急信息上报梨园矿矿长、梨园矿调度室、汝州市安监局、集团公司调度室及集团公司安监局、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汇报,并且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汇报。 5.3.2汇报的内容时限 顶板事故发生30分钟内向梨园矿应急救援办公室(矿调度室)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