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浅议旅游风景区经营权的转让.docx
2022年浅议旅游风景区经营权的转让 论文导读:我国旅游景区的发展却远远滞后于旅游产业的发展。本文结合旅游景区的性质、特点,针对旅游风景区经营权转让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特殊提出转让期限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关键词:旅游景区,经营权产权,解决措施近年的旅游热给我国旅游事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和财宝增长点。但是我国旅游景区的发展却远远滞后于旅游产业的发展。旅游景区是旅游产品的主体部分,是吸引旅游者的核心。但是很多地方的风景区存在资金不足、管理僵化、对旅游资源的爱护、开发和利用的无力等现状。于是一些地方旅游景区经营权的转让,成为主动探究旅游景区发展的新思路。在旅游景区经营权转让过程中,也有相关人员站出来反对旅游景区转让,究其缘由主要是:旅游景区所包含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是不行再生的资源;旅游景区的资源属于国家,归国家全部并由国家经营。所以我们须要特殊考虑如何爱护、利用好这些资源?一、旅游景区的产权归属与经营权的转让并不冲突产权是一个经济学概念,简而言之就是对财产的权利,亦即对财产广义的全部权,它包括归属权占有权,支配权和运用权(即经营权),它是人们(主体)围绕或通过财产(客体)而形成的经济权利关系。旅游景区的产权,它包括对景区的归属权、占有权、支配权和经营权,它是人们围绕或通过景区这一复合财产而形成的经济权利关系。我国各地的旅游景区的产权执行主体应当是各地人民政府。 产权的界定,必需是自主运用权、收入享受权、自由转让权都得到清晰的界定,才算是有了明晰的产权。这三项当中,只要划分不到个人,这一项权利的界定就是模糊的,我们知道景区的全部者是国家,但国家是一个代表群体的模糊概念。 世界遗产九寨沟自建国以来,总投入不到亿元,连治理泥石流灾难都不够。湖北武当山自11010年至11019年20年间,年均投入建设资金仅1530万元,万平方米的古建筑群及遗址,只有7300多平方米得到修缮。中国历史博物馆的一位专家在考察武当山后说:我面对这些宝贵的文物,真想痛哭一场!现状并不令人满足。免费论文。免费论文。这不能怪地方政府,只能怪这些景区资源的产权没有得到清楚的界定。国家托付给政府经营维护的,政府维护不力时,我们的责任追求机制在哪里?政府怎么会有动力去把景区资源爱护好呢?景区经营权出让是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益为目的的,以保证资源全部权人的权益为前提,通过有偿转让的方式将旅游景区经营权在肯定年限内转让给资本全部者、民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行为。景区经营权出让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使景区资源更好的实现其价值高效率运作的一种有效方式。免费论文。所以,旅游景区经营权的转让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活化景区运营机制,又有利于景区长远发展。北京某公司获得宝峰湖风景区经营权后,当年就投入1800万元更新景区的旅游设施。在没有出让经营权以前,宝峰湖风景区亏损严峻,40多位工作人员的工资都发不出来。经营权转让后,景区每年向政府上交101多万,3年后,每年还将按8%的比例递增,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旅游发达国家,比如美国的国家森林公园就是由国家有关部门向信誉好、实力强的公司颁发特别经营许可证后,交由这些公司来管理的,效果特别不错。事实证明,经营权的出让对旅游风景区的发展的确起到了推动作用。一些企业在得到景区经营权后,纷纷采纳国际国内先进的经营管理方法、阅历和技术,以此成为景区快速发展或起死回升的重要法宝。商人经营当然惟利是图,但是对于景区来说,假如爱护得不好将因失去其独有的价值而失去游客,这时他就必需考虑得怎样才能爱护好景区。理论和实践都证明白:旅游景区经营权的转让是可行、必要的。、二、旅游景区经营权转让中存在的问题旅游景区经营权的转让取得了一些创新、进步。但是经营权转让也是一场变革,在这个过程中不行避开的会出现一些问题:1、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这是我国景区在转让经营权的过程中存在的最主要也是最严峻的问题。主要是由于景区转让经营权的过程不规范造成的。2000年,位于陕西太白山国家自然爱护区外围的旅游度假区委员会,将其核心区以西730多亩土地的73年经营权以四荒地的价格仅400多万元转让给某民营企业;长运收购滕王阁的经营权,上亿元的资产只卖了6000万,资产的流失是自不待言的。首先损失的就是国有资产。有些景区始终处于亏损状态,急于出让景区以改善接待条件、扩大游客量,在招商引资中对资源价值过于低估导致廉价出让经营权.出让方式大都未公开招标,缺乏公开、公正、公允的竞争的机制,出让的透亮度令人置疑。2、经营权的受让者唯利是图、盲目开发的问题一些企业在获得旅游景区经营权之后,在开发旅游资源过程中,考虑得更多的是经济效益,难免会出现一些短期行为:仅做小额投资;忽视景区环境承受实力,在景区内增设过多的接待设施,不对资源实行任何爱护措施;企业自身的相识水平和技术条件的限制而在开发中对资源造成了破坏。为了一己私利,他们不择手段,破坏景区的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他们要在自己的经营年限内榨干、用完景区内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完全不顾景区的长远发展。还有一些受让者马虎大意、不负责任或是根本不懂行而导致景区的资源与环境遭遇破坏。2000年,曲阜孔子旅游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的货车将一块高175米的元代石碑撞成6大块和若干粉碎小块。旅游公司用水冲洗孔庙建筑,给古建筑的油漆彩绘及其他文物造成了很大的损坏。文物专家认定,此碑受到严峻破坏,无法复原。有些受让企业在获得旅游景区经营权之后,就错误地认为自己得到了景区的一切权利,认为景区内的一切财产都可以任由自己处置,企图抛开政府和人民的监督,把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吩咐条例当作一纸空文,认为政府的监督是对他的经营主权的干涉,把景区周边居民和旅游者的看法置之于度外,我行我素,致使景区与政府以及周边居民的关系非常惊慌,使景区的经营陷入困顿,冲突重重。3、经营权出让者管理的尺度问题景区经营权出让在我国旅游发展史上是新的尝试,在转让过程中简单出现两种问题:一是出让者与受让企业签订了转让合同,但由于传统观念、管理模式的影响,出让者仍不断插手景区经营,使景区经营权转让名不副实;另一种状况是政府部门与受让者签订了转让合同后,产生了甩掉了包袱的心理。以为经营权和盘托出,可以不再过问了。事实上,经营权出让后,其责任更大了,政府要将代表全民行使其管理职能,监督经营行为,确保景区资源的有效永续利用。4、旅游景区经营权出让年限的问题从旅游景区两权分别的实际操作来看,大部分旅游景区的转让年限为50年至73年,最少的也有30年,其依据何在,不得而知。景区经营权转让,现在的转让年限是否合适?假如受让企业在旅游景区生命周期的中前期已经获得了足够多的利润,他们就可能会使放弃投入的时间提前,即在停滞期未到来之前,停止投资或进行再转让,甚至会不惜采纳违约的方式,避开预期利润的损失。原委景区经营权出让多少年合适?这个问题也很值得我们相关部门深思!三、景区经营权出让问题的解决措施第一,科学评估资源的价值,通过各种途径防治治国资流失。转让景区的经营权就得对旅游景区资源进行正确科学的评估,确定景区资源的价值。要综合景区的资源属性、级别、资源的市场需求、景区现有收入、前期已投入的资产价值及经营权出让年限等,组织特地的资产评估小组,其成员须包括与旅游领域专家、各相关行政管理机构、当地社区代表等共同科学评估景区资源的价值及经营权出让的额度。特殊是无形资产,不能因为无形资产难做客观估计,就随意作价出让。在转让合同的撰写上要做到:详细、细致;避开错误、笼统和粗糙;受让方要交纳保证金,对无形资产和不行再生资源要有抵押或担保,责令受让者对景区重要资源投保,在合同上明确其一旦违约的高额赔偿经费。对授权经营的详细方式,也要实行在科学界定授权经营的前提条件和严格监管标准的基础上,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其次,尽快出台针对性的法律法规规范景区经营权出让程序及方式。目前景区经营权出让处于无法可依、监管混乱的状态,出台针对性的法律非常迫切。尽快统一出让的标准,严格实行公开招标等公允竞争性手段出让,严禁暗箱操作,坚决杜绝寻租行为。第三,强化规划管理定期对环境进行评估。将有资格的规划单位存档,审核部门须严把审批关,经审批的规划方案要严格执行,若确须变动,须将改动后的规划申报审批后实施。对出让经营权的景区要定期组织专家对景区环境进行评价,强化经营者的环保意识,督促其实行措施,尽力削减开发经营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同时增加爱护资源的资金投入,对不合格的受让者实行警告、罚款、收回经营权等各种方式肃穆处理。第四,强化行政部门监管职能。建立政府对经营者的约束和监管机制,使各方不能私自扩大利益范围或规避责任;要找准自己的位置和角色:详细规定景区经营各事宜,政府要强化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对任何违反规定的企业赐予相应的惩罚;负责完善景区基础设施。景区的道路、水电系统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要与当地的发展规划一样,政府要出面协调与规划;实时发布旅游市场信息。旅游市场存在着严峻的信息不对称,存在经营者损害旅游者利益和违法行为。政府要加强旅游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工作,协调社会各界创建有利于景区发展的宏观环境。 第7页 共7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